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际同
02潍坊市抓好“五个结合”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
武际同
2015年,根据民政部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临时救助暨“救急难”试点的部署,潍坊市筛选确定了民政工作基础较好的高密、诸城、寿光为试点单位。工作中,着力抓好“五个结合”,为全面推开实施提供经验做法。
政策普及与主动发现相结合。一是加强宣传,普及政策。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宣传社会“救急难”政策,介绍申请救助条件、申请办法及相关程序等内容,强化舆论引导,切实实现政策公开、机会公平、救助公正。二是构建网格,主动发现。依托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让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员或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等承包网格化责任片区,形成需救助常住居民的发现机制;依托公安、城管、环卫、运管、救助管理等机构,落实一线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形成及时需救助流动人员的发现机制;依托专业社会工作者、慈善机构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队伍,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
窗口救助与热线救助相结合。一是基层设点,方便群众。各镇(街)政务大厅或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设立“救急难”求助申请综合受理窗口,建立“一门受理”,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社会组织“联合办理”的“大救助”工作制度,健全“首问负责制”。公开窗口工作职责,完善办理、分办、代办和转办机制,明确服务流程和时限。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的基础上,实现救助责任、救助内容、救助程序、救助时限、救助方式、救助标准“六个规范”。二是设立热线,畅通渠道。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现有“我要找民政”网站和“12349”社会救助热线等多种渠道,畅通困难群众“急难”情况报告和求助申请急难的“绿色通道”,实现窗口救助和热线救助有机结合,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群众“救急难”工作机制。
救灾储备与机制创新相结合。一是完善储备,应对灾害。各试点单位在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应急储备与社会力量储备“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增加储备物资数量和品种;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灾情核查、报送、响应及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强救灾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配合默契、结构合理、人员充足的军警民救灾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创新机制,拓宽渠道。2015年,潍坊市在寿光等市(县)同步开展了“民生综合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多层次分担灾害风险机制,2016年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实施。这一制度发挥社会保险市场配置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逐步形成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灾害应急救助新机制。
政府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相结合。一是医疗基金,保障急救。各试点单位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财政预算资金与一定比例的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统一使用,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照必要的规定程序,对急需救治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二是生命第一,急重优先。公立医疗机构依据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就医的急重危伤病人员,简化救治手续或先实施抢救性治疗再补办相关手续。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信息共享与分类救助相结合。一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目前,潍坊市由民政局牵头,公安、财政等18部门联合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并签署信息共享有关协议。各试点单位率先建立相应信息核对制度,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当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核对工作体制机制。二是分工协作,精准救助。各救助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救急难”工作职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分类救助。对非抢救性“救急难”的申请者,有关部门通过“核对平台”对其是否符合社会救助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另外,加大执法力度,对骗保者不仅记入有关部门的诚信档案,且要追回救助款物并给予适当处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