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三个环节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2016-02-08 00:59
天津人大 2016年12期
关键词:区政府办理代表

何 平

切实抓好三个环节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何 平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责,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本届以来,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围绕建议的提出、办理和督办三个环节,进行了认真思考和实践探索。

一、抓基础,提升建议质量

代表建议提出质量的高低,是办理落实的基础。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努力提升代表建议质量。一是加强履职培训。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工作人员就代表建议的规范要求、办理过程等进行专题讲解。召开新老代表座谈会,请连任两届的代表介绍提出建议的经验和体会。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天津人大》等报刊,购买相关法律书籍,并组织代表开展自学。二是拓宽知情渠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区情通报会、参与专项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向代表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利用河东政务网及时公布工作动态,为代表寄送人大公报和信息材料,使代表掌握区情民意。三是注重超前谋划。责成各街道工委在区人代会前,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组织代表开展问需服务活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精心筛选建议议题。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开展评选优秀代表建议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准确性、针对性、操作性强,书写格式规范的优秀代表建议,营造代表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反映社情民意的良好氛围。

二、抓办理,健全工作机制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承办单位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如何是取得实效最为关键的环节。实践中,我们以协助、督促区政府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完善交办承办机制。会同区政府办公室按照代表建议涉及的范围、重要程度进行分类,明确领办领导和承办单位。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召开代表建议部署交办会,落实办理责任,要求承办单位做到任务、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做到亲自阅看建议原件、提出办理方案、参加面商会议、签批把好回复关、抓好协调落实,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畅通沟通互动机制。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实行“三见面”制度,办理前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建议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见面,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与代表见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推行“三互动”机制,区政府办公室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进行互动,沟通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承办单位与所提建议的代表进行互动,倾听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代表与选民进行互动,代表及时向选民汇报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的情况。三是严格规范办理机制。要求承办单位必须做到“四先四后”,先调查情况,后研究办理意见;先办理落实,后起草答复件;先审核把关,后逐级上报;先征求意见,后回复代表。同时规范答复行文,严格文件格式,办理答复在送达代表之前,要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把关签字,区政府办公室审核。

三、抓督办,力促问题解决

切实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是解决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我们按照“思想上领、工作上帮、措施上促”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议督办方式方法,加大建议督办工作力度,促进建议落实。一是督办内容精心选择。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选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反映比较集中问题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如:针对多年未解决的唐口一号路安装路灯的难点问题,代表联络室多次深入唐家口街道、区建委、路灯处调研,沟通协调,筹措资金,经过多方共同努力,问题得到了最终解决。二是督办方式灵活多样。把建议督办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结合起来,办理中和办理后听取区政府办公室和部分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汇报,了解建议办理整体进展情况。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时提出建议代表现场视察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展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向区政府发送《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函》,要求区政府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三是督办机构形成合力。建立由代表联络室牵头,各工作委员会分工负责的联合督办机制,改变仅由代表联络室来督办代表建议的做法,把建议督办与常委会各工委的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工委的作用,形成督办合力。

近几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解决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提建议代表较少,不提建议代表较多;要求解决局部问题多,涉及整体和全局问题少;建议书写还不够规范;代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不够紧密;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不透明,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部门之间相互推诿,领办不到位,办理程序不完善等。

在今后的代表建议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研究、探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三个观念”。第一,主体观念。代表建议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二,基础观念。代表建议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必须摆在重要位置。第三,主渠道观念。要把做好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创新人大工作的突破口,促进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二是增强履职意识,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以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好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加强组织引导,提升建议质量。引导代表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引导代表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和思考问题,提高建议的针对性;引导更多的代表深入基层,做全面细致调查研究后提出建议,提高建议的准确性。四是强化督办环节,提高办理质量。采取现场视察督办、信函书面督办、询问面对面督办、常委会审议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方法,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将重点督办与日常督办相结合,逐件分析研究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按照多年提出未解决、群众最急需解决、受益群众人数最多的原则,精选重点建议作为代表联络室督办件,研究制定具体督办措施,督促问题落实解决,以点带面,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整体工作上水平。五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办理积极性。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年终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对办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办理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调动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积极性。

随着代表提出建议质量的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标准要求越来越高,群众对解决问题的期望值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我们要以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督办工作的新招法,勇于尝试有效的督办工作方式,切实在监督协助“一府两院”提高代表建议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作者为河东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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