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 密云县财政局
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
——密云县产权登记问题探究
孙晓 密云县财政局
摘 要: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及其相关问题日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为进一步理清核实国有资产存量,理顺产权关系,2014年,密云县全面深入地开展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初始登记。2015年,在初始登记的基础上,密云县进行了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本文根据密云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及年度检查结果,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改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 产权登记
产权登记工作是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用、使用权和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对进一步理顺和巩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强化各部门的产权意识,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强化产权意识。产权登记强化了事业单位的资产归国家所有,单位只能占有、使用,不能自行处置的资产管理意识。防范产权意识不强造成的未经审批的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二是有利于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职责不清,“下级不申报,上级不监管”的管理漏洞。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各自的职责,促进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的落实和完善。三是有利于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加强资产管理,核清资产存量,理清产权关系,盘活资产存量,减少闲置浪费是提升资金管理效益、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经审核确认,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县符合产权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354,441.59万元,负债总额为95,523.30万元,国有资产总额258,918.29万元。经审核确认的固定资产总额为227,344.6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7,447.57万元,通用设备50,620.23万元,专用设备34,151.52万元,文物和陈列品25.91万元,图书、档案3,707.4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391.96万元。
经审核确认的土地实际占用面积85,517,137.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84,405,295.65平方米,已确权土地占用面积83,941,295.57平方米,已确权土地占用面积占实际占用面积的98.16%;房屋实际建筑面积975,579.24平方米,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119,925.32平方米,已确权房屋建筑面119,925.32平方米,已确权房屋建筑面积占实际建筑面积的12.29%。;汽车603辆,专用仪器设备143,598台/套(其中单价200万万元及以上设备有5台/套)。
经审核确认,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县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379252.58万元,负债总额为90746.83万元,国有资产总额288505.75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24810.99万元、负债总额较上年减少4776.47万元、国有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29587.46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1.43%。固定资产上年审定金额227344.61万元,本期增加534.31万元,年度检查确认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为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7436.29万元,通用设备50965.23万元,专用设备34311.69万元,文物和陈列品25.91万元,图书、档案3707.4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432.38万元,陈列品、图书;档案、文物与上年数保持一致、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较上年减少0.0001%、通用设备较上年增加0.006%、专用设备较上年增加0.00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较上年增加0.003%。
经审核确认的土地实际占用面积85517137.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83941295.57平方米,与上年保持一致;已确权土地占用面积83941295.57平方米,占实际占用面积的98.16%,与上年保持一致;房屋实际建筑面积975356.96平方米,较上年减少0.0002%;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119925.32平方米,与上年保持一致;已确权房屋建筑面积119925.32平方米,占实际建筑面积的12.29%,与上年保持一致;汽车598辆,较上年减少5辆;专用仪器设备144004 台/套(其中单价200万元及以上设备有5台/套),专用仪器设备较上年增加406台/套,200万元以上设备与上年保持一致。
经审核确认,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县处置资产总额5716.26万元,其中土地0万元、房屋及构筑物97.54万元,通用设备5510.92万元,专用设备107.8万元。
(一)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不准确
新增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基建支出核算不规范,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转固,已处置的房屋未销账,对外投资不入账。
(二)未及时办理产权
由于历史原因或原始法定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我县房屋、土地普遍存在未办理产权情况。
(三)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部分单位疏于对资产的管理,未制定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或只按照固定资产六大分类制作固定资产盘点表,未对资产实物进行逐一盘点,盘点过程流于形式。
(四)资产信息系统录入信息不准确、不完善或重复录入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财务或资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不熟练、购置或处置资产后未能及时入账等原因,单位在资产信息系统中录入的卡片存在基本信息不准确、不完善、重复录入等问题。由于大部分土地资产价值为0,未在财务
账上体现,单位普遍存在土地资产未在系统中录入的情况。房屋、土地等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无准确证载面积,或办理产权证后未及时更新卡片信息,系统中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基础信息不准确。
(五)审批管理方面
部分单位存在未经审批的资产处置情况: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置,未按规定上报审批手续;系统内部或部门之间调用的资产,未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手续等。
(一)加强会计、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行为
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细化工作,责任到人,选拔工作责任心强、计算机使用熟练、财务及资产管理知识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担任国有资产管理员。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对资产信息系统操作与运用的指导,提高会计、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加深对资产管理相关政策的理解,增强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和重视水平。
(二)强化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各环节综合管理职能
全面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一是加强配置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二是强化使用管理。通过推进资产月度、年度报表工作,督促各事业单位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加强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同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制定严格的控制和审批程序。三是规范处置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避免处置无序、资产流失。四是完善收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采取公开交易的方式进行,大力推行资产评估、公开拍卖、招投标等方式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运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资产配置、调拨、捐赠、日常管理、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及担保等方面的程序,进一步规范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
集聚力量,发挥部门“联动效应”。一是增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资产管理部门在购置、处置资产时要与财务部门及时对接,确保资产实物与资产管理系统的账实相符、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账之间的账账相符。二是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监管体系,加强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成效。三是加强财政部门业务科室之间的联动。促进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把握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检查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强化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