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好维权报道的“组合拳”——一个工会媒体记者的新闻实践

2016-02-28 14:14:07谢丹娜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20期
关键词:组合拳法律援助维权

谢丹娜

(江苏工人报,江苏 南京 210024)

如何打好维权报道的“组合拳”——一个工会媒体记者的新闻实践

谢丹娜

(江苏工人报,江苏 南京 210024)

维权报道是工会媒体绕不开的重要内容,它彰显着工会媒体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工会媒体求生发展的“法宝”。在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的当下,工会媒体为职工权益而“发声”的责任更加重大。而工会的“弱势”地位又决定了工会媒体的维权报道必须走一条与都市报迥然不同的路。本文结合笔者十多年来的新闻实践,从亲身参与的职工权益维护报道入手,对工会媒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如何更好地进行维权报道进行研究。

维权报道;工会媒体;社会责任

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工会媒体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更加重大,而全媒体时代的激烈竞争又使我们前路艰辛。笔者入职江苏工人报近20年,至今已当了10多年的工会新闻记者。回头审视这么多年的实践,突然有一种感慨:相对于都市报烈火烹油式的个体维权,工会媒体因其“弱势”地位,走的其实是一条夹缝求生的曲折维权之路。而做好这种润物细无声般的整体维护,整合资源打好“组合拳”,精准把握维权“温度”至关重要。

一、工会维权之难决定了工会媒体舆论监督的弱化

15年前,笔者刚调入新成立的工会新闻部时,报纸上新开辟了“维权热线”新闻栏目,部门配备了专门的维权记者,负责接待职工投诉、跟进调查采访。在笔者的印象中,那位瘦竹竿般的男同事,整天忙得脚不沾地,说话就像跟谁吵架一样又急又冲。可是,常常在费尽心力之后,稿子在种种压力下“难产”。艰难维持了一年多之后终于忍受不了,离职而去,“维权热线”栏目也随之消失。

工人报为个体职工维权难,并不令人意外。这种现象的背后,是一些基层工会组织面对被侵权职工的无力、无为。在许多人眼里,工会常常是企业的工会,而不是工人的工会。维权难,是工会组织从上到下的共识。

“职工被侵权,找谁来维权?只有20%左右的人首选工会。工会是职工的娘家,姑娘出嫁后受欺负第一想到的就是娘家人。为什么职工不选工会?”

这是两年前山西全省工会推进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现场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田喜荣对工会干部的问话,焦点直指部分工会干部“不想揽事”“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疴疾。

工会之所以出现维权难,最主要的原因是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工会没有执法权。当一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找到工会,工会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只有再通过政府部门共同协调处理。但如果把这个案子交给劳动部门来处理就容易多了,为什么?劳动部门可以动用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可以动用强制手段,直至强制用人单位发放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工会有这个权力吗?由于工会面对劳动违法案件没有执法权,法律赋予工会的监督权原则性很强,目前又没有配套的操作性规则,因此,对于那些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又“屡教不改”的企业,工会缺少必要的制约手段。

近年来,工会组织在劳动争议调解、职工法律援助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处理了大量侵权案例。但人们很少在报纸上看到某个具体事件的曝光,有的只是维权工作宣传。究其原因,还是工会缺乏制约那些侵权企业的权力,只能寄希望于通过联合人社等政府部门,促使企业配合解决问题,实现事了人安。

那么,我们的“热线”还怎么进行舆论监督?实践证明,维权报道的“温度”不宜过热,烧过了头,是继续不下去的。

二、从单兵作战到依托工会优势整合社会资源

时至今日,还经常有职工打进电话问:“这里是工会维权部吗?”每次笔者都会不厌其烦地纠正:“这里是工会新闻部……”

是的,笔者从不认为自己是一名维权记者,尽管让同行知道笔者是“跑工会的”也很无趣。然而,过了这么多年,笔者才恍然:原来自己的从业生涯,就是一条工会式的维权之路。

“维权热线”的消失,意味着我们不再单兵作战,而是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维权报道。接待职工投诉,工会开通了“12351”热线,处理侵权案件,工会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网络,还层层建立了法援律师团、志愿者队伍,为了让职工维权更快捷、更方便,工会加强了劳动法律监督,还与司法、人社等部门实行了联动……这么好的资源我们为什么不充分利用?最近十年,我们依托工会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实践了三类报道形式,互相补充配合,形成了为职工维权服务的“组合拳”。

(一)常设栏目,把法治理念植入职工内心

2007年五一期间,借《劳动合同法》颁布即将实施的“东风”,我们联合省总工会相关部门,在一版推出《职工维权课堂》栏目,聚焦维权典型案例,关注发生在职工身边的热点问题,解读劳动法律法规,并接受职工群众咨询,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根据读者需求,我们设立“以案说法”“热点聚焦”“连线12351”“律师信箱”等子栏目,围绕劳动者维权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策划、采编稿件,邀请省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团长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最新劳动法规,连线“全国十大杰出职工维权律师”评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联合省律协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为职工解决劳动维权问题,期期精彩,篇篇实用,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和主管部门——省总工会领导的高度肯定。据各种渠道反馈,基层职工和工会工作者都爱看《职工维权课堂》。在江苏工人报新闻网上,《职工维权课堂》的点击率一直名列排行榜的前几位,曾获江苏省专业报优秀作品一等奖。经过9年多的努力,《职工维权课堂》已成为江苏工人报最具特色、最受读者欢迎的品牌栏目。

(二)特殊维护,为权益受侵职工讨公道

职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最希望工会能主动站出来。作为职工的报纸,遇到职工权益受侵害的个案,面对职工的求助,如果冷漠以对、无动于衷,只会寒了广大读者的心。如何做好个案的具体维护?我们的经验是,以困难职工、农民工为关注重点,借助各级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组织的力量,通过他们推动事情的解决,从而达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终目的。获江苏省报纸优秀作品二等奖的“张生记劳资纠纷案”报道,就是“祭”起了工会这个“法宝”,帮助60多名劳动者讨回了他们应得的经济补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人报的社会影响力。

(三)深度调查,推动劳动关系热点难点问题逐步解决

笔者认为,这类报道最能体现工人报帮助劳动者维权的作为和特色,也是工人报在新媒体竞争中的取胜之道。作为一名工会新闻记者,笔者一直致力于对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捕捉、分析和调查采访。

如今被媒体广为关注的环卫工权益维护问题,早在10年前,笔者就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问题。2007年五一前夕,笔者采访了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南京环卫工马帮荣。当时,她的淳朴和作为一个农民工的境遇,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签劳动合同、没办社会保险,生病扛不过去请假上医院还要扣钱……虽然心里充满了同情、愤懑,但笔者还是告诫自己不要感情用事,也许这只是一个个例,不能一叶障目。为此,笔者把这个事情“冷”处理,在报道马帮荣的先进事迹后,开始留意了解环卫工这个群体的权益保障情况。

沉淀了整整两年,在掌握了大量翔实材料的基础上,笔者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契机:马帮荣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相当于省级劳模的光环,到底有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呢?我们重访马帮荣,在一版头条推出报道《辛辛苦苦干了20年,还在享受“临时工”待遇——农民工保洁员盼社保“保”到自己头上》。作为南京7000多环卫工的优秀代表,对马帮荣的跟踪采访,可以窥见这个群体的社保权益缺失的现状。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劳动、环卫、工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职能部门保障环卫工权益的步伐,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获得2009年度江苏省报纸优秀作品一等奖。

获2011年度江苏省报纸优秀作品一等奖的通讯《新生代农民工:别让我“有一天悄然离去”——反思“春天里”的用工荒》,获2012年度江苏省报纸优秀作品二等奖的系列报道——关注《劳动合同法》首修规范劳务派遣,分别锁定新生代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这些权益容易受侵的特殊群体,通过跟踪体验采访,原声反映他们的打工经历和内心诉求,从而推动有关部门直面新生代农民工多元化的新诉求,有效遏制滥用劳务派遣的行为。

采写这些深度报道,所反映的不仅是记者的新闻敏感,更是记者的社会责任感。笔者希望能在推动环卫工、劳务派遣工、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尽自己也是尽职工“娘家人”一份微薄的力量。

三、工会媒体做好维权报道的几点体会

虽然我们没有大张旗鼓地继续以“维权热线”的形式为劳动者个体维权,但我们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尽微薄之力。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维权报道是工会媒体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工会媒体借以提升自身影响力的特色之所在。打好常设栏目、特殊维护和深度调查这一维权报道的“组合拳”,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联合维权,既依托工会劳动职工法律援助网络的组织力量,发挥工会公职律师、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和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三支队伍的作用,又借助工会与人社、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一旦发生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合力推动解决问题。

第二,准确把握维权的“温度”。关心关注职工疾苦,积极为职工发声,记者既要有一颗滚烫的真心,能够苦职工之苦、急职工之急,同时还要有一个冷静的头脑,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件中抓住要害、明辨是非。对于劳动纠纷中的个案,一定要注重维权实效,作深入详细的调查了解和专业化的分析研究,推动事了人和,不以形成报道进行发表为目的。切忌接到举报投诉即满腔义愤,只凭一面之词就匆促发稿。一旦把事情弄僵,只能进入漫长的法律程序,反而不利于及时快速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对于劳动纠纷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定要深入采访,接触不同层面的采访对象,还要听取各方专家的意见,不能人云亦云、以偏概全。

第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作为工会媒体的记者编辑,不仅要具备专业的媒体素质,还要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做“劳动法专家”,这样才不会被牵着鼻子走或者误导读者,同时磨练出敏锐捕捉劳动关系领域新动向的新闻敏感。

G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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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883(2016)20-01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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