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WOT分析的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战略

2016-02-12 16:55:24夏成前
体育科学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SWOT分析公共服务战略

肖 伟,田 媛,夏成前

(1.盐城工学院 体育部, 江苏 盐城 224051;2.盐城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江苏 盐城 224002)



基于SWOT分析的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战略

肖伟1,田媛1,夏成前2

(1.盐城工学院 体育部, 江苏 盐城 224051;2.盐城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江苏 盐城 224002)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法、SWOT分析法,分析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内部优势与劣势,外部机遇与威胁,探寻不同组合发展战略。表明:价值多元是体育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关键;自治与独立性缺失、规章与制度欠完善及登记门槛较高是其短板;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却为其提供良好机遇。建议:定位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的角色,厘清各自职能范围;制定两者在公共服务的购买与提供方面的法规;分类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推行备案制;以产业化、市场化促其快速发展。

关键词:体育社会组织;SWOT分析;战略;公共服务

十八大“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提出,将我国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双重管理”体制及“一业一会”传统机制的约束与落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等一系列改革方案的制定,无疑为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带来契机。

1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内部优势(Strengths)

1.1有效、灵活管理社会事务,规避“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

对于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政府来说,有效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更不用说具备体育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体育行业协会与社团组织对于行业内部事务最为熟悉,在处理体育公共事务方面相较于政府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具体而言,一方面,组织成员能够通过体育社会组织这一机构参与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体育决策中来;另一方面,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借助体育社会组织向公众解释体育政策方针,达到贯彻与实施各级各类体育文件的目的。由此可见,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由于存在体育社会组织这一纽带,两者间的关系就较为和谐、良好,很多体育事项不需要政府过度参与即可得到社会组织的自觉执行。在服务产品的提供方面,各单项体育协会以提供专业性服务,满足某类群体的偏好,这样可以兼顾到公众的不同需求,弥补政府对公共物品供给整齐划一的内在不足。

企业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一方面,公众需求量大的热门产品,由于市场价值较大,利润自然丰厚,市场难免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另一方面冷门和“无利可图”的服务产品(比如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领域),市场的提供明显缺乏甚至没有。由此可见,企业的市场化供给较难适应和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多元价值需要,而作为社会自治组织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社会团体,因其志愿性、民间性和非盈利性等特点, 在提供公民所需的体育产品和服务方面,能够弥补盈利性企业的不足与市场无法顾及的相关领域,有效规避“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从而灵活的管理社会事务。

1.2价值多元体现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拓宽其自身生存空间

随着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体育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在承担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涌现出健身类、文化类等体育社会组织。此类志愿服务组织表现为多元化、多类型的特征。多元化与多类别的特征体现出来的价值多元理念也日渐挣脱旧有思想观念的桎梏,更多的体现出组织内部成员的价值诉求和外部社会公众的价值追求。故而,价值多元可看作是此类体育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事实上,考察相关体育社会组织创建宗旨与过程不难发现,体育社会组织自身所秉持的价值理念是其孕育及成长的重要因素,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看作是左右组织发展成败的关键因子[1]。在我国,体育社会组织以大众的需求为导向,因能提供种类繁多、功能各异的公共与非公共体育服务,进而满足社会成员多元化的体育需求而存在。因此其自身承载着多元价值理念,体现了不同社会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体育社会组织的价值多元化,不仅能够吸引社会资源、凝聚社会成员,而且能够满足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而拓宽其生存空间。

2制约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内部劣势(Weaknesses)

2.1公共性与价值性之间的矛盾,影响其长久发展

在当前公共服务的大社会背景下,公共性应然也必然是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重要特性。然而,由于体育社会组织自身表现的价值多元属性,迎合了不同社会群体的差异化价值需求,价值性成为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实然特性。如此可见,公共性与价值性在一定程度上很难达成共识,因而两者间的矛盾也不可避免。价值多元势必会形成多样性需求难以趋同社会公众的公共价值,如若以价值至上为原则,不考虑公众的集体利益,促进某类别体育社会组织无限极发展,则容易使其步入狭隘、片面的发展窘境,甚至会出现该类社会组织的逐利性、排他性行为,最终形成价值至上,造成价值迷失后带来的异化结果,进而激化甚至加大此类社会组织群体与公众集体利益间的矛盾冲突。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生态环保组织以高尔夫球协会“占用城郊公共土地与水资源、影响当地原生态自然环境、保养草皮所用化学药剂污染周边环境”为由,限制其发展实为真实的案例。因为,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本身存在“公信力、专业性、公共性、竞争力、生命力”5大考验[2],如若某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与公共性严重丧失,即使它的专业性再突出,恐怕也会影响它的竞争力,甚至会威胁到它的生命力。

2.2自治与独立性的缺失,造成其行政化倾向

只要双重管理的“枷锁”不能解除,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至始至终都无法摆脱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最终,这些社会组织就被“同构”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中,结果形成“政社不分”的局面,这也造成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在其运行过程中容易受到外界的较多干预,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而缺乏自治与独立性。自治与独立性的缺失直接影响了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独立发展之路,而且容易造成体育社会组织的行政化与官僚化倾向。现如今有多少体育社会组织不受国家与地方政府体育部门的管控,多少协会组织的负责人不由政府机关的领导担任。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虽然推行30多年,但“政社不分、管办不分”的局面仍然饱受学者们的争议。另外,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指出“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此项规定造成大部分体育社会组织都是在政府体育部门的组织下成立,导致其在成立登记之初就已形成“官”与“民”属性不清的局面。

2.3制度与规章欠完善,导致其内部管理不规范

正是由于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内部制度与规章的不完善和对任职人员管理的不规范,才使得社会组织成员在其权利遭受侵害时缺乏有效保护与救济。另外,各种体育社团对于渎职的责任人及不服从管理的组织成员给予何种处罚,现行的体育社会团体组织有关条例和规范性文件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才导致社团工作人员按章办事的意识淡薄,在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时,并不能完全按照组织章程或相关规定来严格执行。很多体育社会组织并不重视自己制定的制度章程,甚至将其看成是形式上的东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按规章办事,章程内容不能根据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而进行适时的修改完善。另外,源于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特殊关系,某些协会组织的法人意识认识不足,协会没有议事规则,更无开展项目活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3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机遇(Opportunities)

3.1政治环境为其发展指明方向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提出,使得“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日渐成为现实。中央对社会组织脱钩管理制度改革的施行,无疑为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前景指明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及“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国家治理体系”来讲,“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此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构建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与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可以预见,政府与社会组织将一改以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从治理方式来讲,趋向于协商而非行政指令。民主协商的提出,将我国体育领域的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的关系重新定位。随后,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体育社会组织对我国体育治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建起着不可或缺的协同作用[3]。由上分析可知,国家对社会组织的逐步重视,影响着我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参与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地位的日渐提升。有了以上政治环境为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指明方向,体育社会组织也将在此良好机遇中得到空前发展。

3.2社会环境为其发展提供动力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服务供给与监督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把适合由社会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体育公共服务”为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契机,为改善政府体育部门与社会体育组织的关系及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动力[4]。2014年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体育系统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做出“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的决定。此后不久,体育总局积极回应,在赛事的审批制度改革中,正式发文取消了除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少数特殊项目赛事外,包括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在内的全国性体育赛事审批。至此,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迎来独立发展的良好机遇。同年10月20日,在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中,体育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体育市场化转型更加明显。在当前“产业化与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也将面临转型契机。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在总体要求中提到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由此可见,上述社会环境为体育社会组织的独立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3.3经济环境为其发展奠定基础

经济学假定组织是一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动者,组织行为是利益相关者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最优结果[5]。钱德勒《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一书指出,组织的存在能够提高规模效益,成功的组织管理能起到提高效率的目的。韦伯也提到,理性化经营的现代企业组织是资本主义的重要担纲者,其形成的重要原因在于新教伦理对经济传统主义的超越[6]。不难看出,经济环境下的社会组织也是如此。根据经济学理论,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从而导致市场机制难以在所有领域达到“帕累托最优”,尤其是在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为此,发达国家将发展社团组织看成是应对现代社会各种形式“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重要机制。西方功能主义者将社会组织的出现归结为“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契约失灵”。新经济社会学学者Paul DiMaggio (1990)认为,经济行动不仅嵌入在社会结构中,而且嵌入在文化中,社会组织作为提供公共物品的非盈利部门,又是行动参与者的“价值的所在”[7]。由上分析可知,经济环境下,政府、市场和契约在某一领域的缺位及社会组织对于行动参与者价值诉求的回应是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基础。

4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威胁(Threats)

4.1社团登记门槛较高,影响其全面发展

目前,社团实施的仍然是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此条例规定,具备以下6个条件才能成立登记,即:50人以上的个人会员,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或不少于50人的个人与单位混合会员;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固定住所;专职工作人员;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由于该条例修订的滞后,导致上述较高的登记准入门槛仍然是影响体育社会组织全面发展的“拦路虎”。虽然,目前很多地方对于社会组织的登记开始试行“备案制”,但是,很多草根体育组织仍然由于没有合法身份而不在社会组织的统计之列。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①依此理解,诸多没有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尤其是基层草根体育社团自然难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就没有免税资质,也不能作为“承接主体”参与到当地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行列中。由上可见,社团登记门槛较高已成为影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全面发展的外部桎梏。

4.2法规欠缺未能保障其合理发展

由于国家未出台《社会组织法》,也没有体育社会组织的针对性法规,就是其它涉及社会组织的法律内容也零散欠系统,对体育社会组织来讲无实际意义。为此,顶层设计上国家相关法规的欠缺,就不能保障体育社会组织的合理发展。另外,现有的社会组织相关条例,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管理条例,主要是以程序性规范内容为主,具体的规定措施为辅,尤其是对社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责任和地位并没有有确切的说明。其它体育类法规如《体育法》等,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性质、职能等也没有具体表述。此外,其它条例,如2015年3月1日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虽已明确政府采购服务包括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但由于《条例》公布不久,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只是刚刚启动,还处于运行初期。暂时还没有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有规范性意见与暂行办法仅作参考。如2014年浙江省出台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将体育社会组织纳入购买客体,还未成为各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需要。由上分析可知,无论是从顶层设计还是从相关法律规定与条例来看,都不能保证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合理发展。

5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战略

5.1SO发展战略:定位各自角色,厘清各自职能范围,建立互利合作关系

自从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以来,我国政府已经逐渐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平稳过渡。那么,部分本属于社会管理权限的事项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转移出去分权于社会是大势所趋。把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体育行政部门中剥离,是政府在体育事业发展中职能转移的重点,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各自角色定位则是其职能转变的基础。

具体而言,体育行政部门的角色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策规划的制定者、体育行业协会与社团的监管者;体育社会组织的角色则是具体业务的管理者、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政策方针的施行者。前者从宏观层面管理各体育社会组织等公共事务,职能范围为规划、调控、引导、监督、治理、评估等;后者则负责承担体育专业方面的具体事项,从微观层面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随着我国体育部门职能转变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体育职能部门与社会组织的角色越来越清晰,各自的职能范围也越来越明晰。那么,体育社会组织被“双重管理”的桎梏必将有所突破,“体育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必将成为现实。另外,当前公共体育服务的热议,使得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发生更多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并非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政府层级运作联系,而是一种合作、委托、相互支持的关系[8]。为此,在当前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大势所趋下,合理定位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的角色,理清各自的职能范围,做到“不越界,不推诿”,在共同参与合作管理公共体育事务中,建立互利合作关系。

5.2ST进攻战略:分类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推行备案管理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②其实,上述四类组织中都有涉及到体育社会组织。譬如单项体育协会就有行业协会的性质,而体育科学等各类别学会则属于科技类,由体育明星创办或发起的诸如“姚基金”、“壹基金”等实属是公益慈善类,基层健身组织则属于城乡社区服务类。只是,由于各类别体育社会组织活动领域有所不同,功能与作用也就不尽相同。为此,政府体育部门要把握《决定》中“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的先机,针对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服务领域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相对应的扶持办法对其进行分类指导。以当前正在进行的脱钩改革为例,针对经常性的无稳定业务收入的体育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全额拨款;针对有一定数量收入的体育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差额拨款;有充分经营性收入的体育社会组织可以实行自收自支。

近年来,在民政部备案管理制度的推广下,我国的广东、贵州、湖南长沙、浙江杭州、吉林长春等省市开始试行体育社会组织备案制。上述地方已采取“先备案、后登记、先发展、后规范”的办法,降低体育社团的准入门槛,取消前置审批,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其中,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则由各地市(县)、区民政部门备案,基层镇政府(街道办)为业务主管单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此办法对于推动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基层草根体育社会组织进行备案与管理提供借鉴。

5.3WO扭转战略:制定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的购买与提供方面的法规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③政府相关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是未来的发展趋势。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其中提到“鼓励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范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④这无疑为政府购买单项体育协会、公益慈善类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提供重要契机。购买过程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如修订《体育法》中有关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流程及实施细则等内容;规范地方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意见或办法等。一方面,规范和引导政府相关部门购买服务的行为,使购买服务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为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制定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措施。其次,政府部门应当就体育公共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通过招标的方式拟定向社会组织购买体育相关服务的项目类别,内容涉及服务项目的发展目标、具体细则、服务范围与程序、经费预算等。然后,由民政部门对投标的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与资质进行考察后,邀请第三方对同类别体育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实力进行评估,进而确定入围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双方签订合同。最后,对于中标的体育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在购买其服务时要定期检查与追踪服务状况,在合同期结束时,还应评估验收体育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效果。

5.4WT防御型:以产业化、市场化为导向促进体育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把体育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该《意见》指出,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的基本原则,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与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⑤由此可见,在体育产业化的背景下,随着“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的取消,体育社团将是组织群众性与商业性赛事的核心角色,体育社会组织也终将成为影响商业性与群众性体育赛事市场化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体育产业化时代的来临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贯彻执行,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将促进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

以产业化、市场化为导向,借助体育消费来实现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体育社会组织该如何进行市场化的发展呢?在发挥市场作用方面:由于大众多元化体育需求及高品质体育消费的形成与壮大,会逐渐加剧体育消费市场的膨胀与体育相关产业链的形成,以产业为根基的巨大体育市场就成为支撑单项运动协会和体育社团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9]。为此,培育多元化、多层次体育行业协会与体育社团,保障与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政府应注重培育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实体化发展,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通过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以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作为参考,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的规模化、制度化发展。

注释:

①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中的部分内容。

②、③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部分内容。

④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的部分内容。

⑤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的部分内容。

参考文献

[1]于文谦,戴红磊.体育社会组织的价值困窘与解蔽[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4,48(8):11-14.

[2]郭修金,戴健.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问题与措施——以上海市、广东省为例[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38(3):7-12.

[3]杨桦.深化体育改革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5,38(1):1-7.

[4]秦小平,陈云龙,王健,等.我国社会体育组织发展路径——基于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视角[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38(5):1-4.

[5]于永慧.“体育强国”的制度创新——组织改革[J].体育与科学,2010,31(5):22-25.

[6]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13-116.

[7]PAUL J.Dimaggio and Helmut K.Anheier.The Sociology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nd Sectors[J].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1990(16):137-159.

[8]赵红娟.体育公共服务视角下体育社会组织价值作用及制约因素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5(4):426-430.

[9]梁枢.市场化转型背景下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研究[J].体育与科学,2015,36(1):108-112.

[责任编辑魏宁]

Strategic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based on SWOT Theory

XIAO Wei1,TIAN Yuan1,XIA Cheng-qian2

(1.Sport Department,Yanche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Yancheng 224051,China;2.Sport Institute,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 Yancheng 224002,China)

Abstract:It uses literature, SWOT analysis to discuss the internal strengths, weaknesses and external opportunities, threats and different developing strategy of China’s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The study indicates that diversified values is hinge; there are some disadvantages such as self-government and independence are deficiency, rules and regulations are imperfect, registration threshold is higher; the environment of politics, economics and societies provides opportunities for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Suggesting: positioning the role of sports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clarify the scope of functions; to formulat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buying and providing of public service; classification guiding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s, promoting the record management system; accelerating fast development with the industry-oriented and market-oriented.

Key words: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SWOT analysis; strategic; public service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413(2016)02-0032-06

作者简介:第一肖 伟(1981—),男,湖北襄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TY048);国家体育总局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240SS15127)

收稿日期:20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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