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中刊名的编排规范
1)刊名应当简明确切,能够准确界定该期刊所涉及的知识和活动领域,便于引用。
2)刊名不得随意变更。刊名在期刊中任何地方出现都应保持一致。
3)封面上刊名的字体、字号或编排应清晰显著,易于识别,字号应大于其他信息的字号,广告、插图等均不得对刊名构成干扰。
4)中文期刊可有与刊名同义的其他文种(一般为英文)的并列刊名。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期刊应有中文并列刊名,并同时刊印在封面上,首选封一。并列刊名次序在同一年的各期之间不得改变。
5)中文期刊应按GB/T3259的规定在适当位置,如封面、目次页版头或版权标识块,完整地标注刊名的汉语拼音。刊名的拼写应以词为书写单位,并一律横写;每个词的第1个字母要大写,也可全部大写。如因封面设计需要拼音刊名采用竖排,应将横写刊名顺时针旋转90°,即字母顶右底左、由上至下排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