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文苑英华》所载《麟台故事》刊刻年限考*

2016-02-12 18:18:54王照年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漳州363000
图书馆建设 2016年6期

王照年(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福建 漳州 363000)



现存《文苑英华》所载《麟台故事》刊刻年限考*

王照年(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漳州363000)

[摘要]由于现存文献记载的匮乏,《麟台故事》刊行于何时何地难以论定,但根据《文苑英华》的记载,则可断定其在南宋确已刊刻,且刊刻的时间下限为1201年周必大主持校勘和刻印《文苑英华》之前。以程俱所撰《进〈麟台故事〉申省原状》和《〈麟台故事〉后序》、明影宋残本所存避讳字、《宋会要辑稿》引证《麟台故事》为据,可确定该书刊刻的时间上限为1144年作者辞世前后。再与程俱《班左诲蒙》和《北山小集》版式比较,进而可推断该书刻印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有两种可能:一是与《班左诲蒙》在1161年一同刊刻于南剑州;二是与《北山小集》在1170年一同刊刻于吴兴。

[关键词]程俱《麟台故事》宋刻本《文苑英华》

1 引 言

《麟台故事》(以下简称《故事》)五卷十二篇,宋程俱撰。程俱(1078—1144年),字致道,《宋史》有传,较为详尽的行实,亦可据其《行状》①。《故事》成书于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七月程俱任秘书省少监之时,所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追述北宋馆阁制度的历史沿革、机构建废、舍址变迁及当时相应官员的设置、职掌、选任、升迁、恩荣、禄廪等日常情况;二是追述有关北宋政府对馆藏图籍的征集、储藏、整理、修纂、修史、利用之类的基本工作。因此,该书在研究北宋馆阁藏书与馆阁文士方面具有弥足珍贵的史料价值[1]。及至明代,该书已残。再至清代,又有五卷九篇的四库辑本和残存不足三卷六篇的影宋抄本流布于世,所具情形愈加复杂。尤以嘉庆年间,由明人钱谷收藏过的明影宋抄本出现在书贾手中,藏书大家黄丕烈经眼认定为善本,因议价未协而归于西 草堂,后黄氏通好友胡苇洲转借到该本而得以影录,遂跋曰“是书为影宋旧抄,惜止三卷,盖未全本也。然实世间希有之书,与聚珍本不同,其中命篇叙次多异……书之可珍者在真本,此种是已,毋以不全忽之”[2]335。自此,学界据影宋残本在影写时所保留的基本款式与宋刊本相吻合的特点,一向认定“学者们都相信本书南宋即有刻本”[2]11。但截至目前,学人一向苦于找不到有任何文献明确记载该书“南宋即有刻本”,故所谓“学者们都相信”之说,显然也只是个推断而已。笔者在《文苑英华》中得见南宋人周必大记述刊刻《故事》的信息,并结合该书南宋以来的文献著录情况,将学界这一推断变为确凿无疑的实证,进而确定该书在南宋刊行的具体时限,应在绍兴十四年(1144年)前后。

2 以《文苑英华》所载断定《故事》刻印的时间下限

南宋嘉泰元年春至四年秋(1201—1204年),周必大主持校勘和刻印《文苑英华》时,将当时所见《三朝国史艺文志》《故事》《国朝会要》《崇文总目》《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兴馆阁书目》等文献中所载修纂《文苑英华》的材料辑录出来,编排在其所撰《修纂文苑英华事始》一文中,置于《文苑英华》卷首,一并刻印后,保存至今,现仍按旧式,置之于中华书局影印本卷前(处在目录页之后,即第八至九页)。于是,有关《故事》应在南宋时期刻印过的直接记载便存留于其中。不过,在周必大撰《修纂文苑英华事始》时,所罗列的有关记载修纂《文苑英华》的几种文献中,并没有全文照录当时程俱《故事》记载的、至今还能够有幸存留在《故事》残本和辑本中的、有关修纂《文苑英华》的内容。当时周必大对此只是在所引证《三朝国史艺文志》记载的雍熙三年(986年)馆阁修成并上《文苑英华》“凡一千卷”之下,附加双行小字注曰:

近印程俱《麟台故事》全录此段。误以“兴国七年”为“淳化七年”②。

仅以周氏在此所谓“近印”二字,则是十分明确地记载了其所见《故事》应当属于刻印本,而绝非抄本。再据周必大所撰《修纂文苑英华事始》的落款有“……开疑尚多,谨俟来者。七月七日,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食邑一万五千六百户、食实封五千八百户、臣周必大谨识”[3]云云。再据周氏主持校勘和刻印《文苑英华》的最晚时间是在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年)之前,则可据此断定:《故事》在南宋的刻印时间最晚必定在嘉泰元年(1201年)农历七月七日之前。此时距程俱去世已近五十六年,而距下文所述《北山小集》刊刻于吴兴近三十一年。

3 《故事》刻印的时间上限考

至于刻印《故事》的最早时间,应当是在程俱去世前后,即绍兴十四年(1144年)前后。其依据主要有三。

3.1程俱所撰《进〈麟台故事〉申省原状》和《〈麟台故事〉后序》的情况

程俱在其文集中全文收录绍兴元年九月十九日前,其进献《故事》时撰《进〈麟台故事〉申省原状》(以下简称《原状》)和《〈麟台故事〉后序》(以下简称《后序》)。这是程氏在编纂个人文集时收录的两篇文章,理应视为最早记载该书编纂目的、成书经过、材料来源、卷篇分定、进书实况等相关信息的珍贵文献。

先据其《原状》云:

朝奉大夫守秘书少监程俱奏:“窃见车驾移跸以来……窃以谓典籍之府,宪章所由,当有记述,以存一司之守,辄采摭见闻及方册所载,法令所该,比次为书,凡十有二篇,列为五卷,名曰《麟台故事》缮写成二册,诣通进司投进。如又可采,许以副藏之秘省,以备有司之讨论。”③

作为程俱在《故事》书成之后进献朝廷时所撰的《原状》,则在《故事》刊刻之时,被视为《故事》的一部分,一般置之于卷前,本属自然而然的惯例。可在清乾隆年间,四库馆臣在不见原本的情况下,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故事》五卷九篇本时,却发现所辑出的该进书《原状》,与《北山小集》卷三十八《状札四》所存《原状》之间有异文,于是加按语曰:“《北山集》载此篇‘缮写成二册’句下云:‘诣都堂呈纳。所有进本欲乞批状送通进司收接投进,仍乞以副本藏之省阁,以备讨论。谨具申尚书省。’”[2]5此二者之所以存在差异,则正如张富祥先生所说:“(四库馆臣所辑出)此篇实为尚书省批札,所录程俱奏乃节文。其申省原状,当以《北山集》所载更为接近原件。”[2]5-6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清嘉庆年间出现的残存不足三卷的明影宋刊本之卷首也见有该《原状》残存,除此处行文中“缮写”二字下空有四个字的位置(应为“成二册诣”)外,其余情况则更为接近于四库馆臣所辑出的《原状》。考其原因在于,四库辑本与影宋残本同出于一源。也就是说,南宋刊刻《故事》时,用的《原状》是节文,即刊刻时所用的是张富祥先生所说的“尚书省批札”;而收录于《北山小集》中的《原状》,则是程氏存留下来的旧稿。尽管依据这种由于收录文章的来源有所不同而造成此类异文的出现,无法完全肯定《故事》刊刻的具体时间,但是至少能够从一个侧面表明该书确实已在南宋刊刻行世。

再如《后序》又云:

左《麟台故事》五卷,绍兴元年丙戌,丞相臣宗尹、参知政事臣守、参知政事臣某言:“祖宗以来,馆阁之职所以养人才,备使任,一时名公卿皆有此出……谓宜量复馆职,以待天下之士。”制曰:“其复秘书省,置监若少监一人……”三月甲辰,诏以朝请郎直秘阁臣程俱试秘书少监……臣衰序寒远,虽非世官,然身出入麟台者十四年于此矣,则其纂故事、裨阙文者,亦臣之职也。因 摭三馆旧闻,简册所识,比次缵缉,事以类从,法令略存,因革咸载,为书十有二篇,列为五卷,录上尚书,副在省阁,以备有司之讨论。臣俱昧死谨上[2]218-219。

从内容和语气上判断,这篇收录于《北山小集》中的《后序》,同为程氏在书成之后进献朝廷时所撰。与《原状》相比,则其主旨在于:通过讲述绍兴初复置秘书省的历史背景、阐发期盼恢复馆阁旧制的个人愿望、说明程俱首任秘书省少监时所面临的困顿局势等方面问题,来强调其编纂《故事》的缘由及重要性。然而,此序并不是清乾隆年间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而是在《北山小集》中得见“载有《后序》一篇,并附录之,以存其旧焉”[2]2。故四库辑本中今见有此《后序》,鉴于其重要性所在,已被视为辑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按理说,四库馆臣的这一做法应该是合理的。因为作为如此重要的《后序》,程俱肯定是附于《故事》之后,一并进献。再至南宋刊刻《故事》时,必定也会将此序一并刊印。只是在清嘉庆年间出现的影宋残本中,不见存留此序,置于卷尾,早已散佚,故而这又是一个据此实难考证的问题。

再从影宋残本所载《原状》及其尚书省押印来看,在绍兴元年(1131年)农历九月十九日之前,程俱应该是将《故事》连同其《原状》和《后序》一并上呈朝廷。也就是说,既然后世见于绍兴元年《北山小集》的《原状》属于程俱保存下来并收入其文集内的原稿,那么,所见的《后序》也同样是原稿。二十日即已准奏,而此时的落款已称程俱为中书舍人,此时距程俱辞世约十四年。再至第二年程俱罢职,此后其虽有过一些职位的变迁,但实际上已经是远离朝政的闲散之人。故以常理而言,在长达十四年的岁月变迁中,程俱能够将《原状》和《后序》完整保存下来,已是十分不易。再据时人叶梦得为《北山小集》所作《序》中称:“后遇火,焚弃殆尽。少复访集,尚得十四五,而益以近所著,为四十卷。”[4]因此,《北山小集》中所收入的《原状》与《后序》,不是属于火后幸存下来的极少部分,就是灾后从别处搜访所得。可见,其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能够完全肯定其确实为原稿的因素,自然也就很难排除《故事》在程氏生前即已刊刻的可能性。而现存程俱晚年重新整理并最终成书的《北山小集》中收录的《原状》和《后序》,也有可能源于在火灾之后、近期刊刻印行的、在社会上多有流布的《故事》。由此可以推断,该书刊刻的时间最早在绍兴十四年(1144年)前后。至于《原状》出现异文,可能是程俱在收入时所做修订,故存其疑。

3.2 《 故事》避讳的情况

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故事》原本旧貌的现存影宋残本的书行文中,出现的避讳情况为:高宗及高宗以前宋讳严避,而对孝宗讳或避或不避,理宗及理宗以后宋讳则不避,则可以断定刊刻最早是在绍兴末至孝宗初。即据《麟台故事校证》收录清人张元济《跋》中云:“是本(影宋残本)遇宋讳玄、铉、桓、完、勾、购、慎等字,多缺末笔,必自宋本传录。”[2]335

再据今人张富详先生将影宋残本中存留的避讳字现象与《故事》刊刻于南宋的情况结合起来,做更加详实的推断也是如此:“现存影宋本中,尚有一些避讳字,凡遇宋讳‘玄’、‘铉’、‘桓’、‘完’、‘勾’、‘购’、‘遘’、‘慎’(孝宗名,即慎字)等字多缺末笔,而遇‘’字(光宗讳)则不避,由此推断,本书当初刻于南宋孝宗时。但此据《郡斋读书总》的初刻(约绍兴二十七年,公元一一五七年)稍后。又从‘慎’或避或不避的情况看,如果不是后世传抄有误,则本书也可能初刻于绍兴末。”[2]335

3.3《宋会要辑稿》引证《故事》的情况

在《宋会要辑稿》中,见有两处共引证《故事》内容六条。经校证后则知,其中五条均属《故事》现存辑本和残本所不见载的散佚内容。这一极为重要的发现,则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南宋官修前朝会要时,因旧本会要的内容记载不详,或有异文、缺文之类,则《故事》所载可以补其所缺,故引证之。

然而,若要在官修前朝会要中能够决定引证《故事》内容,则必须是《故事》在当时所产生的影响足以让诸多修订前朝会要的南宋史官熟知,且予以认同其可以引证,才会有这种可能性。进而要有此可能性,则必须是该书在社会上流布较广,且能够引起较大的反响。而《故事》具备这一特点,早在绍兴十三年(1143年)冬,新修建的秘书省竣工之后,即有“少监游操援政和故事,乞置提举官,遂以授礼部侍郎秦,令掌求遗书,仍铸印以赐”[5]3876。及至次年七月,宋高宗幸新建成秘书省时,又有“秘书少监游操等援宣和故事,请车驾临幸,诏从之”[5]2712。此所援引“政和故事”和“宣和故事”之举,则均以秘书省藏《故事》所载为依据,即如清人毕沅《续资治通鉴》有云:“秘书省旧有提举官,见《麟台故事》。少监游操,言肇建新省,望依故事,旋诏以礼部侍郎秦兼之。”[6]这里尽管没有明确的南宋官方见证《故事》刻本的信息,但该书已被政府多所运用,并因其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如此看来,至迟在南宋修订前朝会要之时,必定是《故事》已经刊刻行世了;否则,仅靠当初程俱留在秘书省的一本诸多文士很难接触到的书稿,则很难做到广泛运用。据此则可以推断:南宋最早修前朝会要的时间,应当就是《故事》刊行的最晚时间断限。再据《宋会要辑稿》卷前之《影印〈宋会要辑稿〉缘起》称,南宋修前朝会要起于高宗绍兴九年(1139年)十二月,至于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五月,前后历经四十年有余[7]。而修订中所引《故事》,也应该是在这期间刊刻的。在正常情况下,作为官修前朝会要中需要引证的文献,自然在修订之前就已经确定。

因此,刊刻《故事》的时间,也有可能是在绍兴九年(1139年)农历十二月之前,此时程俱还未去世。只不过因南宋本次修前朝会要的时间跨度长达四十余年,各种修纂规制尚不完善,又加其他方面的情况变化也较为复杂,故出现引证《故事》的内容,极有可能是在此期间的刊本,亦即南宋刊刻《故事》的时间应是在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五月之前,此时程俱去世已有近二十六年。

总之,依据以上三个方面情况的考证,即可断定:《故事》在南宋时确实已经刊刻,具体刊刻的时间上限是绍兴十四年(1144年)前后,下限是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年)之前,即周必大主持校勘和刻印《文苑英华》之前。

4 结 语

既然《故事》刊刻于南宋的时段已成定论,那么其刊刻地点进一步的确定,则会更为有力地确证其刊刻真实性。然而,到目前为止,学界尚未发见有文献记载该书刊刻的地点。我们也只依据一些相关文献做出两种推断:

一是程俱《故事》与其《班左诲蒙》可能是在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一同刊刻于南剑州(今福建省南平市)。此时距周必大主持校勘和刻印《文苑英华》约四十年。即据《书林清话·宋坊刻书之盛》引《张志》云:“南剑州雕匠叶昌,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刻程俱《班左诲蒙》三卷。”[8]这也正好同前文所举清末民国初人张元济和今人张富详先生依据该书影宋残本所存避讳例,所断定该书的刊刻最早是在绍兴末至孝宗初的情况相一致。

二是程俱《故事》与其《北山小集》可能是在乾道六年(1170年)一同刊刻于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市)官解,此时距周必大主持校勘和刻印《文苑英华》约三十一年。即据今见明影宋刊本,其款式为半页十行二十字,版心有卷目、页码等项,几乎与乾道六年(1170年)吴兴官解所刊刻《北山小集》的版式并无二致。如据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四册所收《北山小集》卷首称:“宋刻本在清代尚存世,为黄丕烈购得,其纸背尚有乾道六年官司簿帐,其集刻于吴兴官解(钱大昕《北山小集跋》)。宋本后归汪氏艺芸书舍,黄丕烈传抄一部,张金吾再影写一部,张蓉镜又据张金吾本传录一部,邵渊耀跋所谓‘难经一再传抄,而典型尚在’,其后张元济此本影印收入《四部丛刊续编》,成为通行之善本。”[9]再据傅增湘先生所藏《北山小集》四十卷概况为:“清道光七年张蓉镜家影写宋刊本,十行二十字。”[10]除了宋版书一再传抄下来的所保留的基本特征外,二者之间的相似度很高,则应当不是因为这两部书同为程俱所撰,而是因为这两部书极有可能是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乃至同一部门所刊刻行世。

注释:

①《行状》由宋人程撰,全称为《宋故左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新安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致仕赠左通奉大夫程公俱行状》,亦称为《程俱行状》。该《行状》收入(明)程敏政编《新安文献志》中,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发行,第1376册559~563页。又见该《行状》附在《北山小集》之后,见《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第62册,上海书店于1985年印行;但是,在《文渊阁四库全书》收录的《北山集》(即《北山小集》)中,该《行状》不见载。在今人著述中,该《行状》见于《全宋文》(山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册371~375页);又见于张富祥《麟台故事校证》,在其附录中收《程俱行状》(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43~348页)。另外,该《行状》乃是与程俱同时代的宋人程在程俱辞世不久即为其所撰,也是后世修《宋史》者撰述程俱本传所依据的第一手材料;因将其本传与《行状》两相比堪而言,本传见载程俱诸多行实,均可十分明显看出是在该《行状》的基础上节略、加工和润色而成。

②笔者按:周必大在《文苑英华》卷前《修纂文苑英华事始》所指出的《麟台故事》记载之误,确实如此。详见《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8页)。今据四部丛刊续编本收录的影印的明影宋刊本《麟台故事》残本卷三下《修纂》篇亦可知,程俱“淳化七年”之误,确实正如周氏所云。再据张富祥先生在该条下所作校证亦云:“‘太平兴国七年九月’原作‘淳化七年九月’,显误。淳化只五年,无‘七年’;且淳化年号晚于雍熙,尤不得进书在前,诏修反居其后。今据辑本及《宋会要》等改正。”详见《麟台故事校证》(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93~294页)。

③笔者按:文渊阁四库全书中所见收录《进〈麟台故事〉申省状》者有两处,一是程俱《北山集》(本为《北山小集》)其中标题中“麟台”者,原作“灵台”;又行文中“列为五卷”者,原作“列为四卷”;均属讹误,故当乙正,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北山集》卷三十八《状札四》之《进〈麟台故事〉申省状》。二是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麟台故事》五卷时,其卷前收录《进〈麟台故事〉申省原状》(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380页)。本文此处引文,依据后者。

参考文献 :

[1]王照年. 程俱及其《麟台故事》考论[G]//周少川. 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8辑.武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231.

[2]程俱. 麟台故事校证[M]. 张富祥,校证. 北京:中华书局, 2000.

[3]李 , 宋白, 徐铉, 等. 文苑英华[G]. 北京:中华书局, 1966:9.

[4]程俱. 北山集[G]//《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3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5.

[5]脱脱. 宋史[M]. 北京:中华书局, 1975.

[6]毕沅. 续资治通鉴[M]. 北京:中华书局, 1999:3347.

[7]徐松. 宋会要辑稿[M]. 北京:中华书局, 1957:1.

[8]叶德辉. 书林清话[M]. 北京:中华书局, 1957:87.

[9]程俱. 北山小集[G]//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宋集珍本丛刊:第33册. 北京:线装书局, 2004:297.

[10]傅增湘. 藏园群书经眼录[M] .北京:中华书局, 2009:1013.

Textual Criticism on Publication Time of Lin Tai Gu Shi in Existing Wen Yuan Ying Hua

[Abstract]Due to the lack of existing literature records, publication time and address of Lin Tai Gu Shi remains an argument. According to Wen Yuan Ying Hua, it is certain that Lin Tai Gu Shi has been published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and should be before the proofreading, correcting and carving of Wen Yuan Ying Hua in charged by Zhou Bida in 1201. According to Memorial to the Emperor on Lin Tai Gu Shi and Post Face of Lin Tai Gu Shi written by Cheng Ju, taboo words in the Ming Dynasty copy of Song Dynasty version incomplete book, Song Hui Yao Ji Gao cited Lin Tai Gu Shi , it is certain that Lin Tai Gu Shi should be published around the year 1144, about the time writer died. Compared the version with Cheng Ju' s Ban Zuo Hui Meng and Bei Shan Xiao Ji, it could be deduced two possibilities of the publishing time and address: one is as same as Ban Zuo Hui Meng published in 1611 in south Jianzhou, the other is as same as Bei Shan Xiao Ji published in 1170 in Wuxing.

[Key words]Cheng Ju; Lin Tai Gu Shi ; Song's ke ben; Wen Yuan Ying Hua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本文系福建省教育厅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项目“《麟台故事》整理”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教古字[2014]125。

[作者简介]

[ 收稿日期:王照年 博士后,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5-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