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这么一群年轻人,他们将一个地方住成了传说,那个地方叫作拉萨。
我对拉萨其实没什么好感,很小的时候去过一次,差点没死在当雄突然压至的暴风雪中,好不容易从雪山中撤退出来,当晚就头疼欲裂,凌晨3点挣扎着从床上滚落,一步三喘地挨到大门边,用最后的力气一层层地推开大门,清冽的空气救下我一条命,可紧接着就感冒了,至此留下病根,一上海拔三千米,必定凌晨醒来,而且一定是头疼到想要转世投胎。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月黑风高的寂静世界里碰到川北,我裹一件大棉袄,虚弱地拉开大门,蹲在客栈院子的角落里,低头大口喘气,喘了十几分钟后猛然醒觉有人在唱歌。单调的吉他声,配着轻而断续的沙哑嗓音,在黎明前最幽暗的天空下,在冰冷刺骨的拉萨某破落客栈的院子里,轻轻吟唱。
就这样认识川北,就像所有在拉萨飘荡的年轻人一样,川北一人身兼数职,他是高山探险领队、酒吧驻场歌手及客栈合伙人。我入住的这家客栈就是他和党羽、阿莱一起开的,他们三个人那时候在拉萨开着两家客栈、一家酒吧,忙得脚不沾地,客栈里通常只剩下房客们自给自足,所以一般我晃悠的时候他们都在睡觉,而等我睡觉的时候,他们两眼湛湛发光,四处游荡。
这一天我夜半爬去院子里吸氧,正好碰到川北夜半吟唱。
“吃点止疼药。”见我喘得辛苦,他终于开口和我说话。我摇头,止疼药对我没有作用,早尝试过所有办法,除了夜半站在户外呼吸,任何招都没用。
见我一副半条命没有的模样,川北好奇:“你还要待多久?”
“一个月。”
川北:“工作?”
当然为了工作,都市米贵,世道艰难,我只有一手好文笔,没有办法,从枪手到编剧,从小说到游记,什么活都得接。
川北:“等你来听我唱歌。”
“好。”
但第二天川北没有准时出现在酒吧,他的女朋友不辞而别。
二
就像所有浪迹天涯的年轻人,川北是个穷光蛋,虽然又是开客栈又是开酒吧,但都是入不敷出,客栈的位置有些偏僻,抬头就见一堆堆的雪山包,生意并不好。他每晚在酒吧唱歌,赚的钱就是第二天的饭钱酒钱,他带队上雪山,所得刚好支付日常生活用度,他的生活容纳不了一个娇滴滴的女人。
娇滴滴的女人偶尔背起个小包行到某天涯海角,以为开个客栈就是推门格桑花,清风拂长发,不晓得有了上顿没下顿,连客人的床单都需要用手洗,垃圾需要一趟趟倒,不倒就发臭的窘迫。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还赚不到钱。这个女人还是个画家,十指尖尖若春笋,从小到大她的世界就和柴米油盐无关,而现在连柴米油盐那个过渡层次都没有,跟着川北,等于是直接从阳春白雪一步跨入挣扎。
所有的恋情一开始都是极好的,他带她去大昭寺磕头,去小昭寺熬酥油,去拉萨医院的对面吃大盘鸡,去光明港喝甜茶。拉萨是日光之城,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晒得一身暖洋洋,打打牌吹吹牛,一天的时光如白驹过隙,川北幸福得一塌糊涂,走到哪里,都牵着女人的手,他们的爱情在拉萨所有的街头小巷,在恢弘的布达拉宫前闪亮。
姑娘第一次跟着川北回客栈的时候,小手一挥喜滋滋地说:“我要在这儿、那儿种满格桑花,我要在花丛里画画!”一副要到海枯石烂的架势。然后就到了拉萨的淡季,游客锐减,滞留的只剩下穷背包客,以卖唱卖手工艺卖体力为生,他们通常住25元的床铺,吃10元的盒饭,到哪里去都是跷着大拇指搭车,这拨人的算盘打得比川北之流的老拉萨客都要精。
女画家的格桑花之梦如水飘零。虽然格桑花是一种耐低温高海拔的花朵,但也是在春夏季盛开,冬季极少,况且拉萨也是个大都市,即使是春夏季,格桑花也并不是随处可见,要铺满整个客栈,只能去买,小客栈风雨飘摇,哪里可能再去干这等费钱费力的事情,女人变得一日比一日沉默。
然后就没了踪影。
我不能说女画家是个虚荣的姑娘,只是妞们,你们既要流浪又要安逸,既要格桑花又要LV,真的可能性不大好不好。川北一直追到四川,伊人行踪渺渺。
总是有人说真的有心,天涯海角都找得到,可若真是狠心斩断一切爱,保证住你隔壁都找不到。女画家拉黑了川北,QQ删了,微博清空,传说中的家乡空无一人,走的那天还同时买了去往三个不同城市的飞机票。除了淘宝账号,整个人从川北的世界中销声匿迹,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我一直以为“全线拉黑,除了淘宝账号”,这句话是在搞笑,原来还真有人这么做,想咧嘴笑,看了看川北的脸色,硬生生吞回去。
川北从四川回来的那天喝得酩酊大醉。我是姑娘,一直坚定地站在姑娘们的立场,私底下,我认定男人是可以轻易被美色浇晕头的生物,因此他们的天长地久不过如此而已,喝喝酒、骂骂人就过去啦。我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一个男人会在短短几日内消瘦成一把骨头,一周后他走路都开始打晃,脸色青灰,又不说话,吉他声呜咽着响彻整个夜晚。
我本就睡得辗转反侧,这下更是不要睡了,然后在某个夜晚,听到了川北的哭声。我只知道他哭得好伤心,听得人难过得要命。
原来男人也是会哭的啊。
党羽没空24小时看着发疯的兄弟,组织房客们陪着川北,上午一个,傍晚一个,24小时不间断。我被分配到的时间是凌晨3点到7点,理由是反正这个时间段我本来就需要在户外吸氧。
我也没觉得有任何不妥,我不喜欢一个地方老是赐我以病痛,但是我喜欢因为这个理由得以陪着川北在街头游荡。恋爱,失恋,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这些事情,我都喜欢,这让我想起江湖,想起相互依偎扶持,相望守护,热血和激情四射的年代。虽然其实我们并没有游荡,每个凌晨,从3点到7点,我是川北的帮凶,陪他一起在拉萨河边偷格桑花。
一开始是去藏民家里偷,川北手一撑,“嗖”地就越墙而入,我在外面呈呆滞状,既不能叫又没有他这样的身手,除了呆滞,无计可施。
隐隐地听到院子里有翻动声,有呼吸声,还有——那是狗吠吗?我后背上的汗毛都齐齐竖立了起来。川北慢条斯理地出来了,以拎青菜的姿势拎着格桑花,然后是第二家,第三家。这个晚上我知道了两件事:并不是所有藏民家都养狗;原来男人失恋后的杀伤力这么大。等偷到第四家的时候,我说:“川北,川北,我们去劫富济贫吧,你简直是草上飞转世投胎啊。”
他一口拒绝,他只想要格桑花,铺满他那小小的家,然后他的姑娘就会回家,坐在开满格桑花的院子里,与他相亲相爱,吟诗作画。
终于还是被狗追了,不得不转移阵地去了拉萨河边,真是冷得厉害啊!正在枯水期的河,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风呜呜地吹上来,一股无定河边骨的凄凉感甚嚣尘上,我低着头,努力地配合川北寻找格桑花,一边在心底茫然,搞不清楚为何命运会如此莫测,明明我只是蹲在院子里吸氧而已。偶尔抬头朝川北看,他的脸庞在月色下肃穆而忧伤。他问我:“顾曲,你失恋过没有?”
“这个年代谁没有失恋过,我也不是那么难看嘛。”
“那你怎么恢复?”
我怎么恢复?硬撑呗,否则怎么办。
一开始是每个小时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手机牢牢握在手心,枕头终日湿漉,然后每个人都以为你已经恢复,只有自己知道,心中依旧在钝刀割肉,来来回回,血肉早就分离,可就是经脉不断,再然后有一天猛然发觉连心痛都已经失去了知觉。
三
一夜沧桑。
我离开拉萨那天,格桑花已经铺满大半个院子,我伸手拥抱川北:“等到春天,格桑花盛开的时候,也许她就会回来了哦。” 川北苦笑。我走过动荡的日子,追过梦的放肆,穿过多少生死,却假装若无其事,每日回到我的院子,只能想象你的样子,就算有朝一日,万人为我写诗,而幸福却是此时,静静地想着你曾经微笑的样子。这是川北最喜欢的诗。我写出这个故事,是想要帮川北寻找他的姑娘,那个院子已经铺满格桑花,你的爱人在等你,只是不晓得你还会不会回来?
我写出这个故事,还因为这种用力地爱,我甚为不屑软趴趴的爱情,讨厌一个男人明明喜欢一个姑娘,却是百转千回,顾虑这个顾虑那个,我们的男人集体都未老先衰,叫姑娘们如何是好?我要写出这个故事,还因为我喜欢川北。
传说中川北在看到姑娘的第二晚,就邀请姑娘上天台,然后他在姑娘说得兴高采烈时,看着姑娘的眼睛问:“我可以亲你吗?”
所有的姑娘在那瞬间都会腿软吧,喜欢就亲啊!这才叫男人!
虽然后来他失去了她,但我总觉得那个姑娘一定会后悔,等她回到大都市,尤其是碰到那种把磨叽当谨慎,把畏首畏尾当认真的男人时,她一定会后悔。
川北,希望终有一天你能找回你的姑娘,祝福你们白首相依,永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