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晓鸥
(南京政治学院 八队,江苏 南京 210000)
微信谣言的传播分析——以“三岁小孩被拐走”为例
印晓鸥
(南京政治学院 八队,江苏 南京 210000)
《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微信这款手机聊天软件在腾讯推出后,迅速在网民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在与朋友分享信息的同时,微信也成了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根据调查,在谣言传播渠道中,微信谣言占60.6%。面对未经查证的朋友圈消息,很多网民的选择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不负责任的谣言通常会引发社会的恐慌。
微信谣言;沉默的螺旋
2013年12月初,微信朋友圈一则寻人消息在各地疯狂转发:“上午一名三岁多女孩在锦绣花园附近被陌生人拐走。从监控设施上看是被一名约40岁的男人抱走。现在大人都急疯了,希望有知情人士告之。十分感谢!希望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帮助一下,联系人:张静杰,联系电话139****6687……”
在百度上输入这则寻人启事,竟有几万条孩子被拐的消息,以这个虚假号码发布的寻人信息出现了各种版本,盲目拨打虚假信息中的电话,很有可能上当受骗。
当下,作为传播媒介的微信,改变了受众的信息传播行为。信息发布的低成本、方便性与快捷性,使微信成为造谣、传谣的平台。基于微信中的谣言,我们可以从微信谣言的特点、运行机制和产生原因这三个层面来分析微信谣言的传播方式,从而增加对微信谣言的了解。
作为网络社交渠道的微信,使用者以即时沟通为主,这种类似于病毒式的人际传播,会使信息以一种点对点的结构在朋友圈、人际圈中快速地扩散,与此同时,会以更加方便快捷的方法来传播微信谣言。以“三岁小孩被拐”来看,多数微信谣言的特点在于通过激起人的同情心、怜悯心,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微信谣言的形成包括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普通网民经验的缺乏是微信谣言产生的根源;第二,从心理上来看,每个人都有感情,各种情感因素会增加人们传播谣言的概率;第三,每个人的意见都不相同,个人偏见使人们容易相信与自己立场一致的信息;第四,朋友圈是熟人之间相对私密的圈子,熟人发的信息可信度更高,无形中增加了谣言的危害性。信源看起来真实可信,又激起人们的同情心,同时再借助朋友圈转发,往往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参与者产生较大的心理震动。这是一种私人化的社交关系,这种关系会导致“沉默的螺旋”作用,从而使大多数微信使用者忽略信息原本的真实性,没有去求证就盲目地对信息进行转发、点赞,从而形成蝴蝶效应。
微信谣言是一种传播速度快、规模大的“放射型强关系传播”。因为来自熟人,所以可信度较高。当“三岁小孩被拐走”这条微信被点赞或附和时,传播点就此形成。与此同时,大多数人并不会去考虑信息是否真实,只是凭借自己的喜好盲目转发,从而误导别人。对朋友圈这个相对封闭的社交网络来说,谣言的传播更容易产生从众效应和“沉默螺旋”效应,使意见成为群体意见,形成群体共鸣。
反过来看微信谣言的传播路径。微信谣言大多是由不同种类的公众号推送给广泛的用户,在传播的过程中,那些别有用心的公众号很难甄别。这就造成两个问题:一是很多无知的受众,他们不知道如何识别信息的真伪优劣,即使少数公众能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充分的鉴别、辨认,但也很难及时让大家了解,只能无奈地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中,以此来提醒亲密好友。公众的真实评论对这些虚假信息所发挥的净化功能是有限度的。二是不少误以为是真实的用户的评论往往会被造谣者利用,创造所谓的公众认知,从而引起“沉默的螺旋”效应,以增强谣言的传播力和蛊惑性。更有甚者,一些不知就里的阅读者会因评论而进行转发,从而变为新的传谣主体。
传播信息便利是微信平台的优点,但也会对谣言的制造、传播提供便利。微信中大多是熟悉的朋友,可信度较高,这会在潜意识中降低分享信息过程中的顾虑。即使与原有的社会认知以及知识体系背道而驰的言论,基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一假设,以及“知根知底”的线下朋友关系,用户随之就会放弃本应该有的批判精神以及理性思维,从而盲目地对信息进行“复制”和“分享”。所以“三岁小孩被拐走”这骇人听闻的新闻在朋友圈出现,并且图文并茂地呈现出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和经过时,人们的同情心以及善良被激发,从而转发信息。还有一些无良的公众号仍旧以这种方式传播谣言,“无辜无知”的受众就在无意识中成为他们炒作的工具。
微信平台的信息发布一般是匿名的,没有对进行过滤,这就为造谣者提供了便利。近几年,微信谣言往往和新闻事件联系在一起,文字、视频、音频都隐藏着各种谣言。微信作为即时通讯软件,具备熟人社会的特征,是一种强关系传播工具。这种强关系网使信息的传播具有更高的可信度,这就使得谣言传播具有了心理基础。“经过微信平台散播的谣言,具有固有关系优势的信息源,这就暗示了这些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潜在地增加谣言的影响力。”
对监管机构来说,不完善的监管机制也是造成其谣言泛滥的因素。一方面没有完备的辟谣途径,另一方面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传谣者进行事后追究。
在微信谣言传播中,官方信息的模糊性使微信谣言的传播越来越高频。谣言的扩散极易引发网民的恐慌心理,微信谣言在强关系中反复转发之后,进一步强化了网民的恐慌心理。
微信作为谣言的一种新的传播渠道,其影响力更广、辐射面更大。对待微信谣言,我们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在信源和传播渠道上保持警惕,从根本上抑制微信谣言的出现。
[1] 程橙.论微信谣言的传播特点及治理[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6):140-143.
[2] 王娜.微信谣言传播路径分析——以“抢孩子”谣言传播为例[J].视听,2015(11):157-158.
[3] 罗永雄.舆论学视角下的微博与微信谣言传播比较研究[J].新闻知识,2014(4):6-8.
[4] 赵前卫.自媒体时代微信谣言传播特点初探[J].新闻研究导刊,2014(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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