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应用探索

2016-02-11 23:32吴俊英
质量技术监督研究 2016年4期
关键词:特种设备监察机构

吴俊英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 福州 350008)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应用探索

吴俊英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 福州 350008)

伴随特种设备数量急剧增加、小微企业增多、履行主体责任不够等方面的影响,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因此开展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应用探索研究十分必要。文中主要对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现状和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重点,明确检验管理的执行路径,为我国特种设备检验管理提供参考。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重点

1 引言

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国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急剧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高达1100多万台,同比增长6.14%,作为特种设备主力军的电梯同比增长18.37%。但同时,受经济下行影响和部分企业税费、融资、物流、社会保险等成本居高不下,导致小微企业效益下滑、亏损面扩大,企业经营面临倒闭的风险。而特种设备检验作为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在面对快速增长和落实检验难度扩大的双重因素叠加下,需要依据法律法规探索检验管理,进而尽量规避检验人员责任风险。

文中全面论述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现状,并针对国内如何开展特种设备检验管理提出五条合理性建议。

2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现状

2.1目前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方法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

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是依据国家制定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制开展的符合性验证活动。检验管理依据上述相应的规定,结合特种设备监管现状开展系统的、分类的、全过程的管理。检验根据确认方式的不同,分为注重生产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和核查日常管理现有设备状态的定期检验,检验的结果以设备出具检验报告和设备按规定办理状态变更手续作为工作结点。

2.2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安全技术规范相应的要求未能全面履行到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有其使用管理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当一部分锅炉和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是个人,这类单位拥有的特种设备数量较少(基本在5台以下),其中部分还是备用或者季节性使用,需要时立即启用,不需要时设备在原地停用或直接拆除闲置。受经济下行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检验费用对企业来说,由原来的无足轻重变成一项不可回避的巨大费用,使用单位逃避检验的情况不断增多。种种情况导致检验的主体责任较难落实,在使用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设备未按照规范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游离监管范围之外;未按照要求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检验,大部分单位需经由检验机构催检后才勉强申报检验,造成部分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到期后才实施检验;二是设备的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难以落实,尤其是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和季节性使用的锅炉,在检验有效期到期前,经常出现无法联系到使用人或到现场发现设备已不在原地的情况;三是大部分安置房和棚户区使用的电梯未能明确管理单位或者未与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使得检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即使多方努力实施检验,检验结论也多为不合格;四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检验时发现持证人员已离开原聘用单位,现有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甚至个别企业为了避免被发现此类情况,企业负责人到考试机构取证,却聘请未持证的人员开展现场作业,检验发现人证不符;五是设备检验不合格长期未整改或是整改拖延严重,导致特种设备携安全隐患持续运行,危及人身安全[2]。

(2)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处理未能找到有效可行的依据。特种设备检验的结果主要是检验报告,检验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检验后,根据规定出具检验报告。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不具备使用价值或不需要继续使用时,需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状态变更手续,交回使用登记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检验机构依据以上规则落实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为了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今后检验的有效性,检验人员在落实设备检验的时候,发现设备状态不是在用,都需要求使用单位填写状态变更申请表并变更检验平台数据库的设备状态。但是检验机构在落实设备检验时,往往发现现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只对正常情况进行规定,部分异常情况的处理无据可依,主要表现为:一是依据《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2015年第5号)第十二条规定[3],检验机构要上报的范围是“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且超期未整改的或复检不合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倒闭或停产,未按照要求办理特种设备状态变更报备手续,不属于上报单位但也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情况由谁处理状态实际变更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是特种设备施工过程中,出现设备实际未完成制造出厂(甚至拖到几年后设备才出厂),而施工单位却提前进行安装告知,告知信息与实际到货设备不一致;三是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存在纠纷或项目资金紧张工程中途停摆,设备基本完成现场安装,但由于现场电源未配备无法进行运行试验,自检报告或竣工资料长期拖延不提供或资料错误太多反复回退且整改时间太长,检验报告依据现有技术规范的要求,无法按照正常流程出具,监管机构也只能在设备违法投入使用后才能介入调查处理,无形中增加检验人员的责任风险。

(3)特种设备的监管配备力量不足难以全面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导致企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根据《质检总局关于2014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情况的通报》中的数据,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平均以1:658的比例监管特种设备,不考虑地域、设备分散、日常事务等因素,每个监察人员每天必须现场监察2.5台特种设备,才能实现所有设备全年监察全覆盖。虽未要求监察人员必须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但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的重点单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整治、检验机构发现报送的重大问题和投诉举报反映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繁重,一一对提供的所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则存在较大难度。另外,主体责任意识得不到强化,违法设备责任归属也要消耗大量的精力识别,监察机构人机配比严重不足日渐明显,违法行为无法根除且长期存在。

3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应用探索

3.1基本思路

所谓的检验管理是以尽检验人员所能,履行完检验职责为前提。一是按照要求出具完检验报告,落实整改情况,出具复检合格的检验报告;二是落实检验发现设备,在用但不具备检验条件或未完成整改带病运行的,及时上报监察机构;三是设备实际状态变更未履行报备程序的或项目运行异常的,明确检验人员工作落实的标准和要求,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合理规避检验人员责任风险。

3.2主要管理手段

(1)制定检验须知,加强检验知识宣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虽然《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大大推进特种设备监管法制进程,相关的法规规范也提出了强制要求[4],但对于大部分使用单位对检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特种设备检验缴费和检验前的准备仍是检验联系的重点。简单易懂且高效规范能将检验相关知识让使用单位接受,首先要站在使用单位的立场,分析需要掌握的信息量,例如识别设备检验有效日期、申报检验的方式、初步计算检验收费、检验前准备工作的要点、检验问题整改的基本方法、发生故障基本应对方法等。在此基础上,制定检验须知,结合检验现场或者专项的宣传活动,不断向使用单位宣传、灌输正确检验理念,营造浓厚的特种设备检验氛围,促进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制造外部压力倒逼使用单位逐步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检验发现重大问题上报和落实处理工作。虽然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或是设备状态变更不再需要实施检验,但实际落实过程中经常发现设备在用不能实施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情况,还有部分设备出现非法移装或私自改装等需要先行查处后实施检验的情况,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经检验机构督促后仍不进行整改的,要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2015年第5号)第十二条规定,上报设备所在地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或约谈等形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进行查处直至进行检验或者状态变更。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起者是检验机构,经督促落实,在用设备违法事实仍未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因检验机构内部需要落实确认,上报需要审核确认等环节,上报周期为一周为宜(五个工作日),而监察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必要时发出监察指令书,经使用单位反馈确认已实施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同时反馈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检验机构确认整改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或告知监察机构检验结果,监察人员根据检验报告信息记录处理,闭环处理结果。

(3)细化异常情况的管理措施,提高检验人员识别能力,规避检验人员责任风险。针对法规规范未细化的要求,一方面可以积极向上级机构请示协调解决,一方面以规避现场检验人员责任风险为前提,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化措施和落实标准。现场检验人员依照落实,从而既解决棘手的长期困扰管理的问题,也能有效规避检验人员的责任风险。针对监检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一是对违背《特种设备安全法》本意的告知后半年以上经与施工单位确认设备未到现场的,不利于开展监检和现场监察的假象告知,监察机构可自行作废告知,待设备到现场时,再提前进行告知;二是已介入现场监检,但因项目搁浅停工,不具备条件进行验收的,要正式开具项目中止监检通知书,告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检验机构已暂停监督检验工作,未进行正常申报前,项目出现的问题与监检机构无关,从而规避检验机构和人员牵扯到不必要的纠纷中。若项目符合条件继续施工,可再次提出申请,检验机构按照检规进一步实施监检。针对定检过程中存在的设备状态落实无人承担定检任务无法终结的情况,应该明确由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不该由其他方承担。随着政府扶持鼓励的微小企业增多,意识不到位导致的不按规范提交变更申请的情况还会更多,面对纷繁复杂的检验环境,如何有效地识别检验资源,已是检验机构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实现检验有效管理,建议检验人员在实施检验时,应对没有申请的单位的特种设备状态进行落实,对能落实到管理机构的单位,可以采信第三方确认信息,例如街道管理部门、监察机构现场人员、投资区管委会或办公室提供的证明或者签名;对落实管理机构有难度的单位,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检验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拍照确认,经管理人员审核后,可对设备状态进行变更。除细化管理方法外,检验人员识别异常情况的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升,防止张冠李戴,将已由单位承担的检验责任风险转嫁到自身,造成一定的追责风险[5]。

(4)协助检验相关方能力提升,建立齐抓共管局面。检验责任落实与检验相关方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不仅是检验机构的检验对象,更是落实检验责任的主要载体,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是特种设备检验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针对检验过程中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提升生产单位的自检能力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可以有效地提升检验管理水平。生产单位能力提升主要集中在自检水平和自检报告的规范化,配合检验的水平普遍提升,现场的检验工作也能高效。而对于可对检验机构实施监管的监察机构,笔者认为更需要寻求更大层面的监管体制,一是特种设备监管体制由垂直管理变为分级管理后,工商、食药监的人员充实到特种设备监管队伍中来(仅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增加近800人),如何尽快培育转岗人员的特种设备监管能力,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培训教育,现场观摩必不可少,但案例解析和示范引导是解决问题的快速方法;二是近年出现问题较多的电梯,光靠质监系统的执法招牌已不能全面解决存在的矛盾,利用安监大平台,联合住建、房管、物业协会、街道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联合解决,逐步理顺使用整改的责任归属,构建和谐的监管环境;三是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人主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协调协作工作规则,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除以上三个方面外,加强检验收费的解释说明,消除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的误解,加大与物价部门的协作力度和宣传,寻求外部环境的理解和支持,也能积极推动检验管理的顺利开展。

(5)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考核和落实,全面监管。面对数量庞大的特种设备,靠人工统计管理已成为过去时,信息化管理已成为检验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6,7]。将检验管理的全过程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既能将检验信息和发现问题快速准确的传输,也能掌握检验相关方处理的进展,同时掌握异常情况发生的比例,快速响应解决难题。再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也需要人员来执行,作为检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考核,促进检验人员不断的落实和解决,最终实现特种设备检验全落实,切实履行好检验机构的职责。而针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现象,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探讨,制定出接地气的管理措施,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引导和管理,实现检验管理的持续优化和完善。

4 结论

(1)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安全技术规范相应的要求未能全面履行到位;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处理未能找到有效可行的依据;特种设备的监管配备力量不足难以全面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导致企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三个方面详细展开分析当前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存在的问题;

(2)从制定检验须知,加强检验知识宣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检验发现重大问题上报和落实处理工作;细化异常情况的管理措施,提高检验人员识别能力,规避检验人员责任风险;协助检验相关方能力提升,建立齐抓共管局面;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考核和落实,全面监管五大手段全面探讨如何加强特种设备检验管理。

[1]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S].2009,1-20.

[2]李晓伟,王囡囡.探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安全管理[J].科技风;2014(03):212-214.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规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S], 2015: 1-15.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M].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 1-35.

[5]张浩.浅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J].四川建材,2008(2):262-264.

[6]吴娟.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D],天津大学,2012. [7]张勇.唐山市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山东大学,2014.

Applic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Inspection Management for Special Equipment

WU Jun-Ying
(Fujia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Fuzhou 350008, Fujian, China)

With the sharp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special equipment and small & micro enterprises which fulfilling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being not enough, the process i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meets new situ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carry out research of the applic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inspection management for special equipment. This article mainly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i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The main issues and implementation path of inspection management for special equipment are propose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special equipment in our country.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y; Management; Priorities

2016-06-23

吴俊英, 女,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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