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落实『两个责任』就要动真格
◎张玉胜
中央纪委通报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其中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书记、监察专员张更华等人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被免去党组书记、监察专员职务。
构筑反腐机制,既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根除“四风”顽疾、有效拒腐防变的治本举措,其重要前提就是要厘清责任、落实责任。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提出了“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纪委定期通报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而受到追责的典型案例,彰显从严治党、依规治吏的执纪新常态,传递出践行“两个责任”不玩虚、动真格、敢碰硬的坚定决心。
对于负有“两个责任”的党委和纪委而言,“打铁先要自身硬”的含义不只是洁身自好的严格自律,更当包括维护制度尊严和捍卫纪律严肃性的敢于监督。面对同属党组成员、且为专员助理的直接下属接受受检公司宴请,违规索住豪华酒店,并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巨额借款,而在不当要求被拒后又施以挟私报复的严重违纪情况,尽管张更华已接到相关的实名举报,但仍持不调查、不报告的不作为和放任态度。这显然是失去了作为单位一把手应有的领导、监督、教育和查处的守土责任,被免去党组书记和监察专员职务当属咎由自取。
与“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违法查处不同,“两个责任”的实质就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的“关键少数”作用,营造人人遵章守纪、相互监督激励的集体防火墙。“下属违纪、领导受罚”正是主体责任缺位应当付出的失责成本,也是对“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高标准、严要求的案例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