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中的应用研究

2016-02-17 04:59刘灿亮
职业教育研究 2016年10期
关键词:学徒校企院校

刘灿亮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广东 广州 510091)

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中的应用研究

刘灿亮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091)

2014年8月,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力推高职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自主招生,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现代学徒制是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的主要实现路径之一。从现代学徒制和高职自主招生的内涵解析入手,分析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的实施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有助于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实践中进一步推广现代学徒制。

现代学徒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人才培养模式

2014年2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明确提出要力推高职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自主招生,为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现代学徒制的全面试行有利于强化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的功能,增加高职教育发展的活力。然而,纵观近几年高职院校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试点中也凸显出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在国家层面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顶层设计欠缺;现代学徒制的社会认知存在误区;企业参与度不高、合作机制不够完善等。笔者基于这种背景拟探讨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的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规范、制度设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现代学徒制内涵解析

学徒制作为一种古老的生产技能传授方式由来已久,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将传统工艺传承下去是其主要实现方式。现代学徒制是相对于传统学徒制而言的,是对传统学徒制的继承和拓展,主要包括两大关键词,即“现代”和“学徒制”,现代较传统而言,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与现代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高度融合;学徒制主要是建立在血缘关系或师徒关系基础上,通过师傅对学徒的培训和指导,实现“知识、技能、工艺”的传承,强调“学中做”、“做中学”。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学校教育结合的一种“学校与企业合作式的职业教育制度”。就其本质而言,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合作、共同育人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合作育人;学徒制学生兼具学生和职工双重身份;学校制度和企业制度双重管理;学时学分弹性灵活。

现代学徒制是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的实现路径之一,其招生对象具有广泛性,既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包括中职学生,还包括企业在职员工。

二、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的应用现状

(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内涵简介

2007年,教育部允许部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自主招生考试试点,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全国已经有多所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考试。高职自主招生,是指由学校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考生参加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高考。各试点院校以职业能力为导向,通过自己或联合行业、企业组织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构建“知识+技能”的考试科目体系,力争根据本校特点招收适合的学生。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纲要的表述包括两个主要改革指向:其一是放权,即高职院校入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从中央政府下放到省级政府;其二是分类,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实行单独考试,以区别于普通本科院校的招生考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作为一种创新型人才选拔模式,使高职教育从原有的教育体制束缚下解脱出来,拓宽了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路径,有益于探索与我国高职教育相匹配的考试评价和选拔方式。

(二)广东省高职院校试行现代学徒制的现状描述

2012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率先开展了现代学徒制招生试点工作。《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的探索实践。到2015年,教育部选择了100所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仅以广东省为例,2015年就有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等多所高职院校开展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随着试点的深入,现代学徒制得到了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的认可和推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现代学徒制作为推动校企深度合作的举措,必将在我国高职院校中得到推广普及。然而,随着试点的深入,许多制约现代学徒制推进的因素逐渐彰显出来,需要各方给予关注并妥善解决。

三、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学徒制能否顺利推进取决于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政府、企业、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构成现代学徒制的运行系统,彼此互为因果、互相推动,缺一不可。然而,在现实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各环节互相牵制,关系不顺,阻碍了现代学徒制的全面推进。

(一)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

法律为社会经济的运行和民众的行为提供了依据和指引,兼具导向和约束作用。现代学徒制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无不从国家的层面制定规范的法律法规以保障现代学徒制的顺利实施。例如,德国由行业组织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职业培训条例”,为职业培训提供依据,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框架教学计划”,作为学校开展教学的依据;瑞士的职业教育由联邦政府统筹管理,联邦专业教育与技术办公室发布了“职业培训条例”作为现代学徒制开展的依据。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以教育部颁发的政策文件为指导,过于宏观,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代学徒制各行为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以规范,如对学生的法律主体身份进行界定、对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院校给予财政支持、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给予财税优惠等。

(二)社会认知存在误区

首先,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将高职院校等同于技工院校,视其为高考落榜生的归宿。所培养出来的学生虽有一技之长,但充其量只是一个技工,无法与本科教育相提并论,更无法与本科学子同台竞技。其次,家长对现代学徒制的认知不深,更多地停留在对传统学徒制认识的层面,认为“学徒”社会身份地位不高,因此对子女的前途充满顾虑。再次,学生对现代学徒制的“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也心存芥蒂,担心自己的“人身自由”被企业“绑架”,更担心自己扮演的是“企业廉价劳动力”的角色而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培训,个人能力无法得到提升,进而失去了报读的兴趣。最后,有些高职院校对现代学徒制同样存在认知误区,将育人责任更多地推到合作企业身上,与企业合作不够深入,最终导致校企合作流于形式。

(三)企业参与意愿不强

企业作为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参与方,关乎现代学徒制的成败。没有企业的参与,现代学徒制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作为以盈利为目标的生产经营实体,企业有明确的行为导向。虽然我们强调企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但客观事实是当下的中国企业一方面社会责任感不强,社会公民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企业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巨大压力以至于无暇顾及其他。

在现行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中,企业之所以参与意愿不强,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

1.利益驱动力不足

作为现代学徒制的主要贡献方,企业的付出应该获得相应的回报。商业社会时代,我们不能要求企业一味地讲奉献、付出而不求回报,应该让企业从参与中得到收益,唯有如此,才能克服校企合作长期以来的“企冷校热”的弊端,现代学徒制才能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目前的现代学徒制的顶层制度设计还不够完善,没有从制度上对参与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规范,亦没有构建相应的激励机制以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学徒归属没有保障

在现代学徒制开展过程中,企业作为主要参与方,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培养学生,需要建设企业培训师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场所等等。当收益没有保障时,企业的主动性自然会大大降低,加之法律上对学徒的身份没有明确的界定,企业自然会担心他们精心培养的“学徒”毕业后不为企业服务,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四)高职院校层面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亟需革新

高职院校作为育人主体单位,深受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管理制度主要建立在学校对学生单方面管理的基础之上,难以适应现代学徒制学生“双元管理”的特点,学校管理者缺乏变革的魄力和决心,短时期内很难建立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从而制约了现代学徒制试点进程的推进和成效。

2.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现代学徒制采用“半工半读”的形式开展教学,侧重于对学生的技能培养,要求高职院校打造一支“高学历、高技能”的具备“双师”素质的师资队伍。然而高职院校现有的师资队伍更多的是拥有高学历的理论型人才,理论知识过硬,但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是其短板。虽然合作企业的师傅实践能力较强,但学校无法对其教学进行监控和评价,导致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四、完善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应用的对策建议

现代学徒制是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推行现代学徒制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纵观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前期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理顺现代学徒制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政府层面:完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作为现代学徒制的推动者,应做好顶层设计,引导利益各方积极参与,加强现代学徒制的推广普及。

1.完善法律法规,为现代学徒制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法律带有普适性、强制性的特点,通过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统筹各行业的力量,推动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对于提升我国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因此,政府应该修订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校企合作的深化和现代学徒制的推进提供法律依据。目前,《职业教育法》是指导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现行法典。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法律细则条文,如《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细则》、《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细则》、《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例》等,为现代学徒制的推进保驾护航。另外,应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学徒的合法身份,企业必须根据法律保证学徒学习期间的权益。

2.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配套制度措施

在我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在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框架内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配套制度,界定现代学徒制参与主体政府、企业、高职院校三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一,政府应在全社会做好自主招生及现代学徒制的宣传教育,理顺技能人才培养流程中参与各方的关系,并构建配套的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监管和评价体系;第二,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院校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并对其工作进展进行监控和考核;第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主动参与,并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如对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现代学徒制专项资金补贴,将学徒制工作成果作为企业征信和资格认定的依据之一等。

(二)社会层面: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任何组织和个人行为的开展都离不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社会文化、主流价值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个行为主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因此,社会文化的塑造和价值观的传播对现代学徒制的推进及高职教育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转变公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偏见

虽然职业教育已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在很多公众心目中,职业教育仍是“次等教育”,难登大雅之堂,其所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与大学生划上等号。这种认知偏见严重制约了高职教育的发展。政府需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定位、培养目标和意义有个全面的认知,使其意识到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社会培养行业企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责任,职业教育的发展利国利民。

2.培育正确的人才观

政府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弘扬传统文化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培育“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一个拥有一技之长并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劳动者都是人才,都应获得社会的尊重和认同。现代学徒制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了创新,招生面向更加广泛,学习形式更加灵活,为高中毕业生、中职学生和职场人员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可以助推个人成功成才。

3.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半工半读,入学即入职,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现代学徒制可以有效地为企业发展培养后备人才,同时还可以获得政府的政策和财税支持;企业作为追求赢利的经济单位,其生存与发展离不开消费者和民众的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为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贡献一己之力,必然会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赞赏,提升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而促进企业业绩的提升和长远发展。

(三)企业层面:完善制度设计,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企业参与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决定着现代学徒制的成败,因此,企业应与高职院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制度设计和学生培训考核等工作。

1.完善制度设计

现代学徒制是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学生需要在学校和职场交替学习,这就决定了学徒的身份与企业全职员工及学校全日制学生有所差异,因此,企业应该针对学徒制学生的特点做好制度设计。

第一,要制定学徒职场管理制度。职场学习和实习期间应对学徒实施规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具体包括以下四种制度:入职管理制度。入学时与学徒制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将彼此的权责利界定明晰,从而避免学生流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在岗管理制度。学徒在职场受训和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准员工”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尊重师傅,好学上进。学徒考核评价制度。企业应制定一套完备的学徒考核评价制度,对每一个学徒在职场的行为表现、学习成效、技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评价。学徒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徒应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学徒应给予惩罚。

第二,要制定企业导师管理制度。企业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对学徒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根据培训课程的设计挑选优秀的企业员工充当企业导师,对学徒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和技能指导,真正做到让学徒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具体包括以下两种制度:企业导师考评制度。对每位企业导师进行定期考评,以保证培训质量;企业导师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企业导师应给予奖励,除物质奖励外,还应将考评结果作为职位升迁的依据,对表现较差的企业导师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2.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现代学徒制学生入学前,企业要与合作院校专业教师密切沟通,根据工作岗位分解出典型工作任务,并定制相应的培训课程,共同合作编写教材,共同设计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四)学校层面:革新管理制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作为现代学徒制推行的主要发起者,需要与合作企业良性互动,明确双方在人才培养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学校应做好以下工作。

1.更新观念,创新管理制度

由于现代学徒制还没有广泛普及,很多高职院校从业人员对现代学徒制了解不深,这就要求高职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更新观念,深入学习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精髓,加强内涵建设,避免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由于现代学徒制的学习形式有别于全日制学生,给学生管理和教学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挑战,原有的管理制度可能无法适应现代学徒制这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这就要求学校革新管理制度,对现代学徒制专业和学生实行柔性管理。应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如学生入学注册制度、学生在校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及奖学金制度等。此外,学校还应建立配套的激励制度和师资培训制度,对试行现代学徒制的专业和院系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2.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目前,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多以“学院派”为主,理论知识扎实,但实践技能欠缺。基于此,学校应加强专职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教师下企业、外出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但短期内可能难见成效。现代学徒制要求校企深度融合,校内课堂与企业职场交替转换,校内专职教师和企业导师轮番授课。所以,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应该成立一个由校内教师和企业专家组成的 “校企合作工作室”,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共同设计教学计划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编写教材,打造一支理论与技能相结合、学校与职场深度融合的师资团队。

现代学徒制作为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的实现路径之一,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实施现代学徒制必须理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高职院校、社会和学生等参与各方的关系,通过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配套制度规范参与各方的权责利,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高职院校积极参与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现代学徒制的开展。

[1]赵志群.职业教育的工学结合与现代学徒制[J].职教论坛,2009(12):1.

[2]杜启平,熊霞.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瓶颈与对策[J].高教探索,2015(3):74-77.

[3]杜广平.我国现代学徒制内涵解析和制度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10):88-91.

[4]张启富.高职院校试行现代学徒制:困境与实践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15(2):45-51.

(责任编辑:王恒)

The Application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 to the Pilot of Independent Recruitment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LIU Can-liang
(Guangdong Polytechnic Institute,Guangdong Guangzhou 510091,China)

In August 2014,Ministry of Education officially released Opinions on Carrying out the Pilot Work of the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pushing innovative talents training mod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carrying out independent recruitment andpointingout thedirectionfor thede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inChina.Theapplication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 is one of the main ways to carry out independent recruitment work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This article first analyses the connotation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and vocational college independent recruitment,and then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this bases,in hope of providing some helpto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promoting the modernapprenticeshipinthe practice of independent recruitment.

Modern Apprenticeship;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independent recruitment;talents training mode

G718

A

1672-5727(2016)10-0048-05

刘灿亮(1982—),男,硕士,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企业战略和组织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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