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视域下孝感民俗体育传承研究
——以云梦“三节龙·跳鼓舞”为例

2016-02-12 09:33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6年1期
关键词:云梦非遗民俗

王 雷

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着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威胁[1]。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际社会、我们党和国家对民俗文化的保护越来越重视。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标志着正式的国际性保护条例诞生;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9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成立。许多省市为了保护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保护政策,如湖北省2012年12月就颁布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全国全面启动,一个庞大的保护体系和网络正在我国逐渐形成。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民俗体育在这一政策环境下也被不断重视起来,一大批民俗体育通过挖掘和整理,成为国家级或者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笔者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孝感云梦“三节龙·跳鼓舞”为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视角下,对它的历史沿革、技术特点、发展现状及传承危机进行了研究,以期发现影响云梦“三节龙·跳鼓舞”保护与传承的发展因素,针对传承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保护和传承策略,为民俗文化的发展提供借鉴。

1 云梦“三节龙·跳鼓舞”的历史沿革

1.1 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三节龙·跳鼓舞”的生长和繁衍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云梦地处荆楚腹地,是九省通衢武汉市的北大门,是湖北省环大洪山文化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周代的郧国曾经建都云梦,都城就是现在被称为楚王城的云梦城。秦始皇、汉和帝和汉桓帝多次到这里巡视过,鬬彀於莵、黄香、赵复和吴禄贞都出生在这里,屈原、喜、陶侃曾经在此为官,李白、戎昱和王守仁曾经云游于此。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三节龙·跳鼓舞”这一民间舞蹈的生长和繁衍提供了肥沃土壤。“三节龙·跳鼓舞”在云梦能够沿袭一千多年,最根本的原因是它突出了“孝”“义”两个最核心的伦理主题。“三节龙·跳鼓舞”以鲜明的阵列强调集体的力量;舞龙者默契配合,展现了和谐与智慧;大龙小龙的有序出入,凸显了孝道伦理。

1.2 三节龙的历史传说

三节龙是依据两种民间传说而形成的民间竞技活动。一种是传说在云梦县伍洛镇有一个龙凼,龙凼原来住着两个龙女,后来有位皇帝到了这里,送给龙女几只燕子供其耍乐,云梦从此风调雨顺。自此,云梦就有了年年玩龙灯的习俗,并且有春舞青龙、夏舞赤龙、秋舞白龙、冬舞黑龙等规矩,代代传承不息。舞龙由此成为云梦一种重要的民间喜庆活动。另一种是源于唐代有关三节龙的传说。据老艺人们的口口相传,说是当时此地发大水,淹没了很多村庄。人们正着急时,女儿港出现了三条龙,有黄、黑、白三色。这三条龙,一条是老龙,两条是子龙,老龙在前,子龙在后。三条龙腾空而起,大水瞬时消失。每年正月十二,云梦的老老少少就会齐聚祠堂,参加请龙的开光仪式。开光仪式上三条龙灯会被请到供桌之前,玩灯的人要全部到场,磕头、烧香、化纸,由道士开光、点龙眼、点龙耳、点龙身、点龙尾,各步骤一应俱全。开光仪式结束后即开始舞龙。舞龙时,一般由一条老龙和两条小龙组成一组。老龙为黄龙,黄龙前导,小龙随后。黄龙身长12节,闰年13节。两条三节小龙,一条白色红须,一条黑色乌须。两条小龙长约3~6米,由龙头、龙身、龙尾3节组成,它们头为鹅颈头,头扎三足蟾,嘴含珠,身披绣花衣,龙尾成燕尾状。小龙由3人站在板凳上或石磙上表演,要求执龙者双脚固定不动,3人胯腿相靠。在运动中,舞龙者上身的动律讲究“圆”,双手握把贴身,上下呈弧线反复绕“∞”形,使之圆转不断,连贯流畅。传说小龙们活泼好动,所以喜欢攀条凳,钻石磙,还有传说两条子龙的头上都顶着三足蟾,三足蟾是月宫里的神,不能接土,所以只能在条凳和石磙上舞动。云梦龙灯舞的表演要经过鱼跃龙门、三龙下届、黄龙被困、二龙滚蟾等环节。经过近千年的发展,三节龙越来越受到民众喜爱,并融入到了老百姓的生活。

1.3 云梦舞龙的另一特色——打跳鼓

云梦三节龙还有一特色,就是舞龙的时候旁边有很多人打跳鼓。众多的跳鼓围绕在龙灯两侧,跳鼓两边是数不清的龙凤彩旗。龙灯沿街沿村舞动,所到之处,鼓声震天,鞭炮齐鸣,旨在祈求神龙到伍洛寺来显灵,所以每到此时,当地人家家备鼓,操鼓以表诚意[2]。传说中打跳鼓应有99面鼓同时配合着舞龙表演,象征着天上有99朵祥云,后演变为所有参与者共同表演。跳鼓在以前都是农家自制,用木料箍成比脸盆略小的带手柄的圆筐,圆筐两面钉以牛皮,跳鼓上还绘有云彩,鼓手左手持鼓,右手持槌围在龙的周围,随着龙的起伏且鼓且舞。小伙子们边吆喝边原地跳跃击鼓,上击为祥云,下击为潮水。鼓槌飞动,跳得高,打得响,吼得欢是跳鼓舞的特点;跳鼓的队形通常为二列对跳(三节龙居中)。游行时击单音,一步一击。在表演高潮或打场子吸引观众时,做“拧身跳击鼓”,口里同时发出“啊吙吙”的吼声;动作有“跳步击鼓”“飞舞击鼓”等。原地击鼓时则分四方站立,“三节龙”居中间,各方轮流击鼓起跳,谁跳得高则被认为跳鼓打得好[2]。

2 云梦“三节龙·跳鼓舞”的发展现状及传承危机

近些年,云梦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都把“三节龙·跳鼓舞”作为重点民间艺术加以保护,投入大量经费鼓励“三节龙·跳鼓舞”艺人参加各类比赛,还在伍洛镇中学建立了“三节龙·跳鼓舞”培训基地,搜集整理有关“三节龙·跳鼓舞”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制定云梦县民间艺人保护条例。经过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三节龙5跳鼓舞”终于成为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三节龙·跳鼓舞”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但是,就目前现状看,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三节龙·跳鼓舞”的保护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2.1 “三节龙·跳鼓舞”的生存环境的缺失

我国的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业文化是以家庭、民族、社区为基础的生存环境。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原有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发展,这使“三节龙·跳鼓舞”的生存环境不断受到挑战。伍洛镇的内龙凼和外龙凼,原来是很大很深的两口塘堰,所以又称内龙潭和外龙潭,它们是“三节龙·跳鼓舞”形成的主要传说遗址。近年来,随着环境的恶化,这两口大塘几近枯竭。另外,由于大量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逐渐脱离农村,使得“三节龙·跳鼓舞”的传承人都是一些留在农村的中老年人。即使青年人返乡,由于受到现代文明的熏陶洗礼,其人生观、价值观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基本上没有兴趣参与这一活动,这就使“三节龙·跳鼓舞”的传承遇到了极大的危机。

2.2 “三节龙·跳鼓舞”缺乏人才培养机制

民俗体育的参与主体有两种:一种是表演技艺的传承者,一种是制作工艺的传承者[3]。云梦“三节龙·跳鼓舞”在表演技艺这个群体上目前主要有:一个是以农村农民为主体的原生态组织,二是以云梦县伍洛中学师生为主体的学校组织,三是以云梦县楚剧团为载体的表演组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来说,对民俗体育的传承与保护,主要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如果传承人不在了,那么这些项目也将不复存在。在“三节龙·跳鼓舞”申请非遗项目的过程中,云梦各级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申请成功后,反而重视不够,这点主要集中体现在对传承人的资助和培养上。调研发现,三节龙制作工艺的传承人已是将近80岁的老者,且后继无人;表演技艺的传承人也基本上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生活压力大。如果在经济和政策层面不给予传承人基本的保障,他们必将没有精力和动力去参与传习活动,各种传承计划势将举步维艰。“三节龙·跳鼓舞”在技艺的传习上虽然相对简单,但由于目前更多的是公益表演,经济收入有限,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参与进来。在制作工艺的传承上,由于工艺复杂,传承人年龄较大,精力有限,学习过程艰辛,成才时间较长,成材率也较低,很多年轻人不愿意进入这个行业。后继无人已经成为“三节龙·跳鼓舞”传承和发展的最大短板和主要瓶颈。

2.3 “三节龙·跳鼓舞”的理论研究不足

民俗体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文物等)最大的不同就是民俗体育的特点是活态流变性的,需要对其理论开展先导式的研究[4]。目前,对“三节龙·跳鼓舞”的理论研究工作主要停留在整理和挖掘阶段,而且只是在非遗项目申报的时候进行了一些工作。申遗成功后,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所以目前湖北省对“三节龙·跳鼓舞”工艺体系、技术理论体系、内在价值、传承方式和传承现状以及如何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尤其滞后,另外,对“三节龙·跳鼓舞”进行理论研究的人员也很少,他们只是集中在县文化馆的一些工作人员,而且其研究也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上,应用性研究较少。任何事物的发展若没有理论的支持都不可能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研究“三节龙·跳鼓舞”的传承影响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传承发展策略,为“三节龙·跳鼓舞”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4 保护政策及资金的缺失

2012年12月1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施行,使湖北省非遗保护工作在很多方面有了突破和强化:一是强化、细化了政府的责任。如《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专项扶持非遗项目传承人,并资助学艺者学习技艺;三是建立了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专家评审制度和相关认定程序;四是在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方面,规定了政府在政策优惠、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应予以倾斜;五是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非遗保护。[5]从省级层面来说,条例从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和说明,但是,真正到了实施层面,市级、县级的政策和资金都有所缺失,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时候,并没有很好地将文化特别是非遗文化纳入到市场层面上来。调研发现,云梦县在对“三节龙·跳鼓舞”保护上虽也制定了一些政策,投入了一些资金,但真正能落实到基层传承人身上的资源少之又少,很大一部分资源都被投入到了县楚剧团对“三节龙·跳鼓舞”的艺术性改造和排练表演上,无形中造成了基层传承人渐渐丧失积极性,给“三节龙·跳鼓舞”发展造成很大的阻碍。

3 云梦“三节龙·跳鼓舞”的保护及传承措施建议

3.1 构建政府机制,加强政策法规的建设

政府作为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主体,其主导作用至关重要。作为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三节龙·跳鼓舞”的云梦县,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相关的非遗保护政策,制定出适宜本地非遗体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创建良好的民俗体育的发展环境,推动“三节龙·跳鼓舞”的传播与发展。另外,当地政府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出“三节龙·跳鼓舞”的长期发展规划,组织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三节龙·跳鼓舞”进行深入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还应进行一些创新研究,使“三节龙·跳鼓舞”能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不断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3.2 加强自身造血功能,走市场化发展道路

经济与文化的一体化发展已经被视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三大根本趋势之一[5]。当前,“三节龙·跳鼓舞”要想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加快市场化的发展步伐,这样才可能不被社会淘汰。 “三节龙·跳鼓舞”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壮大,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单纯依靠政府的支持是远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的,这就必须加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走市场化的发展道路。笔者认为,首先可在中国的传统的节日期间,做一些公益性的表演,并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如孝感的孝文化,黄香文化等,开展一些有益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三节龙·跳鼓舞”。在此基础上可以组织一些以乡镇为单位,甚至以村为单位的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还可以运用一些市场手段,比如说企业赞助、有偿表演、有偿培训等,让组织者和参与者劳有所获、劳有所得,使他们愿意参与和推广这项活动,以此推动“三节龙·跳鼓舞”长久发展。但要注意的是,对于民俗文化来说,公益和市场是把双刃剑,过度的公益会使民众文化失去自身的造血功能,使其成为无米之炊;过度的市场,又可能会使民俗文化失去其本源特色,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民俗文化的发展。所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及人员最好能做到“公益—市场—公益”的良性循环,使其相互促进,从而有效地促进“三节龙·跳鼓舞”的发展和传承。

3.3 扶持和培养项目传承人,构建以地方院校体育文化为中心的传承机制

目前,“三节龙·跳鼓舞”理论研究不足,研究人员缺乏,因此我们有必要借助地方院校的科研力量,鼓励和推动地方院校的科研工作者积极参与到这个项目中来,并与地方老艺人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合作,对项目进行深入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项目发展规划,使“三节龙·跳鼓舞”焕发出新的生命力,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非遗项目发展的灵魂是要有传承人,“三节龙·跳鼓舞”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传承人的大力推动。笔者认为,要做好“三节龙·跳鼓舞”传承人培养工作,第一方面,政府应该拿出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有志青年拜师学艺;另一方面,应积极与地方院校合作,利用他们在人力、物力、财力、科研上的优势,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三节龙·跳鼓舞”这个国家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中来。

目前,云梦县已经在伍洛中学建立了校园训练基地。该校师生经过努力训练,产生了一定的训练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为进一步在中小学推广“三节龙·跳鼓舞”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笔者认为,推广非遗项目,仅仅在中学进行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积极与地方高校合作,因为他们在人力、物力、财力、科研等各方面的资源都远远优于中小学。以距“三节龙·跳鼓舞”发源地伍洛镇最近的高校,地处孝感城区的湖北工程学院为例,该校有国家级的中华孝文化研究中心和民俗体育研究团队,专职的民俗体育研究人员也有十余人,而且他们一直在开展舞龙舞狮运动,在整个孝感地区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利用他们的科研力量和实践经验,加强与云梦县文体局和地方老艺人的合作,使“三节龙·跳鼓舞”焕发新的生命力。

3.4 加强宣传,扩大“三节龙·跳鼓舞”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现代社会,电视、报刊、网络、移动终端已经基本实现全世界各角落的全覆盖,要进一步地传承和发展“三节龙·跳鼓舞”,必须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让其走进社区、走进村落、走进社会,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古老的民俗活动。一方面,相关组织和团体要做好“三节龙·跳鼓舞”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工作,建立各种档案,出版相关书籍,建设相关网站,实现资源的网络共享;另一方面,活动参与者要积极走出去,经常参与各种表演、比赛,定期参加各种民俗活动、商业活动,通过以上途径,扩大“三节龙·跳鼓舞”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4 结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一项巨大的文化建设工程。我们应该抓住机遇,针对目前的现状,制定相关措施不断将其发展壮大。在操作层面上,应该积极加强与地方各级学校的合作,利用他们的科研和实践优势,不断挖掘、整理和研究非遗项目的历史文化和价值,并积极构建政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使非遗项目在不失本源特色的前提下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加大非遗项目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其可持续发展,让其价值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1] 赖学鸿.河南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10(9):132~135.

[2] 程云鹰.“三节龙.跳鼓”舞的起源、表演和发展[J].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5(3):76~79.

[3] 湖北省立法保护非遗,专项扶持非遗传人[EB/OL].新华网.

[4] 牛芳,卢玉,陈小蓉.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徽州民俗体育的传承——以徽州嬉鱼灯活动为例[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5):58~61.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Z].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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