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敏
(作者单位:河南郑州中牟电视台)
负面信息在微博传播中的特点及影响研究
郭小敏
(作者单位:河南郑州中牟电视台)
自媒体时代,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载体发展十分迅速。由于微博自身固有的特性,负面信息在微博平台上的传播速度较快,影响力也较大。因此,本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法、查阅资料法等对微博平台中负面信息的特点及影响进行研究。
微博;负面信息;消极影响
负面信息是指信息的原始状态是负面的,即它自身的价值是消极性质、坏性质的。微博中传播的负面信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我国当前的战略方针相违背、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信息;二是影响我国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的信息即群众意义上的负面信息。负面信息的传播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所以要正确认识、有效运作,做到正面引导负面信息。
2.1 信息来源多样化
在传统媒体时代,传统媒体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引导着舆论的走向,因此,负面信息的发布渠道通常是传统媒体,信息来源单一化。但是在自媒体时代的今天,尤其是微博时代的到来,负面信息来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从云南昆明暴恐事件中,可以看到微博平台负面信息的来源有传统媒体、论坛、贴吧、微博转载、评论中的信息等。由于微博自身的裂变式传播,以及微博关注、转载等功能加速了负面信息的传播,使负面信息来源多样化,且广泛地流向各个地方,造成负面信息难以控制。
2.2 内容涉及范围广
微博传播中负面信息包罗社会万象,展现社会百态,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从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可以看到,2014年以来我国持刀砍人、恶性撞人、闹市爆炸、公交纵火、灭门惨案等体现社会戾气的暴力罪行,舆情热度高、压力大,成为微博舆情的主要高压点。①在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的20件热点舆情事件里,“乌克兰政局剧变”为涉外事件,其余的19个热点舆情事件中有18件为负面信息。从这20件热点舆情事件中人们可以了解到,微博平台负面信息的内容涉及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体现了负面信息在微博传播中的内容涉及范围广的特点。
2.3 传播速度快
负面信息在微博中的传播具有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由于微博的即时性,负面信息在微博上可以在第一时间被传播,加之微博裂变式的传播速度,负面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受“微博偏爱坏消息”的影响,与正面信息在微博中的传播速度相比,负面信息在微博中的传播速度更快。
3.1 社会情绪的“减压阀”
微博平台上的负面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情绪“减压阀”的作用。社会学有一个著名的“减压阀”理论,指的是锅炉的耐压有限,蒸气压力过大会最终导致锅炉爆炸。若想减少爆炸首先必须装一个阀门,当压力过大时能够向外排出压力,才能确保锅炉安全。将“减压阀”理论放置于社会中,社会就应有渠道让人们的利益在体制内得到表达,把各种矛盾纳入到体制内来解决。②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的转型期,多元化的价值观相互冲突和碰撞,以及传统媒体的媒介权力体系的现状,媒体话语资源的缺乏与人们表达需要的矛盾日益尖锐。微博秉承开放、平等的精神,给微博用户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与交流的平台,把为不同利益主体进行代言变成可能,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垄断。不仅满足了公众的好奇心,也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极大地解放了大众的话语权,而且使社会各阶层的声音都能够表达出来,为社会转型期间人民群众情绪的宣泄提供了一个通道。
3.2 有效监督政府官员
微博日渐成为重要的社会舆论场,微博舆情越来越多地影响到政府的决策。微博原生态地展现社会的各种舆论,有利于政府及时发现并了解微博平台负面信息,倾听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和情绪表达,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地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正确引导负面声音,同时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监管能力。政府通过对微博平台负面信息的监控和管理,能够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提供理论依据,这对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现实意义。
4.1 易扰乱社会秩序
大众传播在价值的形成与维护层面具有一定的意义,客观上形成与维护着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并通过舆论导向功能发挥出来。微博平台上大量的负面信息,例如暴力、色情、凶杀等负面信息会产生不良的社会行为示范效果,使人们根据社会认同原理,病态地再现一些负面的事件,以至于扰乱社会秩序,降低人们的道德底线,扭曲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价值观。
4.2 易产生偏激、非理性的民意
微博已经成为人们获得信息和表达观点的重要平台。但是由于网络高度的虚拟性和隐秘性,使网络媒体的报道者或者受众容易变得肆无忌惮,出现了各种网络谩骂,也常常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声讨,甚至传播各种虚假言论,不顾无辜者的感受和权利进行人身攻击。③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冲突突出,微博平台上的负面信息会有意无意地激化人们的情绪,煽动人们的不良情绪或欲望,致使产生非理性的民意,甚至会产生一些偏激的、冲动的行为。在相关的负面信息报道出来之后,就会引发人们的愤怒、抵抗等,当这些非理性的情绪成为微博平台上的主流趋势时,则会引发强势的非理性的舆论导向。
5.1 加强微博管理的法制法规建设
对于微博负面信息的法制法规建设,要做到国家立法、微博执法、网民守法。首先,要完善法律中有关微博的条款,对于微博谣言、微博侵权等行为完善法律条文的规定。其次,要加强微博的监管,分别建立独立的微博内容发布的法律规范和微博管理的法律规范,对微博平台负面信息的发布、评论、转发等给予明确的责任认定,建立完整的从微博内容到语言的法律规范。最后,要加强微博程序性法律规范的建设,对微博平台的信息发布及网民的评论、转发并进行追责规定,使微博负面信息的相关法律准确且具有可操作性。
5.2 发挥意见领袖的导向作用
微博“意见领袖”大多是专家学者、律师、媒体从业人员等“精英人士”,具有很高的威信,在微博平台中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负面信息的传播中,他们能够左右网民的情绪,影响微博议程设置,引导民众了解事实真相,理性地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利于微博平台负面信息发挥积极的影响。因此微博意见领袖要加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以自身的媒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对所传播的信息进行辨别,不轻信盲从,从信息的内容上增强传播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5.3 提高公民媒介素养
微博的用户作为“公民记者”,在发布、传播信息时要以社会责任感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遵循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规范自己的传播行为,要做到实事求是,理性发言,要发布真实、正面的信息,不传播不实、虚假信息或谣言。同时要增强对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的辨别能力,要做到主动、深入思考,正确辨别信息,不轻信盲从,不偏听偏信,对于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任意传播、转载或评论,不能为了吸引关注或制造轰动效应而发布不当信息,甚至制造谣言等。
注释:
①祝华新,潘宇峰,单学刚.2014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R].2014.
②蔡禾.社会管理的“减压阀”是解决矛盾的唯一出路[N].南方日报,2011-07-10.
③[美]谢尔·霍兹.网上公共关系[M].吴白雪,杨楠,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104.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第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彭兰.网络传播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黄瑚.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4]李开复.微博:改变一切[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5]喻国明,欧亚,张佰明,等.微博:一种新传播形态的考察—影响力模型和社会性应用[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
[6]夏征农,陈至立.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
郭小敏(1983-),女,汉族,河南郑州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