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轮《西宁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6〕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承编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全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第二轮《西宁市志》编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轮《西宁市志》编修工作旨在全面、真实的记述1986年至2005年全市自然、经济与社会发展历史和取得的成就,自2012年启动实施以来,在各承编单位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整体来看,进展不平衡,个别部门进展缓慢。各承编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轮《西宁市志》编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编修第二轮《西宁市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修志工作。
按照西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省志办要求,具体编修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6年5月—9月,各承编单位组建编纂《西宁市志》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收集资料,按篇目分工编写大事记、资料长篇、志书初稿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各承编单位)
(二)2016年10月—12月,按篇目大纲要求各分卷主编对各承编单位撰写的大事记及资料长编进行指导,对编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各承编单位)
(三)2017年1月—6月,各分卷主纂人员组织承编单位完成第一、二次志稿、图片编辑工作。(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各承编单位)
(四)2017年7月—2018年3月,完成10卷志稿修订,各分卷主编协助总纂加紧修订后进入复审阶段。(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各承编单位)
(五)2018年4月—6月,复审后,返回原承编单位征求意见修改,报送市志编委、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送省志编委终审。(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各承编单位)
(六)2018年7月—12月,根据终审意见,主编、副主编精磨志稿,再返回省志办验收。(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
(七)2019年1月—8月,将验收志稿实现齐、清、定,交出版社三审。(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
(八)2019年9月—2020年12月,第二轮10卷志书印刷出版发行。(责任单位:市志办公室)
(一)市地方志办公室职责:
1.负责《第二轮〈西宁市志〉编纂实施方案》(1986-2005年)、篇目大纲、凡例、行文规则、篇目说明和改革开放篇目等的制定;
2.组建总纂班子,聘请总纂、各分卷主编;
3.组织编修人员培训;
4.起草各分卷篇目;
5.指导各承编单位整理资料;
6.负责志书初审、复审工作;
7.负责出版印刷工作。
(二)各承编单位职责: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承编单位成立编纂领导小组;
2.指派专人参与二轮修志工作;
3.各承编单位编修可能涉及2卷或2卷以上,凡是涉及的卷目所需资料全面收集。
(三)总纂职责:
1.负责草拟志书编纂工作方案;
2.负责志书篇目总体设计,在编纂过程中负责志书篇目和内容的调整、取舍;
3.负责组织编纂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编纂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志稿的通审、通改、送审、定稿等工作;
5.负责推荐副主编人选;
6.承担部分志稿的编撰工作,如概述、编纂始末、大事记、后记等。
(四)分卷主编职责:
1.负责草拟分卷志书编纂工作方案;
2.负责分卷志书篇目设计,在编纂过程中指导协助相关部门收集、整理资料,编纂分卷志书,按照志书篇目设定,对志书内容调整、取舍;
3.负责对分卷编纂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分卷志稿的编修、图片审定、评审后的修改等工作;
5.负责分卷志书出版印刷过程中的校对、修改工作。
请各承编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将领导小组和编修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于5月底前上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市志办。具体工作由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市志办向各承编单位发放《第二轮〈西宁市志〉编纂实施方案》(1986-2005年)方案。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