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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保管的几种方法
牟晓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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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必须妥善处理和保管,不得丢失和任意销毁。
对会计凭证的保管,既要做到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与完整,又要便于会计凭证的事后调阅与查找。会计凭证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会计凭证的装订要求是:每月记账完毕,要将本月的记账凭证按类别及编号顺序整理,检查有无缺号,附件是否齐全,然后加上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以防散失。装订时,要按凭证封面大小折叠整齐。
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以备日后查阅。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批准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会计凭证应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保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应保存1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时,必须开列清单按照规定手续报经批准,报经批准后方可销毁。期满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任意销毁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