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久明
(乐山师范学院 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四川 乐山 614000)
一部声称“写来真切平实”的回忆录——孙陵著《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郭沫若》3件史实考
廖久明
(乐山师范学院 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四川 乐山 614000)
[摘要]《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是郭沫若三厅初期机要秘书、1948年11月去台的“东北作家群”重要作家孙陵晚年写作的回忆录,他在题记中声称“写来真切平实”,并且得到了大陆学者的高度重视。根据考证可以知道,在《郭沫若》一章中,在回忆到《我的丈夫郭沫若》(署名佐藤富子)、郭沫若前往长沙的原因、郭沫若赴苏游历时的三千美金等问题时存在明显错误。由此可知,“写来真切平实”的说法与事实不符。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在引用《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中的相关文字时应该多加小心,否则可能以讹传讹。
[关键词]孙陵;郭沫若;《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
《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是郭沫若三厅初期机要秘书、①孙陵是如此叙述三厅初期他与郭沫若的关系的:“他把他底图章都给了我,钥匙也交给我,接见不相识的客人是我,保管机密文件是我,拆阅他底信件是我,另外全厅的人事工作也是我。”(孙陵的《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第103页。)1948年11月去台的“东北作家群”重要作家孙陵晚年写作的回忆录,共9章,依次为:《萧红》《骆宾基》《萧军》《臧克家》《田汉》《巴金》《郭沫若》《姚雪垠》《江青·周扬·夏衍·阳翰笙》。在题记中,孙陵如此写道:“整个文字,不是捧场,也没有漫骂,更没有借机会装扮自己,写来真切平实,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1]笔者在阅读关于郭沫若的文字后发现,该说法与事实不符。据查,该书得到了大陆学者的高度重视:一些学者评价它“具有相当的史料价值”[2],“成为研究中国30年代文坛现状的宝贵资料”[3];在大陆出版的学术书籍中,收入该书的文学辞典已有两部,②徐迺翔主编的《台湾新文学辞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秦牧、饶芃子、潘亚暾主编的《台港澳暨海外华文文学大辞典》,花城出版社,1998年。引用过该书的学术著作已有12部。③依出版时间顺序为:龚济民、方仁念:《郭沫若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杨义:《中国现代小说史》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赖正和:《郭沫若的婚恋与交游》,成都出版社,1992年;秦川:《郭沫若评传》,重庆出版社,1993年;陈青生:《抗战时期的上海文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刘国红:《郭沫若》,远方出版社,2005年;吴永平:《隔膜与猜忌——胡风与姚雪垠的世纪纷争》,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钦鸿:《文坛话旧》,上海远东出版社,2008年;章海宁:《萧红画传》,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段从学:《“文协”与抗战时期文艺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叶君:《萧红印象·故家》,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张武军:《从阶级话语到民族话语——抗战与左翼文学话语转型》,中华书局,2013年。为了让人们正确认识该书的“史料价值”,笔者拟就与郭沫若有关的一些事实进行考证。
一、与《我的丈夫郭沫若》有关的问题
关于该问题,孙陵如此写道:
二十七年春,他就任军委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在日本出版的《改造》杂志上,出现了一篇用他太太底名字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挣扎在生死线上》,内容是描写自从郭沫若深更半夜,不告而逃之后,一家六口均已陷入绝境,警察天天传讯,生活朝不保夕,孩子想念爸爸,她在日本成为罪人,失去一切自由,中间追述她自从和郭沫若结婚以后,二十年来种种甘苦生活,那是一篇使人荡气回肠,读之心碎的文章。
郭沫若当时读过这篇文章之后说:
“这篇文章所写的各种事情全对,外人绝对难于分别真伪的,但是有一点与事实不符,她说我那时(北伐时期)很得蒋委员长信任,其实并不确。如果当真是他亲笔写的,这件事她决不会不知道。一定是警察厅套去她底详细口供,由别人捉刀,冒她名字写的。他们在用曹操利用徐母欺骗徐庶的办法,企图动摇我底感情。……”
当时我对他说:
“你否认好了!”
他很为难地说道:
“我自己怎好出名辩驳她?”
当时我根据他底意思,写了一篇纠正性的文章,发表在《救亡日报》上,他读过之后又说:
“这种事情怎么可以写出来,万一给蒋委员长见到是会影响关系的!”
其实国民政府通缉他的命令,在他亡命日本期间,十年之间从未取消。七七事变以后,本想取消,又怕日本人怀疑,影响他底行动,因此直到他到了上海,才把通缉令取消了。为了证明《挣扎在生死线上》的错误,由第三者偶尔提一提,我想决不会影响关系的,因为这个时期委员长对他早已宽恕了,不然如何会请他回国,还给他官做?但是从另一方面也正可以看出,他这时是多么重视委员长底关系。[4]
遗憾的是,孙陵不但将署名佐藤富子的文章的题目和发表刊物回忆错了,并且回忆自己写作文章的情况有误,自己的文章也只回忆了很少一部分。
署名佐藤富子的文章发表在《新女苑》第2卷第4号上,1938年4月1日出版,版权页上标明“每月发行一次”,即月刊,题为《支那へ帰った郭沫若》,直译成中文为《回到了中国的郭沫若》。当时人们翻译的题目有3个:《我的丈夫郭沫若》《归国的郭沫若》《怀外子郭沫若先生》。在这3个题目中,人们普遍认可的题目是第一个:不但《新语周刊》第1、2期(1938年4月22日、29日)发表、《文摘·战时旬刊》第20号(1938年5月8日)转载时使用了该题目,(汉口)战时文化出版社、(上海)日新社、(广州)民力书局在出版书籍时均题为《我的丈夫郭沫若》。*孙陵的另一篇文章出现了该书名:“随后,出现了郭沫若的日本太太,写了一篇《挣扎在死亡线上》,郭沫若认为不真实,由我执笔写了一篇反驳的文章,也发表在《救亡日报》。/天下事无奇不有,日本人把这篇文章也附录在《我的丈夫郭沫若》小册上(题目绝对改了的),当成宝贝。我到现在尚未见到,连自己写了些什么,现在都忘了。”参见孙陵的《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第163页。其他两个题目的使用情况为:《归国的郭沫若》出自《郭沫若夫人的悲哀》,*《郭沫若夫人的悲哀》,《国际文摘》半月刊第1卷第6期(1938年4月16日),紧接该文发表了郭沫若的《遥寄安娜》。该文摘译了《支那へ帰った郭沫若》的末尾部分;《怀外子郭沫若先生》发表在《众生》第1号(1938年5月1日),香港《明报月刊》1976年4月号曾转载,先后收入《抗战中的郭沫若》[5](目录题为《怀外子郭沫若》)《港台·国外——谈中国现代作家》*郭佐藤富子文,周山崎美子、林浩合译的《怀外子郭沫若先生》,程新编:《港台·国外——谈中国现代作家》,四川文艺出版社,1986年。两本书中。
孙陵的《〈我的丈夫郭沫若〉不是佐藤富子的亲笔》发表在1938年5月17日出版的《救亡日报》上,《新语周刊》第1卷第7期进行了转载。查阅该文的内容可以知道,孙陵的回忆文字存在以下问题:1.写作情况有误,2.回忆内容极不完整。
关于第一个问题,孙陵在该文中如此写道:
第二天看到了郭先生,我问他说:
“看到这期的文摘吗?”
“嗯,假的,是旁人假写的。”他微笑着说。
当时我们就根据着这期文摘的译文将事实不符的地方作了一个校正。[6]
根据引文中的“我们”可以知道,孙陵的《〈我的丈夫郭沫若〉不是佐藤富子的亲笔》是他与郭沫若商量着写的,并不是他根据郭沫若的意思,自己“写了一篇纠正性的文章”。如此一来可以断定,孙陵在回忆文字中写到的郭沫若看见该文后的反映与事实不符:既然是商量着写的,郭沫若就没有必要担心该文发表后影响到自己和蒋介石的关系。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的丈夫郭沫若〉不是佐藤富子的亲笔》几乎逐段*从第13段起,《〈我的丈夫郭沫若〉不是佐藤富子的亲笔》中所说的段落与实际段落相比从排序上说少了两段,即:《〈我的丈夫郭沫若〉不是佐藤富子的亲笔》所说的第13段对应于《我的丈夫郭沫若》中的第15段,依次类推。指出了《文摘·战时旬刊》第20号转载的《我的丈夫郭沫若》中不符合事实的地方(全文共35段,第1、2自然段被认为“可以代表郭夫人真正的心境”),事情涉及郭沫若留学到流亡日本的诸多事情,并不只有在广东时期与蒋介石的关系。*据文末说明,《文摘·战时旬刊》第20号上的《我的丈夫郭沫若》“摘自新语·文会周报”。经核对,《新语周刊》第1卷第1期发表的文字被全部转载,有3 000字左右,由3部分构成:《在九州帝大医科毕业回国以前》《在贫苦的挣扎中的创造社时代》《在广东和共产党携手前后》,转载时删去了章节目录,用空行代替。紧接这些文字之后,有400余字被转载,主要写了郭沫若参加北伐、化名从香港亡命日本、七七事变爆发后离开日本3件事情,该部分文字可能来自《文会周报》。孙陵在《〈我的丈夫郭沫若〉不是佐藤富子的亲笔》中如此写道:“二十九段(引者按:应为三十一段)‘化装’一段也是没有的事。这下边到‘八一三’,海外十年的生活,竟一字也没有谈到。我们想或者假托郭夫人的这位执笔者定是对于郭先生的文章有了相当的研究,而揣摩出来的。因郭先生离国前和‘八一三’返国时的各种生活情形,都有文章发表,至于海外十年的生活,从来不曾谈起过,所以假托者便无从揣摩了。假托者虽然揣摩得相当成功,但究竟露出了这许多破绽。”看看发表在《新语周刊》第1卷第2期的《我的丈夫郭沫若》(有3 000余字,同样由3部分构成:《武汉时代佐藤为母亲的精神》《危险万分中在汉口夫妻的团聚》《佐藤祈祷和平的日子早些降临》)便会知道,郭沫若和孙陵的猜想并不属实,“假托者”并不是没有写郭沫若海外10年的生活,而是《文摘·战时旬刊》第20号没有转载。
至于与蒋介石有关的部分,孙陵在该文中如此写道:
那时的蒋介石将军并不是“师长的地位”,和郭先生也谈不上感情,更未和郭夫人见过面,像二十段所说全部都是假的。同段中说“这时广东共产党的势力,已非常巨大”,其实从“三,二○”以后,广东共产党的势力已经低落了。[7]
该段文字仅是客观陈述事实,蒋介石即使看见了,也不可能影响到他此时与郭沫若的关系。
二、关于郭沫若前往长沙的原因
关于该问题,孙陵如此写道:
上海沦陷以后,郭沫若将《救亡日报》迁往广州并继续出版,我则去到武汉。过了旧历年,郭沫若也带着于立群从广州来了,住在日租界太和街,新四军办事处楼上。
这时政府已决定在军委会恢复政治部,郭沫若自己以为北伐时曾任政治部中将秘书长,这次政治部既然恢复了建制,部长纵然当不上,也许副部长可以当上。当他知道要他当厅长的时候,便立即去了长沙。*孙陵的《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第100页~101页。孙陵的另一篇文章有类似说法:“军委会决定成立政治部,请陈诚当部长,郭沫若当第三厅厅长。郭沫若一听便‘火’了,便去了湖南。以资历而言,他有资格做副部长。”参见孙陵的《江青·周扬·夏衍·阳翰笙》,选自《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第166页。
现在再来看看与郭沫若一起去参加此次会议、后来担任第三厅主任秘书的阳翰笙的回忆:
在确定郭沫若作第三厅厅长后,斗争的焦点便集中在第三厅副厅长的人选上。我党通过郭沫若提出由潘汉年作副厅长,国民党坚决不同意,郭老力争说:“我得有一个得力的助手。潘汉年北伐时期是我的秘书,后来又参加我们的创造社,是追随我的人,我很有理由派他来当我的副厅长。”陈诚则千方百计地加以反对,企图让郭老接受刘建群。郭老坚决反对。他说:“我本来就不想干第三厅。”在北伐时,郭沫若是政治部副主任,陈诚那时还只是下面的一个团长,而贺衷寒、刘建群这些家伙那时候还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郭老想:“今天你陈诚当了政治部长,爬到我头上来了。为了抗日,这些我都不说了。今天你还要派刘建群来控制我、监视我,我还干什么?”这话他也对黄琪翔直接说过。郭老还说:“在朝也是抗战,在野也是抗战,何必要来当你一个三厅厅长!”*阳翰笙的《风雨五十年》,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第168页。文中的刘建群当为刘健群。
从该段文字可以看出,郭沫若确实对厅长这一位置有所不满,不过,不满的原因不是自己没有当上副部长,而是因为安排刘健群担任副厅长来控制、监视他。
阳翰笙是否在帮郭沫若说话呢?不妨看看周恩来1938年2月24日写给郭沫若的书信:
前日去会辞修,适你的来信正到,他看完后给我看,并说“限制思想言论行动”问题已解释过,并要我将上次所谈的写一个文件交辞修转呈蒋先生批准,便可便利我们工作。关于副厅长,他说可即要范扬先生担任,厅长仍唯一希望于你。假使你要在长沙耽搁,可先要范扬来组织。他并要我及黄琪翔兄写信给你,劝你早来,他也即复你信。陈还说,为地位计,请你以指导委员兼厅长。[8]
该信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陈诚对“‘限制思想言论行动问题’已经解释过”,并要周恩来就上次所谈内容写一个文件转交蒋介石批准,以便将来开展工作;2.第三厅副厅长由范扬担任,仍然希望郭沫若就任厅长一职;3.考虑到郭沫若的地位问题,陈诚请郭沫若以指导委员的身份兼任厅长。将该信内容与郭沫若的回忆文字比较一下便会发现,就这三方面内容而言,郭沫若的回忆属实,这就意味着孙陵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看了于立群1938年2月26日送到长沙来的周恩来的信件后,郭沫若于28日动身回武汉。在陈诚爽快地答应郭沫若的工作条件后,郭沫若答应担任第三厅厅长。在谈到聘请指导委员问题时,周恩来问陈诚:“你以前不是说,要聘沫若为指导委员吗?”*②③均摘自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郭沫若全集·文学编·洪波曲》。郭沫若抢先说道:“我现在已经作了你们的部下,不能再来指导你们了。”②听了郭沫若的话,陈诚也抢着说:“那我们就不请你指导了。”③根据这一事实也可知道,郭沫若2月初前往长沙,确实不是因为没有当上政治部副部长,而是因为当时的条件使他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为了更加有力地证明孙陵的说法不符合事实,不妨再看看陈诚1938年1月27日给蒋介石一封信中的相关文字:
周恩来郭沫若等,绝非甘于虚挂名义,坐领干薪者可比。既约之来,即不能不付予相当之权。周之为人,实不敢必,但郭沫若则确为富于情感血性之人。果能示之以诚,待之以礼,必能在钧座领导之下,为抗日救国而努力。*陈诚的《函呈为筹组政治部事敬陈人事运用之所见(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载于《陈诚先生书信集——与蒋中正先生来往函电(上)》,(台湾)国史馆,2007年,第298页。
根据所引文字可以知道,在时任政治部部长的陈诚看来,郭沫若并不是一个贪图功名富贵的人,而是一个“富于情感血性之人”[9],在“示之以诚,待之以礼”[10]的情况下,一定能够“为抗日救国而努力”[11]。该书信写于政治部组建过程之中,一定是陈诚与郭沫若多次接触后得出的结论,其可信度绝对远远超过去台后“甘当‘反共文艺狙击手’”[12]的孙陵近四十年后的回忆。
三、关于郭沫若在上海溧阳路1269号的住房问题
关于该问题,孙陵如此写道:
三十四年春天,他去苏联游历一次,中央发给了他三千美金的旅费,这一笔钱他胜利之后在上海狄思威路顶了一幢花园洋房,后来他又把房子顶掉去了香港,竟充做叛国的资本。[13]
看见该说法后,北碚地方史研究专家李萱华采访了抗战时期担任嘉陵江三峡实验区区长的卢子英(当时北碚为区署所在地),并将其采访情况写进了《卢子英与郭沫若》,郭沫若研究专家龚济民采访了郭沫若当时的秘书翁植耘,并将其情况写进了《关于郭沫若生平事迹的几点质疑》。现在我们来看看两人的采访结果。
1945年5月28日,郭沫若接到苏联大使馆的一封信,苏联科学院邀请他参加第二百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会议在莫斯科与列宁格勒两地连续举行,会期从6月16日到28日。蒋介石不愿意郭沫若去苏联。一不签发护照,二不拨给经费,会期临近,时间紧迫,于立群找郭老的秘书翁植耘,通过他在中央银行的亲戚借钱,估计如能借到,数量也不会很大。因此,郭老又向卢子英求援。
卢子英手下有个文化基金委员会,成立于1938年,开始是募捐集资,用以开发三峡地区文化建设事业,后用集资的钱做生意,开厂矿,集累了一大笔资金,卢子英掌握在手,曾援助过高士其、刘披云、汪伦等地下党员和进步人士。他得知郭沫若要去苏联考察,急需川资,便动用文化基金会的资金,通过北碚银行经理伍玉璋换了一万美元的支票,用信封装好,派北碚管理局服务生唐德祯专程送往重庆天官府六号。当时郭老不在家,于立群收信后,取出美元支票,在信封正面盖上郭沫若私章,当作收据,交唐德祯带回交差。
郭沫若在得到卢子英送去的钱之前,翁植耘已在他亲戚处借到三千美元,这时只好交翁植耘全部退还了。他这次去苏联,往还历时两个多月,用去美元近五千元,回国后将剩余的五千多美元,如数还给了卢子英。*李萱华的《卢子英与郭沫若》,《北陪志资料》1983年第5期。卢子英夫人邓文媛后来在接受采访时有类似说法:“有一年,郭沫若要去苏联开科学大会,老蒋不支持,他就找卢子英帮助,‘卢子英私人哪有钱嘛,他就想办法通过银行找了一笔钱,喊唐德贞送去,说此事要绝对保密,有可能杀头。支票装在一个土信封里面,结果郭不在,他夫人于立群收到,将土信封送回,盖了郭的私章,算是收条。这个信封我觉得有用,开药方装在里面更稳当,信封就留下来了。郭的钱没用完,剩了几千块钱回来,又找到卢子英销了账。’”参见马拉的《郭沫若梁漱溟都曾是我们家的客》,载于2013年12月12日的《重庆晨报》。
一九四五年六月,郭老应邀赴苏参加苏联科学院二百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前夕,翁植耘怕郭老在国外没钱花,便建议他向有关部门申请一笔款子带去,郭老说不必了,翁植耘出于对郭老的关心,还是向中央银行提了三千元美金交给他。由于翁植耘与当时国民党中的一些头面人物沾亲带故,所以此事办得比较顺利。可是对于这笔钱,郭老在苏联期间根本分文没花,回国后悉数归还,仍由翁植耘亲手交给了中央银行。因而孙陵所谓“这一笔钱他胜利之后在上海狄思威路顶了一幢花园洋房,后来他又把房子顶掉去了香港”,显然纯属编造的谎言。*龚济民的《关于郭沫若生平事迹的几点质疑》,载于《西北师大学报》1985年第4期。文中的以下说法有误:“于立群所说的后来他们搬到施高塔路去,亦即孙陵所指的狄思威路的那幢房子,因其位于施高塔路口。”“于立群所说的后来他们搬到施高塔路去”的房子应该指后来作为上海群益出版社办公用房的山阴路恒丰里77号的三层楼房。结合《郭沫若夫人的烦恼》(5月12日《文汇报》)的相关报道、魏绍昌5月21日拜访郭沫若的地点是位于溧阳路的“一座日本式小洋房”(《郭老在上海二三事》)可以知道,郭沫若一家1946年5月8日到上海后的居住情况为:先借住在徐家汇附近的朋友家里,12日左右搬到后来作为上海群益出版社办公用房的山阴路恒丰里77号的三层楼房,21日前搬到溧阳路1269号的二层花园洋房。
比较一下这两篇文章可以知道,两者对相同内容的说法有以下差异:1.前者说于立群找翁植耘“通过他在中央银行的亲戚借钱”,后者说翁植耘主动“向中央银行提了三千元美金交给”郭沫若;2.前者说郭沫若到苏联前便将3000美金退还给了翁植耘,后者说郭沫若从苏联回国后才退还给翁植耘。尽管有这些差异,笔者仍然认为主要事实是清楚的:翁植耘“向中央银行提了三千元美金交给”郭沫若,由于卢子英动用手下的文化基金会的资金给了郭沫若一万美元,所以郭沫若将3 000美元如数退还给了翁植耘。其理由为:1.两位作者在写这两篇文章时,采访的对象都是直接当事人,并非道听途说;2.根据两篇文章的内容可以知道,两位作者在采访两位当事人时,事前、事后都未沟通,龚济民、翁植耘也未见过发表在《北碚志资料》上的《卢子英与郭沫若》;3.李萱华在采访卢子英时,卢的夫人邓文媛拿出了当时装支票的信封(因保存一张治疗风湿的药单子而留了下来),当时送钱到郭沫若寓所的唐德祯看见该信封时立即认了出来,由此可知卢子英的回忆基本属实;4.龚济民同时引用了《文汇报》1946年5月12日的一则新闻报道《郭沫若夫人的烦恼》,说明郭沫若1946年到上海后先借住在徐家汇附近一位友人家里,后来要搬去居住的房子“还是朋友的”,由此可知孙陵的说法完全不属实。
关于郭沫若抗战胜利后郭沫若在上海的住房问题,曾任群益出版社中、后期业务负责人的吉少甫有如此回忆:
当时国民党的党政军各部在上海争相抢夺地盘和资财,“文和武争,官和民争,有力者公然霸占,无力者暗中盗窃”。洋房、汽车、金条成为他们的首抢目标。可见国民党的接收实为“劫收”,所以找房很困难。谢思洁认为,虹口地区在战争时期实际上是日本人的租界,现在大批日侨正在撤离回国,所以这里房价看低,应该早日顶下合适房。这样,我们俩赶去看了在山阴路恒丰里77号的一套三层楼房,认为这类房要比一般石库门房设备好些,朝南的第三层有阳台,煤、水、电齐全。但左右邻居仅一墙相隔,很容易攀走,安全不能保证。里弄内道路较宽,但进出口离交通道路较远。山阴路口有一家书店,是有名的日本书业友人内山完造开的内山书店。有轨电车的终点站就在他的店门前。内山和鲁迅是朋友,也是郭老的朋友。山阴路附近大陆新村9号就是鲁迅故居。当时茅盾也住在大陆新村的第三条巷里。我看过房后,从环境安全角度考虑,认为以郭老的政治身份和在文化界的影响,在此居住不很适合。热心的谢思洁又继续在附近的溧阳路找到一个单独建筑,是幢有小花园的二层二开间有阳台的公寓式房子,比较适合郭老一家住。原来的住户是日本商人,即将撤离回国。经过中间人的活动,谢花了较大的“顶费”租下。山阴路的房子,就归群益作为办公之用了。*吉少甫的《郭沫若与中后期群益》,出自吉少甫主编的《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百家出版社,2005年,第157页~158页。引文中的山阴路原名施高塔路,溧阳路原名狄思威路,1943年汪精卫政府接收租界时更名为今名,除引文外,本文一律使用今名。
由此可知,抗战胜利后郭沫若在上海溧阳路1269号二层二开间的花园洋房是谢思洁*谢思洁(1915~1971):今贵州省赤水县官渡镇(原属习水县)人。1920年在上海闸北曾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领导的儿童团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任四川丝业公司业务科主任。1933年起开始练习写作,曾先后在四川各报刊发表过诗歌散文多篇。1944、1948年在群益出版社参加扩社、募股及出版发行工作。1948年协助郭沫若全家避居香港,并尽力帮助解决他们在香港的经济困难。参见《人物·谢思洁》,摘自贵州省赤水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的《赤水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843页。“花了较大的‘顶费’租下”的。现在需要搞清楚的是,这“较大的‘顶费’”来自何处?对此,国民党中央机关刊物《中央周刊》发表的两篇文章有如此说法:
一到上海,便有人出了十几根大条替他顶房子,每月送几千万法币给他作零花,还由某某对外文化事业协会,以补助文化的名义,在美金存款中,对他拨了一点头寸。[14]
他由山城重庆飞到了繁华的上海,周恩来用十六根金条给他顶了一座花园洋房,每月并由“周公馆”送上丰厚的生活费和交际费,卢布津贴自然还是有的,并且依其“劳绩”而有增无已。[15]
现在,我们来看看周恩来1946年5月19日给郭沫若的一封信函:
沫兄如面:
别仅旬余,而京沪相隔,竟若天涯,想念殊甚。定一回,知兄等犹无居室,而赁价之贵,恐为觅居中之最大难题。兹托沫沙兄转告乃超、祝华两兄负责料理,请群姊与之接洽,想月内当能有定所也。专白,即询双好。
一切请面询沫沙。
弟豪拜[16]
根据该函可以知道,周恩来确实对郭沫若的住所很关心,但他只是委托廖沫沙(时为《华商报》副主编、主笔)转告冯乃超(时任中共代表团顾问、上海工委委员、群益出版社总编辑)、祝华(时为中共代表团办事处工作人员)两人“负责料理”,并未说要给郭沫若一笔钱以便租房。
结合群益出版社中后期业务负责人吉少甫2007年10月捐赠给北京郭沫若纪念馆的《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清单》可以推断,这笔“较大的‘顶费’”应该来自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本身:1945年8月至1946年4月,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折合成黄金有144.33两;在这些股金中,除去郭沫若(27.35两)、沈起予(6.25两)、刘盛亚(3.30两)的版税和吉少甫、屈楚、刘川(1.31两)的干股外,还剩黄金106.12两[17];在这106.12两黄金中,应该有多部分属于1945年8月以来将群益出版社改组为股份公司后筹集来的现金。有了这么多现金,是能够为郭沫若支付这笔“较大的‘顶费’”的。
由于抗战胜利后郭沫若在上海的住房是“花了较大的‘顶费’租下”的,而谢思洁只是群益出版社的一个董事,他不可能有权利决定支付这笔“顶费”,他这样做应该征得了周恩来信函提到的冯乃超的同意。此时的冯乃超不仅仅是中共代表团顾问、上海工委委员,还是上海群益出版社的总编辑,他同意花一笔“较大的‘顶费’”租下这幢房子,不仅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对郭沫若的关心,实际上也是他作为总编辑*关于冯乃超在群益出版社的地位问题,吉少甫有如此回忆:“安定下来之后,身为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郭老面告我,离渝前经研究,他和董事会任命冯乃超为上海群益出版社的总编辑,参与今后群益重大事项的决策。有关选题、编书、出书等出版方面的重要事项,就向他请示汇报。”参见吉少甫的《郭沫若与中后期群益》,选自吉少甫主编的《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百家出版社,2005年,第161页。的分内之事:郭沫若是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冯乃超有责任解决他的住所问题;在花一笔“较大的‘顶费’”为郭沫若租下一幢房子后,上海山阴路恒丰里77号的一幢三层楼石库门房子便成了上海群益出版社的公房,作为总编辑的冯乃超则住在三楼[18]。周恩来给郭沫若写信的时间是1946年5月19日,魏绍昌5月21日去拜访时,郭沫若已经住在溧阳路这座“日本式小洋房”了[19],由此可以断定,郭沫若在收到周恩来来信之前,冯乃超已经为郭沫若顶下了溧阳路1269号的花园洋房并让其安顿了下来。由此可知,吉少甫对冯乃超的以下评价是符合事实的:“群益的第二任总编冯乃超与郭老是相知甚久的好友。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他受命于周恩来,以共产党员的公开身份,从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在文化运动中支持郭沫若,在政治斗争中保护郭沫若,默默作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组织工作,从不张扬。”[20]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一方面要看见公司为郭沫若在上海的花园洋房花了一笔“较大的‘顶费’”,另一方面也要看见公司欠郭沫若大笔版税:“记得有一次我们粗粗匡算过:如果要还清欠郭老的全部版税,出版社就必须把当时所有资金及能变卖的资产全部卖掉——那就是群益关门。”[21]群益出版社改组前欠郭沫若27.35两黄金的版税,改组后用筹措来的资金为其解决住房问题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据《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清单》,在第一期119.53两黄金的股金中,郭沫若亲属的股金还有24.75两(郭沫若侄儿郭培谦15.56两、郭培谦妻妹魏德芳4.72两、魏德芳丈夫刘盛亚3.30两、郭沫若夫人于立群1.17两),与郭沫若的版税27.35两加起来,共计52.1两,差不多占第一期股金的一半。据郭培谦女儿郭远慈回忆,郭培谦不但将在重庆西来寺街20号开设的酱油作坊改作群益出版社社址,为了筹措资金,还向自己的父亲3次要钱,最后一次甚至谎称自己病重,其父亲接信后立即卖掉刚收割的稻谷将钱寄去[22]。郭沫若及其亲属为群益出版社付出了如此之多,我们有什么理由指责公司为其解决住房问题?至于花一笔“较大的‘顶费’”租下一幢二层二开间的花园洋房,那是共产党派往群益出版社主持业务工作的吉少甫考虑到郭沫若的“政治身份和在文化界的影响”租下并得到冯乃超认可的。
关于郭沫若1946年到上海后的住房问题,当时还有这样的说法:
据说郭沫若自胜利后初次赴沪时,仅住于施高塔路恒丰里一书店楼上,局促不堪容膝,后来当局始配以小洋房一所,郭居于该房一年有余,其离沪,当局不监视其行动,任彼逍遥法外,固属怪事,然配给之房,而让其出顶,则更是怪之又怪的事了!现郭虽已在逃,然顶郭房之住户,亦为私顶,未知当局究办与否?[23]
该段文字引自《大地周报》第89期发表的《郭沫若盗顶官房》。关于《大地周报》及其主编,人们有如此介绍:
龚德柏除了办《救国日报》外,还以三妻张孝徽为名,主办《大地周报》。龚在报刊上,常用“菊部老人”,“老记者”,“小记者”,“不是记者”等笔名,写社论和戏评,左右舆论,有很大影响。龚德柏物色了两个主要执笔者,一是曾屠龙,曾在云南写时评,攻击龙云,遭到打击,逃来南京,被“龚大炮”赏识聘用,有时代龚写社论。“曾屠龙”并非原来姓名,是他曾用刀笔屠杀“云南龙”的意思;一是“怡红阁主”,是《大地周报》社评、时评、戏评的主笔,他们常常利用刀笔,自由进入南京各影剧院,除了看戏不给钱外,还得到优厚招待。[24]
姑且不论由这样的人主办的刊物发表的其他文章是否可信,单就《郭沫若盗顶官房》而言,可以断定它是不可信的。其理由为:郭沫若担任主任的政治部文化工作委员会1945年3月30日便“奉张治中部长令裁撤”[25],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怎可能于1946年5月在住房极其紧张的上海分配给郭沫若“小洋房一所”?
孙陵的《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郭沫若》共五部分,拉拉杂杂写了很多事情。笔者曾试图对其中涉及到的所有事实进行考证,遗憾的是缺乏有说服力的史料,只好作罢。不过,根据本文考证的3件事情可以知道,其中存在不少史实错误。这一事实告诉我们,《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中的不少回忆存在史实错误,我们在引用时应该多加小心,否则可能以讹传讹。
参考文献:
[1]孙陵.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本书题记[M].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
[2][9][10][11][12]古远清.孙陵的后半生[J].鲁迅研究月刊,2007,(12).
[3]邱丹.孙陵——不在的“存在”[J].鸭绿江,2014,(12).
[4][13]孙陵.我熟识的三十年代作家·郭沫若[M].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93-95,95.
[5]郭佐藤富子.怀外子郭沫若先生[A].丁三.抗战中的郭沫若[C].战时出版社,1938.108-121.
[6][7]孙陵.《我的丈夫郭沫若》不是佐藤富子的亲笔[J].新语周刊,1938,(第1卷第7期).
[8]周恩来.周恩来书信选集·速将宣传纲领拟好——致郭沫若(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四日)[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142.
[14]刘三.郭沫若离开了上海[J].中央周刊,1948,(第10卷第5期).
[15]田虎.如此这般的郭沫若[J].中央周刊,1948,(第10卷第15期).
[16]金炳华.上海文化界:奋战在“第二条战线”上史料集·周恩来致郭沫若告已嘱人协助解决觅居函(一九四六年五月十九日)[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50.
[17]郭平英.群益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析[J].郭沫若学刊,2009,(2).
[18]吉少甫.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关于群益出版社[C].上海:百家出版社,2005.11.
[19]魏绍昌.郭老在上海二三事[A].吉少甫.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C].上海:百家出版社,2005.234.
[20]吉少甫.郭沫若与中后期群益[A].吉少甫.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C].上海:百家出版社,2005.163.
[21]刘川.小出版社的大影响[A].吉少甫.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C].上海:百家出版社,2005.96.
[22]郭远慈.忆父亲与群益出版社的往事[A].吉少甫.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C].上海:百家出版社,2005.73-76.
[23]原子.郭沫若盗顶官房[J].大地周报,1947,(第89期).
[24]张永安.龚德柏与《救国日报》[A].中国人民政协会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湘西文史资料(第2辑)[C].湖南省保靖县印刷厂印制,1984.184.
[25]阳翰笙.阳翰笙日记选[C].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5.364.
(责任编辑李晓丽责任校对李晓丽)
A Sincere and Natural Autobiography ——Three Verifications of The Writers I Have Well Known in 1930s: Guo Moruo by Sun Ling
Liao Jiuming
(Sichuan Institute of Guo Moruo, Leshan Normal College, Leshan, Sichuan, 614000)
[Abstract]The Writers I Have Well Known in 1930s is an autobiography by Sun Ling in his late days. Sun was once a secretary in the third department for Guo Moruo and one from Northeast Writers Group who had been to Taiwan in November, 1948. In the preface of this autobiography, he claimed that the writing was sincere and natural, and drew great attention from scholars in mainland. As it is known form the textual research, there are some apparent errors, such as the recalling in My Husband Guo Moruo (by Misaki Sato Fuko), the reason why Guo Moruo went to Changsha, the issues concerning the 3000 US dollars while touring Suzhou, etc. Based on these, the claim of being sincere and natural goes against the truth. Therefore, while citing the words from The Writers I Have Well Known in 1930s, 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and avoid circulating erroneous message.
[Key words]Sun Ling; Guo Moruo; The Writers I Have Well Known in 1930s,
[作者简介]廖久明(1966—),男,四川安岳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和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回忆郭沫若作品收集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5AZW011)
[收稿日期]2015-11-18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16)01-00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