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质与同一:阶层分化与媒体赋权背景下的社会共识*

2016-02-20 02:48:18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6年1期

■ 张 梅



异质与同一:阶层分化与媒体赋权背景下的社会共识*

■ 张梅

【内容摘要】 在中国面临众多公共议题的当下,如何在身份各有不同、利益可能冲突的言论场域中构建一定的基本共识,使得各言论主体能够理性讨论、和谐共处已成为现代多元社会一个不可绕过的重要问题。社会共识是由生活在一定历史—地理时空的群体所共同拥有、自由达成的社会认知和情感,其核心特征为社会性、共享性、自愿性和混合性。当下社会共识构建的深层背景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一方面社会阶层分化引发了共识生成主体的复杂裂变,另一方面媒体技术赋权引发了共识表达方式的深刻转型,两者的交叉影响使得当下的言论表达图景呈现出表达主体碎片化、表达诉求冲突化、表达方式激烈化等特征。这为社会共识的构建设置了艰巨的背景,却也提示了破除迷思的其他可能。

【关键词】社会共识;阶层分化;媒体赋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型时期微博场域中社会共识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4BXW074)的研究成果。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网络对骂、粉丝掐架、名人开撕等现象已经成为屡见不鲜、不时上演的虚拟“景观”。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场域的言论冲突中频频出现“美分党”“五毛党”、推手、水军、“脑残粉”“理中客”等群体标签,冲突内容从焦点探讨延伸到情绪发泄、人身攻击,冲突对象从网络草根延伸到社会精英。如果说网络空间的言论多元彰显出近年来舆论场的包容和开放,那么仅仅停留于差异、满足于差异也将大大强化社会共识断裂的可能。因此,在中国面临如此多公共议题的当下,如何在身份各有不同、利益可能冲突的言论场域中构建一定的基本共识,使得各言论主体能够理性讨论、和谐共处就成为现代多元社会不可绕过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社会共识的概念与特点

社会共识,英文为“Social Consensus”。作为一个偏正结构的名词,其修饰语是“社会”,中心语为“共识”。“consensus”一词的词源来自拉丁文,表示“一致地同意(general agreement)”(1),其在19世纪中叶成为英文词,“在20世纪变得较为普遍,且在20世纪中叶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用语”(2)。根据“学术界公认的迄今最具权威的政治学学术工具书”(3)——《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中的解释,“共识”是指“在一定的时代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的个人所共享的一系列信念、价值观念和规范”。除去条目中对于“政治意义上”“共识”的专门延伸,该释义特别强调了共识的共享性与自愿性:对于前者,释义强调“共识表现的是一种特定时间内的系统状况”,应与“表示支持具体行为”的“赞成”分开,因为它“必须集合成将要陈述的特定的集体统一标准”;对于后者,释义强调它“产生于公民的自由意志,并借此使这种自由意志本身成为政治进程的目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的唯一根源”(4)。

作为一本“撰稿者来自十多个国家,四百余人,均为权威专家”(5)的学术工具书,《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中的条目释义无疑代表了西方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共识”的核心是一个群体所共享的“信念、价值观念和规范”,而这一群体又是具有时间限定(一定的时代)和空间限定(一定的地理环境)的,它是实存而非虚拟的,是特定而非普遍的。这样的限定,一方面,无疑使“共识”这一概念坚实地扎根于经验研究的土壤,提醒研究者在对它进行理论思辨时,应拒绝脱离时空的宏大概括,而期待具体可感的经验验证;另一方面,它的内涵解释已经无可辩驳地凸显了社会性特征,突出了“共识”的非个人性与集体性,在它之前加入“社会”二字,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同义反复”,有助于我们更为谨慎地界定“何种社会”的“社会共识”。

与之对应,这一概念的中文应用亦值得探讨,因为探讨可以使我们确认同一能指在不同语境中的所指是否相同。在中文文献中寻找“社会共识”的使用,显现出“社会共识”从人文科学的哲学领域向社会科学的社会学、经济学、传播学和法学等领域不断延伸的脉络。其中,最早的一篇论文为1991年刘少杰所作的《发展的社会意识前提——社会共识初探》(6),文中作者将社会共识定义为“社会的普遍同意”,认为社会共识是“社会发展的社会意识前提”。此种解释框架将社会共识放入马克思主义经典的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二元框架中,从“共同”的社会意识角度来理解社会共识。此后,在期刊、报纸和学位论文中断断续续出现有关社会共识的研究,在2007年以后同类研究逐渐增多,年度文献数量进入两位数并逐年增长。与初期从哲学领域俯瞰社会共识的高屋建瓴相比,后期的文献算是“贴地而行”,越来越多在社会科学的领域进行分学科叙述,并通常在常识的意义上使用“社会共识”概念而不去深究它的含义。此种语用脉络显示作为能指的“社会共识”在中文语境中并未出现所指的质变,反而是因常见而忽略对其概念的精打细磨与追根溯源。

好在“社会共识”一词的日常使用虽然词义笼统,但并非飘忽不定,综合中文文献的语用脉络和英文释义的普及影响,社会共识可以概括出如下特点:

(一)社会性

针对社会共识自身而言,“社会性”强调共识并非纯粹假想、虚无缥缈的精神、思想,而是与社会存在紧密相连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共识的考察不能摒弃经验世界;针对拥有社会共识的主体而言,“社会性”强调其主体是被限定在一定历史—地理特定时空的社会群体,共识的拥有者并非抽去具体时间—空间限定的“虚拟人类”或“超人类”,而是有着特定生活时代和生活地域的社会群体。

(二)共享性

社会共识的拥有主体并非单数的个人,而是复数的群体。群体的范围可以随着国家、民族、地域、性别、种族等不同标准而发生变化,人数并不固定。拥有共识的主体并不需要是卢梭意义上极端理性化的“公共的大我”“由全体个人的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7),而可以采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路径,将其操作化为群体中个人意见的统计总和,起码在统计学意义上,“共享性”意味着拥有共识的群体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多数,社会共识是某一特定群体中占据主流的“信念、价值观念或规范”。

(三)自愿性

《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的释义中已强调共识“产生于公民的自由意志,并借此使这种自由意志本身成为政治进程的目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的唯一根源”(8)。“非强制”强调社会共识的达成来自群体中的个人对共识对象的自由选择而非强制选择,个人不仅能在选择的过程中远离暴力的胁迫和金钱的诱惑,而且应该面对复数的选项和多元的答案,只有一种选项的选择不能达成真正的共识。

(四)混合性

“混合性”强调社会共识的多元内涵与层次。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而言,社会共识自身包含社会认知、情感两个领域,以社会认知为核心,兼及社会情感。在社会认知中又可再分为对于社会事实的共识和社会价值的共识,而后者为社会共识的核心之核心。当社会共识从内在的心理过程走出,外化为行动时,社会共识就显现为携带公众意见的表达性行为(expressive conduct),使得内隐的社会共识通过一致舆论的方式外显出来。

总体而言,社会共识是为生活在特定历史—地理时空的群体所共同拥有、自由达成的社会认知和社会情感。

二、转型期中国社会共识的构建背景

社会共识所来源的特定群体是确立社会共识研究的重要指向标。尽管不同社会群体可以有同一共识,但特定社会群体的历史—地理特性将深刻影响该群体共识构建的可能与路径。因为本质上,社会共识隶属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又深植于它所生根发芽的社会存在之中。本文所要研究的社会共识,其时间定位于当下,其空间定位于中国,鲜明地烙下“转型期社会”的各种印迹。

从1949年开篇的中国当代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六十多年中,分期各有不同,但最简约的两分法是“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分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9),而在此种两分法之外的四分、五分、六分、八分法等不过是这一两分法的细化,其中最为复杂的八分法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三十多年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改革开放初期(1978—1992)、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1992—2003)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社会进入科学发展的改革开放新阶段(2003至今)(10)。

作为最无疑义的当代历史分界点,1978年的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标明了中国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向,开启了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所谓社会转型,是指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从一种型式向另一种型式转换的过程。转型社会则是指在这一转换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社会运行状态。”(11)而中国社会的转型,在郑杭生教授看来,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从传统社会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新时期”,香港学者金耀基则认为“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从传统到现代的一个大转化过程”,中国社会转型的“主旋律是工业化”,次旋律是“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12)。

如果加以综合,可以看出,1978以来中国自高度集中的计划再分配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由初级工业化社会向发达工业化、城镇化、开放化的现代社会转型,并且,中国社会结构的整体转变也与之相伴而来,原来计划经济时代“单一性、行政性、集中性和封闭性”的社会开始裂解,出现了身份体系弱化/结构弹性增强、资源配置方式转变/体制外力量增强、国家与社会分离/价值观念多样化的重大变化(13)。

作为宏大背景的社会转型是当代中国研究不可绕过的“深层框架”,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原因与解决路径都无法忽视这一“底层共识”。但细究起来,社会转型背景与社会共识议题的勾连最直接地体现在两点:一是社会阶层分化,二是媒体技术赋权。前者对应共识生成主体的复杂裂变,后者对应共识表达方式的深刻转型。

(一)社会阶层分化

通常,对社会结构变化更为细致的考察可以借助两个视角:一是静态的社会分层(social stratifica-tion),观察“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占有不同而产生的层化和差异现象”,二是动态的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观察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在社会分层结构中位置的变化和在地理空间结构中位置的变化”(1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学界对于我国社会结构分层与流动状况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判断,分别是以陆学艺为代表的“十阶层论”、以李强为代表的“倒丁字型社会论”以及以孙立平为代表的“断裂论”。

由陆学艺主编、代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成果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提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认为“这三种资源的拥有状况决定着各社会群体在阶层结构中的位置以及个人的综合社会经济地位”(15)。据此,他们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划分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这十大社会阶层(16)。

李强教授根据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以“社会经济地位指数”(socio-economic index)为标准,发现“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呈‘橄榄型’也不呈‘金字塔型’,而呈现出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社会结构”(inverted T shaped social structure),即有“一个巨大的在很低社会经济地位上的群体……在形状上类似于倒过来的汉字‘丁’字型的一横,而丁字型的一竖代表一个很长的直柱型群体,该直柱型群体是由一系列处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上的阶层构成”。这一结构反映了中国城乡分立的现象:“构成丁字型结构一横的,是巨大的农村社会阶层;而构成丁字型结构一竖的,则更多的是城市的社会阶层”(17)。

孙立平教授认为转型期的社会正在变成一个“断裂的社会”,即“在一个社会中,几个时代的成分同时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的社会发展阶段”(18),“在社会等级与分层结构上是指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而且在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在地区之间,断裂社会表现为城乡之间的断裂”(19)。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格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正在由80年代的扩散走向重新积聚,导致群体间的收入和财富差距拉大、农村和小城镇凋敝、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减弱,社会中开始形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弱势群体(贫困的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20)。

无论是温和的“十阶层论”,还是警示性的“倒丁字型社会论”和“断裂论”,都在表征1978年以后中国社会不断分化的现实。改革以前的中国社会以两个阶级(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和一个阶层(知识分子阶层)为主体社会结构,彼此之间并没有高/低、上/下的清晰分层,但当下的社会分层是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形成了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不同、收入差异显著的不同阶层。

而当下的阶层分化与户籍、地域等差异因素交叉、混杂时,就形成了更为碎片化的利益群体。这些利益群体是“在社会利益体系中,具有相同的利益地位,有着共同的利害与需求、共同的境遇与命运的群体”(21),处于同一利益群体中的人,可以无组织、不相识,但由于共同的利害关系,将形成共同的利益诉求,而不同利益群体中的人,将形成不同、交叉甚至冲突的利益诉求。折射在社会共识议题中,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乃至冲突利益诉求将深刻影响与利益群体有直接利益相关或间接利益相关的社会问题认知与情感,以至于孙立平认为当下改革共识破裂的原因在于——“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能够支配和左右改革进程的,更多的已经是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而不再是意识形态的分歧。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些改革的争论仍然在沿袭过去的争论方式和概念,但内容已经明显不同。即使是在意识形态的争论中,也已经越来越多地具有了利益集团的因素”(22)。

(二)媒体技术赋权

人类有史以来的媒介形态经历了口语形态、文字形态、印刷形态、电子形态以及当今的网络形态五大变迁历程。一般意义上,媒介是传递信息的载体,但在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看来,媒介即讯息,新媒介的出现意味着人类某一能力的延展,从而结构性地改变了所传递信息(内容)的变化。然而,无论是媒介传递信息还是媒介即信息,两者依然将视角停留在传者—内容—受者的线性模式内,而在信息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看来,“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23),在此意义上,网络的力量已经跳出传播学研究的领域,深度浸润到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建构中,成为塑造信息社会的第一推动力。

2003年以后,网络形态经历了从Web 1.0时代到Web 2.0时代的跃迁。作为新一代互联网模式,Web 2.0与Web 1.0的共性在于开放、共享、去中心,但其差异在于后者是以网站主导内容生产,而前者是以用户主导内容生产,Web 2.0更加注重交互性,以博客、微博、标签、维基等社会软件的应用为核心,形成了从Web 1.0时代的少数人生产/传播内容——多数人接收内容的模式转向了多数人甚至是每个人都生产、传播和接收内容的互联网新景象。

媒介技术的飞速提升产生了事实上的媒介赋权(enpowerment),即由媒介技术赋予社会成员进行生产、传播和接收内容的能力,与之并行的是社会成员个体传播能力的迅速拥有和快速增长。

表面上,媒介赋权似乎只是媒介技术的自身进步导致,与社会转型无关,但实际上,技术的进步正因为裹挟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巨大潮流中,才使得这一转变在中国拥有了与其他国家、地区不完全一样的意义。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社会转型对媒介技术赋权的深刻影响:

一是中国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后,中国自初步工业化社会向成熟工业化社会甚至是后工业社会转变。个体传播工具的生产早已产业化、规模化,无论是电子传播工具(如电视机、收音机)还是网络传播工具(如电脑、智能手机)的生产都已突破改革前物资稀缺的计划供应阶段,逐渐进入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阶段;同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国民收入增长使得社会成员可以更为便利地拥有单向的电子传播工具(如电视机、收音机)或双向的网络传播工具(如电脑、智能手机)。这为传播“增能”提供了现实的“硬件”可能。

二是中国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制度许可。传播“增能”不仅需要适宜的“硬件”,还需要与之相配的“软件”,才能使社会成员所拥有的传播工具现实地运用起来。改革开放后,中国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媒体的产业属性从原来压倒性的意识形态属性中解放出来,逐渐获得国家政策的许可和支持。

对媒体产业属性的承认和强化造成了原先铁板一块的媒体在所有制、组织形态和内容分类上的巨大差异。在媒体所有制上,出现了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占股和民营资本投资(如民营影视公司、民营唱片公司和民营出版公司等)的分化;在组织形态上,出现了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型媒体(党报党刊党台)和自负盈亏的企业型媒体分化;在内容分类上,出现了时政新闻媒体、财经媒体、资讯媒体、娱乐媒体、体育媒体或游戏媒体等分化。原先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对媒体在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方面的全面控制转变为依据媒体所有制、组织形态和内容分类的差异进行差异化规制,通常说来,对国有占股/民营资本、企业型和财经/资讯/娱乐/体育/游戏媒体的规制较弱,主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法律《广告法》《著作权法》以及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对其传播技术、传播内容和经营行为进行管理(24),而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事业单位型和时政新闻媒体的规制较强,除前述方面管理外,国家在资本、人事和意识形态管理方面均有较强控制。总体上,原先不加区分的高度媒体控制转向强弱有别、有中心/边缘区分的差异化媒体控制。媒体规制体系的转变带来了媒体生产内容的巨大扩展,除严格受控的时政新闻外,传统媒体中非时政等媒体内容迅速增长,网络媒体在转载传统媒体内容之余也开始大力发展自制内容,网络脱口秀、网络剧、微电影、网上选秀节目等不断精致化、专业化。

与此同时,以亿为单位的网络用户、在各种信息获取类/商务交易类/交流沟通类/网络娱乐类应用中生产了海量内容。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 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25),在以用户生产内容为典型特征的几大Web2.0应用中,网民对微信、QQ等即时通信应用的使用率为90.8%,对博客/个人空间的使用率为71.1%,对微博的使用率为30.6%(26)。

6.68亿——如此巨量且仍在不断增长的网络用户不仅带来了媒体内容量的飞跃,更带来了媒体内容质的转型。理论上,6.68亿网络用户均被新媒体技术赋权,可以通过各类社交类应用生产、传播或接收内容:在以微信、QQ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中,用户主要用它来语音聊天(84.5%)、文字聊天(83.3%)和使用朋友圈(77%);在以QQ空间、人人网为代表的社交网站中,用户主要用它来上传照片(71.2%)、发布更新状态(67.9%)、发布日志/评论(67.7%);而在以微博为代表的应用中,用户主要用它来关注新闻/热点(75.9%)、关注感兴趣的人(62.1%)和分享/转发信息(58.3%)(27)。这些内容,可以是私人领域的文字、图片或视频展示,也有可能是公共领域的新闻追踪、话题讨论和诉求表达,而后者深刻介入社会共识这一领域,形成了新状态下的共识表达内容和方式的深刻转型。

(三)交叉影响

当转型期社会阶层分化的现实与媒体技术的赋权交叉作用时,当下的言论表达图景不是铁板一块、风平浪静、风和日丽,而是复杂分裂、波涛拍岸、浪花四起,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表达主体碎片化。社会群体的碎片化是导致表达主体碎片化的直接根源。当下社会结构层化越发明显,然而除分层之外,身份、户籍、地域、体制等多重因素相互交叉,形成了我国社会从改革开放前的“整体性社会聚合体”向“碎片化”利益群体的转变(28)。目前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68亿,如果再考虑网民统计中排除了6周岁以下的中国居民(29),则网民实际比例在成人中数值更高、覆盖更广,基本可以涵盖转型期社会的各个主要阶层以及更为碎片化的社会群体。通常,在中国的意见表达个体中,作为公民个人的普遍性意见表达个体渠道少、影响力弱,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专业性意见表达个体渠道多、影响力强;在中国的意见表达团体中,作为制度性意见表达团体(如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地方党委和政府等)、结构性意见表达团体(如中国文联/中国科协/社会科学界/侨联/台联/残联等)以及功能性意见表达团体(如新闻界、宗教界等)的渠道多、影响力强,而除此之外的社会团体渠道少、影响力弱(30)。社会转型不仅带来了以往沉默的大多数——普通公民的个体言论表达,形成了理论上“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转变,而且带来了诸多更为碎片化、更为小众的群体言论表达,如基于共同兴趣的用户分享社区——豆瓣小组中既有95087个成员的“父母皆祸害”小组,也有393个成员的“中医皆祸害”小组以及99个成员的“公知皆祸害”小组(31),其中,集聚在亲子关系中受到挫折的年轻人群体的“父母皆祸害”小组自2008年成立后,影响力已不仅仅限于网络社区内的群体交流与分享,而是为大众所知,不少网贴进入公共话题,掀起了家庭伦理领域的热烈讨论。

二是表达诉求冲突化。碎片化的表达主体下掩盖着各有不同甚至多有冲突的利益追求。面对诸多零和博弈的经济议题或政治议题,利益相互对立的社会群体有着截然相反的诉求,而面对诸多非零和博弈的社会议题或文化议题,利益并非对立的社会群体则可能浸润着来自年龄、地域、民族、宗教等因素影响下的多元文化标准,依然会产生交叉甚至对立的表达诉求。而经过媒介技术的赋权,改革开放前受制于有限言论表达途径(32)的群体诉求从潜在转为公开,诉求冲突表面化。

三是表达方式激烈化。伴随着转型期社会群体间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和非实质性的文化冲突,当下言论的表达方式呈现出激烈特点。作为表达的情感程度,激烈与温和相对。诸多争议性的社会议题都引发了明显的表达冲突,污言秽语、党同伐异、道德贬损和人格羞辱成为网络暴力的关键词,即使在教育程度颇高的部分网络名人中也频见低俗骂战。个中原因,除根本的利益冲突外(如有关房地产议题中开发商、炒房客与刚需购买者等群体之间的实质争议),还在于一方面的言论匿名,如网络论坛中的无名大众、社交媒体中的草根用户往往因言论匿名或信息低度公开而导致个人责任感降低,表达非理性化,另一方面的围观效应,如微博、论坛等网络媒体因开放性形成虚拟世界的“他人在场”效应,出于自我尊重的基本心理需求,大量的网络围观或想象中的网络围观引发了争议事件中的言论表达主体急于证明自己、打击论敌的诸多行动,从情绪化的网络骂战甚至延伸到现实版的网下约架。

如何在一个如此异质的社会寻求共识?阶层分化与媒体赋权似乎已经为转型期社会的共识构建设置了艰巨的背景,却也在无形中提示了共识构建的可能路径,即破除“舆论一律”的宣传迷思,积极认可“舆论不一律”的社会减压阀功能,同时,在对象选择中,撤离私人领域,回归公共领域,向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议题集中,在共识构建中,坚守程序正义,区分事实与价值,在事实陈述上求真相共识,在价值判断上求底线共识,这或许才是异质社会寻求社会共识的可能路径。

注释:

(1) [英]哈德编:《牛津英语词源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3页。

(2) [英]威廉斯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83页。

(3)(5) 邓正来:《编译者序》,见韦农·波格丹诺、邓正来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

(4)(8) [英]韦农·波格丹诺、戴徐·米勒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3页。

(6) 具体操作方法为在CNKI跨库检索中,以“社会共识”为篇名关键词进行查询,共获得相关文献278篇(查询日期2015-6-15)。

(7)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0-21页。

(9)(10) 朱佳木:《对中国当代史定义、分期、主线问题的再思考》,《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

(11) 郑杭生、郭星华:《中国社会的转型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浙江学刊(双月刊)》,1992年第2期。

(12) 秦晓、金耀基等:《社会转型与现代性问题座谈纪要》,《读书》,2009年第7期。

(13) 郑杭生、洪大用:《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主要内涵》,《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4期。

(14) 李强:《社会分层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15)(16)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17) 李强:《“丁字型”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

(18)(20)(22)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4、59-67、32页。

(19) 孙立平:《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及其分析模式的转换》,《南京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21) 顾杰善等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分析》,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1页。

(23) [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569页。

(24) 谢新洲主编:《媒介经营与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73-274页。

(25)(26)(29)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年7月发布,第1、25、5页。

(27)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年中国社交类应用用户行为研究报告》,2014年7月发布,第22页。

(28) 李强:《从“整体型社会聚合体”到“碎片化”的利益群体——改革开放30年与我国社会群体特征的变化》,《新视野》,2008年第5期。

(30) 此部分分类参见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2-89页。

(31) 成员数据信息来自豆瓣网,数据采集日期:2015年7月28日。

(32) 此处应排除文革初期“大鸣、大放、大字报、大夺权”、学生、工人等群众组织“全面夺权”的非常态时期。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