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志
(桂林市环境监察支队广西桂林54100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及改善建议
邓永志
(桂林市环境监察支队广西桂林54100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生态环境产生很大破坏,环境保护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是环保验收的关键组成部分,且这项工作在政策性和技术性方面设定的标准相对严格。所以,保证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就变得非常关键。现简要分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力求为今后的相关工作提供可靠的参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是环保机构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主要凭据,能够加强环境监管,并对试生产阶段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督,也是对企业污染排放可否长期合格的论证。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与社会经济长远进步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了人们的自身利益。因此,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进行分析就变得非常重要,需提高重视程度。
1.1被验收监测企业的环保意识较差
当前时期,企业均已盈利为主要目的。其在提升经济效益的过程中,通常轻视了环保方面的投入。此外,企业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认知较差,觉得环境影响报告材料关系到的各类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标准都不重要。部分企业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或者敷衍建设。部分企业则为了通过环保验收监测,走一些歪门邪道,减少运行生产负荷或是对污染浓度进行大量稀释,导致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论不真实。且在环保验收合格之后,环境保护设施立刻失去效用。部分企业的工程项目出现变更之后,没能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环保监管机构。尽管许多企业具备环保设施,可没有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管理,此类设施的运维管理杂乱,最后导致环境保护设施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1.2项目建设实际和环评不相符
最近些年,随着招商活动的增多,很多化工企业规模、应用的技术、设备、材料、污染处置以及污染排放的实际状况和环评存在很大的出入。导致某些环评材料对污染分析结果和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结论不准确、环保设施的可行性分析不真实。提升了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的困难性,使验收监测结果和环评预测分析结果出现很大的差异[1]。
1.3环境监管机构存在双重身份
当前,大多数环保验收监管机构一边基于相关规定实行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全方位遵循环保法规和现行政策,扮演者行政角色;另一边同意建设部门的请求,应用技术方式进行验收监测工作,扮演着服务角色。环保验收监管机构的双重身份导致其始终处在尴尬的条件下。最终造成环保验收监测无法全面的、客观的、可靠的体现工程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的污染以及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4环保验收监测没有技术支持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进步,导致部分环保验收监测机构没有对应的先进技术提供支撑。当某些成份的检测设备缺乏,就要应用传统的实验方式实行检测,难免导致检测结果出现严重的误差,难以保证精准检测。此外,基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8号[2]中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实行验收监测要高于75%的生产运行负荷。但由于市场上的需求、原料使用量和当天生产量等因素,造成该规定不能有效贯彻,对环保验收监测结果的精准性与可靠性产生很大影响。
1.5“三同时”制度落实较差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3],建设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需和项目主体同时进行规划、建设和使用。环保设施需由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机构进行验收达标之后,才能正常使用。可现实的工作过程中,监管机构对“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较差,对验收时限设定的标准也相对宽松,直接提升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难度。
1.6验收监测的费用标准不完善
当前时期,各个地区的环保验收监测的费用基于地区的经济水平而定。可许多地区设置的环保验收监测费用项目还不完善或是施行的时间较长,这种情况一方面对环保验收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极易出现胡乱收费的问题,直接影响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成效。
2.1健全法律法规以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全部工作均和对应的规章制度密切相关。为保证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精确性与公平性,则需深入确立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深化“三同时”制度,提升违规问题出发的操作性与强制性。与此同时,需提升环境保护宣传强度,宣讲生态环境污染的危害,保证企业切实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使其主动基于环境保护规定实行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2.2加强监管与完善环评衔接
环评是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和调查部分的重要依据,当前某些工程项目中落实“三同时”规定阶段有些部分的衔接依然不充分,导致验收监测的时候残留问题。所以,落实“三同时”制度各部分的监管,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节的监管以及试生产监管工作非常关键。此外,参加环保验收监测和调查的部门需对企业的生产技术、生产流程以及环保设施实行监测与评估。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排放量、生态质量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的监察与评估[4]。
2.3明确环境监管机构权责
环境监管机构仅需实行行政监管,负责环境保护的验收和监管工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具体的验收监测主要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有关资质的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
2.4增加验收检测类型且设立常态排污监管制度
环境保护监管机构为了应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进步,需深入完善环保验收检测指标,提升环保验收监测的技术程度。并增加环保验收检测类型,特别是那些存在有机污染特性的部分。与此同时,科学提升样本采集的时间间隔,避免由于市场需求改变等因素导致企业没能高于75%的生产运行负荷下实行验收检测。制定常态排污监管制度,动态监管常态排污程度与排污总量,实时检测异常排放污染物状况,防止企业进行偷排放和超标排放现象的出现。
2.5加强验收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强化监管部门工作能力
因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的环保验收检测水平急需提升,大多数二级监测部门的设备缺乏,造成某些常规检测的准确性下降,监测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环保监测报表的制定能力同样存在差异,和要求格式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需强化环保监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提升环保检测人员的主导性。借助对环保验收监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专业考核,持证上岗,以提升验收监测人员的工作热情。另外,需对环保验收监测人员实行有关反腐倡廉讲座,讲解怎样的行为损害其自身名誉,防止贪腐问题的出现。警示环保验收监测人员工作中不可越界,营造出优良的环保验收监管工作条件[5]。
2.6完善验收检测费用标准
以省级为单位,设立符合地区经济能力且全面的环保验收监测收费标准,且认真贯彻该标准,保证环保验收检测中的各项工作费用都有据可依。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属于一类系统性的工作,关系到多个领域。因此,这项工作极易发生各类问题,包含了技术方面的问题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对环保验收检监测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合理的应对方案,能够切实提升验收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而提升我国整体的生态环境质量,减少污染问题,最终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策略。
[1]阳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4(24):88.
[2]庄婉婉,储丹丹.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几点建议[J].广东化工,2015(04):86.
[3]赵根成,贾劲松,欧阳彬.论机械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4(01):49-51.
[4]柴敏平,王东方,康长安,等.铅酸蓄电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江西科学,2015(06):902-904,910.
[5]曾健华,刘杰.广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问题和对策建议[J].中国环保产业,2015(04):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