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运麟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9)
给土耳其社会主义研究会基姆博士的信
——布尔什维克党和中国共产党处理党内分歧问题的经验和教训
聂运麟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内部关系的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政治派别间的分歧最初处于理论与策略层面,但由于没有处理好,这些分歧最后发展成为严重的政治路线的争论,对俄国社会主义进程也有消极影响。造成这一结局的双方都负有一定的责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处理党内不同意见或不同路线分歧的做法中吸取有益借鉴。
【关键词】社会主义政党;党内关系;党内分歧;布尔什维克
如何处理好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内部派系之间的关系,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没有完满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苏东剧变以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面临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当今,不少国家的共产党由于种种原因分裂成为两个以上的共产党,个别国家甚至分裂成为5个或6个共产党的组织。由此可见,如何实现一个国家内部共产主义运动的团结与合作,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现应土耳其社会主义研究会基姆博士之约,就布尔什维克党和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有关党内派系关系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 布尔什维克同孟什维克在政治、理论与策略上的分歧
当今的世界各国共产党,最初是以布尔什维克党为榜样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谈到共产党内部的派系关系,不能不谈到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作为社会主义革命政党内两个派别之间的关系。1903年至1918年间,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由于理论与策略上的分歧,发展成为政治路线的分歧,最后走向彻底决裂。
1.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创立时期两派在建立什么样政党问题上的分歧
1903年7-8月间召开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会议,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分裂成为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政治派别。当初,两大派别的主要分歧在建设什么样的党的问题上。孟什维克认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应该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为榜样建党;而布尔什维克则主张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
2.1905年革命时期在革命领导权问题上的分歧
1905年革命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实现团结和统一,以便带领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进行反对沙皇专制制度的斗争。1906年4-5月间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两派的统一代表大会,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政治派别都为实现组织上的统一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但最后还是未能实现真正的统一,两派仍然坚持各自的理论观点,各有其独立的组织,各按自己的理论与策略行事。
1905—1907年俄国革命期间,两派的分歧主要在革命的领导权问题上。布尔什维克认为,1905年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工人阶级是革命的主力军和领导者,农民则是革命可靠的同盟军。在革命第一阶段,应为争取建立民主共和国而斗争,实现工农民主专政,同时要考虑到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孟什维克则认为,已经开始的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其任务是消灭农奴制残余,为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创造条件。无产阶级只是革命运动的倡导者,将担任斗争的主要重担,但不应追求领导权,不应追求接管沙皇政府的权力,只限于起极端反对派的作用。孟什维克还认为,农民不仅有革命性,还有反动性。因此,不能同农民建立巩固的联盟,更不可能与之建立联合专政。
由此可见,由对1905年俄国革命的性质和任务上的分歧,最终发展到对革命领导权问题上的严重分歧,这就导致1905年革命中两条不同的政治路线的较量。
3.革命低潮时期关于取消党还是坚持革命的分歧
1905—1907年革命失败后,革命转入低潮。孟什维克对革命的前途悲观失望,采取了取消主义立场,主张取消革命的秘密政党,并力图使自己靠拢资产阶级政党。布尔什维克党则认为当前革命的基本任务一个也没有解决,坚信革命高潮一定会重新到来,并努力从思想、政治和组织上作好准备,以便迎接新的革命高潮。
4.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分歧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布尔什维克党采取了反对帝国主义战争的革命立场,提出“让本国政府在战争中失败”的口号。因此成千上万的布尔什维克被沙皇政府逮捕和流放。孟什维克内部则分裂为两派,普列汉诺夫等是狂热的护国主义者,主张保卫祖国。马尔托夫是孟什维克国际主义派的领袖,但他们大部分流亡国外。
1914年7月底,在杜马讨论批准军事预算时,布尔什维克同孟什维克的议会党团采取了共同行动,发表了谴责帝国主义战争的宣言,为表示抗议还一起退出议会大厅。然而,这是两个议会党团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采取的共同行动。
在布尔什维克党因采取反战立场而组织遭受破坏的情况下,孟什维克因采取护国主义的立场而受到沙皇政府的保护,因此比较活跃,力量也有所发展。1914年11月,布尔什维克在杜马的代表被逮捕,孟什维克的杜马党团成为俄国无产阶级在国家杜马的唯一代表。
5.1917年二月革命后在政权问题上的分歧
1917年二月革命以后,俄国形成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一个是拥有实际力量的彼得堡工兵代表苏维埃;一个是立宪民主党人把持的资产阶级临时政府。
孟什维克在工兵代表苏维埃中占主导地位,在36名执行委员中有14名孟什维克,并担任苏维埃主席和副主席的职位。这主要是因为孟什维克在战争期间能够公开进行活动,特别是他们有杜马党团这样重要的合法据点。而布什维克却处在地下状态,没有这些条件。
在苏维埃中,社会革命党也有不小势力。除克伦斯基担任彼得格勒苏维埃副主席外,还有另外的三个人担任彼得格勒苏维埃执委会成员。革命改变了社会革命党的地位,它从一个秘密的被迫害的小党,变成为执政党之一。社会革命党既拥护临时政府,又拥护苏维埃。
孟什维克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俄国只有一个任务:在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所有进步力量实现广泛联合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而不是走向社会主义。用普列汉诺夫的话说:“俄国历史还没有准备好可以烙出社会主义之饼的面粉。”由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采取了妥协主义的立场,政权落到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手中。而孟什维克在政府的15个部长中只得到两个不重要的席位。
二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走出地下状态,当时只有2.4万人,集中在大的城市。到4月底发展到10万党员。此时,它获得了直接走向工农群众的有利条件,并取得重大成就。但是,布尔什维克的目标是建立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因而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存在着原则的分歧。1917年4月3日,列宁回到俄国,4日发表了著名的“四月提纲”,指出:“俄国当前形势的特点是从革命的第一阶段向革命的第二阶段过渡,第一阶段由于无产阶级的觉悟和组织程度不够,政权落到了资产阶级手中,第二阶段则应当使政权转到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手中。”[1]14“四月提纲”为俄国革命指明了方向。列宁还根据国内阶级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提出“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这是当时唯一可行的革命道路。
6.十月革命后的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
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俄国各种政治党派的关系再一次面临考验。为了分化敌对的力量,布尔什维克决定向从前的政敌做出让步。只要他们改变对苏维埃的态度,他们就可以合法存在。孟什维克首先接受了这个条件,承认十月革命的必然性,声言反对外国武装干涉,拥护苏维埃。社会革命党的领导人中有不少人反对同布尔什维克和解,只有左派社会革命党人采取了合作的立场。
然而,后来事态的发展使合作走向了反面:(1)在重大政策问题上,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持坚决反对的态度,他们反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反对与德国缔结布列斯特和约等;(2)1918年夏天,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中的某些人在雷宾斯克、雅罗斯拉夫、穆罗姆等地组织了武装暴动。1918年8月30日,社会革命党人卡普兰开枪打伤列宁。尽管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中央证明自己没有参与这些活动,并将有关人员开除出党,但并未改变布尔什维克对他们的态度。(3)有些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的基础组织,没有同苏维埃政权和布尔什维克采取和解的态度,在高尔察克被击溃以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的基层组织曾经试图在西伯利亚和远东某些地区建立由自己控制的行政机关。
所有这一切都导致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与布尔什维克合作关系的破裂。最后孟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全都被逐出苏维埃政权机关。
二、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派系斗争的几点看法
第一,应该说,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政治派别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在第一次俄国革命期间,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为鼓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同专制制度进行斗争,为促进俄国政治生活民主化和无产阶级组织形式的发展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第二,普列汉诺夫、列宁、马尔托夫等革命活动家在国外流亡多年,第二国际政党的传统以及西欧社会的环境,不能不对他们的思想产生影响。普列汉诺夫、马尔托夫往往是根据欧洲的情况来考虑俄国的问题,而列宁对帝国主义时代,对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有更深刻的了解,它能够根据时代特征和俄国的实际情况来思考俄国的革命问题,因而他制定的理论和策略也更符合俄国的实际。
第三,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政治派别之间的分歧最初属于理论与策略的分歧,且在基层组织中表现得并不十分明显。但由于没有处理好这些分歧,从而使一般理论与策略的分歧,最后发展成为严重的政治路线的分歧,影响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战斗力,对俄国社会主义进程也有消极影响。造成这一结局的双方都负有一定的责任。在十月革命后双方已经达成妥协,并形成合作的局面且又存在一定矛盾和分歧的情况下,作为执政的布尔什维克党在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方面也负有自己的责任。其一是布尔什维克没有考虑孟什维克反对意见中的合理的正确的方面,例如孟什维克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批评,(顺便说说,十月革命前,在对待第一届杜马的问题上,孟什维克采取半抵制的策略也是正确的,列宁后来也承认布尔什维克采取抵制策略是错误的);其二是布尔什维克没有把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个人或少部分人与孟什维克党的整个派别组织区分开来,最后把孟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统统作为反革命派别处理掉了。这就没有做到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没有做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没有做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共同完成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
第四,严峻的国际和国内局势对党派之间的斗争也产生了消极影响,这种局势不是使人冷静,而是使人激动,并促使斗争中的两派都采取不妥协的态度,而不是和解的态度。
第五,布尔什维克之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斗争的胜利,主要是依靠自己理论与策略的正确,依靠自己严密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坚强的战斗力,以及同群众的紧密联系,这使其在众多政党中脱颖而出,最终建立起了一党执政的政权。
三、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原则
什么是处理一个国家共产主义政党内部派系关系的正确原则?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处理类似问题的具体做法中吸取有益的借鉴。
1.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党内斗争问题上也有过错误,这主要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第三次左倾路线统治时期,以王明为首的党中央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办法,给党和中国革命造成严重危害。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吸取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党内的不同意见或不同路线的分歧,采取的做法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在党内予以解决,而不是采取组织分裂的办法。例如我们党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陈独秀的右倾路线,出现过瞿秋白、李立三、王明的三次左倾路线。这些错误路线出现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采取了坚决反对的立场。但是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错误路线却在党中央获得了多数人的支持。此时少数站在正确立场上的领导人和党员从党的利益出发,遵守党的纪律,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帮助党尽量减少错误路线所带来的损失。经过一段时间的革命实践,有时是付出惨痛的代价以后,党的大多数同志终于认识到错误路线的危害,最后通过正常的组织原则和程序,撤换了执行错误路线的领导,选举出新的领导集体,使党重新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
对于少数犯路线错误的领导人,包括搞另立山头的人(如张国焘),党也要对其做认真的思想工作,并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使其认识自己的错误,更主要的是争取受其影响的干部和群众,使其重新回到党的正确路线上来。
对犯错误的领导及其影响下的同志,不是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办法,而是给予适当的工作安排和生活出路,并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教育,从而使全党在正确思想和路线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并使党不断发展壮大。当然,犯错误的领导人和党员有违反党纪国法的,就要受到党的纪律的处分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2.谈到处理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共产主义政党之间的关系问题,则与处理党内派别问题有原则的区别。它已经不再是党内的关系,而是一个独立的政党与另一个独立政党的关系,因此必须采取另外的原则和方法。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其它国家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关系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国外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的关系时,遵循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2]43。其中,“独立自主”原则是建立新型党际关系的基础;“完全平等”原则是建立新型党际关系的关键;“互相尊重”原则是建立新型党际关系的前提;“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是发展新型党际关系的保证。这一原则对一个国家内的多个共产党之间的交往也是适用的。
3.然而,要实现一个国家内部共产主义政党之间的团结和统一,仅仅遵循上述四项基本原则显然还不够,还需要加上一个“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产生矛盾和分歧时,由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首先提出来的,它是处理党际关系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矛盾和分歧的重要方法和原则。因为即使在一国范围内的各个共产党和工人党,也都是独立自主的,都享有完全的主权和平等的权利,因此,在他们的关系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行不通的。共产党和工人党在党际交往中要消除分歧、形成共识,并作出共同的决定,甚至要达到组织上的统一,除了民主协商以外,没有其他可行的途径和办法。
所谓“协商一致”,就是进行双边的,或多边的共产党和工人党之间的意见交换,并形成和表达基本共识。“协商一致”的过程,既包括会议召开前的协商,也包括会议进行中的协商,还包括会议闭幕后的协商。协商一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协商一致”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各个共产党和工人党通过协商而化解各种分歧和矛盾,最终能够达成基本共识。二是民主协商后,一部分分歧和矛盾仍然没有化解,甚至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无法形成基本的共识。此时,就应该将取得一致的内容肯定下来、记录下来,并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开发表;而将存在分歧的问题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来解决,有些问题则要由社会实践、由历史作出最后的结论。虽然这后一种结果并不能令人满意,但参与协商的各个共产党也不会因某些分歧和矛盾的存在而严重损害彼此之间的关系,毕竟共同利益的分量要远远大于某些分歧的分量。这样,就能够在整体上保持社会主义运动内部的团结与合作,这也是“协商一致”原则的巨大优越性之所在。
“协商一致”要取得成功,与会的共产党和工人党都应该对自身有一定的约束,使彼此之间形成民主协商的基本条件:(1)参与协商一致的各政党都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原则,这是协商一致的基础。(2)参与协商一致的政党应具有责任意识(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尊重意识(对其他兄弟党)、包容意识(对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妥协意识(对非原则问题)。这是保证民主协商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3)协商一致要充分发扬民主,使每个参与协商一致的政党享有自由表达意志的权利;同时也有倾听其他政党自由表达意志的义务,并考虑与自己相反的观点。(4)协商一致要求各方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求同存异,求同尊异,聚同化异,通过民主协商取得基本的共识,最终形成为一种合力,促进共产党和工人党之间的团结与合作。 恩格斯曾经指出:“工人运动的最近目标就是由工人阶级自己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如果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一致的,在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应采取的斗争手段和斗争方法上的不同意见,就不大可能使诚实的人们之间发生原则上的分歧,只要他们都有理智的话。”[3]652
我们也应对共产主义运动内部的不同意见和分歧采取“诚实”而“理智”的态度,来加强共产主义运动内部的团结、合作和统一。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
[5]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从马克思主义诞生到十月革命)[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6]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从十月革命到社会主义阵营形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
[7]李永全.俄国政党史[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8]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审定,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曹祖明】
A Letter to Dr. Kim of the Turkish Society of Socialism— On the experience and Lessons from the Bolsheviks and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Approaching Intra-Party Disagreements
NIE Yunlin
(Research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 Wuchang, Wuhan 430079)
Abstract:For Marxist workers’ parties, how to deal with the internal relations has remained a salient problem in the world socialist movement as well as a historic issue. The initial division between the Bolsheviks and Mensheviks in theory and strategy led to serious dispute in political line, to a great extent, due to improper approaches, which consequently made a negative impact on Russia’s socialist progress, for which both of the two factions were responsible. Therefore, it is advisable for socialist political parties to draw on the experienc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approaching internal disagreements in views or lines so as to handle intra-party relations properly.
Key Words:socialist party; intra-party relations; intra-party disagreement or divergence; Bolshevik
【中图分类号】D181/D26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码号】1674—0351(2016)02—0028—0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世界社会主义主要流派的历史演进研究”(13JZD0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共产党和工人党国际会议的性质、功能及历史作用研究”(13BKS060)、高校自主科研项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年鉴”(ccnu15z02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聂运麟,华中师范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政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世界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收稿日期】2016-01-21
【注】2015年9月,华中师范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政党研究中心主任聂运麟教授接到土耳其社会主义研究会负责人基姆博士的来信,信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是:“1912年至1917年间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之间存在何种关系?马克思主义政党处理内部派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本文是聂运麟教授对基姆博士来信的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