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莎 孟令春
发挥高校留学生在青年创新创业中的“火石”效用
李琳莎孟令春* 1
摘要在来华留学生数量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中国,中外学生不同的文化背景、知识体系和思考方式,将更易成为引燃创新思维的“火石”,为青年创业提供更多可能。国家的政策引导和学校的制度支持是激发其创新兴趣与创业热情的有效保障,高校留学生同样应成为受益群体之一,向在华创业的毕业留学生予以政策优惠,实现中外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无差别对待。
关键词留学生创新创业“火石”效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列为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也成为了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一个重要话题。毋庸置疑,青年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相应的,对在校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也应成为高校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教育部在对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中,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通过开设专门课程、组织实践活动、建立弹性学制、聘请兼职导师、提供资金支持、落实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诚然,创业者需要具备知识、勇气、坚持等多种叠加因素,但所有成功的创业,都源自创新思维火花迸发的一刹那。方向决定速度,对于创业者而言,准确定位、迎合需求、把握商机,正是决定最终成败的关键所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当前,具有国际视野已成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素质。
对于在校学生来说,国际视野的获得自然不能囿于本土,需要在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最新进展的基础上,通过与相关领域的不同研究者进行直接交流、深入探讨和反复切磋,不断开拓眼界和思路。一方面,中国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海外游学项目、申请攻读学位、假期考察实践等方式到国外获得直接的认识和感受;另一方面,国内的高校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在校的各国留学生资源,通过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交流沟通、知识探讨,激发灵感,成为创新创业的奠基。
相比而言,后一种方式可以节省出国所需的费用、时间和精力,并将使更大规模的中国学生群体获益,如能善加利用,其成效甚或优于短期出国交流。而当前,在来华留学生数量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中国,这一方式也更具可行性。火石,摩擦时能产生火花,可用于点火。中外学生不同的文化背景、知识体系和思考方式,将更易成为引燃创新思维的“火石”,为青年创业提供更多可能。
一、我国高校留学生发展现状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2014年,共有来自203个国家和地区的377054名各类外国留学人员在我国的775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教学机构中学习①。从1950年我国接受首批33名留学生至今,中国已超越法国攀升为世界第三大留学生输入国,仅次于美国与英国。随着初步完成留学生“量”的累积,我国越来越多的高校也开始逐步调整对留学生的招生政策和培养目标,加大对其“质”的关注和投入。
高度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迅速发展的经济态势是我国对各国留学生吸引力不断增长的基础所在。此外,国家、各地方及高校对来华留学生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各类留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规模及受益范围明显扩大。各高校积极完善相关的各项软硬件设施,不断更新管理观念,逐步提升服务水平,尽可能为留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更多便利。留学生在就学、居住、医疗、保险等相关方面都越来越人性化和国际化,中国高等教育的质量逐渐得到国外大学和国外留学人员的认可,整体留学环境日益优化。2010年,教育部印发《留学中国计划》,提出到2020年,在我国就读的外国留学人员要达到50万人次。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我国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国家国际地位提升、民族文化传播、对外经贸扩大、教育产业发展等多方面都具有深远影响。吸引更多的优秀留学生生源来华就读,培养高素质的知华、友华人才,也将成为我国高校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重要助推力量。
二、发挥留学生 “火石”效用的可行分析
1.交叉研究体系,激发思维创新
基于不同的成长背景,中外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所积累的知识和养成的习惯均有差异,各民族积淀的文化传统也通过国家、社会和家庭不同途径对学生产生影响。因此,在共同进行学术研究时,不同国家学生的出发点和关注点也会各有侧重,易于发生思维碰撞,对于解决问题开拓新的想法和思路。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认为外国学生为新加坡带来了创业商机——虽然优秀的外国学生会给本地学生带来竞争的压力,但竞争并不完全是坏事,本地学生通过经常和外国同学在一起可以在环球职场获得优势,甚至促成“联合国”式的创业契机②。
2.挖掘创业潜能,规划生涯发展
此外,虽然留学生来华学习的目的各有不同,但相当数量的学生是出于看好中国经济发展的态势,希望以自己的语言优势在本国与中国开展的政治、经贸、文化往来中觅得良机。根据2013年对外经贸大学“留学生兼职与就业意向研究”课题组对北京地区高校约800名留学生的调查,52%的留学生来京留学之前做过兼职或全职类工作,来京后,有58%的留学生曾经尝试寻找兼职工作,有明确留京工作意向的留学生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9%,表示毕业后再做打算的占60%③。同样,根据笔者对所在高校百余名毕业留学生的调查,其中近1/3的学生也明确表示愿意留在中国就业。如能对这部分留学生适时加以鼓励和引导,挖掘其参与创业的兴趣和潜能,这将为我国青年创新创业的大潮注入一泉“活水”。
对于享誉世界的一流高校而言,分布各国的优秀校友是其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证明,更是其不断吸引优秀生源的“磁石”,相应的,针对在校学生展开职业生涯规划也成为高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美国国家生涯发展协会(National Career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的定义,生涯,是指个人通过从事工作所创造出的一个有目的的、延续一定时间的生活模式④。自1908年弗兰克·帕森斯(Frank Parsons)在波士顿创建职业局,成为生涯咨询过程的肇始,经过一个多世纪,有关协助人们进行生涯选择、解决生涯问题、制定生涯决策的各种理论和方法已逐步完善并形成体系,职业咨询师等运用专业知识为人们提供就业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的专业人士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求助。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已将职业生涯规划相关课程列为本科学生必修或选修科目,以期帮助莘莘学子尽早准确定位、充分准备,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一席之地,但尚未覆盖留学生群体。
三、制约高校留学生开展创业的现实瓶颈
如前所述,相当数量的留学生有意愿留在中国就业,有能力参与青年创业,多数高校也已将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但为何留学生群体一直被边缘化,无法充分发挥其特点和优势呢?究其原因,政府的政策限制和高校的管理体制是主要的制约瓶颈。
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征求意见稿),代替2000年发布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9号令),在原9号令第49条要求国际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后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境”(9号令)的内容之后,增加了“如需继续在华停留或居留的,应当到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种类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按字面意思,这就意味着不再向毕业留学生紧闭在华就业的大门——只需按要求提供材料,即可申请办理工作签证。但根据我国1996年《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除了一些外国专家、从事海上石油作业、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和外企常驻代表等五类人,用人单位为聘用的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证书,有一个前提条件是其“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各地在具体贯彻实施中对“相应的工作经历”又作出了进一步具体解释,如北京和上海人保局都要求毕业留学生不能直接以学生签证申请工作签证,必须出境后以工作原因再入境,并且用人单位在申请就业许可时须为拟聘用的外籍员工提供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这就几乎排除了所有来华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到工作签证的可能。
另一方面,我国高校招收留学生的工作重点曾经在较长一段时间只落脚于数量的积累,以此作为宣传高校办学国际化的名片。当初很多学校为了吸引尽可能多的留学生,几乎不设门槛,来者不拒,即便设立入学考试也仅仅是形式上走过场,凡是参加考试的学生一般都会有“垫底”院系接收。这就直接造成了留学生的整体素质往往低于本校经过严格高考筛选的中国学生,迟到、旷课、酗酒、退学等比例在这一群体中居高不下。为了保证本校留学生的数量,常常造成校方无视、师者无奈的尴尬局面,留学生群体也因此被贴上了学习差、无纪律、随意散漫的标签。此外,在留学生数量从无到有、由少变多的过程中,高校也在不断探索对留学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初期的“特殊待遇”、“特区管理”等体制反而阻隔了留学生群体主动适应中国生活的渠道,无法融入中国学生主流,一些留学生在校期间只是“宅”在留学生宿舍中,仅仅接触有限的本国同学或外国朋友,很少与中国学生交流,更无法谈及共同进行知识探讨和思维拓展了。
四、为中外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撑
1.向在华创业的毕业留学生予以政策优惠
不可否认,创新创业者在我国当前仍属“短缺人才”。成功创业的留学生,不仅会为社会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也将为“全民创业”初期带来更多的活力和机遇。在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可以理解国家对本土人才竞争优势的政策性保护。但鉴于外国留学生在青年创业中独特的“火石”效用,应可考虑对具有创业意向的留学生放宽限制,鼓励其将创新思想转化为创业实践。比如对与他人联合或单独创业的在校留学生,予以与中国学生同样力度的政策倾斜,以弹性学制支持其休学创业;对于在校期间创业或者毕业后直接在华创业的留学生,放宽其申请工作签证的要求,着重考察其创业的可行性及发展前景,而非相关的工作经历等等。
与我国目前对所有毕业留学生仅提供为期1个月的停留签证相比,很多国家的留学生更容易在当地申请到工作签证。比如:美国允许持有学生签证(F1)的毕业留学生获得为期一年的免签实习期(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理工科学生甚至可以申请延长至29个月,如果学生在有效期内找到了一份与专业相关、正式且合法的工作,则可以申请H1B签证,即有效期最多长达6年的工作签证;在澳洲毕业的留学生可以申请获得2~4年不等的临时工作签证,而无需进行职业评估;类似的,在德国、法国的毕业留学生也可以申请为期一年的“找工作签证”,日本为6个月,韩国给予本科毕业留学生的求职期限为1年,如果学生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求职活动可以延至2年。
对于很多留学生来说,签证政策是引导其毕业去向的一面“旗帜”。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留学生愿意选择在毕业之后留下来,利用所学获得工作机会,积累工作经验。如果我国能够针对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意向的留学生放宽签证政策,依其创业计划书颁发实习签证,依其创业成果颁发工作签证,为其提供一段将想法转变为实践的时间和空间,相信总会有创新创业的“种子”破土而出。国家应大力提倡各类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发挥“孵化”作用,提供资金支持和成果转化平台,赞助中外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联合培养具有创业潜能的优秀学生,在他们参与实习的各个环节提供指导和补助,鼓励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创业能力。而这并不会加速当前我国“结构性失业”的失衡,其为我国经济带来的新的增长点之意义,将远大于所谓的“外来者就业竞争”。2015年7月,上海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就以更积极的态度进一步放宽了对海外人才的引进政策,探索向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的留学生发放工作类或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2.实现中外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无差别对待
高校是留学生来华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留学生学习知识、结交朋友、感受中国的直接渠道,因此其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对留学生的知识习得和素质养成发挥着关键作用。近年来,我国已有一些高校的留学生管理理念从原来的“特区管理”逐渐转向 “趋同管理”,借鉴原有的较为成熟的中国学生管理体系,在尊重留学生本国文化和风俗的基础上,着重将留学生群体“拉”入学生主流。这一理念的贯彻还需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并作出适时调整,但可以借力于国家对创新创业的大力支持,确立此项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首先实现高校在留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无差别对待。
在学习方面,学校可以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留学生开放,鼓励中外学生之间开展互助和研究,为不同思维的交叉和融合提供机会,吸引留学生加入创业学院、学生创业团体等,为创业学生聘请兼职导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在生活方面,允许留学生自愿入住中国学生宿舍,一方面可以减轻贫困留学生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可以为中外学生之间的深入交流提供平台,避免原来只有少数活跃留学生频繁“亮相”,而多数留学生各自为营的孤立局面;在第二课堂方面,很多高校的学生社团尚对留学生群体覆盖有限,可以充分发挥中外学生会、学生社团主席和部长等骨干学生之间的纽带作用,鼓励不同国家的同学加入团体,带动更多的中外学生广泛联系、有效沟通,通过各类竞赛、实践等活动,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
因为高校校友的职业生涯发展情况具有重要的衡量价值,我国当前大多数高校均成立了面向中国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的机构,但尚未将留学生群体纳入其中。反观国外高校,很多就业指导部门同样面向本校留学生提供就业培训支持,协助其提升就业实力。如英国的赫特福德大学,因为拥有数量较多的中国留学生,而专门建立中国校友会,帮助在校的中国留学生获得与其他已毕业校友建立联系的机会,通过研讨会等形式“帮助中国学生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扩大其就业前景并提高其工作技巧”,其他一些高校也针对中国留学生特设实习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日本推行“接受留学生30万人计划”以来,很多高校重视生源国研究,为留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并支持他们在日本就职,建立了通畅的招生平台;韩国留学生不仅可以通过学校的就业中心获取关于就业﹑培训﹑现场实习等信息,还可以得到就业许可﹑志愿书填写及寻找所需工作等方面的帮助。基于此,我国高校同样可以考虑将对留学生的创业实习和培训纳入到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之中,建成包括勤工助学、工作实习、就业服务等系列内容的生涯规划指导体系。
开展校友跟踪调查是高校与学生联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校友的就业去向和生涯轨迹保持持续关注,是维系和巩固校友与母校感情的重要桥梁,对身处异国的留学生而言,更显温暖和珍贵。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飞得多高,在中国学习的这段经历都将成为他们职业生涯发展的良好奠基,他们也会成为中国永远的朋友。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火石”效用的留学生群体,更将为阔步前行的中国带来不竭动力,不断提升我国在世界之林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注释:
①教育部:《2014年全国来华留学生数据统计》,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50/201503/184959.html.
②《李显龙总理谈外国学生为新加坡带来创业商机》,http://www.maslink.com/tzym/shenghuo/5258.html.
③韩维春:《来华留学生兼职就业问题研究——基于对北京地区高校留学生的调查统计》,《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第104页。
④Reardon,Lenz,Sampson,Peterson(美):《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侯志瑾、伍新春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7页。
〔责任编辑:石梦华〕
*[作者简介]李琳莎,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孟令春,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
中国图书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741(2016)03-00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