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昊
思想文化探赜
巡察工作的新思考
——构建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
吴昊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300350
对基层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新任务,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需要,笔者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构建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打造线上反腐预警平台与线下交叉巡察机制互补的一种巡察监督体系,有针对性对基层单位开展交叉巡察工作。本文通过对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工作原理的综述,通过分析交叉巡察的优势和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使交叉巡查能够成为一种破解监督顽疾,提高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认识水平,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最大化地发挥巡察作用的一种有效举措。
O2O;交叉巡察;纪检监察;工作方式
本文基于基层单位巡察工作力量薄弱的现状,构想建立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打造线上反腐预警平台与线下交叉巡察机制双重监督的工作方式,对基层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动态交叉巡察工作,弥补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在基层巡察监督工作上的局限性,从而形成上下合力,更好地抓早抓小,把问题从源头上加以防范。
党的十八以来,中央加大了对巡视和派驻力度,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为巡视工作不断深入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巡察即巡视是将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更好推进“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向全覆盖目标迈进”的要求,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探索一种新型的巡察方式,是新形势下适应基层巡察工作的一次大胆创新。
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是在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基层巡察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基层单位巡察工作,全面履行巡察责任,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构想的,是一种全新工作方式的实践探索,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适应“互联网+”模式的有效探索。其初衷是通过这种巡察方式,拟构建形成包括线上预警分析数据和线下交叉巡察结果的综合信息源,充分反映各基层单位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状态的数据信息,利用计算机先进ICT网络技术对数据库进行分析,尽可能早发现巡察漏洞和监督薄弱环节。在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让行为在发生之初就产生预警,使管理部门更加有针对性地对基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有效地避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和造成的不良影响,为实现基层巡察全覆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1.组织机构
各派驻纪检组在上级部门领导和同级党委监督下对系统之外的基层单位开展巡察工作。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的组织机构,是由上级部门成立交叉巡察领导机构和数据分析中心,统一领导全市各派驻纪检组对所属系统之外的基层部门开展的交叉巡察工作,并负责软件系统开发,数据及时更新维护,这也是前期数据采集的工作重点。巡察范围领域由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各派驻纪检组具体落实基层巡察工作,为避免利益交换,可以利用平台数据分析系统功能模块自动产生被巡察对象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交叉巡察工作组统一由派驻纪检组及所在系统内人员构成,派驻纪检组组长具体负责巡察工作,成员可以由系统内各部门具有纪检、人事、财务和审计等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
2.工作原理
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的建设是系统工程,是防治腐败一般规律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前提是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ICT),搭建实时预防腐败监督预警平台,设立预警等级,对基层单位进行全方位动态跟踪监督,平台设想根据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建立相应基础模块层、数据分析统计层、应用数据层等构架,为缩短开发时间,节约成本,可以与现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预防腐败数据中心进行安全对接,作为平台的子模块来运行。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在实际工作中分成前端和后端两部分,平台后端是以系统开发、数据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为主,前端是为达到平台数据分析的准确性,通过对相应预警单位信息进行实时巡查,从而形成长期的交叉巡察机制,对基层单位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巡察结束后认真分析筛选数据,对提供原始资料进行提炼汇总,形成表格、图形等文字材料,将平台报告结果进行核对,然后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结果,同时平台对上报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在原有数据基础上做到及时补充更新。平台建设成熟后期,将平台子系统模块下发各被巡查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形成信息的上报制度,定期向各系统内基础单位发布廉政建设综合评分和廉政风险等级。
巡察工作是派驻纪检组常规巡察工作的一部分,交叉巡察是工作方式上的创新,是进一步整合全系统内纪检监察的资源,最大化地发挥监督作用。交叉巡察O2O能够弥补巡察结束后对基层单位监督的盲区,既节省资源,降低成本,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将巡察数据动态化管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一)开展交叉巡察O2O工作能有效推动基层单位巡察工作全覆盖
线上预警平台和线下交叉巡察机制的相互支撑,通过数据积累分析,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预警等级和预警清单有利于促进巡察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各类规章制度,重视信访工作,有效预防腐败;工作中扎实有效推动,不走过场,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更加重视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委全面开展专项督察工作,从原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监督检查,转变成对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各分管部门也能牵头抓总,聚焦主业,由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工作,从而形成常态工作。
(二)交叉巡察O2O能够破解熟人监督顽疾
交叉巡察有利于增强派驻纪检组巡察工作的实效性,有效保证巡察工作时效,增强派驻机构的权威,防止自身权力寻租。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巡察双方没有业务上的交集,不会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巡察成员来自系统之外,与被巡察对象没有任何利益关系,能够使巡察组放开手脚,杜绝打招呼、托人情、拉关系的现象,敢于揭短,不怕亮丑,大胆实施监督,充分履行职责。交叉检查严格实行“检查回避”制度,以防“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发生。交叉巡察有利于打破系统内纪检监察部门“熟人监督难”和“面子检查”的顽疾,以往对系统内开展专项检查取得的成绩是肯定的,但碍于情面,对成绩赞扬首肯,对重点问题避而不谈,所到之处“一团和气”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巡察单位抱着侥幸心理,突击补材料,刻意隐瞒问题,以“讳疾忌医”的心态应付检查,导致部分检查不能发现真问题,专项检查没能真正发挥督促落实作用。
(三)通过构建平台数据库形成监督新形态
以交叉巡察O2O平台为核心,将各基层单位的督查报告、表格数据、特殊数据等大量信息集中整合,并分析出各类相关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根据平台设定的参数,得出本月或本季度的考核分数,系统会根据现阶段综合数据自动评出预警等级。通过对巡察单位原始数据信息的积累和计算,利用大数据先进技术挖掘等手段,及时分析发现系统各单位潜在、隐藏的廉政薄弱环节和容易发生廉政风险领域,系统会形成拟分析报告,包括建议重点督查环节和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部门,及时预警和报告廉政风险等级,让交叉巡察更加有侧重点,让监督预防腐败由静态变成动态跟踪,有效地避免了以往对巡察对象过于宽泛松软,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巡察不彻底,走过场“人情执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可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效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有抓手。
(四)能够增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通过O2O交叉巡察这种形式,搭建起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的平台,切断原单位建立起的关系网,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定期业务培训、轮训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人才资源库,扩大纪检队伍在不同系统之间业务交流,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弥补专项巡察力量不足的缺陷;尝试建立人才在不同系统内轮岗交流机制,防止“权力异化”,为交叉巡察形式有效推广和模块更加成熟奠定坚强的基础。交叉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积累经验,对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起到促进作用。通过派驻纪检组对交叉巡察小组构成的合理配置,经过集中培训,增强巡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调查研究能力;锻炼干部在跨系统跨部门工作中适应能力和对环境形势变化的洞察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同时为熟练掌握工作方法,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中各项任务,往往会主动加强业务学习,包括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审理知识、信访知识、政策法规和其它相关的专业知识,全面提升交叉巡察小组干部的业务素质,使监察干部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1.要理顺上级纪委、派驻纪检组、交叉巡察组三者责任分工,正确处理被巡察单位和交叉巡察组两者的关系,取得他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要衔接好巡视和巡察两者工作上的联系,发挥不同监督主体的功能,形成主体间相互支撑与合力。实践中交叉巡察工作涉及单位多,影响范围广,上级部门、组织部门必须全方位统筹布局,形成完善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上级部门主导的工作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交叉巡察工作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履行监督职责,组织上要为交叉巡察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证,避免巡察受制于监督对象,监督过程被边缘化,达不到预期目的。
2.要制订和完善交叉巡察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形成固定的、长期的工作巡察模式。要精选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作风正派,党性强的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巡察实施之前,强化巡察工作纪律,并制订详细的巡察方案和配套制度做为有力支撑,制定《交叉巡察派出工作组管理办法》、《交叉巡察工作组履行监督职能实施细则》、《交叉巡察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叉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巡察工作保密制度》、《巡察工作考核办法》等,编印《交叉巡察工作实用手册》对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交叉巡察工作能够有序健康开展。
3.开展交叉巡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只有边实践边思考边完善,在创新中提高,才能使整体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在建立交叉巡察长效机制上要做好巡前谋划、巡中排查和巡后整改等一系列工作,及时反馈意见,促进被巡单位健全制度,及时整改,同时做到不参与、不干扰、不代替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在保证工作完成的前提下,要对巡察经费的支出成本严格控制,减少不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同时在交叉巡察O2O平台建设过程中,要区别其它监督机构建立的公共数据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除对平台中存储的数据要做到保密和信息数据定期更新,要利用“互联网+”工作理念思维,利用平台做好廉政教育信息发布,建立立足于服务于公众监督APP,设立公众评价和监督窗口,作为O2O平台的重要参考指标。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构建交叉巡察O2O工作方式初步构想,尝试建立一种能够推动基层巡察工作有效开展的工作模式,使上级部门能够通过线上预警机制和线下交叉巡察两种途径,强化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数据的掌握,弥补实际运行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但交叉巡察必须从基础入手,抓住重点,长期坚持,有序推进,才能实现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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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岩刘文华
Rethinking Over the Patrol-supervision Work——Building O2O Cross Supervision System
WU Hao
(Tianjin College of Commerce,Tianjin 300350)
It is a new task of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uthorities to make supervision over grass-roots units.To further develop the work under the new situation,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we take advantages of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to build an O2O cross supervision system in which online warning mechanismofanti-corruptionandofflinecrosspatrol-supervisionmechanismaremutually complemented.By analyzing the working style,operating principle and advantages of O2O cross inspection,the author concludes that this type of supervision can become an effective measure to crack some persistent ailments,to increase grass-roots units'risk awareness in building a clean government, to improve patrol quality and work efficiency and to maximize the function of patrol-supervision.
O2O;cross supervision;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work style
D262.6
A
2095-5537(2016)06-00078-04
2016-11-02
吴昊(1975—),男,汉族,黑龙江省塔河人,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