青少年法治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海南省部分高校为例

2016-03-01 02:22海南大学李辽宁曾海萍
新教育 2016年3期
关键词:海南大学法治法律

□海南大学李辽宁曾海萍



青少年法治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海南省部分高校为例

□海南大学李辽宁曾海萍

【摘要】青年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目前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还存在部分高校重视不够、教学途径和形式单一、学生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因此,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平台体系建设、优化目标定位、改革教学评价体系、优化教育氛围、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应成为加强青年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法治教育大学生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高等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最高层次,高校也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大学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也是进行全民法治的重要突破口。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的形式,对海南省六所本科院校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海南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基本现状,并就如何提高大学生法治教育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基本做法和成效

本研究主要以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口经济学院、琼州大学、三亚学院等六所海南省本科院校为对象,采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的形式,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共发放问卷660份,收回有效问卷为628份,有效率为98.2%。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了解到,各高校在法治教育方面既有一些共性的做法,也有各自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大学生普遍认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对高校法治教育充满期待。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和宣传,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十分认同。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者(59.8%)对法治的价值持“比较认同”和“非常认同”态度,相比之下,持“比较不认同”和“非常不认同”态度的人数所占的比例仅为2.5%。超过一半的受访者(54.8%)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很有用。

2.法治教育的领导机制基本建立,法治教育工作的分管部门有所不同。海南大学专门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2008年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学校有学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副书记牵头,负责学生的法治维权、奖励与处分(学生处)和申诉(团委)。从全校来看,法治教育工作主要由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共同参与,各部门之间有时候工作重叠,相关活动常常是共同组织,交叉进行。

海口经济学院常年聘请省公安厅的党委副书记兼职法制副校长,主要由法制办分管全校法治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合署办公,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和法学院参与其中。

3.各高校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并形成自身的特色做法。各高校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新生入学、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不同的时间节点开展安全教育与法治宣传。值得推荐的是海南大学的“学生街头演讲”活动。该校法学院为了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在教学实践环节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进行“街头演讲”,每个演讲5分钟左右,由专门教师评定,记0.5个学分,每个学生有两次机会,此做法已延续近6年。

海南医学院每年按照国家的普法计划积极在本校开展活动,结合医学院学科的特色,创建了海南省人类生命科技馆,这是一个国家级的重点工程,意在提高海南医学院学生对生命意义的理解与敬重。

4.部分高校建立了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社会实践和实践性教学方式深受学生欢迎。比如,海南大学宣传部与海口监狱、琼山戒毒所合作,建立实践基地;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分别在罗牛山监狱、海口监狱建立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实习基地、在景山学校建立学前教育专业的实习基地。数据显示,在“大学生最希望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中,排在首位的是“社会实践活动”(26.0%);在关于大学生对法治教育课堂的体验需求中,实践性也是学生的首要需求。其中,“参与模拟法庭”获得了学生的最大认同和支持(67.7%),其次是“真实体验法庭审判”(60.5%),二者均大幅度领先其余活动。

5.法治教育的主干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同院校和专业在相关课程设置上存在差异。比如,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开设专业课《经济法》和《旅游法规》(各2学分32学时);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开设了《建筑法规》(1学分、16学时)。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开设了10门法治公共选修课(包括婚姻法等,各16个课时),还引入大量网络课程,并配有一位指导老师。琼州学院、三亚学院的法治教育课程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并开设人文通识选修课《法学概论》等课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可以发现目前海南省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

1.部分高校对法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高校法治教育与管理机制有待优化,工作体制和机制中存在部门交叉、关系模糊等现象,有些学校法治教育经费不足,没有专门负责法治教育的部门。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有待提升,现有的法治教育课程不能满足学生需求。数据显示,55%的受访者对该课程喜欢程度一般,很喜欢的仅为12.7%,而明确表示不喜欢的达到25.2%。学校目前开设的法治教育课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受访者中认为“基本可以满足”为39.9%,“不能满足”为39.3%,不清楚的占12.5%,而认为可以满足的只有8.3%。

3.高校法治教育教学途径和教学形式单一,实践平台明显不足。高校法治教育活动形式最多的是讲座(66.4%);其次是影视(37.0%)、展览(22.7%)、竞赛(13.9%)和实践演练(13.5%)。而且这些讲座主要由教师承担,很少请公、检、法人员,经常邀请的仅占3.2%,偶尔邀请或不清楚的占38.3%,有的学校(20.1%)甚至从来没有过相关讲座。

4.部分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对权利与义务、法与权、法与情等关系认识模糊。数据显示,65.7%的受访者认为“法律大于权力”,“说不清”的占25.7%,而认为“权力大于法律”的人有8.6%。在大学生中还有如此多的人不能正确认识法律与权力的关系,反映了部分大学生对于现实生活中权力的敬畏和对于法律权威的不信任。

5.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事公共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其学术背景大多不是从事法律专业的,在讲授该课程的法律知识部分的时候,由于专业的法律知识储备不够,尤其是缺乏实践体验,很难用生动的案例进行分析教学,学生受益不大;二是从事法治教育工作整体队伍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足。

三、提升海南省大学生法治教育成效的对策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根据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提升海南省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成效。

1.优化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着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法治能力和法治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在这些论述中,主要涉及到法律专业的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但是对于高校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如何开展法治教育教学,没有专门的规定。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大纲规定,该课程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目标是“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其中主要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是一些基础层面的。相对而言,对于大学生法治能力的培养明显不足。为此,建议对教学大纲进行调整,把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能力、法治信仰作为培养目标之一,并在课程设计、教材编写、课堂教学以及成绩考核中加大比重。

2.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评价体系,引领教学方式创新,提高教学效果。课堂教学是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在教学中要更加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把学生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学习,避免“满堂灌”教学模式。为此,建议改革现有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确立多元化、发展性的考评标准,既要考查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能力,也重视其综合素质的未来发展。倡导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模式,着重关注大学生在法治教育过程中的成长历程、价值判断和行为表现。积极倡导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充分运用案例教学等实践性强、参与度高的教学形式,提升课堂教学的直观性、生动性、现实性,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法治实践能力。法治教育既是一个理论学习过程,也是一个实践锻炼的过程。建立法治教育的实践平台体系,是巩固法治知识,提升法治能力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新平台:一是设立大学生法律服务机构。鼓励大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办法律诊所或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创设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现场开庭,让大学生接触真实发生的案例,并亲身经历严格依照诉讼程序进行的诉讼过程,直面事实陈述,证据认定和辩论等过程,把抽象的法律和法学理论变成活的法律知识;三是开辟校园网络实践平台。建设法治教育网络精品在线课程,建设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充分运用新闻、影视、案例、论坛等教育资源,实现法治教育课程共享。

4.优化法治教育氛围,打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法治教育氛围不够是影响海南省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最主要的因素之一。为此,一是大力倡导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开展相关的案例学习,使其认识到法治观念淡薄的危害性以及加强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对违法行为的认知,通过心理辅导、个案分析、教育警示等途径,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正。三是科学指导法律类学生社团的建设,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四是加大全社会的法治教育宣传,为学校法治教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5.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为法治教育提供强力的师资保证。没有高质量的法治教育队伍,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法治教育。为此,要重点建设两支队伍:校内法治教育队伍和校外法治教育队伍。从校内队伍建设来看,一方面要注意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特别是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年轻教师,通过多种方式更新和拓宽其知识结构,全面提升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另一方面要着力培养名师,重点培养一批教学与科研兼优、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中青年教师。在校外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可以从全省各高校或在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第一线工作的具有较高法律学术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人员中挑选和聘用,同时切实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形成校内与校外互动的良性竞争机制。

(本文系2014年海南省教育厅教育政策法规委托项目“海南省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辽宁,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曾海萍,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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