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畏
(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应宝时与晚清江浙的慈善事业
陈可畏
(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应宝时是与晚清江浙慈善事业有着密切关系的一个人物。太平天国战后,在江浙地区重建社会秩序和恢复社会经济的过程中,他一方面通过在江苏担任官职时推出系列善政,另一方面又以浙江地方士绅的身份参与或主持了省城杭州及浙江省内的多项慈善事业,从而为晚清江浙的慈善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应宝时;晚清江浙;慈善事业
晚清江浙的慈善事业,是在太平天国战后逐渐兴盛起来的。由于太平天国的多年战乱,不仅造成了江浙城乡的破败和人口的锐减,也使江浙的流民、难民数量大幅增加,社会秩序和经济处于一种急需重建和恢复的状态。在江浙重建社会秩序和恢复社会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地方政府通过不断推出系列善政以加快重建和恢复的进程;另一方面,一种主要由民间个人或团体自发组织的,针对流民、难民及其他一些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民间救助的慈善事业便逐渐兴盛和发展起来,并且还涌现出一批慈善人物。曾在这期间担任过多年上海道台及江苏按察使兼署布政使,并于光绪元年奏请回籍养亲而寄居杭州的应宝时,算得上是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慈善人物。他在江苏地方官任上推出了系列善政,在回籍养亲寄居杭州期间参与或主持了杭城及浙江省内的多项慈善事业,为晚清江浙的慈善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文拟通过对应宝时在这一时期所推行的善政及参与的慈善活动的梳理,借以考察晚清江浙慈善事业兴盛发展的概况。
应宝时,字敏斋,金华府永康县人,道光二十四年举人。“幼时随父寿椿幕河南,还浙寓杭,读敷文书院,山长陈钟麟最器之,屡上公车不售,谋禄养亲,需次苏省。”[1]咸丰八年,应宝时以直隶州州同分发江苏来到上海。九年,因办理海运出力奉旨加知州衔;十年,以督带勇队克复被太平军占领的松江府而以直隶知州用,并奉旨交团练大臣差遣;十一年,成为新成立的“上海会防局”四局董之一;不久以通商大臣随员的身份帮同上海道台(即苏松太道)筹办洋务,接着在两度代理上海道台后于同治四年奉旨补授该职。同治八年,应宝时因署理江苏布政使离开上海前往苏州任职,同年被升授为江苏按察使。至光绪元年奏请回籍养亲,他在苏省前后经历了十六七年的官宦生涯。在这十多年的官宦生涯中,他通过推出系列善政,并以现官的身份主持创办一些带有民办色彩的慈善机构,开启了他在江苏的慈善事业,同时也为日后投身浙江的慈善事业奠定了基础。
应宝时官宦生涯的起点上海,是一个深受太平天国战事影响的地方。从咸丰十年至同治元年前后三年的时间里,这里在连续遭到太平军的三次全面围攻后,城郊及乡村呈现出一派破败景象。与此同时,因这期间有大量来自苏南、浙北以及周边各县乡镇的战争难民、灾荒流民纷纷涌入上海租界及城厢,使这一带出现了由人口激增而出现的各种混乱复杂局面。尽管战后有部分战争难民主动回乡,但滞留在上海的流民、难民仍挤满了租界及城厢。面对上海社会的这一现实,在上海道任内的应宝时推出了诸如“振流离,广资遣,创普育堂,给医药,掩暴露”[2]卷六·表传等系列善政,并积极支持民间设立保息局、恤孤局、抚教局、扶颠局等慈善机构。其中,他所主持创设的普育堂,还成为了当时江浙一带慈善机构的典型。
普育堂起初是专为收养那些在战争中失去父母而沦为乞丐的儿童创设的。同治六年,“巡道应宝时于淘沙场陈公祠延董设局,收养丐童”。对于身体健全的丐童采取“抚而教之,艺成听其自去成立”;而“其有残废不能自赡者,就半段泾茶商旧所派员董廖纶、余治、李曾祜设堂留养”。不久,鉴于当时流落在上海的流民、难民仍然很多的情况,普育堂还分设七所以收养“老男、老妇;男残废、女残废”。“其老男及男残废养病所三所,每所以六十名为额;老妇及女残废养病二所,每所以二十名为额;抚教以八十名为额。”与此同时,还“设义塾及医药两局”作为相应的配套设施。普育堂内常年保证备供三百人使用的“器用、什物、衣食”,经费主要由关库、淞沪厘局拨放,余则由丝、茶商栈抽捐充费。[3]普育堂作为一家官办的慈善机构,因参与管理经营者大半为地方绅商,部分经费也由绅商捐助,因而具有了一定的民办色彩。而其中对“丐童”所采取的养教兼施的做法,体现了主办者先进的慈善理念。
此外,应宝时在上海所推行的善政中,值得一提的是开设了施种牛痘之局。基于当时上海已有西医设局代人种牛痘,应宝时在“邑庙豫园开设施种牛痘之局,延江西黄春甫先生主之”。几年以后,“所种之孩已逾万余,未闻有因此夭折者”。[4]据说应宝时当时为了鼓励民众接受种痘服务,还从自己的腰包里拿出300两现银奖励给前来种痘儿童的家长。[5]此后,这种通过种牛痘(即接种疫苗)预防天花的方法,在上海及周边地区逐渐推广开来。
同治八年,应宝时在升授江苏按察使后,曾先后五次①署理江苏布政使。布政使是掌管一省民政、田赋、户籍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事务的官员。应宝时在署理布政使期间,着力于推行兴水利、修建所属桥梁和立常平仓等善政。苏南的太湖流域是东南财赋的仰给之地,而农田生产几乎全赖水利。鉴于苏南一带的水利设施在太平天国战事中受到严重破坏,同治十年,江苏巡抚张之万设立了专门机构水利局以兴修水利,并委署布政使应宝时为该局总办。应宝时为尽水利局总办之职,“苦心孤诣,察委穷源,确勘形势。竭四五年之力,周历海塘河道及支河港”。[6]任职期间,共计“浚吴江境内,垂虹桥内外六港,上元圩港,翁泾桥、三江桥,沿塘夹河;震泽境内,胡溇港、薛埠港、丁家港、吴溇港、张港、叶港、蒋家港、双板石家港、西邱庙港、徐杨港、西港、湖墓港;江震境内烧香河”等,[7]使得这一带即便是遇江湖异涨之年,下游也无积涝之患。太湖流域河网密布,且与浙北紧密相连。太平天国战事期间,这一带的道路桥梁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应宝时在主持兴修水利的同时,也十分注重道路桥梁的修复。经过几年努力,“自苏至浙,驿路桥梁,咸加建复,行旅便之,故乡亦被其泽”。[6]常平仓是我国传统官办带有慈善性质的组织,它通过丰年平籴、荒年平粜等手段以维护粮价稳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清代的常平仓,组织完备,法律严密,堪为历代的集大成者。”[8]然而,苏南一带的这类组织已在天平天国战事中破坏殆尽。应宝时在任期间,饬令各州县“立常平仓,劝输银谷,积至百有余万”。[9]直到光绪十七年,即应宝时去世后次年,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在向朝廷奏请为应宝时在上海捐建专祠时还提到:该员“署布政使任内,饬各州县立常平仓,劝输银谷存公生息,数逾百万,至今缓急赖之”。[10]足见此善政影响之深远。
光绪元年,应宝时结束了在江苏做地方官的生涯。这一年,他奏请回籍养亲而来到了浙江省城杭州。他之所以择地杭州养亲,一方面是出于其母亲的意愿,另一方面杭州也是他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再加无兄弟、父亲已离世多年,侍奉母亲便成为了他此时最重要的事。于是,他买屋忠清里,朝夕侍养母亲,并很快成为杭城“善举联合体”②中的重要人物。“善举联合体”最初主要是由普济堂、同善堂和育婴堂等构成。“同治三年春,前巡抚左文襄公、方伯蒋果敏公统劲旅,克复全省,筹办善后,访旧章,清遗产,选举绅董,蒋果敏公首复普济堂。又以济仁堂高踞吴山,扶病就医艰于登陟,文襄乃捐廉购佑圣观巷张氏屋为同善堂。前巡抚马端愍公继复育婴堂,而都转高公卿培筹复经费,详定总领颁分办章程,因得次第举行。”[2]卷八·艺文应宝时初回杭州时,“善举联合体”所统辖的机构也仍以这“三堂”为主。基于应宝时在苏省推行善政的政声及曾主持创设上海普育堂等经历,不久他便成为了“善举联合体”的主要成员,并为杭城及浙省日后推出更多善举、善政作出了重要贡献。
应宝时大致是在光绪三、四年间,开始成为杭城“善举联合体”成员的。光绪五年正月,在杭士绅“为遵善举董事”呈请杭州府禀中,他的名字已赫然在其中。[2]卷二·公牍同年秋冬,茶陵谭钟麟抚浙来杭,“谭抚军即以省仓相属”。[2]卷六·表传那时,总理杭城善堂已有十多年的丁丙,因不堪为善堂垫付经费而提请辞职,应宝时则因此被推举到善堂总理的位置,开始了他为杭城善堂“总理十年”[2]卷八·艺文的生涯。
应宝时在杭城善堂“总理十年”期间,首先推出的善举是会同浙省官绅为北方多省遭遇的“丁戊奇荒”筹措赈灾经费。
光绪三、四年(即农历的丁丑、戊寅年)前后,北方的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直隶等省及京畿要地顺天府等地区发生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灾(史称“丁戊奇荒”),一些地方在大旱之后还出现了大涝,致使北方广大地区难民遍地,饿殍载途,白骨盈野,灾况十分凄惨。光绪五年,刚被推举到杭城善堂为总理的应宝时便与丁丙、金日修等杭城善堂诸绅董在同善堂设立了协赈局,并以同善堂的名义为灾民筹捐,同时还派人到受灾地方进行实地考察。所筹善款,或经上海协赈公所北达,或直接派人送往,甚至连应宝时“好善之诚老而弥笃”的八十七岁老母应朱氏也为灾区捐银一千两。应母为灾区捐银一事,后被李鸿章上奏朝廷,请旨“建一坊,给予‘乐善好施’字样”。[11]多年后,李鸿章在致应宝时的信中还曾提到,昔日“畿境迭被灾荒,悉恃南中协济”,[12]对他当年为北方灾民筹捐之事深表感谢之情。杭州善堂此次为北方遭遇“丁戊奇荒”而推出的赈灾之举,是晚清浙江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惠及他省的一次重要活动。
其次,主持筹办以收容地方无赖之徒的迁善所及专收不务正业的世家弟子的洗心所。
省城杭州在太平天国战后“元气未复,民多失业。无赖之徒,日则沿街讹诈,夜则鼠窃狗盗,良懦小民咸受其扰。即官为拿办,亦不免朝释暮犯”。且这些无赖之徒,往往“既无衣食之资,又乏父兄之教,一日不讹索偷盗,即一日不能得其生……其人虽甚可恨,亦殊堪悯”。[13]针对这一社会现状,应宝时与同善堂的绅董们决定设一专门机构,以收容、教化这些无赖之徒。光绪五年,应宝时先拟订章程,向浙江巡抚呈请开办自新所。但在筹办过程中他又考虑到自新所原来就有,而他们所办已“与县署旧办情形不同,拟易名迁善,以收改过之效”,于是就改名为迁善所。[2]卷三·公牍在应宝时所拟定的章程中,对迁善所开设场地、收容对象、教化手段和方法以及所需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开设场地的选择要临近府、县衙门或者保甲局;收容对象包括原为县衙和保甲局关押的窃贼和被称为“土棍”的无赖之徒;教化过程中则按犯事情节轻重而宽严程度不同,凶恶者可加以镣锁。迁善所大门要设专人看守,按时启闭,夜设更夫巡查等。至于所需经费,先是以原有筹款存放之利息充作日常开支,然后再劝各业捐款以便持久。[2]卷四·规约
洗心所初起时附设于迁善所,以迁善所空余房子为场所,专收不务正业的世家弟子。相关章程亦由应宝时与丁丙等议定。“洗心”二字取意于朱熹《四书集注》中解释《大学》中的“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一句:“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铭其盘,言诚能一日有以涤其旧染之污而自新,则当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间断也。”[14]“洗濯其心”,即“洗心”,是为了去恶、改过自新。洗心所收容对象必须家住杭州,年龄30以下;收容时间以一年或半年为期;收容期间须每日读抄《同善录》《感应篇》等劝善书。对不服管教且情节严重者,转入迁善所禁锢,改过自新者由亲属保出。
迁善所和洗心所是一种新型的慈善机构,是在西方教养院制度影响下产生的,具有慈善与教养的功能。这两个机构的设立,在维护省城杭州的地方社会安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光绪九年八月,因杭城迁善所办理有效,巡抚刘秉璋还将迁善所的创建情况和章程奏报朝廷,并要求“咨部立案”。紧接着,浙江的其他一些地方也纷纷设立了与此类似的机构,③使得迁善所这一具有慈善与教养功能性质的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推广。
再次,于北关增设富义仓,复钱江义渡。
杭州北关,地处武林门北,跨京杭大运河两岸。在太平军未进杭州城之前,北关的衙湾(现称霞湾)就已“设坊置砻”为省仓一储备粮食的地方。自巡抚谭钟麟“以省仓相属”以来,应宝时“既立推陈出新之章”,[2]卷六·表传并开始为在北关增设义仓奔走。从购衙湾民地到准备建筑材料,无不亲历亲为。该义仓于光绪六年十二月开工修建,到光绪七年七月建成。“凡地十亩,为仓四,为廒八十,容谷可四、五万石。”东为司事居室,西为砻场,南为碓房。[2]卷七·艺文光绪七年冬,谭钟麟调任陕甘总督,行前将新建北关义仓赐名“富义仓”。北关富义仓的修建,在浙省日后的防灾、抗灾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钱江义渡,设于同治三年。初为官办,同治八年,“都转高公卿培思永阙举,劝胡君光镛捐钱一万千,诸绅商继之集捐二万千有奇,益以榷钱三万千,发杭州府,属典月以八厘取息” 而后成为官绅合办的一个慈善机构。因“事隶杭州府日久,府隶因缘为奸蚀息钱”,于光绪六年由巡抚谭钟麟“以其事隶于同善堂”而为民办。[2]卷七·艺文钱江义渡在其事隶属同善堂后,由应宝时牵头,对义渡的人员、舟车的配备、经费的使用以及行渡的注意事项等,均作了新的具体规定。在人员、舟车方面:“其人自董以至舟子牧人为数三百三十六,其舟则为数三十七,其车则为数八,其牛则为数十六”;在经费使用方面:“其月需则为数率一千千有奇,其修费则为数率三千千有奇。舟阅一年即修,最旧者拆去易以新,每四舟率以十四年为一周”;在行渡注意事项方面:“遇潮盛风逆,或山水骤发,辄呼渡之强有力者助之”。[2]卷七·艺文在这些新规章的运作下,钱江义渡出现了新的面貌,以至使应宝时发出了“今人事事不如古,独此渡善似非古人所能及”的感叹。
最后,为光绪十五年浙省水灾赈务不辞辛劳。
光绪十五年夏秋之际,浙省遭遇了几十年未遇之水灾。其中以余姚、新昌、嵊县、诸暨最为严重,萧山、上虞、会稽、山阴次之。巡抚崧骏以同善堂作为此次赈灾的善举总汇之区,而于此奏设筹赈总局,并奏派应宝时会办赈务。应宝时接受该任务后,不顾七十高龄,奔走于省城与灾区之间。“于一切应办事宜无不尽心竭力,始终无闲”。“一年以来既不开支办公薪水,又未曾给奖叙实”, 将所筹赈款,撙节办理,涓滴归公,[15]使得受灾地方得到了较好的救助。光绪十六年九月初,当巡抚崧骏为同善堂士绅筹办赈济不遗余力而向光绪帝奏请赏给匾额之事被恩准,“乐善不倦”匾额尚未递达之际,应宝时却因积劳成疾,于重阳节前在省城病故,留下了“纶音虽奉于邮电,奎藻迄未及仰观”[2]卷八·艺文的遗憾。
应宝时在江苏省所推行的诸多善政及在总理杭城善堂十年间所从事的各项慈善事业,都已成为了历史的点点陈迹;然而,他与他的家族在晚清时期所共建起来的另一项慈善事业——永康应氏义庄,却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得到了传承。
永康应氏主要居住在永康芝英,为永康的一大族姓,“宗支繁衍,贫富不齐。其中,鳏寡孤独废疾失养无以自存者,不下一二百人”。“虽经本族大宗祠捐有希范常田谷岁时周恤,然尚不能使之一一存活,兵燹以还,尤形困厄。”[16]具禀家人何春在这样的情势下,应宝时于同治七年创设了永康应氏义庄。永康应氏义庄,初名秀芝堂义庄,是应宝时官沪道而有所积蓄后,承母命“置田以赡族之无告者”而建立起来的,有田产“六百九十余亩”。光绪七年,应宝时侧室刘氏,“自蠲先太夫人所赐钱”买田“五十七亩有奇以附益之”。[16]应氏义庄规例书后光绪十年,应宝时变卖杭城祖庙巷原为本邑(即永康)到省城参加乡试者作考寓的房子,回乡购买了二百余亩田,每年田租用作“每届乡试之年,赁屋省垣以居试者”。[17]这两百多亩地,后也归入永康应氏义庄。加上“朱太夫人承菊裳先生(即宝时父寿椿)之遗意以祖遗续买之田捐入公产”及宝时又续捐,以备“春秋墓祭之用”的应氏常会田近千亩,[18]总共有两千余亩田产,并有庄屋四十余间。
为能确保实现“置田以赡族之无告者”的母命,应宝时为义庄订下了规例二十余条,规定了救助对象、救助的程序和方法、义庄总政、董正的选举和任期等。如救助对象:为“本族之鳏寡孤独废疾失养者”。救助程序:先令本人托亲房认保,确认后给予义庄图记,凭图记领取谷物;初次必须本人亲自领取。救助方法:每年分八次领取谷物,以正月、二月、三月、五月、六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之第二十日为期。总政、董正的选举和任期:请族中德高望重者二人为总政,再由总政延选董正四人;董正例以三年为满,期满先一日通知本族公正绅耆,再由公正绅耆延选下一董正,任期复为三年。[16]应氏义庄规例应宝时所订下的规例,基本保证了应氏义庄功能的实现,在他在世及去世后的较长岁月里,对本族鳏寡孤独废疾的供养、对本族的生息繁衍及地方社会的安定,无疑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
永康应氏义庄的田产,在共和国土地改革中被没为公产,庄屋则被当地粮食部门占用,义庄的慈善公益性一度被终止。1993年,应氏族人重修了庄屋(只是其中的一幢)。1996年,应宝时孙应式文(时为已退休的台湾保险法律专家)向义庄捐资十万人民币,后有其他族人随后跟进,设立了奖学、助困、扶残基金,重启了义庄的善举。义庄基金自设立到现在,共发放奖、助各项金额三十多万。2014年8月20日,芝英应氏义庄冠名为“永康慈善总会芝英义庄分会”,[19]使永康应氏义庄的慈善精神得到了传承。这应该也可以算是晚清浙江的慈善事业的一种延续吧!
注释:
①应宝时于同治八年七月升授江苏按察使,后于同治九年七月、同治九年十一月、同治十一年三月、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同治十二年十月,先后五次署理江苏布政使。短则不到一个月,长则十个月多一点,大致有两年左右的时间。参见:李铭皖、谭钧培修,冯桂芬纂:《苏州府志》卷二十二《公署》,光绪八年江苏书局刻印本。
②“善举联合体”,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最先是由日本学者夫马进在其著作《中国善堂善会史研究》中提出并使用,是指晚清时期统辖杭城数量众多的善会、善堂的组织机构。杭州师范大学2013届硕士毕业生潘冰心,在其硕士论文《晚清“杭州善举联合体”研究》中有进一步的论述。
③据黄鸿山先生考证:光绪年间,浙江的嘉兴、湖州、宁波等各府县都曾设立了类似迁善所与洗心局这样的机构。参见黄鸿山博士论文《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以晚清江南为中心》(苏州大学,2007)。
[1]齐耀珊,吴庆坻.民国杭州府志:卷171寓贤二·应宝时[M].影印本.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
[2]丁丙.乐善录[M].刻本.钱塘:丁氏,1901(清光绪二十七年).
[3]应宝时,俞樾.同治上海县志:卷二建制·普育堂[M].刻本.苏州:江苏臬署,1872(清同治十一年).
[4]论牛痘[N].申报,1874-12-29(1).
[5]沈惠民,李劲.麦家圈里开始的仁术济世[N].新民晚报,2011-08-21(B13).
[6]杜文澜.憩园词话[M]//词话丛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2901.
[7]李铭皖,谭钧培,冯桂芬.苏州府志:卷十一水利三[M].刻印本.南京:江苏书局,1882(光绪八年).
[8]倪玉平.试论清朝的常平仓[J].石家庄学院学报,2007(1):69-74.
[9]俞樾.上海应公祠记[M]//春在堂全书:第四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359.
[10]戴逸,顾廷龙.李鸿章全集:卷14[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88.
[11]戴逸,顾廷龙.李鸿章全集:卷9[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87.
[12]戴逸,顾廷龙.李鸿章全集:卷35[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9-10.
[13]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M].北京:中华书局,1979 :1579.
[14]朱熹.四书集注[M].长沙:岳麓书社,1985:5-6.
[15]崧骏.崧骏片[N].申报,1890-12-15(11).
[16]芝英应氏义庄田册[M].刻本.永康:刻者不详,1886(清光绪十二年).
[17]李汝为,潘树棠.光绪永康县志:卷二[M]//中国方志丛书:第68册.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17.
[18]俞樾.永康应氏义田记[M]//春在堂全书:第四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220.
[19]王晓鸣.芝英义庄传承善举重新开张[N].永康日报,2014-08-22(1).
(责任编辑 吴 波)
Ying Baoshi and the Charities in Jiangsu and Zhejiang Province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CHEN Kewei
(CollegeofHumanities,ZhejiangNormalUniversity,Jinhua321004,China)
Ying Baoshi is a person who has a close connection with philanthropy of Zhejiang and Jiangsu province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fter the Taiping Rebellion, in the process of rebuilding the social order and the restoration of the social economy in these two provinces, he introduced a lot of good governance when he held a local post in Jiangsu, and simultaneously, as a local gentry of Zhejiang, he participated in or chaired some charities in the capital city Hangzhou and other places of Zhejiang province. By doing so, he has made an important contribution to the charity of Zhejiang and Jiangsu Province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Ying Baoshi; Jiangsu and Zhejiang procince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charity
2016-01-13
陈可畏(1963-),女,浙江永康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K256
A
1001-5035(2016)06-00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