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兵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河西学院 政法学院,甘肃 张掖 734000)
以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代际公平构建河西地区和谐民族关系
顾文兵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河西学院 政法学院,甘肃 张掖 734000)
从可持续发展到绿色发展理念都强调代际公平的实现,它是在共时性和历时性两个维度上解决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地球生态环境和能源资源利用和保护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绿色发展理念中代际公平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缺陷、代际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及本代人生存与发展的伦理边界等。对多民族聚居的河西地区来说,实现代际公平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经济发展和和谐民族关系建构最根本的保障,也是和谐民族关系建构的迫切要求。解决代际公平的主要路径有:充分认识和掌握代际公平的规律,建立国际范围内的代际公平理念,从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确保代际公平理念的落实,从代内公平着手,从代际存储和代际创造等解决代际公平。
绿色发展;代际公平;民族关系;和谐共生
自工业社会以来,人类的社会化生产造成了诸多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已经威胁到全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同样面临着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地处西北的河西地区作为连接内地与新疆、沟通中国与中亚、欧洲的惟一陆上通道,同时又是确保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生态屏障,其生态环境及与之相关的民族关系更是事关本地区众多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紧迫问题。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演进到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表明代际公平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核心和终极目标,实现代际公平也是人类社会世代延续的重要基础,每个国家和地区都应该积极寻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代际公平是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到人类社会解决生态问题的实际行动表明人类对自身力量和主体地位的反思,表现出致力于解决人类生存发展重大问题的共同努力,虽然还没有从根本上完全解决这些问题,但却在此进程中充分展现了人类的实践本质和价值存在。
(一)从可持续发展到绿色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早在1987年由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提出,在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对可持续发展下了一个经典定义:“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这一概念明确指出可持续发展必须体现代际之间的协调,强调不应当只考虑当代人的利益而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中设计的地球义务是“保护多样性、质量和可获得性”,旨在保护整体性的地球环境,从而把生态良好的地球传递给未来时代。有学者认为可以把绿色发展的内涵界定为,“调整生产关系,改革上层建筑,解放利于自然生息和人民幸福的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而这五大发展理念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和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根本立足点在于推动生产力发展,“绿色”是对具体发展方式的规定,“发展”则是践行绿色理念时必须要达到的目标。”[3]以绿色发展理念审视当前国内和河西地区的生态安全和环境问题,同样能够看出实现代际公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代际公平的提出及主要内容
关于代际公平观念的提出,现有的研究都认为与塔尔博特.R.佩奇和爱蒂丝·布朗·魏伊丝的理论贡献密不可分。佩奇提出了代际多数原则,指出应由多代人中的多数共同解决涉及多代人利益的决策。爱蒂丝·布朗·魏伊丝在《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世代间衡平》一书中系统地阐释了代际公平概念的含义,提出了“行星托管”概念,还提出了“保护选择”“保护质量”“保护机会”的代际公平三原则。
已有的研究成果对代际公平内涵的界定不完全统一,对其表现和要求的表述也不一致。有学者认为,“代际公平”在时序谱上可分为共时性的代际公平即“在场的各代之间的公平”和历时性的代际公平即“在场的各代与尚未出场的后代之间的公平”。[4]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分别是从横向和纵向考量、审视人类在利用自然环境资源时的权利与义务,突出代际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生存发展权利和生态责任的合理性,是当代人自身主体性的觉醒和实践;也有学者认为,“代际公平理论研究的主要目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使地球的生命维持体系得以持续;使人类生存所必要的生态学流程、环境质量等得以持续;使健全舒适的人类环境得以持续。”[5]此外,还有学者认为,“代际公平指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谋求生存与发展上权利均等,即当代人必须留给后代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6]这些研究成果都从不同角度阐明了代际公平的基本要求。
(三)绿色发展视阈中代际公平的基本内涵
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表明我们在处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确立了新的发展目标。已有的观点和研究成果是依据不同的理论根基,从不同角度阐述代际公平,提法虽然不同,但最基本的落脚点都是对后代人权利与利益的关注。对代际公平的理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代际公平指向的物质载体主要是关系整个人类生存发展的地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7]地球是人类生命存在和延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场所,地球的生态环境系统和资源能源是整个人类生存发展的共同基础和共同财富,是人类持续发展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物质载体。任何领域的人类实践活动都不可能离开地球提供的资源,从特定的人类活动所处的时空来看,人类所能获取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因此,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就成为人类共同的责任。
2.代际公平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当代人和后代人在资源利用和保护上的权利和义务。代际公平强调,每个时代的人都有开发与利用地球环境和资源的权利,同时必须承担善待和保护的合理义务。世界各国都对地球资源负有不可推卸的重任,任何国家和地区,任何民族和群体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做出破坏生态系统和危害资源能源的行为。对生态系统和资源保护的重视反映了人类对自身责任和义务的道德自觉。
3.代际公平是从共时性和历时性两个维度全面反映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展现出在对待地球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的实践中,空间上处于同时代和时间上前后相继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和地域的人群对事关人类安全问题上的价值自觉。从保护后代人的合理需求和基本权利出发,它要求当代人享有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与资源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后代人享有同等或更高品质的生态环境与能源资源系统,以利于生存发展权利的实现。探讨资源利用和环境延续中同时代和后代人作为人类群体的权利和义务,初步显示出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努力。
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既要处理好代内关系,也要保证代际公平,只有满足各代人的需求,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从可持续性发展到绿色发展是人类工业革命以后共同选择的发展道路,是整个人类共同努力的目标。
(一)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缺陷,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人类中心主义在西方思想史上由来已久,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曾明确地提出人类中心论的命题,而康德提出并论述“人是目的”“人是自然界的立法者”则被看成是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上的形成。人类中心主义在处理人与万物、人与自然关系上,始终在强调人类权利和价值附属物的范围和意义上看待其他存在物的价值和权利。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和实践表明其最终着眼点和归宿依然是局限于本代人眼前权利和利益,实质上忽视了本代人长远利益的最终实现。西方的工业革命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实践历程,工业文明的短期成效使人类偏执地认为经济增长必然会带来经济的腾飞。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人类在短期内的技术提升和社会财富激增又掩盖了长远的、深层次的缺陷,更使这种观念在人类心中肆意成长。西方发达国家在争夺殖民地的对外扩张中又大肆掠夺、侵占其他国家的资源以追求本国狭隘的民族利益,把本国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转嫁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甚至不惜为此而发动侵略战争。这种畸形的发展观不仅造成了全球范围内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关系的极端恶化,过度消耗资源致使灾难性的环境问题愈演愈烈,而且引发了其他国家和地区民族关系的恶化和民族矛盾的加剧,造成发展中国家长期的民族种族冲突和社会动荡。人类中心主义造成的对人类后代权利、利益和生存基础的极大漠视与伤害的严重后果已经引起国际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代际公平的提出和实践就是在努力纠正这种缺陷,保证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二)维持代际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确保代际权益协调平衡的坚实基础
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表明,社会的发展过程是各个代际的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靠代际之间的传承来推动的。任何时代的发展都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代人几乎没有付出代价就从上代人那里继承了用以生存发展的各种资源,追溯到底是最初的人类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得了各种资源。世界上所有国家和民族都曾经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作出过独特的贡献,确保各国各民族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实现民族平等、促进人类进步的基本前提,维持各国各民族之间及世界范围内代际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维护公平合理国际秩序的基本条件。从这意义上来说,每一代人都负有对后代人的责任和义务,当代人在开发利用资源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后代人利用自然资源和生存环境的权利,有义务保证不损害后代人利用资源的权利,不能损害后代人赖以生存的环境。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本代人应该而且必须为后代人的长远发展和生活改善留下足够的资源,使他们在开发利用中实现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并通过自身的努力使这些资源得到延续。当代人只有充分考虑后代人的利益,实现代际公平,才能保证全人类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类世代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厘清本代人生存与发展的伦理边界,为人类的时代延续注入持久动力
实现代际公平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当代人的优先主动地位和后代人的滞后被动地位的协调平衡。就共时性的空间力量对比来说,当代人明显处于强势地位,如果不加以约束,他们对自然资源不理性甚至是野蛮残酷的行为会给后代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灾难性后果。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给广大发展中国家带来的灾难就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后代人因为时空顺序上的差异和力量失衡,他们不可能拥有对当代人不理性的越界行为产生任何影响的机会和能力。因此,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为保证人类自身的延续,界定本代人生存发展的伦理边界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对多民族国家和地区来说,除了从一般意义上界定代际间的边界,还要依据民族实际确定各民族在环境资源利用上的边界,确保各民族的和谐共存和共同繁荣,把因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可能引发的民族矛盾和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维护民族地区的协调发展和安定团结。河西地区历史上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文化相互交流融合的区域,与周边的少数民族地区联系非常紧密,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应该充分借鉴历史经验,通过妥善处理生态环境开发和自然资源利用等利益关系建构和谐的民族关系,在各民族间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和自然资源价值观,保证各民族群众的正当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总之,代际公平强调当代人应该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开发和利用有限的地球资源时兼顾后代人的需求,限制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同时全力保护可再生资源,充分运用科学技术开发新能源、新材料,从而确保可持续的生产能力,使当代人和后代人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实现均衡的发展。
代际公平是人类社会能够生存发展和延续的重要保障,在注重解决代内公平的同时应更加注重解决代际公平。对于众多民族聚居具有重要地理位置而又生态脆弱的河西地区来说,实现代际公平不仅有利于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而且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民族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本地区乃至全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一)实现代际公平是河西地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河西地区处于连接内地与边疆、中国与中亚、欧洲的特殊位置,本地区生态环境影响和制约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建设。处于聚居区交界地带的各民族因利用资源而引发的权利、利益纠纷和冲突还会严重影响本地区的民族关系,使之呈现出复杂多变的表现形式。若不妥善解决将会最终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探索健康环保的绿色化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代际公平,使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在各民族、各代人之间合理利用,为经济持续发展、民族和睦共处奠定坚实的基础。包括河西地区在内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是延宕已久的历史问题,本地区的石羊河、黑河、疏勒河三大流域的生态问题曾经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已成为严重制约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和谐的重大政治问题。本地区在以往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经济利益的获得大多是以能源资源的低效消耗的和生态系统、环境质量的损害为代价的。本地区的三大内河流域都曾有过不同程度的过度开发,虽然取得了短期的经济效益,但却使本就脆弱的生态系统进一步恶化和土地荒漠化、资源濒临枯竭等严重后果。最终导致本地区工农业基础薄弱,发展速度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这都严重影响了本地区的长远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会威胁到其他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合理布局。
(二)实现代际公平是河西地区经济发展和和谐民族关系建构最根本的保障
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来看,环境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片面强调经济利益而出现的发展不全面、不协调等问题的表现,是人民生产生活和消费行为中对自然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历史发展表明,“气候温暖湿润、风调雨顺的时期恰是民族关系融洽的时期;生态恶劣、自然灾害较多的时期是民族之间战争迭起、动荡不安的时期。”[8]由于本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薄弱,基于获得更好发展机遇的欲望使各民族不断产生追求更多、更好资源的动力,以此壮大本民族繁荣发展的物质基础。绿色发展理念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在彻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确保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就现实而言,河西地区是多民族聚居的自然条件恶劣、资源分布不均、民族关系复杂的欠发达地区,面临的发展难题和急需解决的民族问题较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质量、环境保护的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生态风险和环境治理的影响。实现代际公平,保护好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各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保持和发展和谐共生、共存共荣的民族关系。实现代际公平能促使本地区聚居的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为建设和谐共生的民族关系和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提供最根本、最可靠的保障。
(三)实现代际公平是河西地区和谐民族关系建构的迫切要求
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区域气候条件差异显著,恶劣的生态环境使得西北地区生态基础本底脆弱,社会经济系统稳定性差。”[9]这些压力和挑战在河西地区同样存在,有些方面还表现得更加明显。河西地区由于自然地理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系统脆弱、可持续性差等特征突出,大多游牧民族逐水草放牧而居、农业畜牧业的发展主要依赖自然资源的现状长期存在。加之是众多民族聚居区,与新疆、青海、宁夏等少数民族省区接壤,本地区内外的各民族为获得更多的草场、牧场、水源等资源引发的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本地区和周边地区的发展秩序。先天不足的生态系统和资源体系无法长期支撑粗放的生产经营模式,这些都为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带来严重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此外,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基础设施的改善及大众传媒的普及,各民族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各民族在接触交流中相互学习,增加了了解和共识。但区域内人口增长带来的对水源、草原、牧场、森林等资源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加之各民族因文化、习俗、宗教等差异而引起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将会因此变得更加尖锐。而且,这些民族关系中的问题会因地区差异、利益关系的不对等、大众传媒的影响而快速向外传播,使此类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在发展河西地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特殊重要的地位,继续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牧工作,持续做好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等基础性工作,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协调互动,努力实现代际公平,为本地区各民族的生存发展提供更加优越的自然环境。
绿色发展理念的立足点是着眼于人类未来的长远发展,实现代际公平不能只局限于当代人的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亟需全人类树立具有远见卓识的整体意识。尽管人们的认识能力受到主观条件的制约而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不能完全把握现在也无法准确预见未来,但只要认真反省以往的观念和行为,并在实践中切实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在现有的认知范围内要解决代际公平问题还是完全有可能的。
(一)充分认识和掌握代际公平的规律,建立国际范围内的代际公平理念
资源和环境问题是关系到整个人类生存发展的全球性问题,解决这样的问题首先应该着眼于全球范围内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实践就是全球合作的产物,它所带来的观念和行为以及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丰硕成果是有目共睹的。正如人类认识和解决其他问题一样,解决可持续发展中的代际公平也需要认识和掌握其中的规律。就代际公平而言,需要国际范围内的真诚合作,发达国家不能在解决代际公平问题上持双重标准,否则只靠一国范围内的单独行动不可能实现代际公平。和自然生态系统一样,社会生态系统的建立需要所有国家的共同努力,在生态保护中秉承责任共同能力有别的原则,鼓励所有国家积极承担责任,发达国家更要积极承担起生态保护的责任。发展中国家要吸取发达国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经验教训,避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只有不断增强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能力,才能通过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合作达成共识,才能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最终促进代际公平的实现。
(二)从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确保代际公平理念的落实
不可否认,代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非对称性、非互利性的单向关系,当代人可以选择合理有效利用或任意消耗资源,后代人因不在场而在这种关系中无法表达、享有、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无法对当代人的行为选择作出反应。为使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得到保障,就需要通过一种正义的制度设计来完成,这是实现代际公平最恰当、最可靠也是最符合人类长远利益的途径,它可以最大限度地规范群体和个人的行为,以有效保障各民族、各地区、各群体及个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河西地区实现代际公平不能仅就生态而论生态,而要着力抓住经济发展中环境、资源、能源的高效和动态利用平衡,充分认识本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循环再生的基本规律,处理好开发水资源与森林、能源、草场、矿产开发的平衡机制,运用多种手段保证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限度,加大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可再生资源良性循环、协调利用的机制。政府要将绿色发展和代际公平理念贯彻到资源分配、环境保护和制度执行的过程中,通过法治化、制度化的体制机制建设,更好地实现生产生活与自然资源的协调一致,保证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在代际间公平分配。这对于生态脆弱的河西地区来说尤为重要,它可以从根本上实现当代人之间、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这种利益分配既不会造成对当代人的过度限制,也不会对后代人的发展带来危害。
(三)从代内公平着手,从代际存储和代际创造等解决代际公平
河西地区实现代际公平、构建和谐民族关系首先应该从代内公平着手解决环境和资源的有序利用问题,让各民族群众充分享有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进而引起对代际公平的广泛关注,寻求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必须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10]从资源和人的认识能力、实践能力的有限性角度来说,每个民族和地区、每一代人都不应该无限制消耗自然资源,应在维持自身生存发展的限度内确定合理的代际储存,为后代人留下足够的资源,避免因急于加快发展速度而采取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式的环境资源开发方式;从整个人类自身力量的无限性角度讲,应该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以实现对现有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在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代际创造的潜力,努力发掘新能源、新材料,使人类生存发展条件不断地随着时空的变迁而完善,在确保当代人和后代人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实现代际公平。
从人类社会的长远利益来看,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最终是为了促进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逐渐走向环保和健康。是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确保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在代际间公平的分配,在保证当代人基本生存发展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的生存权和合理利益。对多民族聚居的河西地区来说,实现代际公平不仅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构各民族和睦相处、共生共荣的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保证,它对于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的民族利益协调共进、民族关系团结共荣和社会秩序安定团结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只要本地区和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以全新的理念和切实的行动努力实现代际公平,就能为共建美好家园、共促改革进取、共享发展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1]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王之佳,柯金良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52.
[2]欧阳志远.社会根本矛盾演变与中国绿色发展解析[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5).
[3]庄友刚.准确把握绿色发展理念的科学规定性[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1).
[4]杨成湘.实现代际公平的可能性路径[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5]白瑞雪.生态经济学中的代际公平研究前沿进展[J].社会科学研究,2012,(6).
[6]田丽芳.代际公平与环境规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7).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70-471.
[8]何生海.生态风险背景下对我国西部民族关系的新读[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9]刘引鸽.西北地区生态风险态势及预测[J].中国农学通报,2014,(23).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5-5-6.
(责任编辑肇英杰责任校对包宝泉)
2016-06-02
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西北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功能的调适及现代性价值取向研究”(项目编号:14BFX009)
顾文兵(1975—),男,甘肃临泽人,在读博士研究生,河西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C91
A
1001-5140(2016)05-0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