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发萍
(南京市统计局,江苏南京 210019)
调研透视
南京市低收入农户结构特征和增收瓶颈探究
毕发萍
(南京市统计局,江苏南京 210019)
低收入农户一直是农民增收问题的一块短板。促进农民增收就要率先带动低收入农户脱贫解困。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联动推进,吹响了南京市“十三五”时期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号角,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展开。为深入挖掘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着力点,力促造血扶贫,本文立足于2015年南京市低收入农户调查数据,通过分析低收入农户的结构特征,来挖掘制约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瓶颈所在,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低收入农户;造血扶贫;精准扶贫
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联动推进,吹响了南京市“十三五”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号角,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切实贯彻南京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根据对全市达到2015年市级扶贫标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000元)的农户的全面调查,我们研究分析了新标准以下低收入农户的结构特征,并对其致贫原因和增收瓶颈进行了分析,旨在为下一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出参考建议。
当前,南京市低收入农户有3.94万户、共计7.73万人,占全市户籍户数和户籍人口数的比重分别为1.8%和1.2%。
1.分布区域
南京市低收入农户以江宁、六合和高淳三区为主要集中地,三区低收入农户总户数和总人口数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为75.6%和73.5%,均高于三区乡村总户数和总人口数占全市(66.8%和68.2%)的比重。其次为溧水区和浦口区,其低收入农户户数和人口数占全市比重均在11-13%之间。栖霞区低收入农户最少,其户数和人口数分别仅占全市的1.9%和1.8%。
2.分布密度
南京市低收入农户的户分布密度和人口分布密度(即低收入农户数和人口数分别占全市乡村户数和人口数的比例)分别为6.3%和3.9%。也就是说,南京市每千农户中就有63户是低收入家庭,每千农民中就有39人是低收入者。分区看,栖霞区、溧水区的户及人口分布密度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江宁区和高淳区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而浦口和六合两区相对于全市平均水平来说则呈现“一高一低、两区相反”的现象。
据调查,2015年南京市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44元,比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少11639元,仅为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的四成。
从收入来源来看,低收入农户仍以“输血”为主。2015年南京市低收入农户年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948元,高出全市农村居民3046元;其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63.1%)高出全市农村居民53.3个百分点。低收入农户转移净收入又主要来自于低保、五保及养老收入、补贴性收入和社会捐助和馈赠,三类收入占到其可支配收入的近一半。此长彼消,大量“输血”的背后,隐藏的则是低收入农户“造血”功能明显不足的现实。表现在:一是工资性收入占比不到三成;二是经营净收入占比不足一成;三是财产净收入微乎其微。
图1 低收入农户收入四项构成与全市农村居民比较情况
从上图可见,低收入农户收入主要来自于转移净收入,占其可支配收入的63.1%,这一比重远高于全市农村居民(9.8%)。而占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对低收入农户来说,只占其可支配收入的28.4%,这一比重比全市农村居民低41个百分点;更不要说作为有效补充的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其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均低于6%。
1.收入来源分析
(1)劳动力和素质的缺乏,导致低收入农户务工难
对南京市广大农村居民来说,其近七成收入都是来自于工资性收入,且工资性收入增长拉动总收入增长效应突出。2015年,南京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对其可支配收入的拉动增长率为3.7%,明显高出经营净收入(1.5%)和财产净收入(0.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的拉动。然而,对南京市低收入农户来说,其工资性收入占比还不到三成,直接导致其在拉动总收入增长上明显乏力。
究其原因,工资性收入低主要是由劳动力和素质的缺乏造成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低收入农户家庭户均人口少。全市低收入农户家庭平均每户为3.2人,分别比全市乡村户均人口数和全市户籍户均人口数少1.2人和0.9人。二是年龄偏大、体弱多病。全市低收入农户平均年龄为51岁,老龄化结构明显。从健康情况看,健康人群仅占到全市低收入农户总人数的41.5%,不到一半,其他均为病残人群。三是文化程度低。南京市低收入农户中,文盲率为20.7%(不含学龄前儿童)。非文盲人口中又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其人数占到总人数的69.5%,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群仅占9.8%,整体文化程度较低。
图2 低收入农户健康和文化程度情况
可见,户均人口少、老弱病残多、受教育程度低,这一群体特征辐射在劳动力上,表现为南京市低收入农户中劳动力和素质的缺乏。2015年,丧失劳动力和无劳动力人口数占南京市低收入农户总人数的比重高达67.3%,而普通劳动力只占31.8%,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劳动力仅占0.9%。
(2)生产资源匮乏,导致低收入农户农业经营收入低
受历史观念、行业要求的影响,农业经营一直都是农村基础收入来源。从事农业经营对劳动者技能水平要求不高,因而农业是农村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农业经营的主要劳动产品是农产品,产品附加值不高也是造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困难的主要原因。非农经营所获得的收入要远高于农业经营收入,但非农经营对劳动力素质和生产设备资本投入的要求明显高于农业经营。低收入农户中的劳动力难以达到这些要求,限制了他们投入收益较高的非农经营中。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又因生产经营资源的匮乏,而导致其经营收入低。2015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拥有耕地、林地和水面面积分别为1.07亩、0.01亩和0.05亩。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拥有量相比,分别少0.70亩、0.58亩和0.29亩。同时,家庭贫困的状况和青壮年劳动力的缺失,又使得他们没有结余的资金和能力去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技术水平,通过粗放单一的生产经营方式,更多地只能依赖于土地的原始产出,且也仅仅只能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难有结余去出售以增加家庭收入。
(3)资金积累微乎其微,导致低收入农户财产收入几近无收
财产性收入产生的前提是拥有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对大多数普通农户来说,财产性收入是通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来取得收益的。而对南京市低收入农户家庭来说,79.3%的因病残致贫率,使得家庭资产积累成为空话。家庭中的患病人员和残疾人员不仅不能为家庭创造财富,反而因为医药费和赡养费的大量持续支出,在持续不断地消耗着其他家庭成员所创造的财富。同时,对病残人员的日常护理,也消耗了家庭中其他成员的大量精力,减少了其在财产营运方面去获得收益的机会。另一方面,全市低收入农户家庭尚有144户无住房,无房户占到总户数的0.37%,也就是说,南京市低收入农户家庭还没有实现住房全覆盖,能通过对外出租空闲房屋来收益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很少。可见,财产性收入是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最短一块板。
2.意愿倾向分析
在全市39384户低收入农户中,有22628户低收入农户家庭的第一帮扶需求是慰问救助,即现金帮扶,占到总户数的57.5%;第二需求是大病救助,有10589户,占总户数的26.9%。可见,主观上要求家庭收入直接增加和支出减免的低收入农户占绝对多数,超过八成。而希望通过技能培训和增加岗位来就业、通过创业指导和启动资金来创业、通过家庭经营来增收的低收入农户就极少,仅占到11.2%。同时,由于南京市有将近75%的低收入农户中是低保贫困户,基本依赖于直接的现金支助,否则其家庭将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增收。
3.区域层次分析
低收入农户所在区域的专业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和所在区域与其他地区的联系程度会直接影响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辐射在收入上,将间接影响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区域层次反映了区域在全系统中的相对重要程度以及区域在区内和区际两个空间中的作用强度。区域层次越高,表明着区域发挥作用的范围越大、作用强度也越大,区域的经济地位也越突出、影响力越明显。层次越高,增收越容易。
低收入农户多聚居生活在低层次区域,即区际相互作用明显小于区内作用的区位。这说明低收入农户所处的区位是一个相对更为封闭的区位,一个开放度不高、和外界相互作用不明显紧密的系统,难以把握和运用区外资源和优势,也难以从一个宏观的高度去实现区内资源的更有效的开发、配置和利用,经济规划水平也难以提高。从2015年南京市低收入农户务工情况可以看出,务工区域层次和务工人数及其占比呈现“金字塔”形状。也就是说,务工区域层次越低,则务工人数越多,其占比越大,反之亦反。如下图3所示,南京市有80.7%的低收入人口(含学生、军人等特殊人群)赋闲在家或在家务农,而在省外务工的人数仅仅只占低收入总人口数的0.4%。
图3 南京市低收入农户人口务工情况
这就很容易造成对区际和区内资源、优势的浪费,以及对生产方式和经济生活改善的目标和方向的迷茫,进而导致区域系统内的无序性。而一个有序性很差的系统的潜力很难开发,也很难把握诸多不期而来的机遇,也就难以改善现状了。所以,低收入农户的低层次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对科学技术等能明显带动经济增长要素的吸收、消化和利用能力,所以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改善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
综上所述,从空间区位角度解析低收入农户收入影响因素时,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因素制约,一是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二是区域的区际相互作用力强度。另外,区域的自然地理历史优劣势也会对低收入农户的经济状况的改善起到一定作用,因此,要改善区域低收入农户的社会经济状况,从区位角度来讲,首要的是努力发挥区域的优势专业、支柱产业、潜力产业和专业化产业,努力提高区域经济水平,同时还应努力加强区域的对外经济联系,提高区域的相互作用力和区际地位,从区内、区际两个角度着手改善低收入农户的状况。
南京市为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精准扶贫,通过建档立卡到户到人。2014年,全市低收入人口减少到2.47万人,整体脱贫率达到80%,基本形成“发展靠帮扶、生存靠低保”工作机制;落实进村入户综合帮扶措施。2015年,南京市动员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农户开展牵手帮扶行动,采取1-2名党员干部帮一户的方式,全面挂钩帮扶已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5.8户、12.1万人。其中,本市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重点挂钩帮扶1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1.4万户、2.9万户人。当前,全市已实现3.6万人低收入农户脱贫,累计脱贫率达70%;尽管“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在精准扶贫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消灭了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实现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全面脱贫。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为:农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比例达到20%以上;20%的经济薄弱村实现稳定收入达百万元以上。2016年南京农村四大类主要帮扶对象和具体标准: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9000元;经济薄弱村,按村级稳定收入倒排10%的村;部分欠发达村,稳定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北部山区、茅山老区、横山西南边区等3个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
要想实现从“输血”到“造血”、从救济式向开发式转变进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扶贫目标,必须正视农村扶贫工作中的“内卷化”困境,并将其作为一项总体性工程加以系统治理。农村扶贫工作“内卷化”表现为扶贫投资边际效应递减、扶贫治理体系架空悬浮、贫困农村内部分化加剧、扶贫效果难以可持续以及贫困地区生态承载压力巨大等综合矛盾现象。农村扶贫工作“去内卷化”可从创新扶贫政策体系、优化扶贫瞄准机制、完善项目运作机制、调整扶贫干预体系以及重构扶贫空间格局等方面进行整体性突破。
政府应聚焦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建立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开发式和救助式两种模式实行分类扶持,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项目扶持、产业扶持、配送股份、就业创业等多方面的重点倾斜与帮扶;对于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低保兜底救助,实现精准扶贫。
为实现造血扶贫,形成诸多具体模式,南京可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智力扶贫。以农民教育为切入口,通过技能培训实现贫困人口的知识提升,从而转化为劳动生产力;二是产业扶贫。以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三是合力扶贫。以整合全社会力量为基本手段,采取对口帮扶等方式拓展扶贫渠道;四是搬迁扶贫。以有计划地开发式移民为核心举措,对居住和生产条件恶劣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并统筹规划移入地发展。
(责任编辑:高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