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娇夏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委党校,重庆 万盛 400800)
关于大数据推动政府部门社会治理创新问题的思考
田娇夏勇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委党校,重庆万盛400800)
[摘要]大数据从改善政府职能定位不清的状况、缓解政府工作被动与滞后的局面、提高政府部门的社会治理效率及填补政府行为监管的空缺等方面有助于政府部门突破现有社会治理模式的瓶颈,并逐渐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节点。除却形成大数据思维、完善顶层设计、完善法规、统一制度标准以及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组织保障措施外,政府部门应当从加快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计算服务和应用能力建设、加速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的建设等方面入手,实现对社会治理思路、对象、模式和能力等方面的创新。
[关键词]大数据;政府部门;社会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产品的不断演化,网络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计算方式的快速更迭,大数据正迅速并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学界普遍认同的是,大数据与普通数据相比具有“4V”,即大量(Volume)、多样(Variety)、快速(Velocity)以及高价值(Value)[1]的特性,它不仅包括人们过去搜集、存储和分析的数据,更包括从人们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可穿戴式设备所获取的交互式数据及城市道路图像采集设备等自动搜集的观察数据。大数据的核心是预测[2],有效利用大数据将成为部门、组织管理创新的重要节点。
政府部门逐渐意识到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强调了大数据运用的重要性,并明确政府部门应提高运用大数据的能力,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并树立了在未来5—10年逐步实现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发展目标。
政府部门社会治理涉及到的大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等硬件,以数字化(图片、文字、数字等)数据及其运算来表征显示的各种真实关系的社会关系及交往方式。通过大数据进行“镜像化”的模拟,可以使现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有机地融合,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分析和预测,快速、精准地实现对现实社会的治理。
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中政府行为模式的变革已初见端倪,大到卡梅伦政府在深化数据开放运动的基础上提出政府部门要利用大数据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小到不少社区组织已逐渐将大数据运用到社区管理服务的工作创新中。大数据运用于社会治理中已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趋势,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大数据对于突破现有治理模式瓶颈的积极作用上。
(一)运用大数据将改善政府职能定位不清的状况
当前,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常出现越位、缺位及错位并存的现象。在管理对象上职能容易出现“越位”,较多地控制和干预市场活动;在管理范围上职能“缺位”,在维护市场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政府没有充分履行职能;在管理方式上职能“错位”,由于行政管理关系未理顺,多头管理和审批现象较严重。在全面分析地区大数据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地掌握当前各部门各种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如对某一部门各科室的工作开展进度进行数据分析,就可以合理地确定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数量,相较于传统地根据编制人数来安排,显得更加科学合理。因此,大数据治理能够推动政府由直接参与社会活动向共同治理及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方面倾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重点问题上,有助于防止社会治理出现“空档”与“真空”的现象,预防由于社会治理方式不当引起的矛盾。
(二)运用大数据将缓解政府工作被动与滞后的局面
“出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这种处理模式的缺陷不仅在于问题解决滞后、社会损失重大,更在于它只能被动地处理或预防一个或一类问题,而不能对其他类似问题进行有效地处理和预防。将大数据运用于社会治理体系中,可以实现实时分析和智能处理,有效地提高对简单、同质问题的处理效率。如道路图像采集设备可以在第一时间抓拍并将处罚结果传送至交管部门,从而实现交通管理的动态化。同时,对大数据的分析和整理还可以实现对社会行为的预判,如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对事发当时人流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时预见存在人口拥挤、踩踏的风险,就可以提前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悲剧发生。
(三)运用大数据将提高政府部门的社会治理效率
根据本地区政府部门的调研实际,除却主观因素,工作效率不高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年轻同志缺乏工作经验,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业务不熟练等问题;单位小、人手少,存在一人处理多种业务的情况;还有很多工作人员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做着耗时重复的工作,如公共业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每天的主要工作是将各单位上报的人员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数据的汇总与更新。鉴于此,将大数据运用于现有治理模式中,如对繁杂的工作进行数据化整理有助于梳理并形成科学的工作流程,年轻同志可根据工作流程尽快熟悉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同时提高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度,避免出现社区、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的重复统计,将有效降低工作量且避免因统计口径不同出现的数据偏差。此外,将原本碎片化的工作形成网格化的工作管理模式,促进多部门、多环节的协作机制建设,并根据工作流程、工作属性将繁杂的工作进行模块划分,降低人手不足造成的无序性。对于耗时重复的工作可以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度,由公众或其他组织自行完成,如在公共业务厅设立自助业务处理机,由个人持身份识别卡片自助办理相关业务来减少政府部门的工作量。
(四)运用大数据将利于填补政府行为监管的空缺
长久以来,政府作为社会监管主体而鲜有相关部门对其开展有效的监管,这也是政府治理能力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大数据治理模式下,政府行为更多地置于“阳光”下,可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3];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更好地使决策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建立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一)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思路的创新
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手段和方法将有助于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创新,由传统的政府1.0实现向政府2.0、政府3.0的转变。在政府行政管理创新的同时,社会治理的思路由政府1.0模式下的以政府为中心、通过电子公告牌向公众单方向地公布信息,逐渐向政府2.0模式下的强调以公众为中心、推动数据开放,让更多民众参与到新服务形态的开发;再向政府3.0模式下的加强政府的执政能力和透明度,更加积极主动地为每一类甚至是每一位民众提供量身定制的一揽子服务。简言之,大数据时代下,社会治理思路的重点在于建设开放式的、多元的、用户参与的治理,是一种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的治理思路,是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开放发展与共享发展精神的。
(二)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对象的创新
传统的社会治理对象主要是“社会”,即主要集中于对公众行为的治理,分析现象、原因并预测发展趋势。而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对象既有“社会”,又有“治理”,并主要基于“社会”与“治理”中产生的“大数据”,即针对公众和政府行为的数据来分析二者的发展情况。具体来说,既要分析社会行为,即通过网络平台和数据采集系统不同人群产生的各种图片、文字、数字、视频等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的分析来研究其背后所反映的人们情感、行为、动机、目标、价值观等现实而具体的社会情况;又要分析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和主导,在提供社会服务、公共产品、社会保障及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所形成的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4],从中探求政府社会治理的实际水平及其发展趋势,以更有针对性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三)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
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主要基于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的抽样调查方法采集的数据。通过对部分人群和阶层进行研究,来对社会现象进行定性分析,会有较大偶然性与随机性都较大,而缺乏科学性。而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模式则是基于对海量数据的科学运算,因此更具科学性。此外,基于大数据平台技术,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社会众包及社会外包等一系列的社会治理组织模式来变革政府治理的组织架构,将传统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向社会协作来转型。因此,大数据给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是促进了社会治理模式从被动性、滞后性向主动性、预见性转型;二是促进了社会治理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三是促进了社会治理模式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型;四是促进了社会治理模式从单一性向协同共享性转型。
(四)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的创新
社会治理能力主要体现在政府决策科学性及政府服务效能两个方面。大数据时代,政府部门可以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模式,合理收集数据并分析现阶段社会运行过程中的规律,并结合研究结果开展决策工作。就决策的制定而言,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来制定决策,因此与传统的决策制定模式相比,该模式下制定出的政府决策更加科学与精准;就决策的实施而言,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数据对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帮助政府及时地调整决策方向,改善决策模式。同时,大数据从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两个方面为政府服务效能的提升带来新的机遇。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方面,凭借大数据能够帮助政府打破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构建出完善的行政审批服务云平台,利用大数据能真正地为老百姓办实事、节约时间,这既有效提升了政府开展行政工作的效率,还可以大范围地节约政府开支;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有助于打破不同部门与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科学的行政审批服务数据平台,真正地为老百姓办实事、讲实效,不仅提升了政府行政工作的效率,还大范围地节约成本;在提升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方面,政府工作人员根据大数据可以深入挖掘人们的个人数据和公共产品相关数据并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挖掘[5],使得公共产品供给更加个性化、精准化。依托大数据的兼容性和开放性,还可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政府决策活动中,对政府部门的决策进行更加科学的监督与管理,以提升公共服务产品和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相较于企业和个人,政府掌握大量最具应用价值的核心数据,并在数据分析以及应用方面都有着较大的优势,这为大数据运用于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的高低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核心。因此,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作用,除却形成大数据思维、完善顶层设计、完善法规、统一制度标准以及加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健全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需完善外,政府部门应当将精力集中于大数据本身,即重视大数据平台建设、计算服务和应用能力建设以及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的建设。
(一)加快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建设
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是实现大数据应用的基础。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平台,不仅有利于全面整合地区现有数据资源,在短时间内扩充数据总量,而且有利于数据共享的实现,降低各部门数据收集的成本。建设大数据平台的核心在于根据各部门的业务需要聚合原有分散在各个政务系统中的数据,实现大数据在多个政务系统的共享。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数据采集标准与规范,完善数据接口及建设数据模型,以对现有数据进行科学换算和汇总;二是需要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建设提供兼具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能力的系统性平台。此外,相较于技术上的困难,大数据平台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主要集中于对数据开放程度分级以及部门和利益壁垒的打破等问题,这些是政府部门需要提前考虑解决的。
(二)加强计算服务和应用能力建设
除了加强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以打通数据存储与共享的渠道,实现对数据存量的有效管理外,政府部门应当对不断涌入的数据流量进行及时、准确地计算和处理,以便尽早地发现和解决问题。相较于企业,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经验和精力较不足,因此建议在短期内可以通过购买引进龙头企业的公共云服务技术;而在长期则建议将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向云计算基础设施和技术研发方面倾斜,提高自主建设能力。同时借助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协同企业、行业共同建设地区云平台,并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云计算解决方案。
(三)加速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的建设
由于大数据由高达70%以上的非结构数据构成,难以直接运用于社会治理中,如果这些海量数据不能进行很好的挖掘和相关性分析,数据本身的价值将无法释放出来,那么整个大数据平台将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在数据分析方面,同样地建议充分借助大企业平台引领作用及专业大数据研发机构的优势,加快面向全社会的市场化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同时,通过加大财政投资、创新融资方式等渠道,借助高校、研发机构的科研能力,加强大数据在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与研发,形成惠及整个社会的基础技术与产品资源池。同时,支持数据开放、共享和应用服务,通过将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的创新创业相结合[6]、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等方式探索大数据应用的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大数据的社会性应用。此外,建议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设立大数据应用示范点,推动专业化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全面发展,提升大数据行业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苑雪.大数据时代网络社会管理中的政府行为模式创新[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3,(8):25.
[2]徐继华,冯启娜.智慧政府:大数据治国时代的来临[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21-23.
[3]刘霞,孙德厚.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创新亟需树立四种意识[J].农业网络信息,2014,(7):93-95.
[4]刘晓洋.大数据支持下的政府流程再造[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6,(2):120.
[5]姜晓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4,(2):24.
[6]袁岳.“十三五”社会治理创新新思路[EB/OL]. [2015-08-20.]http://www.horizon-china.com/pag e/4083.
责任编辑:孙静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16)05-0031-04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度重庆市委党校重点课题“地方政务新媒体发展问题研究”(CQDX2015BZD-03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田娇(1987-),女,江苏南京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委党校讲师,主要从事国民经济、社会治理研究;夏勇(1972-),男,重庆南岸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地方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