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一
(南昌市环境监测站江西南昌330038)
浅谈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措施
李北一
(南昌市环境监测站江西南昌330038)
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是缓解当前环境污染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要从设备质量、安装、运行、比对、维护、校准等方面对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质量控制,是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
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质量保证措施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是缓解当前企业偷排偷放的迫切要求和必要选择。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备,就是对排污企业配置了一双“电子眼”,可以实施实时监控,震慑企业的环境违法活动,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2.1严把仪器设备质量关
保证数据来源和传输过程的可靠有效。选用的在线监测仪器必须进行适用性检测,判别其是否符合在线监测的技术要求,经检测合格并列入合格目录的仪器设备才能在自动监控工作中选用。
2.2严把安装关
对重点污染源,首先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然后在规范的排污口选定合适的监测点位作为现场分析和数据收集的安装环境,现场安装、取样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选用适用于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需要的仪器设备。
2.3严把试运行和验收关
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对在线监测数据与手工监测方法进行比对、验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还要进行实时通讯传输的连通率测试,确保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2.4严把定期检测和比对监测关
合格目录中的产品应每年定期进行仪器性能和适用性检测,确保在线监测仪器的生产质量稳定、可靠,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将予以公布除名。对已安装并通过验收的在线监测仪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与手工标准监测方法的比对,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比对监测是监督性监测,数据准确性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应及时通报环境监察部门处理。比对监测数据不准的不得作为排污收费与监督管理的依据,同时用手工标准方法监测其排污情况。
2.5严把日常运行维护关
日常运行维护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运行维护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要定期标定检修避免误差、补充试剂保证正常工作,还要保持通讯联网畅通。日常运行维护不到位,仪器不定期保养、校验,难以想象自动监控系统能够稳定运行。
3.1安装位置应符合安装要求,测定路径不得有吸附和堵塞出现,经检查排除安装位置以外的其他原因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位置安装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重新进行检测。
3.2对于光度法分析的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安装时应保证光路的准直,保护与废水接触的光学视窗的清洁。应保证废水采样头正对水流动方向。对于电极法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应保证与电极探杆一体化且正对水流动的方向,并有足够的压力定期吹扫沉积在采样头开孔上的沉积物以防止堵塞;防止废水中粗大物质对探头撞击。
3.3为保证准确地校准流速连续测量系统,流速连续测量系统应尽可能安装在流速大于0.1m/s的位置(即废水渠道形状大小必须能满足流速要求)。
4.1为了减少测定误差,保证结果的准确度,校准和复检尽可能用同一台采样器。在测量前进行运行检查,保证采样器功能正常。4.2原则上不得用于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测试原理相同、仪器型号相同的参比方法检测、复检和校验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4.3对于完全抽取式和稀释抽取式废水污染物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当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时,原则上要求零点校正液和量程校正液与样品通过的路径(如:采样管、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相同。
4.4应在固定污染源正常排放污染物条件下复检和校验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当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连续运行90天后,应对系统进行复检,复检的检测方法、检测时间和技术指标应符合要求。
5.1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仪器,应每隔24h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5.2手动校准的仪器,至少每7天用校准液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
至少每3个月清洗一次光学探头及光路的比色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1)标准物要求。采用国家认定的标准物质,对仪器进行校准。(2)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校验。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至少每1个月用校准液进行校准,至少每3个月用国家有证标准样品进行校核。(3)校验检测。校验检测每年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测方法、检测项目和技术指标符合国标要求。当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关键部件维修、更换后,必须重新进行校验检测。
复检和校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以下方面查找原因:(1)复检和校验期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是否产生不正确测定迹象,如:光路准直偏移、光学镜头沾污、探头被污染、管路滤料被堵塞、管路漏水,抽水量不足,稀释比不稳定等;(2)标准试剂的质量、校准器件的保证值。(3)仪器的性能是否下降或损坏或更换了元器件,从查找的原因入手,提出相应的措施,再进行复检或校验,仍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检测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性能技术指标。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2008国家环保部.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