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彦翠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02)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分析
史彦翠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02)
本文重点分析国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现状,并对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有效地解决措施,以便促进国内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互相协调发展。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
国内饮用水的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公众的饮水安全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水体不受到污染,改善公众的饮水质量,已经成为目前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
根据2012年国内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国内113个城市监测机构中,有387个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有147个地下水水源地,有240个地表水水源地。所调查的城市当中,总人数有1.5亿人,年耗饮用水总量超过200×108t。
1.1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不足
现阶段,国内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方式比较分散,特别是在两个省的交界处,或是河流流经较多省、市中的水源地,部分监管单位常常推脱责任,造成没有统一的管理方式,很难合理、科学地利用有效的方法来增强对饮用水的水源地管理。
1.2我国农业面源的污染较为严重
农业面源的污染包括:氮磷污染物产生的废水、农药、化肥以及畜禽产生的粪便等,这些农业面源的污染源会慢慢随着雨水进入水体之后,导致地下水、水库、地表水、江河、湖泊水体出现富营养化,水质内所含有的污染物严重超标,使得饮用水水源环境出现严重的恶化。
1.3水源地水质监测单位能力较差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是公众保护水源地的重要基础,水质监测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找到水源地出现问题的原因,迅速预警,进而采取安全、高效的控制措施,以免造成水资源污染。当前,国内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方法与监测技术还不够成熟,其监测机械设备和国外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造成监测单位难以准确、科学的监测出水源地的水质情况。
1.4水源地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国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问题,不够完善,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尽管各个层次内的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出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其中的重要位置,但是因颁布的时间较长,颁布的机构与起草机构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往往缺乏一定的统一性和整体性。
2.1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监管单位应构建高效、合理的监管机制,并制定与实际相符的监管计划,对于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能力相对较差的管理机构,应提升监测单位专业人员的监测技术,及时更新监测设备,以便提升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能力。同时对于特定的重度污染物实行监测分析,以形成一套比较健全的监测体系,进而为国内饮用水水源地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持。此外,增强对水源地环境保护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对污染物的总量进行有效地控制,从而经过控制水源地污染源的源头来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
2.2增强对水源地面源污染的有效治理
我国的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分,应大力加强对农业面源所产生污染的治理力度,尽量降低农业面源的污染范围,以及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的破坏。并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时候,加强对城乡生产、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治理工作,国家在环境保护项目方面应该增加资金投入量,积极鼓励乡镇构建垃圾填埋区、畜禽粪便处理区等,以便有效地控制污染源头。
2.3加强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及恢复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测单位应遵循生态环境理念,加快对水源地周围农产品种植的调整,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种植,积极推广新技术,合理、科学地应用化肥农药,重点从环境污染的源头进行有效地控制污染,进而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同时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域中,构建具有生态湿地,以便涵养水源,不断推行退耕还林、还草等环境保护对策,将林木与草地植被所具有的生态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为水源地营造一个合理、科学的生态缓冲区,以便减少因化肥农药、水土流失等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造成的污染。
2.4增强对水源地环境保护监测能力的建设
环境保护监测单位应不断健全预警及应急机制,进而有效地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的指标监测与分析监测。
2.4.1建设不同级别的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体系,提升环保单位的水质指标监测的准确性,大力加强对水源地污染物在监测方面的投入,并为缺乏健全监测水平的相关监测站,提供有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对环境监测单位内的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学习,以提升监测单位技术人员的监测能力与水平,以便为之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系统的构建提供保障。
2.4.2国内饮用水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单位应不断完善、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在遵循国内饮用水的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基础之上,充分结合国内环境保护的实际发展状况,对于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行补充,进一步拓宽国内饮用水的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适用的区域。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分析国内饮用水的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现状,对水源地环境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例如,增强对水源地环境面源出现污染的治理,加强对环境保护单位的监管以及不断健全饮用水的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等,以便为国内饮用水水源地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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