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燕
保护产权提振信心
汪燕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稳增长就是稳投资的逻辑正在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在民间投资占比达六成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无论从“稳”还是从“进”而言,其重要性都不言而喻。
2016年民间投资领域两大焦点引人关注:一是国内民间投资出现台阶式大幅度下滑;二是“曹德旺们”对外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增速越来越快。两者的反差,固然有国内产能过剩、成本过高、利润过低等原因,但企业家因信心不足导致的“不敢投”顾虑也值得深思。企业家的信心,不仅包括对经济复苏的信心,还有对产权安全感的信心。
在“大公无私”“一穷二白”的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基本没有产权问题,也就无所谓产权保护。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以及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和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行、现代国家得以有效治理的前提,党和政府对产权保护也始终在不断加强。然而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产权还不能完全同等对待,侵害企业和居民财产权的事件还时有耳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易发多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家创业创新的信心,也一定程度影响着居民对财产财富的安全感。在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这些问题不可回避。
今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在信心堪比黄金、上下同欲渡难关的关键时期,《意见》的出台对提振信心、形成良好预期意义重大。
首先,提振投资信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只有对产权予以严格的保护,才能稳定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预期,企业家才会对投资做出一个长远的战略考虑。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振兴实体经济,提出培育更多的“百年老店”,而落实好产权保护是首要。只有增强企业家财产的安全感,才能树立企业家长期投资信心,摒弃“干一票就走”的短期思维,最终激活民间投资的活力。《意见》提出的“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更是以明确的信号给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其次,稳定消费信心。宏观经济学相关理论认为,未来家庭支出增加的预期将会导致当期消费降低,说明消费信心与支出预期的相关性很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消费驱动增长的新格局正在加快形成,并将成为中国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目前影响我国居民消费增长的因素中,预期未来支出增加的因素占有相当比重。比如,目前中国普通老百姓最大的财富就是住房,一套房子凝聚了一代人甚至几代人财富的总和,而关于“70年以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的疑虑,给许多房屋拥有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担心。如果居民还要为70年以后的房子续费,则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居民的消费信心。此次《意见》尽管没有出台具体内容,但已经指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对稳定消费信心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激发创新信心。产权不仅仅指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种有形的产权,也包括知识产权等各种无形财产权。相对而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为薄弱,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挫伤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最终也会损害创业创新的活力。李克强总理说,创新的必要条件是保护知识产权。在我国进入创新驱动时代后,建立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发全民创业创新热情,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创新者凭借知识产权增加收入。
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浙江经济》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