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梓菲
(湘潭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南京虐童案”新闻报道的失衡研究
罗梓菲
(湘潭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时隔一年,“南京虐童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但不同的是,媒体在这一事件中所呈现的新闻导向发生了偏移,记者在新闻报道中的专业性及道德素养受到广大群众的质疑。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新闻媒体在“南京虐童案”各个阶段的报道态度及受众反应,总结出媒体在进行新闻策划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做事实的搬运工,不能消费公众情绪。
“南京虐童案”;新闻策划;新闻失衡
2016年3月13日,“南京虐童案”被告人——养母李征琴刑满一年出狱。3月14日,《京华时报》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新闻报道,让这一极具争议的社会热点事件时隔1年再次进入公众视线。但《京华时报》在李征琴出狱前后报道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折,引来纷争不断,不少网友对新闻工作者的媒介素养表示质疑。
2015年4月3日晚21时15分,新浪微博用户@朝廷半日闲爆料称南京某区养父母虐待其合法收养的男童,男童伤情日渐严重,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多方努力未果,试图寻求网络帮助。“南京虐童案”首次进入公众视线。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吸引了大量媒体微博如@央视新闻、@头条新闻、@广州日报、@京华时报、@南京晨报等,以及微博大V如演员赵薇、主持人黄西、编剧李亚玲、网络作家瞬间倾城等知名人士纷纷关注转发,引发网民热议。
4月4日,《南京晨报》《南方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对“南京虐童案”进行了新闻报道,开设了相关的报道专栏,网易网、腾讯网、凤凰网等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网络媒体随即转载,南京警方对虐童事件展开调查。4月5日,南京警方通报虐童事件,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新京报》、澎湃新闻等媒体持续跟踪报道。截至8日,“南京虐童案”的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达到了1888万,曾一度登上微博和百度搜索热榜,成为网友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9月28日至9月30日,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开庭审理。9月30日,南京浦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0月10日,李征琴以此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正式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其无罪。11月20日,南京浦口虐童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李征琴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3月13日,“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李征琴刑满出狱。
(一)媒体报道分析
以“南京虐童案”为,百度中找到相关结果约113万个,相关新闻约16400篇。仅从事件曝光截至7日,“南京虐童案”获得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报道转载的媒体约有2230余家,新闻报道约2891条。其中,《法制晚报》的《南京“虐童”父母从外地被带回配合调查》报道被转载1090万次,人民网的《南京警方通报虐童事件:养母涉故意伤害被刑拘》报道被转载370万次。
由于网络媒体具有传统媒体无法匹敌的巨大优势,因此网络媒体对“南京虐童案”的关注、报道、转发要比传统媒体多得多,主要集中在凤凰网、新京报网、新浪网、网易网等网络媒体,并迅速在新浪、网易、天涯等大型论坛、澎湃新闻APP、新浪微博及微信朋友圈扩散传播。根据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统计,报道南京虐童养母涉故意伤害被刑拘的新闻约占39%,报道受虐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家的新闻约占24%,报道受虐男童称不怪养母的新闻约占19%,反思如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新闻约占11%,其他新闻约占7%。
根据百度指数舆情洞察显示,以“南京虐童案”为,限定时间为2015年3月1日~2016年4月30日,媒体的新闻监测历经了三次小高潮和两次大高潮,找到相关新闻约10600篇。媒体的关注热潮与“南京虐童案”事件进程相吻合。总体而言,媒体的报道数量由2015年4月3日曝光至4月中旬达到顶峰,其后一年内呈逐渐下降趋势。由于“南京虐童案”时间跨度较长,事件的影响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削弱,媒体对它的关注度也会逐渐降低,尤其体现在对于“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李征琴出狱的报道大部分都转载自《京华时报》和《法制晚报》的原创新闻。
(二)受众分析
伴随着媒体对“南京虐童案”的普遍关注,受众的视线也聚焦于此。其中最为活跃的一个阵地就是新浪微博。以名人微博为代表的认证用户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发表观点和看法,媒体微博配合传统媒体平台传播,吸引了更多的微博草根阶层参与话题讨论。
从百度指数对“南京虐童案”的人群画像可以看出,总体呈现东部沿海关注度高,西部地区关注度弱,沿海向内陆关注度依次递减的局势。案件发源地江苏关注度最高,其次是北京、浙江、广东。这三个地区的经济水平相对较高,信息获取更为便利,居民文化水平也相对较高,特别是传媒行业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仅从事件曝光截至7日,受众的言论大致可以分为七个方面:传播南京虐童事件的言论约占29%,谴责施暴者恶劣行为的言论约占24%,有关事件最新进展的言论约占19%,呼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言论约占16%,有关儿童被亲生父母狠心抛弃的言论约占7%,其他言论约占5%。[1]随后,与事件进展相对应的有关“南京虐童案”庭审进展的言论、有关养母出狱的言论也纷纷出现。值得关注的是,养母出狱后的言论走向更多的是朝着抨击媒体职业道德等方面发展。
受众的态度也历经了五次变化:第一阶段,事件曝光初期,受众对“南京虐童案”的态度基本呈现“一边倒”的趋势,要求警方彻查此事,甚至展开了“人肉养母”的活动。第二阶段,随着媒体的热炒,受众对案件看法不一,集中于对男童的关注。第三阶段,公安和检方的介入,让受众更多地了解事件本身,关注养母是否获刑、男童的归宿等问题。第四阶段,受众更加关注虐童案背后的意义,及类似事件如“铁链女童案”。[2]第五阶段,受众不满养母出狱前后报道态度的变化,直指媒体和记者态度有误,三观不正。
《京华时报》是国内少有的对“南京虐童案”被告人出狱进行报道的两家媒体之一,因此把《京华时报》作为探讨媒体报道态度前后不一问题的研究对象是十分合理的。
据统计,《京华时报》对“南京虐童案”的报道总计17篇。按照时间顺序大致可以划分为:有关事发初期的报道2篇,有关庭审过程的报道13篇,有关养母出狱的报道2篇。由此可以看出,《京华时报》对于“南京虐童案”的始末进行了详细的跟踪报道,大量笔墨集中于对庭审过程的报道,甚至出现了一连三天、一日三版的情况。
从报道态度来看,《京华时报》在养母出狱前的报道都采取了较为客观公正的态度,对事件本身发生发展进行跟踪报道,高举着法律道义的大旗,宣传正义凛然,并从法律角度解读此次事件。而养母出狱后的报道尽管从标题来看都是关注男童的去留问题,但报道中字里行间都是在同情养母遭遇、为李征琴洗白的嫌疑。报道中“手有点抖”“瘦了25斤”“边被训斥”“被变成了罪犯”等字眼,以及所描述的李征琴、施小宝及其生母三人在监狱门口的“一哭一跪”都颇有苦情意味,备受争议。与之相对应的是《京华时报》官方微博中两条微博,第一条被转发901次、评论3093次,第二条微博转发2.44万次、评论3.67万次。
究其原因,是在同质化的竞争中,《京华时报》为迎合市场需求追求卖点,助长了新闻消费主义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京华时报》以春秋笔法的形式大力渲染李征琴在狱中生活的艰辛、受害人施小宝对养母的想念以及施小宝生母对李征琴的愧疚。这其实也就是媒体在现实竞争的冲击下和长期的运作过程中出现了新闻策划的偏移。具体操作起来,就是对一项报道的策划与组织,包括确立报道思想、报道的中心与重点、报道所包括的几部分内容、报道的形式、报道的规模及阶段、报道的时机、报道力量的安排以及其他报道的关系,[3]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到新闻报道的质量和社会影响的强度。
为防止出现类似《京华时报》养母出狱报道般破坏舆论风向和践踏法律尊严的现象,媒体必须做好新闻策划工作,记者在报道时也必须严格遵守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保持客观理性,不能消费公众情绪。
记者在进行新闻策划时要遵循以下三点要求:第一,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全面原则,做事实的搬运工;第二,新闻媒体要明确引导舆论导向,克服物质诱惑;第三,新闻媒体要运用正确的思维方式和适当的操作方法进行策划。[4]
[1] 南京虐童事件[DB/OL].鹰眼舆情观察室,http://www.eefu ng.com/hot-report/a20a500c-5c05-4264-b380-c2ed43 aa084f2015-04-08,2015-04-08.
[2] 胡梦凡.南京虐童案舆情事件分析[DB/OL] . http://www. njdaily.cn/2015/0408/1115712.shtml,2015-04-08.
[3] 董素青.都市报新闻组版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5:46.
[4] 张燕.只能策划报道方式[J].新闻爱好者,2009(21):70.
G212
A
1674-8883(2016)19-0091-02
罗梓菲,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新闻传播系2015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