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波
(大理州财政局 云南 大理)
大理州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配置标准
杨雪波
(大理州财政局 云南 大理)
为加强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行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我州出台了《大理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为使该办法有效实施,结合我州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商品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我州制定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并于2016年1月实行。通过组织开展资产配置网上申报审批培训;严格要求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编报资产配置计划、主管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审核、批复资产配置计划、编报资产配置预算执行。在单位资产配置申报过程中,资产科严格按照《标准》中的限额规定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办公设备配置项目进行审批。即:限定了单位购买的最高上限价格,规定了使用的最低年限,如:常用的台式电脑,配置时要求单位价格上限不超过6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一般工作人员办公桌单位价格上限不超过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等,同时,要求:单位现有资产超过或低于配置标准的,暂继续使用,待现有资产报废处置后需要新增资产时再按此标准配置。对暂无配置标准或特殊需要的国有资产,单位应当按照合理满足履行职能需要的原则,从严控制。标准执行至今8个月时间,资产管理科先后纠正了90余起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申请。有效发挥了资产配置管理的监管职责,从源头上杜绝了单位超标准配置的情况,切实做到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