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招(乐清市统计局,浙江 温州 325600)
工作实务
关于做好“三新”统计的思考
赵顺招
(乐清市统计局,浙江 温州 325600)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科技与产业革命加速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做好“三新”统计是新常态下统计部门的历史担当。本文通过分析“三新”统计的必要性、重要性及难点,提出完善“三新”统计制度方法、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探索科学反映“三新”发展的统计调查方法等建议。
新常态;“三新”统计;建议
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改革进程不断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蓬勃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新”发展和“三新”统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
所谓“三新”是指经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的统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是分别从经济活动性质、服务业载体形态、要素组合模式等方面,对新出现经济活动的总体描述。
新产业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世界上所讲的新产业主要是指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空间等新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新兴产业部门。新产业主要分为:新技术产业化形成的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形成新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行业进行产业化运作。新业态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譬如电子商务产业是对传统零售批销业务的产业更新,创造了新渠道,形成新的购物模式。又如新媒体、MOOC等都是针对传统媒体、教育模式的颠覆。因此,新业态就是在特定产业发展层次和阶段,在新技术的创新及推广应用、新的消费需求显现或者被挖掘、新的规制变革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新产品、新商业流程、新服务模式等全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科技与产业革命加速融合,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的重大创新与各类经济活动的融合应用日新月异,带动了产业形态、生产形式、组织方式、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强化了产业链不同环节之间以及不同产业链之间的互动关系,不断的分化、融合、跨界、变异以及与信息技术的嫁接,产生出了一系列新模式和新业态。“三新”企业的大量涌现和“三新”经济的蓬勃发展,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市场主体创造力,成为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支撑点和新亮点。因此,做好“三新”统计,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监测“三新”发展,客观解读、描述经济运行的新特征、新变化、新规律,为中央和地方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和信息支撑,是新常态下统计部门的历史担当。
国家统计局于2016年1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三新”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三新”专项统计报表制度,一是综合报表制度;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购用户、城市商业综合体等现行专业调查制度;三是产业园区、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新等新建专业调查制度。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使用,进一步完善“三新”统计调查方法,深入开展“三新”统计分析。并于2016年4月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该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及新技术、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众(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开发园区等11个“三新”重点领域。该制度为专项统计报表制度,包括20张综合报表和17张基层报表。其中综合报表分为各省(区、市)统计局组织统计调查加工汇总上报、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统计数据整理报送和专业司依据相关基层报表超级汇总3种形式。基层报表取自现行常规(专项)调查制度,是加工汇总生成综合表的数据基础,按现行制度规定执行,无需另行组织调查。
除了国家统计局进行顶层设计以外,一些地区因地制宜对“三新”统计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如,浙江省已先后对海洋、服务业、环保、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进行了统计监测,制定了相应的统计监测制度,通过多部门合作,取得了有关产业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总体发展规模和总水平数据。同时,还开展了电子商务统计试点工作,完成了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监测体系的构建。福建省以现有调查数据为基础,辅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与部门共同研究了互联网基础服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文创媒体、智慧云等领域的统计方法,目前已初步形成互联网基础服务、物联网及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统计方案。
(一)“三新”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变化快给统计长期监测带来困难。一是“三新”经济具有信息化、高新技术、现代管理,劳动生产率较高、企业用人较少等特征,因此催生出大量小微企业,且多属规模以下,单靠常规报表一种统计方法,难以全面、及时反映企业的发展全貌,需要多种调查方法、手段相互配合。二是“三新”涉及面广,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复杂,除新兴产业单位相对稳定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变换非常迅速,对我们的统计能力是一个挑战。三是“三新”漏统较多。如网络交易很容易漏统,尤其是C2C(个人与个人之间)交易,其注册几乎是零门槛,很多卖家没有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在名录库系统,甚至在普查中也无法筛查到,可以说是统计的盲区。在地方大力推动“资智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一批优质天使基金、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机构快速集聚发展,但由于金融业增加值核算使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等部门指标进行推算,而部门统计尚未覆盖这类新兴的系统外企业。
(二)现行行业分类不能适应“三新”企业具有跨界的特点。随着“三新”的不断发展,创新变革层出不穷,企业生产经营已经突破过去传统的产品生产流通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有生产环节,又有研发、营销等环节,横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由于目前“三新”统计分类目录尚未建立,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三新”发展无法完全匹配,给统计上产业划分、行业界定带来一定困难。比如,产品设计服务、建筑与环境设计服务、视觉传达设计服务、动漫设计服务等,目前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中都归为同一类,用唯一的行业代码定义企业经营类型,纳入同一个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又如,“电子商务平台”尚在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行业中,没有细分出来;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相关热点领域,如互联网影视和视频服务、网络游戏服务也有待在行业中单列出来。同时,“三新”企业多属多元化经营模式,且业务边界较为模糊,给数据采集带来较大困难,比如健康体检、高端医疗服务是卫生行业的新兴业态,但它们一般只是综合性医院诸多业务的一部分,且因其所占比重较小,无论进行财务数据的剥离还是业务数据的细分都比较困难;新出现的众筹融资、P2P借贷等,它们属于某些科技服务业或金融业企业业务中的一个很新的分支,单独统计相关数据也有一定的困难。
(三)中小企业抽样方法无法客观反映“三新”发展情况。从小微企业角度来看,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众多主体是小微企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小微企业中反映最为充分。但是,现行统计报表制度中采用的中小企业抽样调查整体设计还是有所不足,无法及时抓取单位,无法及时、客观反映“三新”企业的发展情况。
(四)“三新”统计内容不够清晰。即应统计“三新”经济哪些指标以及相应的指标解释等,不清楚、不具体;部门之间的统计对象、统计表式、统计指标、统计口径不统一,数出多门,“三新”经济数据综合核算难。
(五)“三新”总规模不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简单叠加。由于“三新”的提法是分别从产业链角度、服务形态角度、营利模式角度对新经济的描述,三者之间存在交集。因此,不能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者简单相加得出“三新”总规模,这样存在重复统计。
(一)完善“三新”统计制度方法。一是修订完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认真梳理整合,把“三新”经济行业划分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类别,让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统计对象都能对号入座。二是“三新”统计什么、有哪些要素、具体指标等,要定量科学、定性准确,确保统计调查对象不重不漏。三是加大调研力度,搞好顶层设计,逐步完善“三新”统计综合报表制度及配套的专项调查制度,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四是不断探讨“三新”经济的产值、增加值的核算制度和方法,力求全面、及时、准确反映“三新”经济的发展规模、效益和结构等情况。
(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逐步建立健全大数据下的“三新”信息共享平台。一是要建立信息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部门应加强与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部门相关信息,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合作共享的“三新”经济基本单位名录库。这是做好“三新”统计的基础工作,应做细、做实、做好。二是构建信息共享的“三新”大数据库。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部门管理、普遍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与部门统计共享的“三新”大数据库,明确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以及应承担的责任等,确保“三新”经济数据信息及时全面共享。三是要积极借助部门统计力量。一个新兴行业或业态的主管部门,往往对该行业或业态的认识较为深入,能够较好地界定相关业务形态与涉及的主要单位,统计部门应与其开展深入的合作,共同完成“三新”统计任务。
(三)积极探索科学反映“三新”发展的统计调查方法。要广泛应用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税务信息和企业法人库信息等行政记录,以及行业协会和大数据公司的基础信息,及时掌握“三新”企业的变化情况。要继续深入推进企业电子化会计财务资料和生产经营记录、部门行政记录以及互联网、云技术、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三新”调查统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传统调查数据、行政记录、大数据共同构成“三新”统计调查基础资料来源,逐步实现“三新”统计从制度设计、任务布置到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和发布全流程的现代化。对定期报表难以反映的“三新”领域配套开展相关的专项调查,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等取得有关数据。对于较为特殊的金融业,建议补充定期报表制度,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互联网金融等广泛关注的企业纳入统计视野。对于范围广、变化快的其他规模(限下)以下“三新”单位建议通过工商、税务资料进行推算。要不断研究改进小微企业抽样调查方法,如研究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抽取若干村(居)委会或商业区、产业园区作为样本群,切实提高调查样本对“三新”小微企业的代表性。
(四)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和预测预判。统计部门要因时而变、顺势而为,强化对“三新”数据的综合应用和深度开发,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企业谋划、公众咨询提供有力的信息和智力支持。一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等多种信息渠道,全方位、多焦距、纵深地挖掘企业创新、产业集聚区、城市商业综合体、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统计调查数据,全面反映“三新”企业规模、效益和结构。二是要强化数据分析,组织精兵强将对“三新”大数据把脉会诊,结合调查研究,对“三新”经济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深度分析,对“三新”经济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进行预测预判。三是准确测算“三新”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摸清“三新”经济的发展速度及结构变化,科学研判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侧动力与顿挫力,有效监测我国经济增长动力转换情势。
(责任编辑:施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