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帆
精准扶贫的选择、创新与挑战
——精准扶贫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杨 帆
2016年5月29日,由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农业大学共同主办,《天府新论》编辑部、西南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精准扶贫学术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在我国扶贫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就精准扶贫的选择、创新与挑战,精准扶贫中的政府作用与社会参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还邀请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及四川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同志出席,他们介绍了四川省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希望学界关注扶贫宏观上公平与效率、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标准、城市贫困和农村贫困,中观上“三位一体”扶贫的发展方向、政府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关系、贫困村户的精准识别等问题。现将会议内容综述如下。
与会专家们认为,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遵循我国扶贫事业发展规律,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做出的科学决策,这不仅是指导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针,为我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提升了关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副主任黄承伟研究员从贫困人口的区域分布特征、人口学特征、公众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和问责要求等方面分析认为,我国当前具备实施精准扶贫的必要性。他同时认为,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扶贫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驻村工作队的建立等,都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了条件,确保了精准扶贫战略的可行性。
针对“怎么扶”的问题,从国家战略层面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现路径是“五个一批”。黄承伟指出,“五个一批”只是指导思想,不能理解为仅仅通过“五批”就能扶贫脱贫。
发展生产脱贫方面,中国人民大学反贫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教授认为,产业扶贫不单是给贫困户购买牲畜、种苗等生产资料发展产业,后期的市场交易也是产业扶贫进入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相对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大户而言,贫困户基本没有市场竞争力,因此,急需出台针对相关企业、合作社、大户等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激励机制。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吕火明教授认为,农业产业在精准扶贫中的地位极其重要,在精准扶贫的产业扶贫中,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要发展现代农业的新业态,打造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构建精准扶贫的长效支撑。
易地搬迁脱贫方面,汪三贵认为,搬迁资金和搬迁后贫困户的生计问题是易地搬迁的两大关键问题。如何解决搬迁资金筹措,既不增加贫困户负担,也不增加政府负担,是一道难题。易地搬迁后,如果简单把贫困户迁入城镇,则很可能因为其不具备相应工作技能,找不到工作而加重贫困,因此,村内相对集中应是易地搬迁的优选路径。
生态补偿脱贫方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学术顾问杜受祜研究员提出,要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形成资金来源和补偿形式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改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加强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协同推进的生态扶贫新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引入生态脱贫新路子。
发展教育脱贫方面,汪三贵认为,教育扶贫的短期目标是降低贫困家庭的教育成本;长期目标是通过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他指出,已有研究表明,0至6岁是人生发展中最重要的几个阶段之一,也是教育投入回报率最高的阶段。因此,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四川省内的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等地都在实施幼儿园免费教育计划,贵州等地要求所有贫困村都要修建幼儿园,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
社会保障兜底方面,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庄天慧教授特别强调,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尽快实现贫困地区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依儿童等应是社会保障兜底重点关注和扶持的对象。尤其要关注残疾人因隐蔽性贫困导致的精准识别漏出问题,在残疾人贫困识别中,既要以收入标准衡量“贫”,又要以多维标准综合反映健康、就业、住房、教育等生活方面的“困”,构建多维贫困的评价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实施精准帮扶。在具体的贫困识别指标构建中,应当将家庭和个人情况相结合,将收入和住房改善、身体康复、心理帮扶、技能培训和日间照料等需求相结合。
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扶贫开发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但是依然面临着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黄承伟认为,精准扶贫需要集中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四个问题。针对“扶持谁”,需要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针对“谁来扶”,需要选派第一书记,派驻驻村工作组;针对“怎么扶”,需要制定规划,选准项目,用好资金;针对“如何退”,需要做好贫困退出考评机制。
针对精准扶贫脱贫面临的新问题,庄天慧在题为 《同步全面小康进程中四川精准脱贫研究》的报告中提出“四个谨防”。一是谨防“梅佐乔诺陷阱”。即扶贫过程中,外部资源虽然在短期内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总量的增长,缩小了发展差距,却可能由于这种增长没有形成与其资源禀赋相适应的发展方式,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反而阻碍了长远发展。摆脱“梅佐乔诺陷阱”,需处理好短期攻坚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坚持绿色益贫性发展 (Pro-poor Green Development)。二是谨防投机性“抢拍”摘帽。精准扶贫攻坚期内,限期“摘帽”的刚性约束和“摘帽不摘政策”的红利驱动,往往容易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抢拍”摘帽。为此,需建立科学的脱贫评估标准,重点考察老百姓的获得感,发挥好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增强脱贫可信度。三是谨防美丽“空心村”。以整村推进、新村建设等为代表的农村扶贫项目,容易引发村落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但农村依然空心化的情况,出现美丽“空心村”,而扶贫资金没有发挥出理想效果。为此,要正确处理好精准扶贫与城镇化的关系,扶贫开发要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对常住人口稀少且邻近的贫困村,适时启动并村试点,大力建设幸福美丽新村,释放集聚效应。四是谨防脱贫“死库容”。关注部分深陷贫困境遇的群体,如农村的黑户、大小凉山彝区的失依儿童等。解决“死库容”问题,不能简单将其纳入低保,而应在实行兜底的基础上,制定持续长期的脱贫帮扶计划。
为什么需要加大社会扶贫力度?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扶贫中各自的责任有哪些?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李周研究员认为,随着贫困人口越来越少,分布越来越散,致贫因素越来越多,贫困瞄准越来越难,社会扶贫的地位相应越来越重要,这是扶贫事业重要的国际经验。政府需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把社会扶贫作为培育“强社会”的切入点,把扶贫重点由硬体建设向软体建设转移。在社会扶贫中,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就政府而言,要设立社会扶贫进入门槛,完善社会扶贫选择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竞争,健全社会扶贫服务体系,建立社会扶贫评估制度,营造扶贫济困社会氛围;就社会组织而言,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信息沟通,集聚优势,规避劣势,健全管理制度,拓展社会扶贫领域。
关于精准扶贫中社会扶贫的具体方法,四川大学中国西部反贫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卓教授提出,一是参与式扶贫方式,以提高扶贫对象收益为基本原则,以赋权为核心,以扶贫对象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自下而上的决策方式开展扶贫;二是社会工作方法,将社区工作中的社会策划模式和地区发展模式结合起来,突破以往自上而下的扶贫模式的局限,保证项目决策的实施和推进;三是发掘和培养社区精英,一方面,社区精英更了解当地情况,另一方面,社区型扶贫非政府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对扶贫对象进行辅导,能真正使社区扶贫工作转变为社区居民自己的事情。
扶贫开发任重道远。精准扶贫的未来发展走向也是与会专家学者们关心的问题。庄天慧认为,2020年后,我国将步入后小康时代,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相对贫困问题将凸显。扶贫战略目标将从消除绝对贫困的阶段性攻坚战转变为缓减相对贫困的长期性持久战,扶贫对象、帮扶方式、脱贫标准等也将发生阶段性变化。王卓认为,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现阶段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共存、农村贫困与城市贫困共存、区域贫困与个体贫困共存、阶层性贫困出现等贫困特征及演变趋势,充分认识贫困陷阱的深度、广度以及个体跳出贫困陷阱的难度,尽量避免落入扶贫陷阱。
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