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香竹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00)
《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的启示与反思
鲍香竹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00)
摘要:弗里德曼的《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以分化社会中的单系亲属组织和集权政治体系为主题,注意力集中于福建和广东两个地方的村落,通过经济基础、群体的等级制度、政治权力的分配以及宗族的关系等方面构建了一个有说服力的、关于福建和广东乡村社会的图景。本文将从多角度分析弗里德曼的《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通过其所描述的村落,分析弗里德曼构建的东南中国地方宗族模式的效用,从家庭、等级制度、仪式、政治权力等方面解析这本著作所带来的启示和对当今社会的反思。
关键词:弗里德曼;地方宗族模式;启示;反思
1内容概述
1.1宗族。在福建和广东两省,宗族和村落是明显地重叠在一起的,以致许多村落只有单个宗族,我国东南地区的宗族是政治与地方的组织,而不是一种亲属组织。宗族之内有一定的原则,如:同姓不婚,这不仅是因为同姓之间的婚姻范围狭小,且因为这与法律相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五服”之说。
1.2村落生活的经济基础。宗族组织的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公共财产的收益获得是不平等的。在福建和广东地区的村落,通过经济控制以及官员的原因,强势的经济群体对弱势的群体剥削十分严重,宗族之间的经济剥削亦是如此,大的强势宗族的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剥削情况十分常见。
1.3家庭与家户。在福建和广东地区的村落,人们大多还是传统的“从夫居”。库尔伯以广东省凤凰村为例,区分了自然家庭和经济家庭;兰女士将福建的农民家庭分成配偶家庭、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中也对华北地区的农村进行了如此的分类。
1.4等级制度。关于继嗣群体的等级,林耀华在其论文中构建的等级是:个人、婚姻群体、基本家庭、联合家庭、户、小支、大支、房、宗族。弗里德曼认为,根据家庭的数量,有一个家庭的复合体,家长是复合体的首领,复合体首领的功能在于参加祠堂举行的会议,他们在复合体的祖先崇拜仪式中是主要的祭拜者,因此,复合体的首领的影响,不仅在于经济,也在于政治、外交和宗教。
1.5祖先崇拜与宗族结构。考察东南地区汉人宗族的结构,根据祖先崇拜的仪式来界定,就其规模而言,一端是家户——家庭和扩大的家庭,另一端是宗族和房支。家祭中的祖先一般限定在五服之内,甚至只有新去世的直系亲属,是一种单纯的对亲属的纪念仪式,祖先被视为对其有贡献的个体。在祭祀中祖先则被当做宗族中的裂变群体单位来祭祀,被认为是远祖或非个人化的祖先。
2福建和广东的村落与宗族——评述
从内容上,这本书看似系统的描述,但是更像是将多种论文结合起来的作品,作者结合了林耀华、费孝通、库尔伯等学者的研究观点,并分了十四个章节详细描述了东南地区宗族组织的情况。
社会地位方面:在弗里德曼对福建和广东的村落研究中,发现宗族内部社会地位的差别导致了经济的差别。而在现代社会这种因果关系常常以倒置的方式存在,即经济收入的差别可能会导致社会地位的差异,且造成社会地位差异的因素可能是经济收入,可能是受教育水平,也可能是政治权力等。
经济基础方面:弗里德曼认为,东南地区的宗族经济结构使财富不同程度地在村落社会中不同的小区域聚集起来,而且改变了个人和家庭的社会生活,提高或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不平均的资源使得人们产生了社会地位的差异。
在家庭结构方面,东南地区的普通农民多是配偶家庭,富农或商人多为联合家庭。这一家庭结构是普遍存在于我国农村家庭中的,如林耀华所描述的黄村、费孝通所描述的乡土中国以及杜赞奇所描述的华北农村。联合家庭是我国旧社会封建统治阶级所崇尚的家庭模式,在市场化的今天,仍在部分地区存在着联合家庭,如福州市的象园街道就存有多数联合家庭。但是现在的联合家庭无论在人际关系上,权力分配上还是规模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就人际关系方面来看,一般的联合家庭的家庭成员内部之间较为团结,互相团结,但现在的联合家庭由于逐渐集中的经济形式而使得联合家庭的人际关系变得更为复杂。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联合家庭逐渐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走上消亡之路。而配偶家庭虽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妇女家庭地位的变化,家庭关系的变化等,但配偶家庭仍然是现今社会的主要家庭结构形式。
3对家族团结方式的反思
宗族村落和其他类型的村落之间的区别,不但在于祠堂和祖先崇拜的存在,而且在于自然连结结构上,家庭和宗族的联系是共同的血缘关系,这更为重要。就群体而言,由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及业缘关系形成的群体已经极为普遍,血缘关系形成的群体在现今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但血缘对一个家族的维持已经不再是唯一的要素。
关于妇女地位问题,弗里德曼认为女性既可以成为两个男性群体之间的纽带,又在考虑裂变单位时起到重要作用,如林耀华《金翼》中东林家庭的例子。但是妇女的地位在宗族之间的关系中却常常被忽略不计,因而妇女的地位在不同的情况中是不同的。总体而言,妇女的地位是提高的,但是值得争议的是妇女地位的提高到底是女性在宗族中地位的转变还是理性化所致。如长江中下游地区相对偏僻的农村中,已婚妇女就不是简单联系男性群体的纽带,婚姻是一种利益关系在宗法上的表现,通过婚姻关系使得几个家族在经济上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民主化的今天,妇女的地位明显提高,在受教育、就业、在家庭及社会的地位都有很大程度的变化,但这种改变与进步都是与过去相比而言,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4总结
弗里德曼对我国东南宗族组织的研究向我们还原了当时村落的团结方式,其所阐述的宗族与家庭、祖先崇拜、权力分配、经济控制及祭祀仪式都给我们当代社会极大的反思。在整本书中,令人感触颇深的是家族团结方式的改变,弗里德曼给我们构建了一个有说服力的完整的广东和福建的乡村社会的图景,其所描述的宗族、家庭与家户、权力分配、经济控制、祖先崇拜及仪式等都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地了解这些因素在家族团结中所起的作用或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林耀华.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庄孔韶、林于成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602(2016)02-0073-01
作者简介:鲍香竹,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