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安(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
以“3451”科学戒治模式引领戒毒工作转型发展
张国安(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
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也是戒毒场所实践创新的根本遵循。安徽省作为较早进行戒毒工作试点的省份之一,开展戒毒工作转型定型发展实践与研究,有利于发挥先行先试的经验优势,为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建设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一)实践基础。2011年国务院《戒毒条例》公布施行之后,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传承借鉴多年来劳教戒毒工作经验,并充分吸纳强制隔离戒毒的实践成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建立了具有安徽特点的“三分四期”戒毒工作模式,对于规范戒毒流程、提升戒毒质量起到了助推作用。但实际中,因场所场地、硬件设施、资金投入等客观因素限制,以及民警队伍工作理念等主观因素制约,“三分四期”戒毒工作模式运行成效与初衷还存在一定距离,尚需进一步修正与完善。
(二)主要内容。吴爱英部长在2015年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面临着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深入推进戒毒工作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以形势倒逼改革,以转型定型发展的实际成效,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会议提出的“分区管理、科学流转、分期矫治”的新工作理念,为丰富和完善安徽“3451”科学戒治模式提供了重要遵循。传承“三分四期”戒毒模式而来的“3451”科学戒治模式,在原有架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深化,分为三分管理(分类收戒、分别矫治、分级管理)、四期戒治(急性脱毒期、康复期、巩固期、回归期)、五大中心(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治中心、体能训练中心、劳动康复中心、诊断评估中心)和一个延伸(向社会延伸)。其中三分管理是手段,四期戒治是过程,五大中心是支撑,一个延伸是目标,以分区管理、分期戒治两条主线贯穿整个戒毒期限。
(三)特色亮点。“3451”戒毒模式根据毒瘾戒除的阶段性规律,推行各具特色的病房式、军营式、校园式、社区式四期管理模式,采取与戒毒人员四期身体、心理、行为特点相适应的戒治方式。根据戒毒人员各阶段行为表现和戒毒效果评定管理等级,对不同级别的戒毒人员在管理强度、生活处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该戒毒模式还体现社会化特性,戒毒场所的工作主动向社会延伸,通过禁毒宣传、自愿戒毒和建设“回归康复中途岛”、社区康复(戒毒)指导站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延伸戒毒工作的触角。“3451”科学戒治模式的提出,特别是五大中心及一个延伸的新增内容,是彰显戒毒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体现了对戒毒工作客观规律的准确理解和务实运用。
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大多转型于原劳教场所,戒毒工作开展之初,不可避免受到劳教化甚至监狱化思维和模式的影响制约,办成真正意义上的戒毒所,必须定位具有较高区别度的发展目标。
(一)职能设置上,要突出戒毒服务的比重。戒毒服务是指法律针对吸毒成瘾人员的受害者、特殊病人属性,组织相应的行政机关,动员相应的社会资源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治疗康复及帮扶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戒断毒瘾,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戒毒场所的中心任务就是教育戒治,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三项核心内容和基本手段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必须突出戒毒服务的比重,树立教育戒治“管理+服务”意识,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真正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戒毒场所可以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医疗、个性化心理疏导、康复训练、营养配餐、法律帮助、劳动技能培训、家庭关系修复以及社会帮扶等多项服务,让每一个戒毒人员真正感受到戒毒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义举善举。
(二)组织架构上,要确立职能支配的格局。戒毒工作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当前的组织机构已不能完全适应和保障教育戒治中心工作的开展,必须不失时机地改革机构职能配置。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积极争取人事、编办部门的重视支持,根据戒毒工作需要,在现有编制框架内,整合优化戒毒场所机关内设机构,取消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生产等具体业务类部门,形成“行政类内设机构+5大中心”职能配置格局,即保留之前的综合保障、政工、财务、监察等行政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合并到戒毒医疗、教育矫治、体能训练、劳动康复、诊断评估等五大中心。
(三)管理机制上,要树立规范管理的准则。吸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特殊病人的三重属性,决定了戒毒工作的管理对象、管理方式、管理理念与以往工作完全不同,不能简单照搬、沿袭套用之前的管理方式,必须在管理机制上实现根本的改变,核心就是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要以规范化戒毒场所建设为龙头,制定印发《创建规范化戒毒所考核办法和考评标准》,开展规范化戒毒所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促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颁规章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管理。
(四)戒毒效果上,要体现切合实际的原则。戒毒是世界性难题。要从戒毒工作的规律出发,确立科学的戒毒工作目标。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提升戒毒工作水平细化为戒毒人员生理机能有所改善、毒品认知水平提高、心理拒毒能力提升、融入社会能力增强、生活劳动技能重塑、行为养成得到矫正、家庭关系得到修复等7项具体指标,戒毒工作评价体系更加立体完整,既使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努力和付出有直观真切的评价,也使戒毒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会到付出得到的收获。各级戒毒管理机关要敢于、善于讲好司法行政戒毒故事,积极主动传递正能量。
提高戒毒工作水平,着眼点应是不断提升教育戒治的质量和水平。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2015年“科学戒治基础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2016年部署开展“科学戒治发展年”活动,核心是推进“3451”科学戒治模式落地,深入推动转型定型发展。
(一)围绕戒治类别,推进三分管理。重点强调一人一策,对症下药。分类收戒方面,要按各所收治人数和现有场所基础设施,实行分所分区和分队编组,按戒毒人员性别、年龄进行分别管理,同时对患有艾滋病、传染病等特殊病人员集中管理,另外依据吸食毒品种类和成瘾程度分类管理。分别戒治方面,要根据每名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因人制宜,身心兼顾,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分级管理方面,要按四期戒治流程,对戒毒人员实行级别化管理。共设置“三等六级”,专管级(护理级、管理级)、普管级(一级、二级)和宽管级(一级、二级),并按所处级别享有对应处遇。
(二)把握戒治节点,实施四期戒治。将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按时间分为急性脱毒期、康复期、巩固期和回归期四个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急性脱毒期(1个月):在戒毒医疗中心完成,实施病房式管理,采取住院式治疗、医护式戒治、保护性措施、营养化配餐。康复期(11个月):实施校园式管理,采取课表式安排、综合性戒治、差别化处遇、规范化管理。巩固期(9个月):实施军营式管理,采取军事化训练、团队式生活、就业性培训、意志力培养。回归期(3个月):实施社区式管理,通过“回归康复中途岛”“回归就业指导站”建设,联合公安机关、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就业适应为目的,推动戒毒工作向社会延伸。四期以“三检、三测、三鉴、四评”为依据实现期段间科学流转。
(三)固化戒治流程,建设五大中心。围绕戒毒医疗、教育矫治、体能训练、劳动康复、诊断评估工作对应成立五大中心,实行模块化戒治。一是戒毒医疗中心。建立生理脱毒区,通过健康检查,开展脱毒治疗、躯体疾病治疗、专科疾病诊治、吸毒相关疾病治疗等。二是教育矫治中心。包括教育矫正和心理矫治,通过开展常规课程教育,实施个性化矫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健康评估。三是康复训练中心。通过制定训练计划、组织开展训练和体能测试、开具运动处方等,恢复生理机能,提升身体素质,培养运动习惯,锻炼意志品质。四是习艺培训中心。通过组织生产劳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就业指导,培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意识,康复身体,增强回归社会就业能力。五是诊断评估中心。通过内容模块化、流程标准化、机构专业化、汇总数字化、报告规范化的“三段两期”(急性脱毒期、康复期、巩固期三个阶段性评鉴,满1年、期满前两期综合诊断评估)评鉴、评估,检验戒毒人员每期戒治效果。
(四)聚焦戒治成效,实现一个延伸。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由所内向所外延伸。与地方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沟通,制定工作计划,完善配套措施,通过成立运行社区康复指导站等,实现戒毒工作的向后延伸;逐步扩大戒毒康复收治规模,不断扩大自愿戒毒社会影响,利用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一个中心、两个展馆”宣教优势,加大禁毒戒毒宣传力度,实现戒毒工作向前延伸。
推动戒毒工作转型定型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盘考虑,统筹推进,以攻坚克难精神突破制约转型定型发展瓶颈。
(一)坚持法治思维,完善戒毒工作法律法规。在实际运作层面,戒毒工作面临的法律空白、法律困境亟待解决。第一,界定权责边界。在工作运行机制尤其是在“入口”“出口”方面,都涉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如,强制隔离戒毒减延期由原决定公安机关审批、明确检察机关对戒毒执法予以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统一执行等问题,都需要修改和完善相应法律规定。第二,强化工作衔接。出台相关规定,打破信息壁垒,解决戒毒场所对吸毒成瘾人员的动态管控情况不了解,公安、综治部门对戒毒人员的场所表现情况不掌握的困境,确保对戒毒人员管控实现所内所外无缝对接、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复吸。第三,明确安全责任。“六无”安全责任是底线和基础,丝毫不能动摇。但要从以往重视安全、管理、劳动、强制等硬性指标,逐步向矫治、康复、医疗、心理等软性指数过渡,防止以安全稳定的硬任务挤压教育戒治的中心地位。
(二)坚持规范标准,统筹推进场所规划建设。要坚持戒毒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一要坚持统筹规划。抓住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戒毒场所“改扩迁建”工程。目前,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场所建设规划已对10个改扩迁建项目进行了总体安排,戒毒人员收治人数持续快速增长与场所设施不足收治能力饱和的矛盾将会得到逐步缓解。二要完善功能设施。针对场所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足、不优、不配套的问题,结合“3451”戒毒模式需求,制定场所设施建设配套标准,对必要的设施、装备等提出明确要求,并下拨资金配套补齐;加大场所安防设施建设,确保与场所建设同步推进、同步使用。三要突出特色亮点。结合安徽皖北、江淮、江南地形地貌和各个戒毒所定位,将场所文化充分融合在场所建设中,体现地域特色、场所文化特色,具体设计打造,彰显不同的文化亮点。
(三)坚持保障支撑,加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戒毒工作是一项新课题,需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完备的工作保障机制。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安徽戒毒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从2015年起进行了调整提高,但从经费保障范围看,戒毒康复场所运行经费、禁毒戒毒宣传经费等尚未列入年度预算。经费保障范围还没有实现全覆盖,需要争取建立动态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安徽省部分戒毒所在购买医疗服务、物业管理、聘用辅警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下一步,要加强调查研究,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力争将课堂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诊断评估、社会帮教等服务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加强对外沟通协调。树立“大戒毒”工作理念,积极主动与财政、编办、卫计委、人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政策保障、人员编制、职称评定、专业培训、场所规划建设及戒毒人员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等方面,为戒毒工作提供帮助支持。
(四)坚持严优并举,加强戒毒民警队伍建设。坚持严优并举的治警思路,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戒毒民警队伍。增强职业认同。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教育引导民警队伍提升职业荣誉感,增强做好戒毒工作的使命感。明确工作目标,将提升戒毒工作水平具体细化,使民警在工作中体会到自身价值。正视职业风险,积极争取民警执法高危补贴,推进民警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动落实艾滋病专管民警岗位津贴等,依法合规提高民警待遇。加强专业建设。根据转型定型发展需要,创新完善贴近实战、纵向分层、横向分类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高校、专业机构力量,开展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实践操作等合作办学;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流动配置等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戒毒工作专业化层次;细化民警岗位分类,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清单,探索建立民警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坚持从优待警。拓宽从优待警工作视野,加强从优待警政策研究,创新从优待警工作思路和方式,坚持分配制度向一线倾斜,把激发队伍生机活力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各项“暖心”措施、“给力”政策,为民警队伍干事创业营造舒心顺心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