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成员国委员会日前一致通过将苯并(a)芘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至此,SVHC清单一共有169项物质。
苯并(a)芘属于多环芳烃化合物,具有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等特性。其通常不是有意制造,但可能作为其他物质的组分或杂质存在。
根据REACH法规,若某种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则该物质本身及其混合物和制成品都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制成品中含有SVHC且质量分数大于0.001,其供应商需要向下游客户及消费者传递信息;此外,当制成品年进口量或出口量超过1 t时,其进口商和制造商还应在该物质被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向ECHA进行通报,但如果该物质作为某种特定用途的使用情况已经注册过或该物质没有暴露的可能,则可以豁免。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