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起点上砥砺前行

2016-02-12 20:51本刊编辑部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10期
关键词:新法安全法食品药品

金秋今又至,霜染枫叶红。

当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出台,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一切都表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将士们必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勇担责任,在新的起点上砥砺前行。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法,自去年10月1日新法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取得了哪些成绩?9月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在京召开新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等相关成员单位的汇报中可以看出,一年来,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取得了较好成绩。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筹)主办的新法实施一周年高峰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只是迈出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长征的第一步,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成绩不简单,未来更艰巨。新法实施一周年,回首来路,我们满怀喜悦与豪情;展望未来,大家心头装着责任与力量。不断完善法规体系,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使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建设“健康中国”打下坚实基础——这是每一位食药监人前行的起点和方向。

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布。作为党和国家在健康卫生事业筹划建设布局的结晶,《纲要》必将成为未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精神。《纲要》明确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这意味着,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任务日益迫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工作亟待大力推进。当下,“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地以宣传贯彻国务院44号文件为重点,为持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10月30日,在听取10余家制药企业对于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等进一步作了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药品质量和监管水平逐步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当前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本质上是供给侧的问题,是供给质量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的问题。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前景可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戮力同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奋力开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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