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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其中有90.1%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互联网对整体社会的影响已进入到新的阶段[1]。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和慢性病患者的增多,人们对医疗卫生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医疗行业的服务供给能力有限,人均医疗资源紧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疗资源的利用呈倒三七结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医疗资源的供需矛盾在某种程度上催生了互联网技术与医疗行业的融合,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为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所谓互联网医疗,即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载体,与传统医疗业务交叉渗透、融合创新而形成新的医疗模式。互联网医疗具有开放、交互、便捷和跨界等特点,有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利用,便捷就医流程和机制,提供多样化的就医方式和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咨询的效率[2]。20世纪 90年代,我国的互联网医疗行业兴起,从早期的健康科普与健康咨询逐渐延伸到个人健康管理,近年随着政策的开放和扶持,我国互联网医疗发展非常迅猛。
2009年3月25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6号)》经原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宁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分别与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与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与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3]。2014年5月,《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为互联网企业进入医药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4]。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互联网+”的概念,随即“互联网+”成为舆论关注和讨论的热点[5]。201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中提出开展“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等惠及全面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的发展[6]。
2015年5月7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7]。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8]。2016年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规范医疗物联网和健康医疗应用程序(APP)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9]。可见,在宏观政策层面,国家近几年对于互联网医疗的态度呈现明显的开放态势。
截至2015年12月28日,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投融资221起,比2014年增长45.4%,其中2015上半年国内互联网医疗领域的风险投资总额达到7.8亿美元,已超过2014年全年总额。2015年11月30日,微医集团完成由复星医药、国开金融、腾讯、高瓴资本等共同投资的高达3亿美元的E轮融资,互联网医疗领域所获资源和关注又获得了量级的提升[1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3G和4G网络、无线网络、光纤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升级换代,为海量数据传输和用户、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提供了通道[11]。另外,云计算、移动健康等相关技术的发展,满足了医院持续增长的图片、影像、视频等数据所需要的存储空间,高清视频聊天、文件数据传输等技术在互联网上均可实现,从而为互联网医疗提供了科技基础。同时,传感技术的日益成熟大大降低了可穿戴设备的成本,为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提供便利。
按照互联网医疗的主体,我国互联网医疗建设可分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模式、医院自建模式、公司自建模式、医院和公司联合开发模式4种。
2015年12月7日,乌镇+桐乡市政府+微医集团(互联网医疗服务商)联合成立了乌镇互联网医院,在整合线上、线下医疗资源的同时,开创了在线诊疗、电子病历共享、电子处方等改革举措的先河。
国内一些大医院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力量,有能力自主建设互联网医疗系统。但医院自建的互联网服务应用基本上都是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网延伸,功能比较单一,且开发、更新效率较低,缺乏互联网运营经验,很难提升用户体验[12]。
目前覆盖应用数量最多的模式是公司自建互联网服务应用,我国2 000多个健康服务类应用APP绝大部分均为此类,如“春雨医生”等。公司自建互联网服务应用产品和运营做得都比较好,但缺乏与医院的合作,缺失了核心医疗资源,很难抓住用户[12]。
该模式是由医院提出需求,委托IT公司联合开发。这种模式实际效果最好,也是绝大多数医院采用的模式,但该模式有数据泄露的潜在风险,医院的数据很可能被公司所获取和掌握。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普及,移动医疗服务商、移动运营商、应用开发商、IT巨头、医疗设备制造商、风险资本、数据公司和保险企业等纷纷涉足医疗领域,如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平安保险、小米、京东、1号店、移动、联通和电信。众多参与者促使互联网医疗形成了医药电商、在线问诊及预约、可穿戴设备和远程医疗等服务应用模式。
所谓医药电商模式,即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医药生产商、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机构等市场经济主体,借助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医药产品交换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行为。运营方式以B2C和O2O两种方式为主。医药电商模式的优势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便捷,患者可以在药店网上商城咨询病情、购买药品,足不出户就可以购药,为患者提供了便利;二是加快破除以药养医局面,所有药品在电商平台上价格透明、来源透明、信息对称。这种带有市场竞争的模式可以有效破除以药养医的旧体制[13]。
“在线问诊及预约”运作模式主要是指互联网公司与各地区医院的医生建立合作关系,患者通过在线网站平台,与医师进行互动交流的过程。通过该模式患者可初步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尤其对慢病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线问诊模式效率高、流程少、资源多,能有效平衡我国医疗资源的配置。该模式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据挂号网统计,截至2014年8月,服务患者人次已突破1亿,春雨的在线医生不到1年的时间增长了25 000名[14]。
目前很多大医院已建立了互联网预约挂号系统,一方面患者可通过互联网预约挂号系统进行预约挂号,方便易操作,并根据挂号时间段去医院就诊,可减少候诊时间;另一方面预约挂号使患者有效分流,能够缓解医院的拥挤状态,可大幅改善医疗环境,减少医患矛盾。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于2014年11月开通医院APP后4个月内APP用户注册量约10万,2015年7月手机用户注册量较上月增长了222%,门诊大厅排队人数明显减少,节约了患者就诊时间。
“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模式是将传感器和多媒体技术融合,对日常穿戴进行智能化设计、开发出可以穿戴设备的总称,包括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智能跑鞋等。可穿戴医疗健康设备扮演着一个健康数据采集者的角色,一方面将正常医疗流程无法获取的数据转换为实时数据流,便于患者(用户)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及时更正不良的生活习惯,筛查、预防疾病;另一方面采集身体各项体征数据后,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挖掘寻找日常生活行为与疾病的关联,并可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各种健康咨询、筛查、预防、监护和干预服务。
远程医疗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充分发挥大医院或专科医疗中心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优势,对医疗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区、海岛或舰船上的伤病员进行远距离诊断、治疗和咨询。AnyCheck公司为国内公司易特科与美国最大远程医疗公司 yRad 合作创建,客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自我体检(如测量血压、 心电、 体温、血糖),通过手机或者其他移动设备将测试结果通过云服务和无线传输传送到AnyCheck 后台,后台经过分析将测试结果分析报告实时传回客户,便于客户及时向专业医务人员和健康管理专家进行实时咨询。
“互联网+”行动计划已被列为国家战略,“互联网+”医疗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不可否认互联网医疗存在巨大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健康医疗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行业壁垒仍然严重,互联网医疗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目前国内现有的移动医疗App数量已多达2 000多种,且处于快速增长期。但这些APP监测指标是否具备医疗上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所采集的数据能否真正反映用户的健康状况,目前还缺乏统一的规范。
另外,目前很多互联网平台多采用“用户提问+医生回答”的轻问诊模式,提问方式缺乏统一及科学的标准,有时患者对自身病情的描述也不一定准确,容易造成医生诊疗方案的偏差,大大增加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等风险。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没有医院的依托,医生就有可能需要独自面对,而且患者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互联网医疗鱼龙混杂,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容易引发不良后果。作为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服务,互联网医疗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监管、制约和支持,但我国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互联网医疗行为保障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质量。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在互联网医疗会议上强调了互联网医疗监管的重要性。首先,政府要加强监管、促进和规范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其次,行业内要注重自我监管,为人类健康打造诚信环境;第三,社会多方参与帮助提升公众健康知识水平,分辨假冒伪劣医疗产品。
我国互联网医疗配套政策从出台到具体的实施推进过程中,仍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和完善。如多点执业政策,大医院的名医工作常处于超负荷状态,难有额外的精力进行多点执业;同时多点执业则意味着医院的核心资源丧失,在现实中很难力推多点执业政策。因此互联网医疗缺乏优质的合作医生,很难抓住用户群。此外,电子处方尚未在医院、药店及医保公司间打通,网售处方药也面临极大挑战。配套政策的缓慢落地将阻碍互联网医疗的发展,阻碍互联网医疗打造医疗服务闭环[15]。
信息共享是实现互联网医疗的必备要素。目前国内真正建设临床数据仓库(Clinical Data Resposiry,CDR)的医疗机构很少,且各医院信息系统自成体系,院际乃至院内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换程度不高。医疗信息和数据涉及患者的个人隐私,健全的信息安全维护系统是信息共享的基础,基于互联网的医疗信息安全还需要相关立法的保驾护航[16]。
互联网医疗是互联网技术在医疗领域的新应用,基于医疗刚性需求的不断增加,正井喷式发展。国外互联网医疗行业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已逐步进入市场细分领域,更加强调个性化服务。而我国互联网医疗还处于发展初期,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各个模式也处于探索时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利国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只有加强相关立法和政策引导,制订科学的监管标准,设置合理的监管机构,才能促进互联网医疗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