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研究

2016-02-12 04:15:37杨徽财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重要论述党风廉政建设

杨徽财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研究

杨徽财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福建泉州362000)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系列重要讲话。其主要内容包括:深刻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时代背景;客观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坚定决心和态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充分利用好巡视这把“利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接受人民的监督等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研究和贯彻这些新理念、思路和举措,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

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

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的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1]这些重要论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放到当代党内、国内、国际大背景下进行深入考量,其立意高远、方向明确、要求严格、内涵深刻,为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以敢于担当的无畏精神,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在各种场合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建章立制,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扭转积弊已久的不良党风政风民风,以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取信于民,重塑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信任与信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党内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2]可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到了我们要进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党内背景。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社会结构发生分化与重组,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多元化的激烈变化,催生了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全体党员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也会受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和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尤其是受个人利益膨胀渲染的影响,党内的利己主义随之出现并有所蔓延,也给了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滋生的空间。在此背景下,党必须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更好地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而,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就显得无比的紧迫和异常的艰巨。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国内背景

上任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3]这一重要论述,深刻地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处的国内背景有着深刻的认识。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可以说,如果我们党不是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不可能得到巩固。”[4]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深刻论述告诫我们:当前,我党正处于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要关头,全党同志务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紧迫性和艰巨性有清晰和深刻的认识。党风不正和党内腐败,可能导致我们党失去政权,从而致使全国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最终亡党亡国。因而,我们要建立良好的党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清障碍。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国际背景

苏共早年,在有20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取得十月革命的胜利;当有200万党员时,成功打败了法西斯侵略者,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但是,在拥有2000万党员的时候,丢失了政权。其关键原因,就是党内风气不正和腐败现象的出现及加剧。近年来,国际上还有不少国家,因为执政党的党风不正、党内存在严重腐败的问题,导致政权垮台,社会动荡。自担任党的总书记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国际上不少国家政权垮台、社会动荡的现实和苏共亡党的历史中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党风不正和党内腐败的严重危害。

党的十八大刚结束,习近平就强调:“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5]而后,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又明确指出:“当今世界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啊!”[6]这一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处的国际形势的深刻认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国际上大党、老党的教训基础上发出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强音,从而提醒全党同志:一定要牢记并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国际意义;全党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好,从而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深刻的阐述。他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从已经查处的案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来看,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7]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清晰判断,它将时刻警醒着全党同志:当前我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和复杂,绝不能掉以轻心,而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与态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然党和国家把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清醒地认识到了腐败现象的严重后果,表明了他对国家和党前途命运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更是他坚定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态度的强烈回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三年多时间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胜利,得益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定决心、反腐败的非凡勇气和有腐必反的坚决态度。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深入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正是在这种坚定决心和明确坚决的指引下,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效。三年多来,我们查处了100多名副部级高级领导干部,涉及全国所有的省市区和军队各部、兵种和军区。党风有了明显的好转,腐败也得到了初步的遏制,腐败行为有了很大的收敛,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好现象。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态度的最有力证明。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难点、重点和关键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能否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能否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难点、重点和关键点。

(一)难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难在持之以恒,直至彻底根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环境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群众痛恨的顽症。要以反“四风”为突破口,逐步根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环境。

1.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首先是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央八项规定只是一个开始,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既表明中央抓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解决“四风”问题的决心和态度,也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突破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纷纷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各地各部门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督促与检查,从而使每个党员干部把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事实证明,这种从上而下,领导带头,各级党员干部跟进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方法,示范效应显著,实际效果突出,从而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更加端正,带动社风民风明显改善。

2.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作风建设要从领导干部抓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到。因为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四风”得到了明显的遏制。但是,我们必须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形衣”的变异“四风”,严密防止“四风”反弹。这就要求全党同志务必以“三严三实”为根本遵循,必须时刻牢记“三严三实”,改进作风,务实工作,通过持之以恒、弛而不息地抓作风、反“四风”,决不能搞成“一阵风”,从而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给人民群众起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重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

1.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自担任总书记以来,习近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党委主体责任问题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他强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9]“主要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10]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从而为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领导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主体责任。

2.明晰了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这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指明具体的工作方向。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把惩治腐败作为最重要职责,更好地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三)关键点:加快纪检法规制度创新,推进党的纪检机制改革

只有加快纪检法规制度创新和推进党的纪检机制改革,才能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点。

1.加快纪检法规制度创新。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充分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加快法规制度的创新,才能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纪检法规制度创新,要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第一,要从宏观角度总体规划,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又要体现党章的原则和精神,注重提升党内法规制度的整体效应。第二,要从系统性角度出发,注重党内法规制度的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提升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科学化水平。第三,要从实用性角度出发,明确主体责任、奖惩严明、操作性强,确保好执行、好监督、好检查、好问责,提升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

2.切实推进党的纪检机制改革。如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因而,要切实推进党的纪检机制改革。十八大以来,党的纪检机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持续不断地推进。第一,改革纪检机构设置,强化纪检机关“三转”。据统计,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机构在大幅度减少,执纪机构和力量则大大加强。纪检监察明确职责定位,聚焦纪检中心任务,强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第二,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党委强化责任担当、扛上主体责任和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第三,擦亮“巡视”利剑,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三年多来,从中央到地方,加强了巡视密度和深度,完善巡视方式方法,对于腐败问题起到很强的震慑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增添强大推动力。

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推进纪检法规制度创新和纪检监察机制改革,才能顺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任务,以达到“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的良好局面,从而最终实现我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目标。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式方法

要以什么方式方法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才能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切实打牢思想道德防线

认真学习、阅读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领导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要应做到以下3点。

1.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11]“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12]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才能心胸宽阔,眼界宽广,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在顺境中不毛糙不骄傲,在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实际工作和平时生活中矢志不渝地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当前,之所以会出现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贪污腐败,最终都归结于他们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发生了偏差,使其不认为腐败是一件可耻的事,表现为贪污腐败,思想消极,金钱至上、权钱交易等等。因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才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女的诱惑,从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德和廉洁操守,真正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党员领导干部唯有从各个方面从严要求自己,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把清风正气积聚起来,使党员队伍的精气神昂扬起来,以“严”与“实”的过硬作风,担当起“四个全面”的历史重任,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必须先自己做到做好。禁止群众做的事情,自己必须坚决不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思想道德底线。

(二)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中国共产党“打江山、治天下”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正是深刻认识到严明的纪律对于我们这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政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纪律问题做了多次强调和论述。例如,2013年1月22日,他在《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讲话中强调了严明的纪律对于一个政党的特殊含义,他尤其特意提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基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正是在这些重要论述的指引下,我党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的最新制度成果。它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也将对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用《条例》对党组织和党员加以纪律约束,使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和“金箍棒”。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方法。

(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结合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败措施。当前,腐败现象还未得到根本遏制,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所以,一定要通过加大反腐败的治标力度,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从而为反腐败的治本赢得时间。三年多来,超过10万名干部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处理。更为严格的是,只要是有腐败行为,上至中央政治局常委,下至普通公务员,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充分体现了“反腐没有底线,反腐没有豁免,打虎没有禁区”。正是这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的治标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而初步实现了“不敢腐”的目标,为反腐败斗争的治本赢得了时间,也为实现“不能腐,不想腐”的长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充分利用好巡视这把“利剑”

巡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最主要手段。正是通过巡视这种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十八大后的短短几年时间里,落马的腐败官员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巡视发现其腐败线索,并最终被查处的。这种铁的事实证明:巡视确实是反腐的“利剑”,成效非常明显。基于此,巡视工作也不断走向深入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对完善巡视工作作出明确指示:要切实运用好巡视成果,发挥巡视震慑、遏制作用,进一步拓展巡视监督内容,创新巡视形式,加强巡视的组织领导等等。

为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1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规定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它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出发,从制度层面上细化党章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进一步强化巡视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发挥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也必将促进巡视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党内监督机关更好地发挥巡视这把党内监督“利剑”的作用,从而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1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核心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执行力,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之举,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只有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各种制度,才能更好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更稳定,更长远,最终才能让党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也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而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不断用制度来巩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成果,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统计,三年多来,我党共制定出台了36件党内法规,编制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开展党内法规清理工作,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得到长足发展,而且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党委督查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党内法规执行检查的常态化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武器。

参考文献:

[1][2][3][4][5][6][7][8][9][10][11][12][13]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3、5、3、5、3、5、25、55、56、57、137、137、125.

责任编辑:刘建文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994(2016)01-0099-05

收稿日期:2016-01-08

作者简介:杨徽财(1975-),男,江西兴国人,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本文系福建省2015年社科规划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研究》(FJ2015B0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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