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园
(吉林警察学院侦查系,吉林长春130017)
开放式社区建设进程中的社区警务新发展
黄园
(吉林警察学院侦查系,吉林长春13001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转型发展时期城市治理策略的变迁,开放式社区建设被正式提上日程。然而,开放式社区在给人们的生活、交通、环境建设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社区逐步由私人生活空间转向公共生活领域,这一转变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系列压力,不仅打破了社区警务秩序,削弱了社区民警治安防范和情报搜集能力,破坏了社区固有的治安防控模式,同时也给我国的社区警务工作带来了全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工作思路,创新警力配置模式,加强复合型社区民警的培养,推动社区民警与居民间的合作互助,树立大社区意识,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实现社区警务发展新机制。
开放式社区;社区警务;治安防范
【doi】10.3969/j.issn.1672-1195.2016.02.006
“开放式社区”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提出的城市治理新策略。开放式社区的建设不仅体现了现代社会新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同时也是协调区域发展、畅通城市交通、实现社区科学、合理规划的现实需要。虽然开放式社区在地方治理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一城市治理新模式同时也改变了我国城市居民固有的生活模式和活动空间,从而为社区警务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社区警务战略是我国公安机关自2002年以来,在城市社区推行的以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新型警务战略。其核心是通过权力下移,将警务工作的重点转移至社区,通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群防群治,依靠社会成员的配合,共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经过长期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我国的社区警务战略取得了一定成就。然而,与传统社区发展不同,开放式社区建设改变了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社区成立以来形成的固有的生活模式和生活空间,使人们长期共同生活的私人空间转向公共空间,生活模式由封闭转向开放,击碎了人们长期在同一地域共同生活所形成的主体意识和家园意识。
生活空间、生活模式和思维意识的转变同时给已经形成的、较为完善的警民关系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并直接导致了社区居民思想和行为的困惑,这一因政策选择而带来的团体迷思,给我国的社区警务工作带来了全新挑战。
(一)打破了社区警务秩序
社区警务概念的提出是为了解决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公众与警察角色分离,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信任危机以及在情报主导警务快速反应的警务模式下,犯罪率仍大幅上升等现实问题。推行社区警务的最终目的是试图通过警力下沉,优化警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将优质警员输送入一线,最终实现“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现代社区安全治理。这一目的决定,社区警务在具体运行中主要是以社区民警为主要力量,通过社区民警与群众间的密切配合,建立相互协作的警民关系,以实现维护社区治安、预防和打击犯罪的目的。
开放式社区在建设过程中,打破了已经建立起来的警务工作旧秩序,并逐步建立起一套与之配套的社区警务发展新秩序。开放式社区规划的设计原则鼓励建立相对开放的社区间相互关系,提倡通过明确社区中心,构建以中心社区为主的、密切联系的城市社区群。这一规划使我国的社区发展由封闭转向开放,改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也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社区警务秩序。新形成的社区警务秩序,也给社区民警的工作带来了困难,使得已经从辖区民警分离出来的社区民警,和正在从事辖区民警工作的警务管理员间的职责,从原本的分工明确转变为模糊不清。特别是对于既隶属于社区,但同时又归入公共区域的部分“开放地域”,因为缺乏明确的制度性规定,使双方在责任划定问题上陷入僵局,造成权责不明的窘境。而职责划分的模糊不仅直接降低了警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削弱了他们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并有可能造成警务人员与公众的进一步分离,破坏警民关系。
例如,蜂群抱团理论认为:在缺乏制度约束,又无明确分工的前提下,治安秩序相对较好、犯罪率相对较低的开放区域,会受到辖区民警和社区民警的共同青睐,而成为警力聚集地;而对于那些治安秩序较差,违法犯罪易发、多发的开放区域,则可能同时被双方所遗弃,无人问津。由此形成的最终结果即为:由于警力失衡,某些开放地域可能因为警力严重匮乏而成为犯罪重地,并最终导致公众对警察彻底的不信任。可见,开放式社区建设给社区警务带来的挑战之一,即有可能破坏长期以来社区民警通过大量努力建立起来的警务秩序,恶化警民关系,使警民间的正常工作无法进行,并最终导致社区警务工作陷入僵局。
(二)削弱了社区民警的治安防范和情报搜集能力
开放式社区建设给社区警务带来的又一个挑战,即削弱了社区民警的治安防范和情报搜集能力。在封闭式社区发展中,社区民警在治安防范和情报搜集方面,具有重要优势。封闭式社区的特点之一,即社区居民对其所居住社区的空间意识较强,规律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稳定的生活对象,促使他们形成了较强的主体意识和家园意识,并根植于内心,因此,他们在社区生活中更加注重于自我意识的实现和私密空间的保护。社区民警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扎根于社区,工作在社区,维护社区治安、为人民群众服务,与居民建立起了相对亲密的警民关系,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身份的认同,因而能够较好地融入到社区居民团体中已经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熟人社会”之内,与他们开展有效互动。这一优势,使社区民警在开展治安防范和情报搜集工作时,很容易被居民所接受,得到他们的信任。特别是社区民警在开展搜集情报信息工作时,居民对他的戒备感相对较弱,因为反感而引发的抵触心理和斗争行为也会相对较低,获取有价值情报信息的机会较大。
而在开放式社区建设中,长期以来形成的熟人社会、小团体被打破,居民的生活空间开始由封闭转向开放、由私密转向公共,主体意识和家园意识逐渐被削弱,大量的、流动的、新的社会成员的加入给社区民警的警务工作,特别是情报信息搜集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开放式社区建设的核心,在于鼓励社区间的相互联系,强调风景和道路最有益于所有公民。这意味着在理性的驱动下,为得到便捷的生活、并以最优化的方式获取公共服务,那些地理位置较好、距公共空间如公园、医疗服务中心、商业中心较近的社区,将会得到更多居民的青睐和光顾。而这种因政策调整引发的居民福利性流动,在方便居民的同时,也改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大量陌生人的涌入,降低了社区居民的家园意识,强化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社区居民对民警强烈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信任危机和认同危机的逐步扩大,削弱了警民互动的信息反馈体系,让社区民警在开展警务工作,特别是在情报搜集及确定情报源上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一些居民在面对社区民警时,开始由无话不谈,到有话不说,或只说半句,甚至支支吾吾,导致大量有价值的情报无法顺利搜集、及时反馈、有效应用。
(三)破坏了社区固有的治安防控模式
长期以来,随着封闭式社区发展走向成熟,社区治保及治安防控体系得以逐步建立。初步形成了以民为本,服务于民,以社区民警为依托,紧密依赖群众、群防群治,警民联动性高的自我防控模式。在这一治安防控体系中,门禁制度及巡逻制度的有序开展,是提高社区居民安全感及家园意识的基础保障。在封闭式社区内,安全防范管理主要依赖三大核心要素,即人力防范、物理技术防范和技术防范,而在这三个要素中,人力防范通常被认为是效果最佳、功效最大、可信度最高的首要方式。人力防范实现的最重要途径,即门禁制度和巡逻制度。选择有经验的、能胜任的治安协管员有序推进门禁工作,并配合社区民警有序开展治安巡逻,是提高社区居民安全感、及时发现并制止犯罪发生的保障。
然而,开放式社区建设中涉及到的目标群体是某一地区的所有居民,这意味着封闭式社区固有的门禁制度将被彻底打破,无论是谁,只要有需要,便能够任意进出小区。不仅如此,如果愿意,他甚至可以在社区内随意停留,或四处参观。此类行为的大量产生将给社区的巡逻制度带来挑战,它预示着即使社区民警及治安协管员在巡逻中意识到可能存在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能对社区居民构成危险的可疑目标,但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仍没有合法途径及正当理由将其驱逐出社区,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因此,相对于封闭式社区建设,开放式社区建设的挑战之三,即在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导致系列的治安案件激增,造成外来人员管控无力,从而为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转型发展时期城市治理策略的变迁,社区在政府综合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逐年递增。在2016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政府更是将开放式社区建设正式提上日程,提出要将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作为近期城市发展的具体目标。可见,推进社区警务工作的改革创新,构建与之相配套的社区警务发展新路径,是加强新时期治安防范工作发展的新趋势。
(一)创新警力配置新模式
开展社区警务的最终目的在于将社区民警作为主体力量、密切依靠群众,以改善社会治安基本状况为目的,预防并制止犯罪为终极目标的警务新战略。可见,社区警务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主要体现在对警力的依赖,即通过警力前移,推动警力下沉,布置优质警力进社区,切实推动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在开放式社区建设中,对于社区的开放式治理不仅增加了社区民警的工作量,强化了他们在从事社区治理中的工作压力,而且潜在危机的存在及社区居民不信任程度的提升,也在客观上加大了其工作难度。这就要求在推进开放式社区建设的同时,应创新警力配置模式,由封闭式社区管理中的一区一警扩展至一区双警,甚至一区多警。此外,还应进一步提高警种间的合作意识,加强社区民警与辖区民警间的相互配合、互助合作。缓解社区民警的工作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促使其将更多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社区治安的综合治理之中。
(二)加强复合型社区民警的培养
开放式社区在发展中不仅对警力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破了社区民警原有的职责分工,而且对社区民警的业务素质提出了全新的、更高层级的要求。
在开放式社区治理中,社区民警不仅要熟练应对辖区内的人口管理、治安管理、防范工作、群众工作、情报信息搜集整理评估等基础性工作,而且,随着开放式社区发展中可能激增的治安类、刑事类案件,他们在工作中还要学习并掌握有关刑事案件处理的相关知识,提高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应对刑事案件的工作能力。因而,公安部门应拓宽培训范围,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使其综合掌握各警种,如户籍警、治安警以及刑警所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合理提高其综合性警务能力。
(三)树立大社区意识,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在社区治理,特别是开放式社区治理进程中,不仅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警力、加强复合型社区民警培养,同时要建立警民互动、多元参与的新型警务治理模式。要树立大社区意识,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实现责任共担、优势互补,正确发挥警民联动的集体作战效能。
在开放式社区警务治理中,应充分发挥警民联动的集体作战效能,正所谓警力有限,但民力无穷。要正视社区居民的力量,提高他们的参与热情,聚集力量,实现群防群治。通过在工作中下放部分权力,充分发挥社区领袖、社区积极分子和社区群众的积极性,充分信任其在生活中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外部管理、外部监督的自治能力,通过警民配合、协同作战,实现社区综合治理,预防、打击犯罪的目标。
开放式社区发展不仅打破了传统封闭式社区的生活模式,而且对长期以来形成的相对保守的管理模式,特别是社区警务治理模式及方式方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适应城市化发展新需要,建立与之相配合的新型警务发展制度,通过创新警力配置,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树立大社区意识,推进城市治理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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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New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Policing in Ope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Huang Yuan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Jilin Police College,Jilin,Changchun 130117,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the change of the strategy in managing cities in the period of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the constructions of the open communities is put on the agenda.However, we benefit the convenience in our life,transportation and environment given by open communities,meanwhile,we should put more attention to the pressure i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by the change of making the communities from pri⁃vate space to public space.It also brings a new challenge to our community policing.We must change working thoughts,innovative the police configuration mode,improve the traning of police in complex community,promote the cooperation and mutual assistance between the residents and community police,set up the big community concept,per⁃fect the massive prevention system,so as to realize the new development mechanism of community policing.
open community;community policing;social oreder prevention
D631.1
B
1672-1195(2016)02-0028-(04)
2016-07-24
黄园(1986-),女,吉林长春人,吉林警察学院侦查系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警务情报管理与应用、视频图像侦查。
责任编辑: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