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酬
卷首语善治良策不容削足适履
文/天酬
5月1日,经过四年多试点进入收官阶段的营改增终于全面推开。虽然试点改革的最终完成将以未来增值税立法作为标志,但随着最后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将结束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同时并存、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适用不同流转税的局面,从而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供应链中的重复征税,亦顺应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减税需求。
诚然,全面推开营改增前的宣传与预热是非常必要的。可一些铺天盖地的重磅渲染,乃至称其为“中国流转税发展历史上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似有不妥,那最终的增值税立法位置何在?对尚在试行阶段的营改增,过誉均无益于俟后的完善。何况我等仍然面临全球经济的极大不确定,中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刚刚启动,“去杠杆、去库存、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主题还远未破题之时,且不可因为一得之见盲目乐观。面对全球最高的企业债务杠杆,面对银行不良贷款的飙升,面对新动能的匮乏,与其为尚待预后的税负改革而沾沾自喜,莫如踏踏实实地着力于新政落地,对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不降反增攻坚克难,让只降不增切实惠及每一个纳税者。
4月30日晚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等进一步明确,抢在敲钟倒计时读秒之前给出了最后一枚补丁。经两任财政部长历时四年有余,营改增之后的国内物流业一直穿着甚不合脚的税负之靴举步维艰,此番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终闻回磬。无论是从善如流,还是见贤思齐,抑或应急之举,确也值得高颂三声阿弥。然而,处于增值税抵扣第一链条上的个体运输户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导致物流企业不能取得足额发票作为进项抵扣的症结,以及物流企业仓储设施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是否平移延续等,仍属未尽功课。
应该说5月1日是个节点而不是终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尚属增值税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仍称试点,就是因为改革还在路上。从欧盟执行增值税30多年问题依然层不出穷的经验来看,营改增过程中企业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增多等新形势下。且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税率档次多、抵扣项目不完整、大量临时过渡措施等问题,与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基于此,随着全行业的增值税管理不断运行和发展,应该适时启动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程序,实现完善抵扣机制、简并税率等等。
倘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依然颠扑不破;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企业之足乃检验税负之靴的唯一标准。税负之靴,唯有问计于足,才能断定合不合脚;税负之靴,唯有松紧适度,才能行稳致远。无论是国内物流,还是国民经济,概莫能外。其实,此乃“只唯实”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