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隽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中”的文化审美意义生成*
杨隽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摘要:“立象以尽意”是商、周先民传情达意的基本途径,不仅语言采取立象尽意的言说方式,文字也呈现为由象形而象意的特征。古老汉字的“象意”符号印证了中国早期文化的“象-意”思想延伸路径,汉字元初符号无异于中国文化的“元象”符号。“中”的元象与“立中”政治实践活动密切关联标志着“中”位观念的形成,“中”位观为周代“中正”政治理念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成为周代“中正”教化的思想核心,并凝聚为孔子“中庸”思想的主干。正是在“中”的元象召唤下,在“中正”精神传统的激励下,“中和”化成中国文化阶层的精神动力,中正勇武、温柔敦厚的品质铸就了中华民族的灵魂。
关键词:“立象以尽意”;“中正”;“中庸”;“中和”
中国早期汉字“立象以尽意”的符号特征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意象”思维习惯的反映,汇聚着中华先民灵动遐思的汉字“象-意”世界是昭示中国文化精神的永恒符号系统,生动显现着中国早期文化的“象-意”思想延伸路径。然而历经辗转演进,汉字的“象-意”符号日益抽象为简单的笔画,导致目前汉字符号系统与中国文化、民族精神的部分断裂。因此回溯立象尽意的历史记忆,恢复汉字的“象-意”思想延伸系统,对中华民族而言是极具价值的文化寻根。在这个宏深博大的文化符号体系中,“中”字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它的特殊在于,“中”代表了政治意味的封建“中国”的建立,“中”是民族灵魂的出处,是民族品格的典范,是“中和”审美观念的核心。
一、“中”的“象-意”符号与“中国”的原初意义生成
“意象”思维是中华民族最原初、最具民族辨识度的思维方式,商、周时期的甲骨文、金文呈现的“象-意”世界正是对中国早期诗意象征文化特质的生动反映。甲骨卜辞和金文的“中”字写作“”、“”或“”,象旗竖立,中间的竖画为旗杆之象,向右或向左的四条流线形笔画象旗帜上的游,罗振玉曾云:“象四游之形[1]50,因此“中”本旗帜之象,其意义也由旗帜之象而生成、延伸。唐兰在《殷虚文字记》中谈到:
余谓中者最初为氏族礼会之徽帜……盖古者有大事,聚众于旷地,先建中焉,群众望见中而趋附,群众来自四方,则建中之地为中央矣。列象为阵,建中之酋长或贵族,恒居中央,则群众左之右之望见中之所在,即知为中央矣。然而中本徽帜,而其所立之地,恒为中央,遂引申为中央之义,因更引申为一切之中。后人既习用中央等引申之义,而中之本义晦。[1]53-54
依据唐兰先生的释义,甲骨卜辞“中”的元象符号及其意义的生成源于氏族的建中政治实践活动。建“中”之人与“恒居中央”的人是氏族的酋长或贵族,是四方民众集结趋附的中心,而四方之众由其统领。因此“中”字所显示出的列阵之象无非是以“徽帜”宣示“中”位对于四方的绝对权力,如卜辞云:“中不离众”[1]50,一语道出“中”位确立的目的在于为民众建立趋附的明确方位。
“中”的“徽帜”之象作为统治中位的象征进而确立为氏族首领“正”位的标志,如吴大澂云:“中,正也。”[1]51而且甲骨卜辞中“立中”(7371、7365、7367)[2]2942的出现往往又与征伐卜辞出现在同一版,对此胡厚宣断定:“立中者,当为军事驻扎,武装垦殖,或者是原始氏族社会立旗圈地开辟疆土的孑遗。”[2]2943由此不难推断,“中”字最初的“象-意”符号是模拟原始氏族“立中”政治实践活动的具体样态与意义而创造的,“中”在征伐集众、垦殖圈地的政治活动中既是“中”位的标志,也是首领统御“正”位的象征,“中”字的原初意义明确指向了政治层面。例如,何尊载:“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或(国),自之乂民。”[3]41“宅兹中国”具体指兴建洛邑,建成的洛邑作为天下四方诸侯、群臣、民众趋就顺附的政治文化中心更是西周王权的象征。对此《史记·周本纪》亦有相关记载:“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可见邦国地域上的“中”位首先是军事、政治“正”位的象征,因此洛邑也称成周。这里“中国” 虽然具体是指西周都城,其意义虽然与今之所谓“中国”不可同语,却明显带有封建政治“中国”的意味。
《诗》有云:“定之方中”[4]315,以方圆之“中”的建立象征王权“中正”地位的确立,这无疑显现的是“中”的封建“中国”的实质意义。因此,透过“中”的“象意“符号首先捡拾的是关于早期部族“立中”实践活动以及营建封建“中国”的政治图景,从中不难发现“中” 的“象-意“符号与“中国”原初意义的对应性。
二、“中正”思想与“中庸”之道
“中”的“象意“符号不仅是具体有形的王权标志,而且还是部族首领凝聚四方、平成天下的精神信仰——“中正”观念的生动反映。由“立中”的徽帜之象而至“中正”观念的思想路径,呈现了由具体形象向主观理念的超越趋势,由此揭示出“中正”思想与封建“中国”政治意义的内在联系,这也是“中正”思想能够全面融入周代礼乐文化的核心思想体系并成为孔子“中庸”之道的思想主干最为直接的原因。
“中正”思想的影响在周代的政治文化生活中随处可见。周代统治者热衷于将先祖塑造为部族英雄,擅长借助英雄先祖的人格力量获得精神支撑与政治威信,因此“祖述尧舜,宪章文武”[5]1634实际是一种强大的文化惯性。尧、舜、文王、武王无不是拥有“中正”之位的部族英雄,他们在“立中”政治大业中表现出的威武鹰扬、文德韬略都为后人所崇拜、敬奉。孔子云:“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5]1435孔子对舜的评价不乏溢美之辞,言辞溢美中不难见出时空迁转间被神化的氏族英雄的形象,这使得英雄事迹与史实真相产生一定距离,但同时这种英雄化也客观上表明人类精神在逐步走向自足自适,周代统治者很大程度上就是将“中正”理念寄托在以尧、舜、文、武为代表的王者的精神人格中,以此表明政治意志、传达政治讯息。因此,尧、舜、文、武在后代周王那里的价值更大地显现于精神人格的力量,尧、舜、文、武的“中正”人格风范对周代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这也是后代周王着力彰显先贤、先王“中正”精神品格的重要原因。
随着西周王权正宗地位的确立,宗法政治色彩浓重的“中正”思想在周代政治思想体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并成为孔子“中庸”之道的重要思想源泉。孔子教学中反复强调君子人格的养成持守,注重塑造“中和”、“庸和”的气度风范。孔子认为成就“中庸”品格首先源始于心灵、精神的“中正”持守,而后外显于“庸和”的仪容气度,如《礼记·中庸》云:“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孔子认为,作为君子应该坚定守持精神信念的“中正”,性情和合而不流移,中正独立而不偏倚,国有道则胸怀忠正不变之道,国无道则恪守中正之德至死不变。又云:“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言顾行,行顾言。” “中正”指向内心的修行,是理性的显现,而“庸”德则是“中正”理念支撑下的言行一致的自觉,因此孔子所谓“中庸”要求的是以“中正”理念为思想基础而形成的常态化的君子行为风范,营造“中正”、“庸和”的理想境界。
“中”的“象-意”符号所透射出的“中国”的原初意义是“中正”思想生成的政治原因,并伴随周代礼乐文化而发扬远播,筑就了孔子“中庸”之道的核心思想内涵。时至今日,虽不能说“中庸”思想全面代表中国传统文化,但“中庸”思想对中国历代文化阶层的精神追求发生了的深刻影响显然是不争的事实。
三、“中正”品格与“中和”审美观念
“中”的“象-意”符号既是以徽帜之象标志王权统治的“中正”地位,同时又隐含着四方集结于“中”的和同之象,这种“中正”与“和同”之间的密切关联源始于氏族“立中”政治实践活动。“中”的“象-意”符号通过揭示“中正”与“和同”联袂合一的源始政治力量而将“中”字的符号意义向“中和”延伸,因此高扬“中正”理念的同时,“和同”天下必然作为同一主题的序曲或尾声而出场。
“中正”品格的养成是周代礼乐教化的首要德育目标,这成为西周王权“中正”地位确立的标志,反映出周代统治集团的政治自信与威严。与此同时,西周统治者并没有沉醉于过往的胜利,而是迫不及待地以文化姿态消解伐取天下的狰狞面目,“揖让而治天下”[5]1529渲染为西周统治集团的美好政治理想,礼乐文化登上了周代政治舞台。《礼记·乐记》云“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辉映着王者威仪的“中正”精神在洋溢着合敬欢爱的礼乐演诗仪式中艺术化地憧憬着君臣和敬、长幼和顺、父兄和亲的理想境界,“中正”与“和合”交融的礼乐艺术集中反映了周人的“中和”审美观念,“中和”也成为中国政治文化体系中最恒久最具折服力的话语。
《论语》曾载孔子在齐国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并对《韶》乐发出尽善尽美的赞叹,而称《武》乐尽美未尽善。其原因在于,相传舜揖让而取天下,无需干戈,天下归一,而后作《韶》乐,《韶》乐是对舜的崇高精神品格的艺术显现,因此孔子称赞《韶》乐尽善尽美;《武》乐着力展现武王伐取天下的功烈精神,艺术化地完美诠释了武王的勇武精神,其艺术表现形式可谓美极,但由于难掩武力夺取天下的血腥,在精神品格上难免逊于揖让有礼的《韶》乐。孔子所采取的美善兼顾的审美标准正是“中和”审美观念的显现。而且,孔子的审美观念很能代表西周礼乐文化的基本思想路径,西周统治者在暴力取得政权之后,首当其冲就面临政权巩固的重大问题,血腥残忍的面目急待温情面纱的美化,“偃干戈,振兵释旅,示天下之不复用也。”[6]129由是代之而起的是礼乐文化。可见文化的登场正是为了消解《武》乐表演中过度张扬的武力与戾气,这意味着武王的勇武中正人格精神的发扬需要揖让式的“庸和”融汇其中。
综上,回溯“中”的“象意”符号并不是止于汉字本身的考察,而是试图超越时空的局限展开了汉字与艺术、与政治、与文化整体融通的历史过程,“立中”—“中国”—“中正”—“中庸”—“中和”不仅是语词的连缀,而是由“中”的元象出发的中国文化思想系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动态呈现了汉字、诗歌、音乐等中国古代艺术合力构筑的“中和”审美理想。
参考文献:
[1] 唐兰.殷虚文字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 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6.
[3] 王辉.商周金文[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4] 孔颖达.毛诗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 孔颖达.礼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6]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责任编辑:万莲姣
Cultural Aesthetic Significance Generation of “Medium”
YANG Jun
(CollegeofArts,NanjingNormalUinversity,Nanjing,Jiangsu210097,China)
Abstract:“Making image to express meaning” is the basic approach for ancient people of Shang and Zhou dynasties to convey feelings and ideas. Not only the language adopts the way of making image to express meaning, but also the Chinese character appears the development trend from hieroglyphic to ideography. The “image and meaning” signs of ancient Chinese character confirm the “image-meaning” ideological extension path of early Chinese culture. The original signs of Chinese character are tantamount to the “original image” symbols of Chinese culture. The original image of the Chinese character “zhong” (medium) i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political practice of “neutrality”, which marked the formation of “neutralization” concept. The “neutralization” concept provided the “justice” (moral advocacy and people protection)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Zhou dynasty with a solid ideological foundation, and became the core idea of “medium” moralization of Zhou dynasty, and condensed into the backbone of Confucius's “moderation” thought. It is under the summoning of the original image of “medium” and the inspiration of the spiritual tradition of “justice”, “neutralization” idea powers into Chinese culture class. Therefore, the qualities of just, brave, tender as well as honest and sincere forge the soul of the Chinese nation.
Keywords:“making image to express meaning”; “justice”;“moderation”;“neutralization”
收稿日期:2015-04-12
作者简介:杨隽(1970-),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文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周秦文学思想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简帛文献与诸子时代文学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1BZW003)的研究成果。本文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I0-02;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6)03-00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