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
我们都说:“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这个“人”,包括了“我”,但更多地指“他人”。
在《让直觉和世界的真相相通》(见本刊2015年第26期)这篇文章中,我在破解著名的“电车难题”时说,“岂能尽如我意,但求无愧于心。”在到底是让失控的电车按既定轨道撞死5人,还是由我们选择拐向岔道,拿无辜的1人生命去救5人,我们都是极其痛苦的,是无法尽如我意的,但再痛苦也得选。这个时候的判断标准就是“无愧于心”。
这两句话,都在说:我们对做一件事最终应该听从的,不是头脑的想法,不是他人的意志和压力,而是我们内心的声音,是内心深处的直觉。这是一种对最真实的自我负责的态度。我们得先对得住内心深处的直觉,否则一些想法和行为可能是错的,也许真会干出蠢事或坏事。
这个直觉,包括了道德上的直觉和理性上的直觉。违背直觉的东西,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肯定觉得不对劲。而只要感觉不对劲,那肯定有问题。
比如在“电车难题”中,当我们在“5条人命比1条人命更有道德份量”的压力下,选择了拐向岔道撞死1人时,我们对自己的辩护是“功利最大化”这类道德哲学上的依据。它在很多地方没错,但用在这儿却不合适。问一下内心,我们真有道德权利,像上帝一样可以裁决别人的生死,拿一个无辜者的生命去挽救其他人吗?我们可以在他们中预设因为人多就享有生命特权,人少就必须为别人牺牲?这就是不对劲的地方,它通不过内心深处的道德直觉和理性直觉。而再澄清一下,我们之所以有拐向岔道这种想法,是因为在“5∶1”的压力之下,愿意这么去想,在心理上的功能是尽可能减少这种压力。所以,这个想法只是在头脑上去说服自己,但并不能说服内心,不可能“无愧于心”。
2015年12月下旬的几天,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沈阳等城市,都笼罩在雾霾之中,呼吸极为困难。虽然我们已经在雾霾中生活很长时间了,但还是相当难受。好,我们就来设一个思想实验。
这个思想实验是这样:大家都知道雾霾的一个贡献是汽车尾气,私家车肯定是有一点“贡献”的。我们现在排除其他“贡献”,比如污染的工厂,以及某些政府部门治理的不力,等等。假定为了减少雾霾,除了你之外的所有私家车主,在某一天,突然像约好了一样不开车出行了(你事先不知道),那么,请问,你是否感觉到自己也有道德义务不开车?
再来一个思想实验。假设你所在的街区,加你在一起有100个人,没有清洁工之类,99个人都轮流起来打扫街区卫生,他们和你都没有丢垃圾在这条街区上,那么,当轮到你的时候,你是否觉得有道德义务也去打扫?
我相信,无论怎么选,在到底开不开车,到底打不打扫街区上,我们都能找出一堆理由。有些理由看上去还振振有词。但问题是:能无愧于心吗?能通得过道德直觉和理性直觉吗?
我发现,在雾霾的思想实验中,如果我是私家车主,我真有不开车的道德义务。大家都已经行动起来为减少雾霾做贡献了,我无动于衷既占了大家便宜,也表现出了一种对自己责任的麻木。这个时候说“为什么不是治理工厂的污染或某些政府部门负责而是我不开车呢?”只是头脑、个人的价值观、欲望等强行为自己找理由而已,内心还是知道哪儿不对劲。
但是,在街区的思想实验中,我真没有也跟着那99个人一起打扫的道德义务。大家去做好事并没有给我创造一个道德义务,让我也要如此。不错,我是感受到了道德压力,但这是“美德”给的压力,不是道德义务给的。我不去打扫并没有什么错,只是没那么伟大而已。如果我屈服于这个压力去打扫,我发现是被强迫的,违心的,无非是为了解除压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