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潮
【摘 要】外语文学作品翻译为各国读者充分了解世界文学打开了一扇重要窗户,但翻译质量的好坏肯定会影响读者对作品所要表达思想及情感的理解和欣赏程度。为此,通过对英文小说《飘》的两个译本语篇翻译的对比分析研究来说明外语文学作品翻译的准确性和得体性对读者充分理解、把握作品主题思想的重要性。
【关键词】语篇翻译;对比分析;准确性;得体性
下面的英文语篇节选自英文小说《飘》的第一章。
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 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
In her face were too sharply blended the delicate features of her mother, a Coast aristocrat of French descent, and the heavy ones of her florid Irish father.
But it was an arresting face, pointed of chin, square of jaw.
Her eyes were pale green without a touch of hazel, starred with bristly black lashes and slightly titled at the ends.
Above them, her thick black brows slanted upward, cutting a startling oblique line in her magnolia-white skin—that skin so prized by Southern women and so carefully guarded with bonnets, veils and mittens against hot Georgia suns.
译文一:傅东华译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似的。
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他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皮色深浓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
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
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他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译文二:陈延良译
斯加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但是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孪生兄弟那样给她的魅力迷住往往就不大理会这点。
她脸蛋上极其明显地融合了父母的容貌特征,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优雅,也有父亲那种肤色红润的爱尔兰人的粗野。
不过这张脸还是挺引人注目,尖尖的下巴颏儿,方方的牙床骨儿。
眼睛纯粹是淡绿色的,不带一点儿淡褐色,眼眶缀着浓密乌黑的睫毛,稍稍有点吊眼梢。
上面是两道又浓又黑的剑眉,在木兰花似的洁白皮肤上勾画出两条触目惊心的斜线。那种皮肤深受南方妇女珍视,而且他们总是带上帽子、面纱和手套,小心翼翼地保护好,免得给佐治亚的烈日晒黑。
以上是英文小说《飘》的部分英文语篇的两个中文译本,以下称之为傅东华译本和陈延良译本,下面将结合英汉翻译中有关措辞艺术、句子优化、细节处理、修辞处理等知识点的学习和实践,运用多译本对比手法对这两个中文译本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在充分、准确把握和理解原著思想内容的前提下,通过对比不难发现,这两个译本都遵循了“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即忠实于原著,译文流畅、通顺、自然,文字优雅、得体,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让中文读者读起来朗朗上口,感觉亲切、自然,容易入戏。当然,两个译本在措辞艺术、句子优化、细节处理、修辞处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差异。从两个译本的总体对比来看,傅东华译本要优于陈延良译本。
首先,傅东华译本措辞严谨、准确,在句子结构的优化处理上把握地比较游刃有余,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和读者的阅读习惯,对句子进行了必要、合理地拆分和组合。例如原著的第一句:“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 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中文译文是:“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似的。”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原著的英文句子由两部分组成,句子结构相对简单;为了迎合中文的表达习惯和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或阅读思维模式,译者在英译汉的过程中对句子结构进行了合理、得体地拆分处理,译文由五部分组成。从中也可以看出译者的别具匠心,译文中连词的使用也恰到好处,从而使整个译文显得自然、流畅。结合对原著思想内容的准确把握,跟傅东华译本相比较,我们很容易看出陈延良译本在句子结构的对等上力求和原著保持一致,整个译文给读者一种“形似而神不似”的感觉,跟傅东华译本比较,译文显得生硬、死板,个别地方甚至觉得有点别扭,措辞、用词方面的处理也不是很到位,语言显得不够流畅、自然,缺乏亲切感。例如第二句的译文:“她脸蛋上极其明显地融合了父母的容貌特征,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优雅,也有父亲那种肤色红润的爱尔兰人的粗野。”“优雅”一词的翻译准确、得体,符合法国贵族女士的身份和气质,而“粗野”这个词语的中文翻译就显得有失偏颇,不够准确、得体。傅东华译本中第二句的译文是“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他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皮色深浓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译文中“娇柔”和“豪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父母截然不同的两种特质在主人公斯嘉丽的脸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其次,忠实于原文是翻译的灵魂所在,无论是在形式上亦或是内容上,傅东华译本都做到了。傅东华译本在细节和修辞处理上做得都比较到位,译文用语灵活多变,行文自然,清楚明了。例如原著第三、四句的译文:“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结合对原著英文的仔细推敲和理解,可以看出这两句译文同原文在形式上和精神上几乎实现了一致,很传神,既“形似”又“神似”。跟傅东华译本相比较,陈延良译本的第三、四句的译文的措辞和句子结构的处理方面不够细致和得体。例如第三句译文中的成语“引人注目”翻译地不是很贴切,感觉上有点别扭,傅东华译本将此句翻译为“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通过对比,读者不难看出,傅东华译本的翻译更具有层次性和流畅性,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韵味,儿化音的使用也恰到好处。陈延良译本的翻译就显得生硬、不自然,也缺乏文采。
再次,在译文修辞的处理上,傅东华译本也优于陈延良译本,主要体现在对原文第五句前半句的翻译上。傅东华译本的译文是:“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而陈延良译本的译文却为:“上面是两道又浓又黑的剑眉,在木兰花似的洁白皮肤上勾画出两条触目惊心的斜线。”基于对原文内容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明显可以看出在译文修辞的处理上傅东华译本的译文清新、自然、生动而形象,用词也准确、得体。例如“两撇墨黑的蛾眉”、“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这三个偏正结构的译文恰到好处。此外,傅东华先生将原文中动词“slanted”和独立主格结构中的“cutting”分别译成“斜竖着”和“划出”,给读者一种形象、直观的感觉,使斯嘉丽这个人物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仿佛就活生生地站在读者面前,这都要归功于译者对译文的反复推敲和深思熟虑,否则不会有这样的表达效果。相对于傅东华译本,陈延良译本在译文修辞和措辞的处理上就显得不够得体和准确。例如“两道又浓又黑的剑眉”、“两条触目惊心的斜线”这样的译文确实让读者有点“触目惊心”。通过对两个译本第五句后半句译文的比对,显而易见,陈延良先生的译文要优于傅东华先生的译文。因为陈延良先生的译文更贴近原文,表达自然、流畅、得体,句子结构严谨,用词准确到位。例如原文第五句的后半句是:“that skin so prized by Southern women and so carefully guarded with bonnets, veils and mittens against hot Georgia suns.”傅东华先生翻译为:“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而陈延良先生的译文是:“那种皮肤深受南方妇女珍视,而且她们总是带上帽子、面纱和手套,小心翼翼地保护好,免得给佐治亚的烈日晒黑。”通过对比,读者不难发现,陈延良先生的译文更忠实于原文,译文简洁、明了,用词准确,美国南方佐治亚州夏天烈日炎炎的情景通过译文得以充分体现,而傅东华先生的译文缺乏在这方面的表达力度,存在一定的漏译。
综上所述,在充分、准确把握和理解原文思想内容的前提下,通过对两个译本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可以得出傅东华译本要优于陈延良译本的结论。但这并不是说傅东华译本就是十全十美的,此译本也存在一定瑕疵。当然,陈延良译本也有其亮点所在。此外,将原文和这两个译本进行比较后,读者可以发现,原文由119个单词组成,翻译成中文后,傅东华译本为290个汉字,陈延良译本为242个汉字。从原文、译文的字数来看,译文的字数是原文字数的两倍多,从这个角度而言,两个译本的字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说明这两个译本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同时,通过对英文小说《飘》的两个译本语篇翻译的综合对比分析研究,使读者深刻地意识到了外语文学作品翻译的准确性和得体性对充分理解、把握作品主题思想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2]许建平.英汉互译实践与技巧[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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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