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丽
(中共乌苏市委党校新疆乌苏市833000)
乌苏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思考
钱丽
(中共乌苏市委党校新疆乌苏市833000)
[内容提要]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是一次提升和深化,是对民族团结工作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它必将赢来新疆民族团结工作新的发展,必将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新疆乌苏市采取有效措施即:坚持民族团结创建“八进”、坚持依法管理宗教工作、坚持民生建设工程、坚持宣传常态化、坚持脱贫攻坚、坚持推进“嵌入式”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紧密结合的举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推动乌苏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开展,笔者通过调研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一些初步建议。
民族团结进步年措施与成效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自治区领导结合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征,今年3月新疆开启历史上首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这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会进一步夯实新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新疆各地按照《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当地的实践情况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笔者就乌苏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谈谈自己的认识与思考。
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各民族团结和谐,各民族心心相连,各民族共同努力,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党中央一直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关心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时对民族地区的发展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策略,尤其在加强民族团结方面采取的措施更多,效果更明显。今年,新疆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升格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由“月”到“年”的变化,由浅入深的教育,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是一次提升和深化,是对民族团结工作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它必将迎来新疆民族团结工作新的发展,必将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新疆乌苏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县市,全市居住着哈萨克族、汉族、维吾尔族、回族、蒙古族等各族群众,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把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把民族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点之一。全市上下牢记“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各族群众互帮互助,呈现了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今年,市委市政府以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自治区、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会议精神,尤其是张春贤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个时期一项重点加以推进。
(一)坚持民族团结创建“八进”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紧密结合
在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中,以民族团结创建“八进”工作为抓手,印发“八进”工作考核细则,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创建工作开展,提升民族工作水平。例如: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创造了覆盖全市城乡、边远牧区的浓郁创建氛围,充分发动全市各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活动,自觉加强民族团结的积极性。再如,地、市、乡三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已网络化覆盖辐射全市,建立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5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好村(居)民、好家庭、好巷道、好楼栋、好小区创建率均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八进”工程,全市各族群众民族团结意识明显增强。
(二)坚持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紧密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强调,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由此可见,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工作和宗教工作是紧密相连,相互促进和影响的。市民宗、统战部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首先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宣传,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国法与教法、公民与教民的关系。第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做进一步修订完善,杜绝出现与宗教政策法规不一致的内容。第三,加强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爱国宗教人士培养机制,重点加快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年轻宗教人士的带培。第四,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科普书屋”建设力度。第五,为伊斯兰教协会调剂解决事业编制,提高宗教人士生活补贴费等。
(三)坚持民生建设工程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紧密结合
改善民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通过建设安居富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严格落实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生活补贴,特困人员供养等制度,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过城乡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师资力量的增加,双语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促进双语教学推进与发展。
(四)坚持宣传常态化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紧密结合
在宣传教育方面以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以月促年,实现宣传常态化。在宣传方式上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专栏、墙报、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营造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浓厚氛围,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到人、管用、有效”。
(五)坚持脱贫攻坚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紧密结合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新疆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乌苏市虽然不是贫困县市,但仍有451户、1165名贫困人口。乌苏市积极开展精准摸底工作,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现状,帮助查找致贫原因,理清脱贫思路,找准发展路子,按照“五个一批”精准分类,制定“一人一策、一户一法”精准脱贫措施。
1.市财政出资200万元建立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困难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出资100万元建立贫困子女助学基金,把“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和“教育帮扶脱贫一批”措施落实到实处。
2.举办了全疆规模最大的精准扶贫对象就业招聘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1150个。目前,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310人,通过外出打工及企业就职,本地从事种养殖业、“一帮一”帮扶及自主就业272人,“就业培训扶贫一批”扎实落实。
(六)坚持推进“嵌入式”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紧密结合
1.积极推进形成心理嵌入。一是大力推进“双语”教育。二是稳步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实行民汉合校、混班教学、混合住宿,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三是开展互学语言活动,强化各族干部互学语言,提升表达能力促进主动交流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居住就业嵌入。一是引导居住嵌入式。把每年投入2000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改为建立1亿元的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安置基金,为居住嵌入式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政策引导就业。市政府和企业联手搭建平台,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就业。三是加强保障就业。建立少数民族就业困难对象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少数民族“4050”人员、低保户、零就业家庭困难等困难群众,制定“一对一”个性化服务方案,实行零距离贴心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3.丰富各民族文化活动,形成文化嵌入。结合当地民族特色举办赛马大会、阿肯弹唱、麦西莱甫、回族美食文化节活动。坚持文艺演出下乡和文化广场活动,实现城乡“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让各族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增进了解,增进感情。
(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关键要有一支政治坚定,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的领导队伍。首先要把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支部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单位,本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第二,结合“两学一做”、“纪律教育年”活动,加大廉政和纪律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第三,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干部考核挂钩,提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投入创建活动的热情中。
(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任用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要注重针对性和培养方法,加强教育和培训。通过“引进来,派出去”的方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异地挂职锻炼,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自身素质和能力。同时还要创造机会让干部深入基层,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第三,在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要根据政策制定长远计划,结合少数民族干部在本地的声望,号召力,与群众沟通的能力等优势和特点选聘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与此同时还要信任他们,尊重他们,帮助他们共同为当地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强化宗教事务管理,重点是农村宗教事务管理
1.统一思想认识,让领导干部,党员认识到管理好宗教事务对促进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对一些重点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做到包干到人。发挥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模范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物,正确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2.加强统战、民族宗教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重视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的作用,充分激励和发挥其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统战、民族、宗教等职能部门要把握新形势,掌握新政策,研究新问题,对当地的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管理互补,统分协调,共同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3.重点强化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强化基层干部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培养一批在工作中敢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基层干部。提高宗教人士学识和政治素养,加大宗教人士培训力度;规范讲经解经水平,加强对教民的管理,关心信教群众的生活,依法维护他们的利益。建议有条件的基层组织增设宗教管理专职干部。
(四)积极引导帮助少数民族妇女就业
改善新疆妇女就业,特别是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就业,不仅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更是增进妇女收入,推进新疆现代文化引领的必然环节。针对当地少数民族妇女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发挥妇联、工会的作用,积极引导帮助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再创业。例如,通过发挥少数民族妇女特有的手工艺,厨艺等拓宽就业渠道,并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
(五)继续围绕民生促团结,让百姓得到实惠
重视和保障改善民生,通过多种途径,发展特色经济提高群众收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解决群众在医疗卫生、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二、三产业规模,引导企业尽可能吸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改善农牧区定居环境,促进各民族大杂居、共融发展。
(六)加强翻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大本市现有翻译人才的培训力度,解决翻译人才短缺和少数民族语言宣传资料偏少的问题。
(七)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民族常识,民族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教育要分对象层次,针对中小学生,大学生,领导干部,党员,一般群众,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等不同群体的特殊性,侧重不同的教育内容和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优秀干部、优秀党员,先进人物的典型案例,发挥基层宣讲员、少数民族大学生村官的作用,采用通俗的语言进行宣传教育。回归传统宣传手段,让农村的大喇叭定时响起,让民族政策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马炜泽]
1、《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读本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4、王怀超靳薇胡岩等著《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理论与实践》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7月第一版第34-35页,37-42页,51-52页。
5、《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二期32-35页
6、《乌苏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3月
《乌苏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汇报》2016年7月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6287.2016.04.14
F127
A
1674-6287(2016)04-0053-03
2016-08-15
钱丽(1980~)女,汉族,新疆师范大学思想政治专业本科,中共新疆乌苏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政治理论、民族宗教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