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民
(黑龙江省林甸县宏伟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黑龙江 大庆 166399)
青贮玉米的田间管理
王德民
(黑龙江省林甸县宏伟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黑龙江 大庆 166399)
青贮来米生产周期短、种植密度大、经济效益好。随着畜牧业的发展,青贮玉米的种植面积呈日渐增大的趋势。可有效解决养殖业的饲料问题,并可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除了要加强青贮玉米的种植技术,还要加强青贮玉米的田间管理及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青贮玉米;种植;田间管理;施肥;灌溉;中耕除草;人工授粉
青贮玉米又称为青饲玉米,是指收割玉米鲜嫩的植株,或收获乳熟初期至蜡熟期的整株玉米,或者选择采摘蜡熟期的果穗,再将青绿的茎叶植株收割后,经加工处理作为饲料饲喂家畜。掌握青贮玉米的栽培技术对于提高其产量和质量至关重要,还要做好青贮玉米的田间管理以及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查苗、补苗。为了保证青贮玉米出苗整齐,在出苗前要及时检查种子发芽的情况,如果发现有粉种、烂芽的情况发生,要提前准备好预备苗,以避免缺苗现象的发生。在青贮玉米出苗后要及时的查苗,如发现有缺苗的地方则要及时的利用预备苗,或者田间多余的玉米苗进行补苗的工作,保证使青贮玉米在苗期做到“早、齐、壮、全、匀”。
间苗、定苗。间苗的时间应选择在青贮玉米长出2~3片真叶时进行。间苗的工作内容是将病苗、弱苗、小苗拔除,留下相对强壮的玉米苗。定苗则选择在青贮玉米长出4片真叶时进行。定苗时要选择适宜的间距和密度。植株的密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青贮玉米的品种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因此根据不同的玉米品种要确定适宜的密度来进行定苗的工作。一般青贮玉米的种植密度为高秆晚熟的品种为每公顷4~4.5万株,中熟品种为5每公顷5~6万株,矮秆品种为每公顷6~7万株。
青贮玉米在生长过程中需要的养分大部分都是从肥料中获得,玉米的施肥原则是以施基肥为主,追肥为辅;有机肥为主,化肥为主。氮、钾、磷是是主要的元素,其中氮元素是主要的营养成分,增加强氮肥的施加量可以使青贮玉米的植株高大、粗壮,还会使每株的叶片总数增加。从而达到提高青贮玉米产量的目的。而磷肥对玉米根纱的发育起着积极的作用,还可提高抗旱性能,钾肥则增强了青贮玉米的抗倒伏能力。因此,在施加化肥时应以氮肥为主,钾、磷肥为辅。在对青贮玉米施肥时要根据实际种植地的肥力来确定有机肥的施用情况,同时对化肥的施用进行规划。玉米的基肥应以有机肥为主,占总施肥量的70%以上,有机肥的施加不但可提高产量,还可以提高土壤的质量,使玉米持续的高产,从而充分发挥基肥的增产效果。施基肥时可以在翻地时进行,追肥则要在玉米的生长期进行2次。第一次追肥一般选择在青贮玉米的拔节期,这一时期要及时追肥,但是要注意用量,以总追肥量的25%即可;第二次追肥则是要在玉米进入营养期和生殖期,这一阶段随着气温的升高,植株的生长速度加快,对养分的需求量较大,为了保证青贮玉米秆壮、穗大,要加大追肥量,以达到高产的目的。
虽然玉米喜半干旱的气候,但是对水分较为敏感,不同阶段的玉米对水分的需求量不同,通常在开花期每株玉米每天的需水量为2kg。不同生育期的青贮玉米对水分的需要不同,其中抽雄前10天到抽雄后10天是需水量最多的时期,这一阶段为需水临界期,这一时期要对玉米进行灌溉。青贮玉米的整个生长期要浇水3~4次,浇水的多少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黑龙江省浇水的方式主要以喷灌、滴灌为主,这样不但节约用水,并且可以灌溉均匀。玉米不耐涝,因此在地下水位高或者雨水量较大时要及时排水,否则会影响青贮玉米的产量。
在玉米的生长过程中,杂草会与玉米植株争夺阳光和生长空间,并且还会消耗土壤中大量的水分以及养分,从而影响了玉米的生长。杂草过多,会严重影响青贮玉米的产量,并且还易导致玉米患多种虫害,因此要及时清理玉米地中的杂草。在除草时可以使用人工除草,这种除草方法可以使土壤疏松,增加土壤中的氧气含量,从而促进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增加了土壤中有机肥的含量,还可以提高化肥的效率。在使用除草剂时要注意使用青贮玉米专用的除草剂,并且要选择适宜的使用时期。一般青贮玉米在整个生长期要中耕培土2次,并且第二次要蹚的深一些。
人工授粉的时间一般选择在雌穗吐出花丝后进行,在操作前要先将长花丝剪去,有品种还要将长苞叶剪去。选择在晴天的上午9时左右来采集花粉,将其他玉米品种的雄穗放在取粉器内轻抖,花粉就被采取到。然后用纱布将花粉囊等杂物滤掉后将花粉置于授粉筒内,用丝网套住待用。人工授粉的最佳时间要选择在8:30~11:30,将授粉筒对着剪去的花丝部位距离3cm左右轻轻抖动。对每个雌穗,要在吐丝的初期、盛期、末期各人工授粉1次,以有效的保证受精和结实。2~3天后,授粉成功的雌穗花丝会萎缩枯死,没有授上粉的则会继续生长,此时要再次授粉,以保证整块地都授粉完好。
2016-10-05
王德民(1975-),男,黑龙江林甸人,大专,助理农艺师,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10.19369/j.cnki.2095-9737.2016.12.037
S513
B
2095-9737(2016)12-00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