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虓
(作者单位:广汉市广播电视台)
浅谈融媒体背景下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规范
李 虓
(作者单位:广汉市广播电视台)
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内容+服务”的模式将更多的植入传统媒体产品的生产环节当中,使得主持人在节目中的角色定位也更加的多元化。主持人一定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能为了收视收听率,迎合受众追新逐奇的心理,肆意使用网络流行语。当前,播音主持坚持用语规范、不媚俗不逢迎低俗煽情的视听需求,仍然是主持人应该坚持的职业操守。对于“网络语言”广播电视媒体人一定要自觉的加强学习,仔细分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紧随时代语言发展需要,合理谨慎地筛选使用,要自觉维护现有语言文字规范体系,在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中尽到自己的责任。
网络语言;媒体融合;语言规范;播音主持
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进行融合发展,已成不争的事实,并且各级广电媒体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实践。“融媒体”把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优势互为整合,通过合理整合新老媒体的人力、物力资源,充分发挥出广播的迅捷,电视的直观,互联网的“四个无限”(无限空间、无限时间、无限作者、无限受众)的优势,变各自服务为共同服务,使其功能、手段、价值得以全面提升。
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内容+服务”的模式将更多的植入传统媒体产品的生产环节当中,主持人在节目中的角色定位也更加的多元化,他们既是“内容”的传播者,同时也是媒体为受众提供“服务”的主要参与者。这就要求我们的主持人在风格上要以普通受众更加喜闻乐见的面貌呈现,要更“接地气”。笔者认为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虽然我们要摒弃书面化的“播音腔”,但播音主持用语的“生活化”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使用网络流行语和俗语方言,“口语化”的播音主持用语也不是啰里啰嗦加几个语气词,多用点“这样”、“那么”这么简单。当前,播音主持坚持用语规范、不媚俗不逢迎低俗煽情的视听需求,仍然是播音员主持人应该坚持的职业操守。
网络语言是产生应用于网络的流行语言,它通常因为语言形式简洁生动而被广大网民喜爱和广泛传播。但网络语言的创造和使用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并渗透到现实生活中对传统的规范用语造成冲击和挑战。
网络语言大体上包括三类:与网络有关的专业术语,如鼠标、病毒、防火墙等;与网络有关的特别用语,如网民、网吧、黑客等;网民们创造的、广泛传播的用词用语,如“粉丝”“草根”“PK”“秀”“打酱油”“山寨”“宅男(女)”“单身狗”“然并卵”“城会玩”,等等。我们在本文中讨论的“网络语言”是指的第三种,它们往往具有表达内容生动、表达方式新颖、言简意赅等特点,它们符合网民们喜欢彰显个性、追逐时尚、标新立异等心理需求,从而能够在网络环境中迅速传播普及。但是,这些网络用语通常都存在不符合现有语言规范的问题。
语言有三要素:语音、语意、语法。网络用语不规范的情况,更多的集中在语意和语法使用上的混乱,如随心所欲的恶意创造(例如被广泛使用的“屌丝”),任意缩略(如“不明觉厉”、“喜大普奔”)、同音代替(如用“童鞋”代替“同学”、用“鸭梨”代表“压力”)等等,更有甚者词语随意混杂甚至粗鄙恶俗。随着网络的普及,这些不规范的用语习惯,常常被网民们带入现实生活中,对学习使用规范语言的生态空间造成冲击,甚至影响到正常的社会生活。
例如:广汉市一位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的青年,在创业初期,他给餐饮店起名为“舌尖上的屌丝”。由于他经营有方,再加上各种媒体对其创业行为的宣传报道,使得餐饮店小有名气发展状况很不错。但是,就在他信心满满准备扩大规模展开连锁经营的时候,却因为店名的问题遇到了大麻烦,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因为“屌丝”这个词语属于不规范的网络词汇,不予工商登记。无奈的他只能对自己的餐饮品牌进行了更名,可以说因为用词不当,给他的创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决定了急需规范语言文字的社会行为,但是人们在使用语言文字时自主性很强,尤其近年来网络用语的大量使用,使得在推行语言文字的规范时面临很多的障碍和困难。比如“人艰不拆”“喜大普奔”等“网络成语”“然并卵”“日了狗”等“新三字经”,如果不经过“网络科普”,又有几个现实生活中的人能理解其含义?这些网络词汇的大量使用,无疑是“对语言交际礼仪传承功能的挑战,是对社会化文明的冲击。”任由网络上的不规范语言大量的走进现实生活,有着很多的弊端。尤其是对于青少年而言,长期大量使用不规范的网络语言,会对其规范使用语言的能力造成影响,对其语言能力的健康发展是很不利的。对于更小的语言能力尚在养成阶段的孩子来说,由于他们不具备明辨对错的能力,如果长期处于一个任意使用不规范语言的社会环境中,对其健康成长是非常有害的。所以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在进行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使用和推广规范的语言,显得尤其重要。
我们知道,语言自产生起就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语言的规范化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的传承发展靠得是规范科学的语言文字做纽带,我们目前推广使用“普通话”,也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首次确定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了广播电视台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就在前文所说的大学生创业的事例中,我们广播电视等媒体在宣传报道活动中也曾多次使用“屌丝”这样的不规范网络词汇,也有语言运用上的失范行为。如果我们在对其创业之初的宣传报道中,在规范用语上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及时发现其“用词不当”并予以指正,也许这位创客在扩大经营规模的关键时刻,就不会遇到更换名字的尴尬状况,就能避免因此造成的损失。
广播电视媒体对听众观众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在媒体融合迅猛发展的今天,广播电视的影响力跨越地域时空的限制,通过多种网络新媒体延伸到了各个角落。而节目主持人的语言代表了他所在媒体的语言形象,在受众中起着榜样和示范的作用,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受众的语言使用方式和习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明确指出主持人肩负着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语言的示范责任,如果主持人出现了过多的语音、词汇、语法的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广播电视媒体在受众心目中规范使用语言的榜样作用,同时会影响长期以来推广使用普通话取得的成果。
社会生活的发展直接导致了语言的不断创新发展,在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网络新时代”,网民们对语言有着巨大的创造力,众多新生的网络语言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在教育部连续10年发布的《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共提取年度新词5 264个,这些词语记录了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其中有一大部分就属于“网络语言”。2012年出版的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就收录了新词语上千条,其中包括很多网络用语如“宅男宅女、给力、雷人、团购、播客……”。虽然网络流行语大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其中也不乏生动形象富有创造性的合乎语法规范、能在词义和用法上填补汉语词汇空缺的词语,笔者认为在媒体融合的过程中,规范使用语言不应该是教条的、简单的对所有网络语言进行排斥,我们应该理性科学的分析并区别对待,规范使用语言不等于墨守成规一成不变。
笔者认为面对“脑洞大开”层出不穷的网络语言,我们需要理性分析、积极引导。对那些积极向上充满朝气的可以适当采用,相反低俗不健康的要坚决摒弃。对于千奇百怪的网络用语,作为主流媒体工作者的广播电视主持人,不能仅仅因为它是近期的热词,就简单的“拿来主义”无原则的加以使用。我们有义务去学习、去鉴别、去筛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分情况进行使用,这是我们该做的工作,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
当前的媒体融合发展,对我们播音主持用语提出了需要更加生活化、“接地气”、更有贴近性的要求,那些导向积极健康,幽默风趣、简洁生动、形象贴切的网络语言,正好符合目前受众对广播电视语言的喜好,我们在节目中可以适当的加以使用。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虽然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上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但毕竟主持人不是语文老师,广播电视节目也不等同于语文教材,播音主持用语需要随着社会、语言的发展而发展变化。所对于那些充满了生机活力内容导向积极向上的“新词”,是可以在适当的语境中加以采用的,但一定要根据节目类型的不同慎重使用。例如“给力”“点赞”等等,这部分词汇被各大主流媒体广泛使用后,实事证明其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有些在网络上风行一时的流行语,如曾经的“私奔体”“咆哮体”“蓝精灵体”,这些东西的流行更多的体现了网民逐新、调侃的心态,泛滥时虽来势汹汹但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广播电视主持人在节目用语中,不能为了迎合部分受众的趣味,为了收视收听率而盲目追逐潮流,使本该严肃的话题变得戏谑搞笑。就如同今天回过头来看,在有些东西被网络潮流摒弃后,曾经的 “非主流”看着自己用“火星文”写的东西也会 “恨不得拍自己一板砖”。
而对于那些在导向性上有争议的网络用语,例如前文提及的“屌丝”,是网络文化中盛行的讽刺用语,衍生成为一种社会性的自嘲现象,被教育部认定为“网络低俗语言”,因其含“不雅之词”英文版广告曾被美国禁播。再如 “神马都是浮云”中,“神马”是“什么”的谐音,除了用词不规范,同时还表达了消极的人生态度。“打酱油”在网络语中代表的意味是:“道义上强烈关注某事,行为上明哲保身。”“不谈政治,不谈敏感话题,与自己无关,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用此话回帖而已”。如果广播电视主持人以“屌丝”自居,用“打酱油”的心态,从“神马都是浮云”的角度来做节目,媒体人的职业形象、职业操守、职业责任如何搁置?对于这类网络用语,笔者认为不宜在严肃认真的广播电视节目中使用。
对于那些迎合低级趣味的、粗鄙恶俗的网络语言,在广播电视播音用语中是应该严格摒弃的。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民人数激增以及媒体融合工作的不断深化,大量涌现的网络语言给播音主持用语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必须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而主持人在推行语言文字规范的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需要规范网络语言在播音主持用语中的使用已成不争的事实。主持人一定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能为了收视收听率,为了迎合受众追新逐奇的心理,肆意使用网络流行语。对于“网络语言”广播电视媒体人一定要自觉的加强学习,仔细分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紧随时代语言发展需要合理谨慎的筛选使用,要自觉维护现有语言文字规范体系,在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中尽到自己的责任。
[1]张丰,孙力平,周琼.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语言现状和规范研究[J].新闻界,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