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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严重失信企业将受31部门联合惩戒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7月27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媒体通气会,介绍备忘录主要内容,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是环保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备忘录以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为特点,旨在通过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守法氛围。
黄润秋介绍,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有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环境保护部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黄润秋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与各部门密切协作,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引导企业环保自律,提升企业环保守法诚信意识,共建共享人人守信的诚信社会。
7月14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并要求各地持续保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持续保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将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列入执法检查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知识的学习培训;依法对发现的案件进行审理、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并监督落实,或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尽快处理;查处结案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将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生产、销售、运维的厂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让弄虚作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综合环境保护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