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梅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家庭因素对外来务工人员城市融入的影响和对策分析
◆黄雪梅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我们在进行有关“外来务工人员的社科知识现状及普及”等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对社科知识的掌握不足,而且在普及过程中政府工作开展成效不显著。深究原因,认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因素是造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原因。从这一角度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一群体的城市融入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从政府、社会力量、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三维度来进行问题的解决。
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因素 城市融入
据统计,我国每年以农民工为主体(约1.64亿)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达到2.4亿以上。他们早已成为国家经济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力量。但对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家在农村,身在城市”,这既是他们当前面临的一种尴尬,同时也反映出他们迫切希望能与城市居民一样平等享有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成果。因此,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是一个上至政府,下至普通打工一族都非常关注的问题,而且这也是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建设和民生工程。
民政部于2012年1月4日在其门户网站上全文刊发《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中强调,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睦相处,尽早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我们课题组承接了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社会科学普及体制深化改革与相关立法研究》,在调查中发现,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日常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等以及对当地地方文化的认知情况极不乐观,而且从近几年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各项调查可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卑、失落、压抑和缺乏归属感等负面心理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会抑制他们的成长进步,严重的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对社会的不满,产生与城市居民的对峙心理,这非常不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对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进行分析时,我们发现,这当中既有政府制度、政策层面的原因,但还存在着许多客观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从大量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出现负面心理问题,进而难以城市融入的因素众多,归纳主要有:教育程度、配偶同城情况、职业、行业、月收入情况、迁移距离等,在这些因素中,配偶同城情况、迁移距离、收入情况都涉及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因此,可以确定的是,家庭因素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会造成重大影响。
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社会组织,还是人们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精神家园。家庭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但是,对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家在农村,身在城市”是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一问题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家庭关系中的与配偶、与子女这两组重要关系,以致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不仅缺少正常的家庭生活,同时,在伦理道德层面又背负了太多压力。由于这一问题显著存在,致使他们对所工作的城市缺乏归属感,过客心理突出。
1.与配偶关系现状。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状态对夫妻关系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从目前情况来看,外来务工人员的夫妻生活状态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务工且在一起工作的;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务工但不在一起工作的;第三种是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外出务工,另一半留在家乡的。
据相关调查显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的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举家外出”的打工人员明显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数据,2012年“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有3375万人,相当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与配偶在一起。但是现实与想象相差甚远,虽然夫妻共同外出务工,但迫于生存压力,挤在集体宿舍或合租房、甚至没有夫妻房的已婚人员较多,不仅如此,由于他们每天做着繁重的工作,夫妻之间的交流很少,使得正常的夫妻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情况最糟糕的是第三种状态。夫妻长期分居,缺乏情感交流,这对夫妻关系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最大的。夫妻关系的不和谐,直接影响到整个家庭关系的和睦。
2.与子女关系现状。调查显示,目前外来务工人员与子女的生活状况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带着所有孩子或部分孩子一起外出务工的;第二种是夫妻俩人外出务工,子女留在家乡由亲属抚养的。
根据一些相关调查的结果显示,有学龄子女的家庭中,子女在务工城市上学的比例不到55%,45%以上的孩子留在老家,且这些孩子长期见不到父母。即使是孩子在城市上学的家庭,依然面对“入学难,上学贵”的难题。据课题组在广州一些培训机构的调查中发现,很多外来务工人员自费5000多元来考证书的目的最主要是为了入户,进而解决子女的读书问题。虽然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当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但城市公办学校门槛高,入学程序繁琐,并且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的变相收费,而打工子弟学校又存在办学经费不足、师资力量差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而对于那些超过45%的留守在家乡的孩子来说,情况则更不容乐观。据来自全国妇联的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102.55万。这6000多万的留守儿童,长年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沟通少,造成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心理封闭以及由于监护人缺乏保护意识导致的意外伤害比例较大等,他们面临心理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他们普遍对生活满意度较低,对社会的负面情绪较突出,致使有些孩子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一些悲剧事件。例如,2012年发生在贵州省毕节的5名孩童闷死在垃圾桶的悲惨事件;2015年6月,同样在贵州省的毕节,又发生了4名儿童集体喝农药自杀事件,等等。由此可见,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教育状况、身心发展让人堪忧。
除了对这两组关系的了解外,还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赡养老人的问题。以前只在城市出现的“空巢老人”现象,如今在中国农村也日趋普遍。由于子女长年不在身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等等。这诸多问题的存在,使得外来务工人员身在城市、心在家乡,在无可奈何中惶惶度日,他们既要担心收入问题,又要担心家庭问题,使其不可能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关注其他的问题,当然也就直接影响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
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意见》中对此做出了一些重要的部署,但具体怎么做还必须使得各级政府、社会力量和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等三维度形成一种合力。针对本文提出的视角,笔者认为,应该突出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轻装上阵,才能使得他们主动对工作的城市进行了解,进而产生归属感,就自然能为当地的社会建设和发展贡献他们的一分力量。
第一种力量:政府层面的力量——进行制度保障。政府层面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是政府必须加大重视的力度,积极推进制度建设,消除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制度障碍。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对人民的责任。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全盘统筹是不可能实现的。重视,首先,表明了党和政府的态度和决心;其次,表明了在实践中,党和政府要扮演好统筹全盘的领导者的角色。只有重视,才能做好全盘统筹的工作。这主要表现在党和政府要积极推进各项制度的建设,并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比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政策制定,等等。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问题,要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即适龄儿童、少年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政府要加大宣传,狠抓落实,对不按政策执行的学校领导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政策执行力强的学校,在财政支持上予以倾斜。另外,还要消除高考的地域歧视。
这其中最主要的制度改革当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以便改变亿万外来务工人员“只能进城打工,而难以在城市入籍,无法分享城市居民的公共福利与保障”的尴尬,进而从制度层面上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提供保障。
第二,是不断完善一些操作性强且效果显著的政策,为消除不公平不公正现象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广州、深圳、上海、天津等特大城市已经先后在不同程度上实施了积分落户政策。深圳于2012年4月取消外来工招调工政策,统一通过积分入户。广州市于2011年出台积分入户政策,并于2014年3月全面推出积分入户新政(穗府[2014]10号文),而且对2015年度的积分入户指标从3000个增加到5000个,同时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和职业工种的数量。从各地实施积分入户的效果来看,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归属感,使得广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对未来充满着期许,这有利于调整他们的精神面貌,使他们由以前的消极应对转为积极进取,这有利于创新城市的社会治理体制,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种力量:社会层面的力量——进行强力补充。中国长期以来,只有政府,没有社会力量,严重忽视社会的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人民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政府迫切需要发挥社会的力量来应对这些重大变化,因此,社会组织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发展,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为解决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城市融入的家庭因素提供了强力补充。由于社会组织具有社会性、广泛性、活跃性、渗透性等特点,而又由于外来务工人员诉求的多样化,因此社会组织能在协助政府进行社会治理、解决多样化的诉求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组织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能发挥作用,如教育服务、法律服务等;社会组织是沟通政府与社会、各社会阶层间的桥梁和纽带,使得各种信息能畅通表达;社会组织在反映群众诉求、协调利益关系方面能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在推动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能发挥积极作用等等。
第三种力量:个人层面的力量——提升自我的竞争力。外来务工人员要调整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我,为家庭和社会带来更多的正能量。
在大量的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结果显示,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与城市低端服务业中,他们普遍存在自我评价偏低(自卑心理)、惰性严重、缺乏上进心等情况。自卑心理较重,表现在他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味地轻视自己,对未来生活缺乏信心,逆来顺受,做事经常半途而废;文明生活方式缺乏,衣着邋遢,文化生活尤其缺乏、单调。因此,要改变别人的看法,关键要靠自己,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学习,积极进取,除了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外,还要加强对社会科学知识的了解和汲取,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这不仅有利于自我的成长,而且与政府提出的社会科学普及政策相吻合。使得外来务工人员不仅能成为当地经济建设的贡献者,同时也能成为当地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而说到底,有利于推动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
[1]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
[2]田志鹏,刘爱书,张修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5,(01).
[3]王宁.昆明市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城市适应性状况研究[J].昆明学院学报,2008,(03).
[4]刘燕,段丽琼.进城务工人员自卑心理透视及调试[J].信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2).
[5]李晓婷,李亚杰.进城务工人员生活现状和需求问卷调查描述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14,(19).
本文系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社会科学普及体制深化改革与相关立法研究——以外来务工人员的社科知识现状及普及为切入点》(批准号:2014WT0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